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权质押 有什么目的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权质押的目是为公司提供现金周转。
无论协议转让质押的股权还是拍卖、变卖质押的股权都会发生同样的结果,就是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否则受让人如果取得的是所谓的财产权利。
但是既没有决策权,也没有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而这些权利却由一个与公司财产都没有任何关系的当事人来享有。
这不是非常荒谬的吗?因此这也就反证出从一开始设质的就是全部的权利,而不是仅仅为财产权利。因为一项待转让的权利如果开始就是不完全的,但是经过转让却变成了完全的,这是不可能的
当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出质股份时,实际上就已经蕴含了允许届时可能出现的股份转让,其中包括了对于公司人合性的考虑。
(1)股权质押信托的目的是什么扩展阅读:
股权质押效力:
因质物有败坏之虞,或其价值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害及质权人的权利时,质权人得预行处分质物,以所得价金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代充质物。
对股权质权,因股权价值的不稳定性,使股权价值易受市场行情和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而发生较大变化,尤其对股票,此倾向更甚。所以股权质权人所享有的质权保全权,对确保其债权的安全极为重要。
股权质押并不以转移占有为必须,而是以质押登记为生效要件和对抗要件。质押登记只是将股权出质的事实加以记载,其目的是限制出质股权的转让和以此登记对抗第三人。
而不是对股东名册加以变更。在股东名册上,股东仍是出质人。据此,可以推断,出质股权的表决权,应由出质人直接行使。
『贰』 信托的目的是什么
信托的目的从投资人角度来看就是资产的保值增值。
代客理财。专业管理。
『叁』 信托项目中股权质押有什么好处容易变现吗
这要看股权的性质了,如果是上市公司流通股股权的话,是最容易变现的;其余的非上市公司股权,变现性就差了,但是也应该比较而言,如果是比较优质的公司,如知名企业的股权,或者金融机构的股权,就容易变现,但是如果是小企业的股权,就难以变现了。
信托中的股权质押,其实就是为了控制风险而采取的措施,不过多以增信措施为主,毕竟有实在的抵押才是真实靠谱的(上市公司股权除外)
『肆』 为何股权质押,有何目的
股权质押,正常情况是为了融资
将自己手里的股权作为一种物品抵给别人换取资金
当借款人不能正常还款的时候,债权人会取得公司的股权。
股权质押的好处在于,抵出去的股权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比起实物来说更加虚,难以评估其真正的价值
『伍』 部分上市公司为什么要把股权质押给信托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作为权利质押的标的。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股权质押必将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融资方式。
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措施……
『陆』 股权质押类的信托理财产品和其他类型的信托理财有什么优势或者有什么特点请高手帮忙!不胜感激。
理财产品都一样,各有特点,风险和收益相匹配,这个意义上说没有什么特别优势。股权质押要说特点,就是融资以上市公司流动股(也有大小非)为标的,按照一定时点的市值,打折后质押给信托公司,换取一笔融资。信托公司根据折扣关注流通股的价格,设定一定的警戒线,当价格低于警戒线时,要求融资方补足,不补则有权卖出平仓,以保证融资的安全。
『柒』 股权质押信托是什么,股权质押信托产品好不好
股权质押信托是指融资人用自身持有的股权作为担保,从信托获得资金融通,产品到期时,融资人以约定回购该部分股权的一种资金运用方式。
『捌』 投资信托 银行股权质押怎么避险的质押是什么意思
一、如何规避股权质押风险:
1、最直观的就是远离大股东股权质押比例较高的个股。
2、远离信托扎堆的个股。信托资金是金融去杠杆的重点对象,在去杠杆的压力下,信托资金巨量抛售形成闪崩的现象较多。
总的来说,还是要对股权质押有深刻的了解,另外注意投资组合,不能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二、股权质押信托的含义:
股权质押信托是指融资人用自身持有的股权作为担保,从信托获得资金融通,产品到期时,融资人以约定回购该部分股权的一种资金运用方式。
三、银行股权质押信托的优势:
银行股权质押信托一直受到广大投资者的欢迎,因其有以下显著的优势:
1、质押物优质,安全边际高:我国银行股内在价值的显著且银行股估值较低,但需要注意股价的估值方法,如近期正在发行的一款项目,以银行股权每股净资产为基准估值,可靠性就高。
2、存续期短,规模小:期限都在12-18个月左右,短于目前主流的基建类信托与房地产类的信托。规模通常也只有几千万,小额比较充裕。
3、融资方实力强:在城商行上市热时,有不少有实力的公司都投资了大笔资金在城商行股权上,由于信贷政策仍然偏紧,不少银行股持股股东迫于资金压力选择股权质押融资。事实上,通过信托公司进行股权质押融资,既可以缓解资金压力,又可以不丧失所持银行股权,对于银行股东、信托公司和信托投资者来说都是双赢的选择。
『玖』 信托公司股权质押贷款是什么意思
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出质人应将权利凭证交与贷款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个人储蓄存单出质的,应提供开户行的鉴定证明及停止支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