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阳光私募基金的组织架构是怎样的
1、阳光私募基金是指由投资顾问公司作为发起人、投资者作为委托人、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证券公司作为证券托管人,依据《信托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发行设立的证券投资类信托集合理财产品。
2、信托私募证券基金一般存在两种形式:“结构式”和“开放式”。
阳光私募基金一般仅指以“开放式”发行的私募基金。所谓开放式,即基金认购者需要承担所有投资风险及享受大部分的投资收益,私募基金公司不承诺收益。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盈利模式一般是收取总资金2%左右的管理费和投资盈利部分的20%作为佣金收入,这种收费模式即是俗称“2-20”收费模式(2%管理费+20%盈利部分提成)。这种2-20收费模式是私募基金国际流行的收费模型。
“结构式”的阳光私募基金,就是指将受益人分为不同种类,进行结构划分,比如将受益人划分为优先受益人和一般受益人,特别受益人和一般受益人,以此为基础来分配利益。这种模式以上海模式为典型。
『贰』 怎么样销售阳光私募基金 首先我说明一下,托管行是工行,和工行下面的网点可以合作吗怎样合作
阳光私募共涉及五方当事人:投资管理公司、投资者、受托人、银行、证券公司。首先,要把这五方当事的关系搞清楚。
投资管理公司是阳光私募基金的发起人,这些人基本都是股票投资高手,有从公募基金来的,有从证券公司来的,还有一些草根的股票高手,他们发起设立阳光私募,用向投资人募集的资金进行投资,收益方式是从基金的投资收益中分成。
投资者就是出钱的个人或机构,收益方式靠基金投资赚钱。
受托人是信托公司,它只是一个媒介(但是,没有信托公司,阳光私募就无法发行),收益是发行信托的手续费。
银行是保管阳光私募资金的,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投资管理公司挪用资金,以保障投资人资金的安全,收益方式是托管费,还有一块很重要的,是能吸收存款。
证券公司为阳光私募基金提供交易席位,就是说投资管理公司要在证券公司开户,证券公司的收益是交易佣金。
根据信托法的规定,信托发行阳光私募的个人投资者不能超过50个,机构投资者不受限制,单个投资者的资金起点是100万元。所以,目前通行的销售思路有三个:一是投资管理公司要负责销售一部分,二是证券公司会向自己的客户推荐销售一部分,三是托管银行可以向自身的客户销售一部分。
就本案来说,由于托管行已经是工行了,应该说你最好和工行合作,你首先要与工行的个金部门联系,阳光私募对银行来说属于理财产品的一种,一般是个金部门负责。你与工行谈的要点有两个:一是托管费用及发行手续费定一个什么样的标准,这些一般都是随行就市,有时遇到市场不好,可能要提高费用比例,以吸引工行的销售热情。二是有多少个网点来销售。由于阳光私募的规模一般都不太大,同时银行的网点都是重要的资源,所以银行不会让每个网点都销售的。让多少网点销售的标准是基金能否顺利成立。
关于能否和其他银行合作,并没有统一的说法。一般说来,其他银行由于无法托管,也就收不到募集资金,也就没有存款和收益,同时还会消耗自身客户的潜力,不会进行合作的。不过,如果你和他们的关系非常好,他们愿意帮忙也没关系。
其他渠道就投资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了,要点都大致相同。
『叁』 阳光私募和信托的区别
首先,我理解您的题目为阳光私募产品和信托产品的区别,因为阳光私募是一种资金募集方式,信托是一种财富管理的方式,两者不具有可比性。
其次,阳光私募产品,又称为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是通过信托公司发行的,一般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和基金的、面向特定人群募集资金的金融产品。从定义来看,阳光私募是信托的一种类型,除此之外,信托类型还包括融资型信托,比如股权信托、房地产信托、基础建设信托、艺术品信托;事务管理类信托,如消费信托、养老信托、家族信托等。
我们以阳光私募产品与融资型信托产品进行比较为例,其区别主要有:
1、资金投向不同。阳光私募产品投资于二级市场的股票和基金,融资型信托产品投资于一级市场的股权,或者以债权的形式直接投资于企业;
2、收益不同。前者收益不确定,受二级市场整体表现以及管理人投资能力的影响,甚至会出现本金亏损,后者属于类固定收益产品,到期获得一个相对确定的收益。
3、风险控制措施不同。前者主要依据管理人对市场的研究和对仓位的控制,部分结构的产品还通过劣后级的资金投入来保障优秀级投资的本金和收益,后者主要通过融资方提供的抵质押物来控制风险,与抵质押物的价值、流动性息息相关。
4、信息透明度不同。前者一般能够在网站查询产品净值,频率一般为一个月或者一个星期一次,后者很难查看净值情况。
5、流动性不同。
(1)追加。前者在开放日可以申请追加,一般为一个月一次,后者募集结束后不能追加。
(2)赎回。前者过了封闭期或者半封闭期后(封闭期一般为1年,半封闭期一般为6个月),投资者随时可以申请赎回(有些产品在半封闭期和 封闭期之间需要有一定的赎回费,过了封闭期一般都是免费赎回),后者平时分配收益,到期一次性分配本金,或者平时不分配收益,到期一次性分配本金和收益,中间基本没有流动性。
『肆』 上海十和阳光私募基金
他听说过这种私募基金,但是一般的基金还是有一定的风险。
『伍』 私募基金和阳光私募基金的区别 知乎
阳光私募基金与一般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主要在于规范化,透明化,由于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能保证私募认购者的资金安全。
阳光私募基金
是指由投资顾问公司作为发起人、投资者作为委托人、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证券公司作为证券托管人,依据《信托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发行设立的证券投资类信托集合理财产品。
阳光私募基金是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的,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的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
参与方及职责:
一、私募基金公司作为信托公司的投资顾问,实际管理和运作资金;
二、信托公司是产品发行的法律主体,提供产品运作的平台;
三、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保证资金的安全;
四、证券公司作为证券的托管人,保障证券的安全。
阳光私募基金一般会有6到12个月的封闭期。成立之后的6个月内,不能赎回,6个月之后赎回需缴纳手续费,12个月之后赎回不用缴纳手续费。封闭期满,一般会在每个月公布一次净值并开放申赎。
私募证券基金
是相对于我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的,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和富有的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在这个意义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也可以称之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
『陆』 信托能否充当阳光私募的募资渠道融资规模和其他渠道相比如何呢
信托公司的很多产品都在找第三方代销,信托公司自己的营销队伍的建设还需要一定时间。当然,很多信托公司都建立了自己的营销队伍,比如,平安信托。
信托公司的主要客户都是一些大的机构,比如,政府,银行,券商等,这部分大机构对资金的安全性要求比较高。一般的信托产品,其优先级大都是这些机构资金。
你说的阳光私募,也不例外。
市面上的阳光私募,大都是中间级、劣后级。中间级找一部分自然人,就是一般意义上的合格投资者。劣后级找的是机构。
『柒』 我想请问下,那阳光私募和信托的区分点在哪是以什么区分的投资范围还是结构类型
阳光私募是通过信托来发行的,也是信托产品的一种,它和其他信托产品的不同就是信托标的的不同。
阳光私募的信托标的是二级市场的股票,其他的信托产品的标的看它的的信托项目,比如有的是某某股权类信托,某某房地产信托等等。阳光私募和其他信托的区别主要是投资范围的不同,其实结构方面相差不大的,阳光私募也可以由很多不同结构类型的。
『捌』 阳光私募基金运作模式是怎么样的
阳光私募基金因与公募基金的区别而得名,又因为与以往的私募基金相比存在透明化、公化的特点,因此称之为阳光私募基金。阳光私募基金的运作模式为:信托公司建立信托计划后聘请私募基金公司进行管理,并通过第三方银行发售理财产品募集并托管理财资金,获得的收益在三方和投资者之间分配。阳光私募理财产品是由私募公司担任投资顾问,经监管部门备案,资金实现专业托管,具备规范的信息披露机制,投资于二级金融市场的资产管理型金融产品。
银行阳光私募基金理财产品的运作模式大致有顾问式和结构式。
在顾问式模式下,信托公司首先建立相应的信托计划,银行根据信托计划设计发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信托公司聘请银行同意的私募基金公司担任投资顾问,投资于资本市场。私募公司需要以自己资金投资本信托计划,并会在存续期内以业绩的提成追加认购。在这种模式中私募基金公司实际上操作着银行募集的理财资金。信托公司也可以在一个信托计划性设计多个子计划,并聘多个私募基金公司进行操作,并采取末位淘汰制,以促进各家私募基金公司的优胜劣汰。信托计划产生的收益在私募基金公司、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之间按照约定分配管理费用,并偿还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
结构式的阳光私募理财产品实际上是运用了收益权结构化分级,在产品端分为优先级投资者和次级投资者,根据投资者风险偏好的不同推荐其购买不同类型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