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集体产权的房子可以买吗
不能。
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屋的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居住者没有对房屋的完全独立产权,有的仅是农村集体房产权,即业内所称的"乡产权"。
乡产权并非字面意义上由某一级政府颁发的产权,而是在某些乡村里,当地政府未经国家许可,便将村里的土地交给开发商,并由其建设并公开出售的商品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1)江南产权交易所扩展阅读: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禁止农村房屋向城市居民流转。《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受理。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流转受到严格限制,违反规定私自流转的,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可视为无效。而且,集体土地上村民住房申请转移登记除了双方同意外,受让人必须为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办理产权登记时应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不过,坐落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作为遗产继承时,无论继承人是村民抑或城市居民,只要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都应在可继承的遗产之列,因此遗产继承是可以办理产权登记的。
Ⅱ 武汉市江夏区南车花园的房子能够买卖吗
南车花园,武汉领军置业有限公司开发,中铁十五局二公司承建,物业武汉建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土地证:夏国用(2012)第405号,预售许可证:武房开预售(2014)214号。占地面积146233平米,容积率2.3,总户数3586,市政供水供电供气,家庭自主供暖。2017年陆续开始办的证,所以大多数产证目前都没满2年,二手会多个增值税的费用。产权没有问题,可以办证,已经市场化,可以交易出售。这个官方都给了回复的,具体可以在长江日报的公众号留言板搜索。楼盘总体来说还是很不错,楼间距很大,体量也不小,对面大花岭小学和大桥中学,7号线大花岭站就在小区旁边,目前还未通车,消息称到18年通车。唯一,商业不是太成熟,好在旁边江南新天地自带商业,地铁通了人气上来了可以期待,小区旁边规划是建汇锦国际广场,不过一直没开始动工。
最新-7号线已于2018年12月28日通车,大花岭站c口出来就是南车花园。并且汇锦国际广场已经开工建设,预计2020年建成。武汉汇锦国际广场项目(欧亚达建材家居(江夏)项目)地块由 1 栋综合家具卖场(分为家具卖场和小型家具卖场 2 部分)及地下室组合而成。结合地块现状特点,高效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本项目总体 9 层,局部 5 层、6 层、7 层,错落有致。项目局部 5 层屋顶设计了屋顶花园绿化,5 层和 6 层之间设计了设备转化层。本项目 1-5 层为家具卖场,6-9 层为小型家具卖场,总投资 7.1 亿。
Ⅲ 邮币卡电子盘骗局
就是骗局,散户必亏,眼睁睁看着连续跌停板,没有买的,割肉也出不了手,只能烂到手里。
Ⅳ 二手房交易陷阱 买房不核实房屋身份惹麻烦
房产证上明明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卖家也承诺房屋产权是单独所有,没有抵押、没有任何纠纷。可买家交完定金、中介费等费用后,一查档,问题来了——要么是共有房产,要么是抵押房产,或者被法院查封房产。二手房交易中,因卖家有意隐瞒事实而引起的纠纷数不胜数,购房者如果急于求成,不到房产部门核实房产“身份”,极易上当。
【案例一】
交完定金中介费
查档才知是共有房
2011年5月,林女士看中蒋某在江南区亭洪路的一套房产。在初步审核该房材料后,双方以28万元的总价成交。在签订合同前,蒋某承诺该房屋所有权人为他一人,保证房屋产权的真实性与明晰性,没有任何产权纠纷。合同签订当天,林女士便向蒋某支付了3万元定金,并交了5600元中介服务费。
可蒋某拿到定金后,却并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林女士催了多次,蒋某都不配合。林女士到房产部门一查,这才发现,蒋某的妻子钟某是该房共有权人,蒋某无权单方出售该房。2013年初,双方闹上南宁市江南区法院,林女士要求蒋某双倍返还定金6万元,并赔偿5600元中介费。
开庭当天,蒋某未到庭应诉,法院只好缺席审理。法院认为,因蒋某不是该房的唯一所有权人,没有单独处分讼争房屋的权利。而因蒋某的原因导致该房屋不能过户,蒋某已经违约,应双倍返还林女士定金6万元,赔偿林女士损失5600元。
【案例二】
房主隐瞒房产遭查封
被判双倍返还定金
2013年12月,李某通过某房产中介公司与黄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李某以总价44万元的价格购买黄某的一套房产。签好协议后,李某支付了2万元定金,以及中介费1.27万元。然而,收到定金后,黄某却没有协助李某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李某查询才发现,黄某的该套房产尚欠有银行贷款,其个人贷款也未归还,导致该房屋被法院查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合同无法履行,李某想要回定金,可黄某却玩起了“躲猫猫”。
房子买不下,钱也讨不回,今年5月,李某将黄某告上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要求黄某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中介服务费损失1.27万元。自知理亏的黄某未出庭应诉。法院认为,黄某隐瞒该房产被查封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有重大过错,应双倍返还李某定金4万元,并赔偿李某中介费损失1.27万元。
【法官提醒】
做好风险防范
查清房屋“身份”再交易
主审林女士一案的江南区法院李法官告诉记者,想要防范卖家隐瞒事实这类陷阱并不难,只要买房人在买房前做足“功课”,就可有效避免此类纠纷,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
李法官说,实地看好房屋后,先别急着交高额定金,而应先到房产部门查验该房屋的真实“身份”,查清该房产是否有共有人、抵押、查封、限购等信息。如果房产属夫妻或父母子女共有,不管房产证上落有几个人的名字,一定要让出卖人和其他共有人当面一起签合同;如果共有人一方太忙不能到现场,则需要出卖人出具经过公证的共有人授权委托书。此外,若出卖人声称自己是单身,别忘了要求对方出具单身证明。
李法官认为,买房人在买房前不能怕麻烦,风险防范工作要提前做足,才可以避免后期引来纠纷。他提醒道,通常情况下,二手房交易时,买卖双方都会请中介公司代办手续。虽说中介公司相对比较专业,但这并不意味着买卖双方就此万事大吉了,还要靠买卖双方自己多把关。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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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淘宝司法拍卖怎么那么多银行股权拍卖
虽然受众覆盖面较广,但互联网上此类交易平台成交冷清,有地方资产交易所和城商行人士认为,交易品种经营情况、交易价格问题是主要阻力。
淘宝变身“坏账银行” 涉及银行股权拍卖60次。
以淘宝为主的互联网平台,过去一两年来开始介入金融资产交易环节。
以不良资产交易为例,阿里巴巴集团自去年开始,陆续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达成战略合作,被称为“坏账银行”的资产管理公司将其不良资产上线至淘宝旗下的资产处置平台。
这一交易模式中,自然人、法人在缴纳保证金后,均可参与竞价拍卖和交易。在去年年中时,该处置平台已经涉及房产、交通工具、土地林权、知识产权股权等多种标的类型。
(5)江南产权交易所扩展阅读
拍卖方式
平台对接
入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的平台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与各级法院办公信息系统实现对接,法院发布的拍卖信息可直接推送到平台上进行展示。
法院在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及中拍网拍卖,均无需完成注册手续,可直接发布信息、进行拍卖。首次在淘宝网拍卖的法院,需要向淘宝提交注册资料,完成注册后方可开展网络拍卖工作。
按照规定,由法院设置公告展示时间。
对于第一次拍卖,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三十日前公告。
对于第二次拍卖,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对于变卖,变卖动产的,应当在变卖七日前公告;变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变卖十五日前公告。
展示期间,平台可接受竞买人报名。
Ⅵ 您好!请问义乌九联在哪里
江东南路上/钓鱼矶公园那里··· 经过 九联工业区 站点的线路共7条 K123路 [我要纠错]市区线路 九 联 6:00-18:00 宗宅 6:00-18:10 间隔时间:6-12分钟 K123路车的经过站点:
九联工业区→ 荷叶口→ 钓鱼矶公园→ 徐江楼→ 下付小区(华杨房产)→ 下付→ 实验小学(江南小区)→ 后成→ 人寿保险公司→ 小商品城(金达电器)→ 北方联→ 义驾山→ 国税局→ 产权交易所(赵宅文化市场)→ 稠北小学→ 国际商贸城一期→ 国际商贸城(西)→ 国际商贸城二期→ 国际商贸城(北)→ 国际商贸城H区(西I)→ 国际商贸城皮革辅料/配件市场→ 临时停靠点→ 宗宅南→ 宗宅 (共24站) K13路 [我要纠错]市区线路 徐 村6:00-21:10 北苑商贸区6:00-21:00 间隔时间:8-16分钟 K13路车的经过站点:
徐村→ 徐江办事处→ 徐江工业区→ 梦娜袜业(利达针织)→ 交通设计院(地横头)→ 九联工业区→ 荷叶口→ 钓鱼矶公园→ 徐江楼→ 下付小区(华杨房产)→ 下付→ 实验小学(江南小区)→ 龚大塘(中心医院)→ 江东客运站(南)→ 江东客运站(东)→ 稠州城信→ 解百义乌购物中心→ 青少年宫→ 百大有加利→ 恒源祥物流中心→ 绣湖中学(园丁新村)→ 丹溪一小区→ 丹溪三小区→ 临时停靠点→ 北苑商贸区 (共25站) 311路 [我要纠错]城乡线路 南方联5:55-18:45 佛 堂 5:45-18:40 间隔时间:10-15分钟 311路车的经过站点:
南方联→ 劳务市场→ 锦都豪苑(希安诊所)→ 儿童公园→ 后成→ 实验小学(江南小区)→ 下付→ 下付小区(华杨房产)→ 徐江楼→ 钓鱼矶公园→ 荷叶口→ 九联工业区→ 交通设计院(地横头)→ 梦娜袜业(利达针织)→ 徐江工业区→ 真爱毛纺→ 毛店山脚→ 后园→ 许宅→ 江南街(梅林村)→ 石麻车→ 稽亭小区→ 财税大楼→ 头甲村→ 信用联社→ 佛堂大众药房(邮电大楼)→ 综合市场→ 大成中学→ 文化中心→ 水上活动中心→ 佛堂 (共31站) 312路 [我要纠错]城乡线路 南方联5:50-21:40 佛 堂 5:50-21:40间隔时间:10-15分钟 312路车的经过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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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联→ 九联工业区→ 信用联社→ 邮电大楼→ 大成中学→ 佛堂 (共6站)
Ⅶ 江南豪园二手房不懂得怎么买房的
二手房买卖交易的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卖方处理好房屋未能满足交易过户条件的相关事宜;
3、买方如果是按揭贷款购房的,找银行申请贷款,并取得银行的书面答复; 买方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此步骤就不需要了;
4、双方按当地房管局的要求带备房产证、身份证等原件,前往房产交易所办理交易申请。如果当地要求递件前有部分税费或费用是先缴交的,备好款项。
5、成功递件并取得房产交易所收件回执后,买方付按约定首期房款给卖方。
6、问税、完税、过户手续办妥后,买方支付房款余款,卖方当日将房屋交付给买方。
7、卖方协助买方完成其他相关事宜的过户手续,比如物业管理处、供电部门等等。
Ⅷ 小庙镇江南美林苑有二手房吗
可以关注房产交易中心,也可以通过各大二手房网站了解。
二手房交易十大注意事项:
一、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二、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四、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五、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六、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七、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八、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九、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十、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