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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信托付息凭证可以税前列支吗

发布时间: 2021-04-29 22:39:38

『壹』 信托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借款人开具自己印制的借款利息单据,借款人能否作为正式票据税前扣除

作为财务费用可以记入成本啊!

『贰』 以前企业之间借款利息现在开发票发票能在税前扣除吗

1、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否则不允许税前列支。
2、收利息的公司要出具发票,该发票可以由地税局代开。 满足上述条件,利息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一条规定,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在签订该借款合同当时,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叁』 从信托公司借的借款有利息计算清单,但没有发票,能税前扣除吗

信托公司可以开发票的,直接找他们要就行了

『肆』 债券的利息可以税前列支是什么意思

比如说,我是一个企业,每年的销售额是100元,成本是60元,税率是40%,那么初步匡算,税前利润就是100-60=40元,净利润是40*(1-40%)=24元

假如为了扩大规模,我借债借了100元,利息率是10%,也就是说,要支付给投资者10元的利息,我们说,这10元的利息可以税前列支。税前列支是什么意思?就是说,在计算税务的时候,有一部分可以抵扣,我实际的利息负担不是10%,而是10%*(1-40%)=6%,这就是税前列支的好处。
比如我借债后,销售额扩大到200元,成本120元,税率还是40%,那么,我的税前利润,不仅扣除120元成本,还要扣除10元利息,所以我的税前利润=200-120-10=70元,净利润是70*(1-40%)=42元。我实际支付的债券的利息,有40%被税收抵扣了。

『伍』 向信托公司支付利息未取得发票能否税前扣除

问:我公司支付给信托公司的利息支出只收到对方的利息清单无发票,对方认为自己只是利息的代收代付方无须开具利息发票,同时支付的利息利率远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我公司支付给信托公司的利息支出是否一定要取得发票才能税前扣除?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利息支出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答:《信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SPAN>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参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对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0]62号)规定,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经营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含证券公司),在取得利息收入、结算收入、经营证券收入及其他应征营业税的收入时,应统一开具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金融机构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下列在境内依法定程序设立、经营金融业务的机构: (四)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融资公司、融资中心、金融期货公司、信用担保公司、典当行、信用卡公司。 依据上述规定,信托投资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应按“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并开具发票。企业向金融企业(信托投资公司)借款的利息支出,可据实税前扣除。

『陆』 企业支付信托公司收取的利息能否以信托公司开具的收据和银行回单作为税前列支凭据

在《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业务问题解答》中曾经明确“具有金融许可证的财务公司,收取利息属于营业税应税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因此支付利息应当取得财务公司开具的发票方能税前扣除,”计收利息清单(付息通知)“不能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凭据。” 信托公司和财务公司同属非银行的金融机构?支付信托公司的利息税前列支单据按照此条执行。

『柒』 收款单位开具的收付款凭证可以税前列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这条法规其实正是说明发票是法定的收付款凭证。是法定的“用于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收付款凭证。而不是说明任何其他“收付款凭证”都可以作为“用于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收付款凭证。

收付款凭证有多种。但发票是法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用于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收付款凭证。

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资金往来,应当取得发票,如果没有发票而仅凭收据入账不仅仅是所得税要调整而已,而是一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据的提供方有可能违反了纳税义务(这个很严重),收据的接收方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LS所说的费用的发生必须有发票当然不对,计提折旧发生了管理费用,可是不需要发票,发放工资发生了相关的费用,但是不需要发票。应该说: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等必须索取发票。

『捌』 信托中介机构中的佣金可否抵扣增值税税前可以列支吗

佣金属于营业税项目,不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此不可以抵扣增值税。
佣金可以列支。但是分行业、有比例限制,并提供合法发票。保险不超过15%其他不超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