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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房地产交易所主要业务活动

发布时间: 2021-04-27 02:12:40

① 房产经纪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 行情调查

收集、调查、征询买卖价格的行情;房屋户型比较;买卖双方的心理价格比较;有关政策变动的影响;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等。

2、 使用状况调查

收集、调查、征询房屋座落的环境、使用年限、是否隐瞒缺陷;房屋内的顶、墙、地、门、窗及设备等是否需要检测或修复;设备转让价格及有关费用是否结清;向物业管理单位查询有无租赁、违章搭建、相邻关系侵权,以及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等。

3、 权籍调查

向房地产交易调查、征询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等,做好书面记录;调查、征询涉及权利人的处分要求和条件;核实处分资格、权利人和相关人的身份及权利等。

中介

4、 确定成交意向

中介公司有义务陪同双方当事人实地踏勘房屋、设备、环境;约定洽谈时间、确定买卖双方的成交意向;出示和认定权籍资料、确定当事人身份;选择合同文本,进行签约指导、见证;如实告知成交双方买卖合同的约定条款和注意事项、履行方式、支付房款的方式等。

5、 办理产权过户

双方当事人过户手续资料收集、报告、确认、确权时间约定,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费,完成交易过户、户口迁移、房屋入住手续。

在我国房地产市场飞速发展的十几年间,做为房地产服务行业的中介公司也已经十分普及,房地产中介公司通过自身掌握的资源,为买卖双方搭建交易通道,并在交易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由于对业务流程比较熟悉,可有效节约交易双方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中介公司通过提供服务收取一定的佣金,同时也达成了自己获益的目标

② 房地产交易包括哪几种形式

1、房屋互换

房屋互换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到房屋利用最优化的一‘种交换行为。

2、房屋信托

房屋信托是指从事房地产经营管理的专业组织接受产权人或产权单位的委托,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的业务范围,代为经营管理房产并收取一定费用的活动。

3、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4、房屋典当

房屋典当是指将房屋出典于人,取得一定典价,在约定的期限内原价回赎。过期不赎作为绝卖。在典期内,承典人有权使用房屋,还享有在典期内将房屋出租或转典的收益权。

5、房屋出售

房屋出售,又称房屋买卖。它是指房屋所有人将其房屋(含捞基地)转让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接受该项房产并给付所有人约定价款的行为。经过房屋买卖行为,买方一次性地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和全部使用权。它是房产交易中最典型、最重要的形式。

6、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扎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不改变房屋的所有权。

(2)房地产交易所主要业务活动扩展阅读:

房地产交易应遵循以下一般规则:

(1)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这就是“房产权与地产权一同交易规则”。

房产权与地产权是不能分割的,同一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只能由同一主体享有,而不能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如果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他们的权利就会发生冲突,各自的权利都无法行使。在房地产交易中只有遵循这一规则,才能保障交易的安全、公平。

(2)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我国建立市场机制的时间还不长,截止到2013年7月仍未形成合理的完全市场化的房地产价格体系,我国房地产价格构成复杂,非经专业评估难以恰当确定,故法律规定房地产交易中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准,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③ 房地产业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2)房地产的开发与再开发:征用土地,拆迁安置,委托规划设计,对旧城区的开发与再开发;

(3)房地产经营: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以及房屋的买卖、抵押等经济活动;

(4)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中介,房地产评估中介,房地产代理中介;

(5)物业管理:房屋公用设备实施的养护维修并为使用者提供安全、卫生、优美的环境;

(6)房地产的调控与管理:建立房地产市场、资金市场、技术市场、劳务市场、信息市场,制定合理的房地产价格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法规,实现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

拓展资料

房地产业是指是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是具有先导性、基础性、带动性和风险性的产业。

其主要包括土地开发、房屋的建设、维修、管理,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划拨、转让、房屋所有权的买卖、租赁、房地产的抵押贷款,以及由此形成的房地产市场。在实际生活中,人们习惯于上将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行业称为房地产业。

④ 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类型共有哪几种

1.房地产居间
房地产居间,是指向委托人报告订阅房地产交易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的媒介服务,并收取委托人佣金的行为。

由于房地产业的业务具有内容丰富、手续繁杂、涉及面广等特点,决定了房地产居间活动对房地产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成为房地产市场中不可缺少的经营活动。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房地产居间业务量不断提高。为了适应这种市场的需求,不同内容的房地产居间活动也逐步发展成业专业化操作的相对独立的工作领域,如房地产买卖居间、房地产租赁居间、房地产抵押居间、房地产投资居间等。

2.房地产代理

房地产代理是指以委托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方进行房地产交易而提供服务,并收取委托人佣金的行为。

其中,商品房销售代理是中国目前房地产代理活动的主要形式,一般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房地产开发商委托,负责商品房的市场推广和具体销售工作,在这一代理活动中,常常又衍生出一些其他代理活动。

⑤ 房地产交易中心窗口查询窗口要办哪些业务

问:新建商品房的买卖如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答:1、因新建商品房买卖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
2、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1)哈尔滨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3)《商品房屋买卖合同》或《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原件);(4)商品房屋或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票据(原件)。
问:存量房屋买卖产权转移登记如何办理?
答:1、办理存量房屋买卖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 2、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1)哈尔滨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4)《房屋》(原件)。3、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转让房屋的,企业还应当提交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集体所有制企业转让房屋的,还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股份制企业、合资、合作企业转让房屋的,还应当提交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
问:拆迁房屋如何转移登记?
答:1、因拆迁房屋产权调换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动迁房屋产权调换协议的双方当事人。2、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1)哈尔滨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3)原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4)动迁房屋产权调换协议(原件);(5)房屋重置价单及建筑本体工程造价测算证明(原件);(6)新旧房屋结构差价交款凭据及新房超面积交款凭据(原件)。
问:房屋赠与转移登记手续有哪些?
答:1、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2、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1)哈尔滨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4)经公证的赠与书、受赠书或者赠与合同(原件)。
问:配偶之间变更房屋权属需要哪些证件?
答:1、因下列情形之一申请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配偶双方:(1)登记为配偶一方所有的房屋增加配偶另一方为共有人;(2)登记为配偶一方所有的房屋变更为配偶另一方所有:(3)登记为配偶双方共有的房屋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2、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1)哈尔滨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4)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问:房屋继承、遗赠的转移登记如何办理?
答:1、因房屋继承或者遗赠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2、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1)哈尔滨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4)继承权公证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问:因企业兼并、合并的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有哪些程序?
答:1、因企业兼并、合并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原房屋权利人与兼并、合并后的企业。2、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1)哈尔滨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4)企业兼并、合并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5)《房屋转让合同》(原件)。 3、因企业兼并、合并,原房屋权利人企业注销的,还应提交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已注销的证明。 4、享受产权制度改革政策的企业兼并、合并,申请人还应提交市国资委的批准文件、市财政局出具的《申请减、缓、免缴房产契税审批表》。
问:以房屋设定抵押且抵押权人为金融机构的抵押登记如何办理?
答:1、以房屋设定抵押且抵押权人为金融机构申请登记的,申请人是抵押合同当事人。2、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1)哈尔滨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4)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原件);(5)抵押合同(原件);(6)经备案的房地产现值报告或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的房地产现值的证明(原件)。3、用于抵押的房屋所在整栋建筑物为抵押人所有的,还须提交该栋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证》。4、抵押人为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还应当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证明;抵押人为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还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抵押人为股份制单位的,还应当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5、房屋为在建工程的,提交《房屋在建工程预登记证》。
问:房屋他项权利注销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答:1、经登记的房屋他项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设定房屋他项权利的他项权利人及房屋所有权人。2、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1)哈尔滨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房屋他项权证(原件); (4)证明房屋他项权利终止的文件(原件)。
问:如何补发、换发房屋权属证书?
答:1、房屋权属证书遗失或灭失,房屋权利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1)哈尔滨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3)房屋档案查阅证明(原件);(4)登有声明作废的《哈尔滨日报》(原件)。 2、登记机构应当在受理后的7日内核查房屋档案,申请人是房屋档案记载的权利人的,登记机构应当在交易场所公告栏内或在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网站上发布补发公告,发布补发公告满2个月无异议后,通知申请人领取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

⑥ 房产交易中心有哪些职责

房产交易核心单从字面意思都不难理解,房产交易核心,主要是明确房产的交易方式,交易份额等,来维系其的合法性房产交易核心主要负责:政府进行土地出让、一手房(新房)产权的下发、二手房产权的过户和缴税、一些房产的拍卖等。
房屋产权交易核心岗位职责:
一、负责二手房产权登记的收件工作;
二、负责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登记备案工作;
三、负责在建工程,二手房及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备案工作;
四、负责在建工程,二手房及单位存量房转让登记备案工作;
五、负责各类房产租赁备案工作;
六、提供房地产交易场所及咨询服务;
七、收集、整理并按期发布房源信息及房地产相关信息。

⑦ 什么是房地产交易所

是政府授权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租赁等交易活动的唯一职能机构。
主要职责:办理各类房屋交易、互换、赠与、拆迁等手续。
服务范围:1、为房地产交易提供洽谈协议、交流信息、展示行情各种服务。
2、提供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政策咨询,接受有关房地产交易和经营管理委托代理业务。
3、维护地区房地产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使交易秩序规范化、法制化。
4、对房地产交易价格进行指导和监控,调控市场,查处违纪行为。
5、办理各类房地产交易登记、权属转移手续。

⑧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的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是什么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的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简称:交易所)是广州市政府行使管理房地产买卖工作的职能部门。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广州市房地产买卖的行政主管机关。
根据规定,凡属广州市的房地产买卖,必须到交易所办理监证过户手续,其产权才能合法转移,受到法律保护。未经交易所办理买卖监证和过户手续,属私下买卖行为,-律视为非法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并根据情节轻重,对私下买卖行为予以依法处理。
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交易政策和规定,监督指导我市房地产买卖活动,掌握房地产买卖市场动向,协助研究拟订房地产买卖管理实施办法。
2、办理房地产买卖登记监证及权属转移手续,按规定代为征缴各项税费。
3、开展房地产价值、价格评估,对房地产买卖价格进行监督、审核,配合有关部门,办理房地产买卖、拍卖、征地拆迁补偿等估价业务。
4、对从事房地产拍卖活动的机构进行资质审查及管理,办理房地产拍卖的监证过户。
5、为房地产买卖提供行政监督、业务指导、信息交流、行情预测及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政策咨询等服务。
6、管理、指导房地产买卖市场的正常运作,查处房地产买卖过程中各种违法行为。

⑨ 房产交易所是干什么的

一般是办理房屋过户、抵押等相关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