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税总局没有就信托收益纳税的明文规定,故此信托公司也没有就信托收益代征代缴所得税的义务和权利。一般是全部分配给信托受益人,信托收益分配完成后,纳不纳税与信托公司无关。
同时也有一种说法是,因为信托投资依法不得承诺保本保息,故此信托收益是一种“风险利得”,应当比照基金投资收益,不纳税。
⑵ 信托产品利息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个人从信托公司购买信托产品,取得的收益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一般而言信托产品用途是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个人所获取的收益应归属于“利息、股利、红利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20%税率全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但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5]107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另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如果信托产品是投资于国债及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其获取的利息也应免征个人所得税。
⑶ 对信托产品的收益,目前是否规定要交税
信托按投资项目的实际收益扣除应承担的费用后全部向投资者分配,信托投资因为借用了信托公司的专业理财能力,事前即确定了投资项目,并以签订贷款合同等形式基本确定了项目的投资回报,因而投资者的收益较高,其预期收益率一般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判断信托产品的风险,需要根据信托资金的投向,具体分析风险的大小,由委托人作出判断和选择,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投资于期货、股票,风险自然大,如果投资于一些交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则风险相对较小。
信托公司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人,为确保投资人的利益,会采取多重保障措施来抵御风险。所以信托投资是很安全的。
目前对购买信托产品获得收益是否有交所得税,国.家没明确规定;且信托公司是不会代受益人代扣代缴。所以,期满后客户得到的本金及收益都是没有征所得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