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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信托审计中的困惑

发布时间: 2021-04-12 08:54:29

㈠ 银行审计应该关注哪些问题,怎样去审计比较好,有没有

对银行审计中要“盯住”的六个重点:
一、内部控制方面
银行的内部控制是防范金融风险,是保障银行健康运行的前提和保障。审计中应充分了解银行的组织框架、发展战略、公司章程、业务决策规则、流程及各项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执行情况,分析审计风险,确定重要性水平。目前审计中发现各银行尽管在财务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方面制定了多项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但在执行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有些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有些制度没有严格执行,有些执行不到位,特别是在贷款程序、风险防控、信息科技等方面问题突出;部分贷款方式、程序不合规,审核程序流于形式;有的商业银行重业务开展轻贷款管理,贷前审查不严、把关不够、贷中检查不认真、贷后检查不到位,导致部分信贷资料不真实、不齐全。如有的贷款一发放就产生欠息情况,有的贷款户提供虚假的银行承兑汇票,有的税票经核实已经作废,有的信贷资料已经提示存在“银票资金严重挪用、资金流紧张、到期银票兑付困难”等风险状况,银行仍然为这些贷款户发放了贷款。
二、信贷资产方面
贷款是银行的一项基本业务,也是银行最重要的资产。审计的目标即审查贷款业务的合规性和合法性,包括贷款程序、贷款主体资格、贷款用途、信用情况、利率合规情况审查,担保贷款还应对担保人的担保资格、担保能力进行核查,其中重点对贷款展期、不良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银票垫款进行审查。同时,将贷款业务与表外业务审计相结合,重点关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对其业务贸易背景的真实性、资金用途进行必要的延伸审计。
近年来的审计情况表明,目前银行贷款业务存在的问题仍然占据银行审计问题的大头,主要问题为:一是未能严格执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部分不良信贷资产没有真实反映,粉饰年度财务报表。如通过办理贷款展期、“贷新还旧”、贷款重组等手段,转化逾期贷款,掩饰不良贷款。有的贷款公司已走破产清理的司法程序,已形成潜在损失;二是改变贷款用途,如将贷款转定期存款,贷款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有的贷款人通过多次转账等手段,改变贷款用途,用于房地产行业、股权投资、归还银票垫款或是购买理财产品等;三是为无真实贸易背景的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或商业承兑汇票,手段多为企业向银行贴现后将资金通过转到其关联企业账户,最终回流到出票人的存款账户,达到套取银行贴现资金的目的;四是违规发放贷款,部分借款人、担保人关系关联,有的担保人贷款已经逾期,根本不具备担保条件;有的审前调查不尽职,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五是部分银行将信贷资金业务转化为同业金融资产业务,规避监管机构对信贷规模的监控。
三、资金业务和中间业务方面
随着国内金融市场日益完善,各类金融产品层出不穷,银行的资金业务逐步成为其利润增长的重要通道。银行资金业务具有涉及产品类别多、更新快、环节过程复杂、交易手段灵活等特点,给审计工作增加了难度,也带来更多新的挑战。其业务主要包括:同业间存放和拆借、投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流动性管理、利率管理等。审计的目标是检查各类资金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资金管理风险性,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授权规定。重点对主要账户、敏感业务、异常事项等重大项目进行详细审计,包括现金业务、同业往来业务、主要融通业务、理财业务等。
审计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与他行达成协议,通过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资产交易,达到做大年末资产和负债规模;通过购买信托受益权、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模式发放贷款,规避国家信贷规模控制,且有的贷款改变用途。理财业务方面,利用银行贷款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原则,理财收入核算不实;部分银行在未取得债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情况下,开展同业机构理财、公司理财业务;部分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没有明确对投资范围、投资资产种类和各投资资产种类的投资比例,风险披露透明度不高;有的理财产品未与投资资产一一对应等问题。
四、投资业务方面
银行投资业务包括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审计目标是对其业务流程即投资决策过程、执行过程、业务核算、管理等环节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查。重点审查投资业务批准程序,是否经过集体决策,关联交易的公允性,风险控制与投资收益的匹配性,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反映的主要问题有:因历史原因部分银行以前年度的股权投资、拆借资金难以收回,长期挂账,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性;因企业改制等原因,有的银行固定资产有账无实;违反市场公允原则,向股东发放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的信用贷款;有的投资开发项目采用“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公开招标等。
五、信息科技方面
现代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是与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的高度融合,金融行业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完整性及有效性直接影响到国家财产安全、经营目标的真实反映,因此如何促进银行业加强信息系统安全控制,防范信息技术漏洞带来的风险,保证业务数据、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日渐成为审计监督的关注重点。审计目标:一是了解信息系统的业务流程控制、信息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维护情况;二是了解数据输入、输出及数据处理情况,检查信息系统的安全控制。商业银行的主要子系统包括:核心业务系统、信贷管理系统、资金管理系统、信用卡发卡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管理会计系统等。
反映的主要问题有:核心业务系统中部分信息与财务管理系统信息不匹配,摘要字段表述设计有误;信贷管理系统中五级分类查询结果表与信贷流水表中对部分贷款的形态认定在同一时点不能统一;新旧核心业务信息系统的对接不严密,在新系统上线当日全部贷款均重复记入两次等问题;个别银行软件开发公司员工利用征信审批系统的漏洞,非法操作,擅自违规为客户开立信用卡,造成逾期透支;有的银行仅在异地建立数据备份,尚未建立应用级灾备等。
六、财务管理及财务收支方面
财务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银行审计的重要部分,审计目标即检查银行财务决算报表是否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重点:一是其审计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反映了金融机构发生的主要经济事项;二是各项收入、支出及成本核算是否按照财务准则的要求;三是风险与效益、成本与收益是否匹配。主要审计问题表现为:一是少计收入或应转未转营业外收入;二是多计或少计费用和支出,如信用卡透支余额未按照五级分类标准划分,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三是在费用中列支福利性支出,如在“公杂费”、“业务管理费”、“宣传费”中列支各种名目的节假日福利,为促销业务答谢客户购买的购物卡等;四是违规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五是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超标准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六是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㈡ 信托审计要暂估收益吗

这一个问题要分两部分来说: 第一。企业用资金认购信托产品。公司投资信托产品按照法律是应该缴税,但实际上信托公司在分收益的时候没有保税或代扣的责任和义务。所以,一般企业自有资金买的信托获得的收益在审计中会划到其他收入或营业外收

㈢ 信托公司社会招聘后台人员一般比较在意哪些方面比如证券会计岗,风险控制岗,审计稽核岗的。除了专业

细心,负责,有风险意识,能积极配合前台部门做业务

㈣ 如何审计信托资金来源与运用

(1)审查资金来源和运用。检查资金来源与运用是否符合规定,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中属于基建性质的.是否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利率的浮动相收费标准是否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2)审查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合同和协议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具体明确;是否坚持了先存后贷的原则。(3)审查租赁业务。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和协议,手续是否完备合法;租用的设备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纳入更新改造计划;银行是否坚持了“先到货,后付款”原则;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和金额收取租赁费及利息等。(4)审查其他信托业务。主要是对汇票承兑与贴现、代保管、代理收付、咨询和抵押业务等进行审查。信托业务审计重点审查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具体,双方职责是否清楚,手续是否健全,资金、证券、贵重品和物资是否有安全保障等。

㈤ 【专家视点】内部审计:如何走出角色之困惑

内部审计如何定位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话题,其核心问题是内部审计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扮演什么角色,是单一角色,还是多重角色?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内部审计的角色定位是否一成不变,能否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予以新的内容?追问这些问题,是因为角色把握不好,就找不到位置,就有可能出现审计不到位或者错位、越位的现象。 一、困惑:内部审计角色种种不“和谐”现状 1.对立面角色。企业中上至高管下至一般员工都把审计当作对立面来认识,至今还有不少企业的管理层认为内部审计部门不能直接创造价值和利润,甚至出现“防火、防盗、防审计”的说法,把内部审计排在组织之外。我们经常以“敢于揭露问题的站不住,站得住的不敢揭露问题”来描绘内部审计与领导和内部组织的关系。这种对立面角色人为地疏远了内部审计部门与企业其他业务部门的关系,使内部审计部门在企业中处于尴尬的境地。 2.得罪人的角色。当企业要挑选一名审计人员时,总是这样对其说:干审计工作是一份得罪人的工作,你要做好思想准备。这无形中使人感觉到审计工作除了与被审计对象“针锋相对”之外,再无其他。于是久而久之导致很多人认为选择审计工作不是出自于内心,是迫于无奈,审计工作的吸引力大大降低。 3.可有可无的角色。内部审计的存在不是出于企业的自身需要,所以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地位并不高,其工作方式可以形象地概括为事前一无所知,事后“诸葛亮”。如对于经营管理人员的离任审计,人已调动或升职,才对其进行审计,审计的作用无法彰显。 4.全方位角色。企业内部审计业务几乎涉及科研生产经营的每项经济活动,如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物资比价等。表面上看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监督着每项经济活动,事实上只是一种形式,并未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因为现在许多内部审计人员不具备基建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以及招投标审计等方面的知识和业务技能。 5.清贫角色。内部审计人员经常被要求接受甘于清贫的环境,如在待遇上,很多单位给内部审计人员“出价”(报酬)并不是以内部审计工作的价值贡献来量身定做,而是认为内部审计的劳动并不那么值钱,随意给其定在低“价位”。在企业整个财务报告业务流程上,财会人员处于上道“工序”,内部审计人员处于下道“工序”;在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上,内部审计人员需要具备比财会人员更多的知识和更高的业务技能,因为他们不仅要看懂报表,还要指出报表的“瑕疵”,同时要提出管理建议和解决问题的方案,因此内部审计人员的劳动复杂程度要高于财会人员,贡献应该比财会人员高,或者不低于财会人员。但现实中,内部审计人员的收入待遇却大大低于财会人员。 6.马后炮角色。审计主要是事后进行的。如果一些经营风险已经发生,并且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此时就算把账审得再清楚,内控漏洞分析得再透彻,恐怕也于事无补了。 在面对内部审计工作中这些不和谐的现状时,一个又一个的问号会涌入脑海:难道内部审计与被审计对象是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关系?是在玩“猫鼠游戏”?是一对矛盾?如果是这样,一个与组织相冲突的内部审计能够给股东创造价值吗?内部审计的生命力又在哪里?内部审计工作者能将此项工作视为崇高职业吗?又如何体验到审计职业的乐趣? 1.内部审计一仆二主,国家审计体系下的角色定位矛盾。《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二条明确规定:企业内部审计是企业管理的内设机构,独立行使监督职能。同时,《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内部审计作为国家审计体系的组成部分,在国家审计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工作。这种双重身份使许多企业都把内部审计视为国家审计机关的“内线”和“坐探”,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得不到企业领导的信任,不容易了解到企业重大经济活动的真实情况。 2.内部审计是遵命建立,企业缺乏内在动力。我国企业内部审计是在政府干预下建立起来的,而不是出于企业的内在需要。企业负责人只是企业资产的经营者,而不是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对内部审计没有主观要求,对内部审计的性质、作用与职能认识不足,没有将内部审计机构看成是企业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的企业领导甚至将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当做异己,不愿意也不敢配备精通业务的人员。一旦遇到精简合并机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便成为牺牲品。 3.审计定位忽高忽低“迷了路”,审计工作重心经常变化。近年来,审计越来越受到重视,可是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风险仍层出不穷,原因是什么?除体制、制度外,另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审计的工作重心经常发生变化,一项工作没做完,突然转到另一项工作上去,难以按一个既定的方向走下去。一些企业的审计部门不考虑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设定和自身定位不和谐的目标,喊出了诸如“没有打不开的账,没有查不出的问题,没有完不成的任务”这种不切实际的口号。如果内部审计部门不具备开展基建审计、管理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不结合所在企业的具体实际情况,将其自己的定位为全方位的审计,就只能是南辕北辙。 4.传统观念形成的惯性阻力。由于过去内部审计存在突出监督的倾向,使得内部审计人员中有这样一种固有的观念:内部审计只有讲监督,只有查错纠弊,才能体现其价值。这种认识是不够全面的,似乎审计只有监督职能,不查出问题,就不算是真正的审计者。 5.看不到科技发展对审计工作的冲击。现实经济社会中,人们往往把审计看作是查账的,认为翻翻凭证、账本就是审计。有这种认识的审计人员轻视自己,不求上进;有这种认识的非审计人员看低审计,产生审计谁都可以做的错误观念。试想,如果财务网络全部建成、财务系统的后台功能全部具备,审计的翻翻凭证、账本的工作没有了,是不是就不要审计人员了呢?如果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完全建立,审计的对象形式多样,特点各异,统一的审计模式无法推行,我们又该如何来认识企业的经济活动呢? 6.企业文化的阻力。任何企业都面临企业文化的问题,当企业试图进一步改进管理、优化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时,企业文化就有可能会像漂浮在海面上的冰山一样显示出其巨大的阻力。对于一个致力于建设高效率内部控制的企业来说,要求企业的员工诚信,不但不隐瞒问题、及时发现问题和主动查找所有隐患,而且还要对任何监督和批评都持宽容的态度,这是很不容易的。例如,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很少有员工主动举报诸如违反商业道德、公私利益冲突、收受经销商财物或索取非法利益等不正常事件,还有一些员工在工作中常常报喜不报忧,认为多干不如少干,碰到问题推卸责任或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等等。 7.审计“推销”不力。在介绍审计工作时,我们更多提及的是财务审计、基建审计等传统领域,而没有推介可以开展的内部控制审计、人力资源审计等新领域;在讲职能时,往往只讲监督,不讲服务、评价、鉴证等职能,尤其是不讲对企业的增值服务;在讲与审计对象的关系时,往往只讲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没有讲是伙伴关系;在讲审计工作成果时,往往只突出查出了多少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了多少大案要案线索,查出了多少小金库等“硬”指标,而没有提及给企业贡献的“软”指标。这种不全面的宣传介绍造成人们对审计的错觉,把审计等同于廉政公署,甚至审计人员本身也“误读”审计,致使审计的其他重要功能和贡献养在深闺无人识。 1.角色的转换要从观念开始。内部审计人员首先应该改变观念,把内部审计工作看作是给企业增加价值的职业,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工作,是为跟内部审计接触的人带来价值的职业,而不是简单的出一份审计报告。如果内部审计人员连自己的工作价值都看不到,观念仍停留在监督的层面上,审计委托者、审计对象不能认同你的工作,又怎能叫他们配合审计。内部审计人员只有深刻认识到在组织中所扮演的角色,才能知道该怎么做。 2.突破以财务审计为主和事后审计的框架,扩大内部审计的领域。我国的内部审计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主要以开展财务合规性审计为主;上世纪90年代,内部审计在坚持以财务合规性审计为主的基础上,逐步开展了以预算管理审计、工程投资审计、购销比价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为标志的管理效益审计;21世纪以来,内部审计已由财务审计为主逐步向以管理效益审计为主转变。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制定并修订的《实务标准》与《职责说明》指出:“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在于增加价值和改进组织的经营。它通过系统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管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审计署原审计长李金华曾指出:内部审计的定位应该是四个字:“管理+效益”。我们要顺应这一演变趋势,审计范畴要从传统财务审计转向现代内部审计范畴,从事后审计转向事中、事前审计。 3.审计的关注焦点和追求层次要扩大。传统法人治理理论是以股东为中心的“股东治理模式”,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企业治理的变迁,传统法人治理理论已被扬弃,出现了以利益相关者治理为基础的新兴的“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法人治理的主体并不局限于股东,而是指包括了股东、债权人、雇员、客户、供应商、政府、社区等在内的广大利益相关者。基于内部审计的独立地位,自然要承担起上述多重角色,参与到法人治理体系中,对法人治理的缺陷和不足施以矫正,内部审计实质上已构成当前法人治理框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内部审计人员应该是拥有大格局思考的人,不只想到自己,也要想到别人;不只注重现在,也要注重将来;不只关心所在的企业,也要关心相关企业;不只是服务所在的组织,也要帮助改善别人的组织;不只是改善现在,也要考虑改善未来。内部审计只有把关注的焦点、追求的层次、努力的方向和要求改善的层面扩大,才能放大内部审计的价值。 4.必须摒弃发现问题越多越好的审计误区。查问题不是审计的最终目的,查处的问题越多,并不能说明审计的工作业绩就越大,而是要考虑改进企业未来的工作。只有将审计从“损失发现”转变为“风险防范”,才能降低错误的积累放大效应,控制潜在的系统风险。 5.要处理好内部审计监督职能与其他职能的关系。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内部审计的职能从监督逐渐衍生出了鉴证、评价、确认与咨询等。如果内部审计丢掉了监督这一职能,就失去了灵魂;然而如果内部审计只定位于监督,就会失去广阔的发展空间,内部审计也就失去了意义。所以,在企业中,必须认真处理好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与其他职能的关系问题,也就是处理好服务与监督的问题。 (作者单位: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 司柳州八0一厂财务处)

㈥ 集合资金信托的敏感问题

异地作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都可设立分支机构,全国性作业。金融市场、资本市场是全国性的市场,不可能局限于一城一地。因而对资金信托业务,应该允许异地开展业务。可以考虑最保守的做法,即信托计划向项目或销售所在地人行备案,资金托管人由当地的信托公司担任(如无,可由人行指定有资格的金融机构担任)。这样做,应该可以满足当地人行的监管需要,且免除对资金风险的担心 。
银行代理:信托公司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和网点,开展业务面临许多困难。建议在不突破“200份、5万元”条件的前提下,允许银信合作,共享客户资源,代办、代销信托计划产品。甚至产品说明中可以增加“本行仅代理该信托计划销售事宜、不承担任何投资管理和收益保证义务”等字样;
风险控制:项目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风险是任何投资行为共同面对的,这主要取决于项目选择、收益模式和管理能力。需要特别强调的一是信托公司的信用风险,要严格按照专户、专人管理原则:建立资金防火墙,自觉接受主管机关的检查。强化信托经理人的职业精神,建立信托经理人的信用评价和职业准入机制;二是信托计划的流动性风险。由于信托计划不能公开交易,允许受益权转让是必要的。特别是长期性的信托计划,流动性是其开发设计的关键因素。应该允许信托公司研究“柜台交易”的可能性。
资金运用:资金运用包括投向、方式、用途(目的)三个方面。大多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确定资金投向和运用方式,不管资金用途(或者将目的化为收益性)。有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没有明确资金运用投向和方式,而突出资金用途的具体目的性,但这种产品市场反映不佳。
管理风险与收益:按照“200份、5万元”的限制,一份信托计划募集的金额在2000万元~3000万元左右(统计表明,平均每份合同金额10万元~15万元)。按平均1%的管理费率,管理年费为20万元~30万元。而信托计划产品开发从项目筛选、研究开发、上市销售、跟踪管理到最后顺利完成,耗费大量人力财力,成本大于收入。另一方面,信托公司尽职管理,虽不承担投资风险,但却承受赢利预期、最终退出等管理风险和信誉风险。因此,信托计划必须有相当的规模和较长的期限,信托公司才有开发的积极性。
管理费形式:有关法规没有规定信托公司收取费用的具体标准。多采用直接费用由信托计划承担,管理费收取采取分段计费方式。有必要通过行业内的协调机制,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及指导价格,逐步形成所谓“行规”。便于成本核算、经营比较,也有利于维护委托人利益。
委托管理:按信托“亲自管理原则”,要求信托资金由信托公司运作。但实际上由于资金投向的多元化,资金运用方式的不同,信托公司很难实施亲自管理的原则。这就要求信托公司在设计产品和管理期内,要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预警、风险辨识及控制机制和措施。
管理责任界定:按法规规定,信托公司不得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和最低收益。同时又规定信托公司违背信托文件的约定而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信托公司负有赔偿责任。由于委托人和受托人立场不同,必然会导致判断看法不同。而动不动付诸法律,对信托公司形象不利。因此,有必要在合同或其他文件中以案例形式列举一些条文,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产生。
监管:对集合资金信托的监管,具有常规性的特征,即对信托计划产品设计和推出,既不需要审批,也不用经过核准,而是通过常规检查、审计来实施监管。这反映了主管机关“鼓励创新,严格监管”的指导思想,有利于集合资金信托的发展。但是,“宽松”是一把双刃剑,上述宽松政策是以严格限制性条件为前提的。也就是说,信托公司可以想发就发,想几个就几个,想多大就多大,很自由。但必须符合“200份,5万元,纯私募,本地化”(后两个限制虽无明文,但是实情)条件。这实际上是关在小笼子里给自由,恐怕未必适应中国的国情。笔者认为有必要考虑“放宽限制、增强监管”的策略。
税收等配套制度环境:税收问题,是中国信托业遇到的一个专业难题。国家税务部门表示,制定专门的信托业税收政策,不在税务总局的议事日程上。现在已经进行的信托业务活动,适用于国家一般性的税收政策在这种情况下,信托公司可以采取:受益人纳税原则、避免双重纳税原则、直接按相似税法纳税、维护委托人最大利益四个原则处理。

㈦ 有关审计中“应收账款”科目的疑惑

你的理解有点偏差:

1)预收账款,不是每个单位都设置的,只有预收款很很多的单位才设置。

2)应收账款的期末贷方数,就是 预收账款,预收账款”期末借方余额就是 应收账款 了。既然如此只要一个应收账款就能反映了,只不过是为了在明细科目上看得清楚点,分别设置二个科目,但在报表上把他们合并在一起了。

所以会计编制资产负债表是由“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两个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计算填列的。应收账款 报表数应同应收账款总账数和明细账数分别减去与应收账款相应的坏账准备数和明细账款数后的余额核对相符(这里的明细账款包含了应收账款与预收账款)。 你可以看到:审计在审计这个科目的时候是将二者合并进行的。

㈧ 审计工作中存在哪些困惑和需要帮助的地方

审计发现中
管理方面的问题:
1、没有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2、没有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没有做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等等

㈨ 有关IT审计师的几个问题,,,,请知道的同志们说一下,谢谢谢........

我回答一下,
1.专科生可以报考,考试组织机构(信息系统审计与控制协会ISACA)对这个并没有苛刻的要求。
2.费用不会低,报名费用是500美元,可以自学。当时我在学校时,报名费用、考试费用一共是不到10000人民币。 CISA考试大纲包括七部分内容,各自所占比例如下:信息系统的管理、规划和组织(占11%),技术构架和运营实务(占13%),信息资产的保护(占25%),灾难恢复和持续运营(占10%),商业应用系统开发、获得、实施和维护(占16%),商业运营评估和风险管理(占15%),信息系统审计程序(占10%)。从这可以看出,内容侧重信息技术和信息管理。
3.你是说准备时间么?那得看自己了,一年考试两次6月和12月,我认识一个准备了不到4半年就过了。
要想了解再多,可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