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为什么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的受让人不得为自然人的解释
我国《信托法》对于信托收益权拆分有严格的内容规定:
《信托法》第47条:受益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其信托受益权可以用于清偿债务 ,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
《信托法》第48条: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但是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2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将两个以上(含两个)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运用或处分的资金信托业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办法第29条: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益人可以向合格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信托单位。...信托受益权进行拆分转让的,受让人不得为自然人。机构所持有的信托受益权,不得向自然人转让或拆分转让。
办法第52条: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一资金信托用于同一项目 的,委托人应当为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使用本办法规定
办法第53条: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以及其他财产和财产权信托 进行受益权拆分转让的,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Ⅱ 信托收益权与受益权的区别
首先要明确词语的范畴,一般我们讲得是信托收益,而不非信托受益权;
信托收益,指的是信托产品的盈利,通过各种增值手段,信托产品实现盈利而非亏损。
受益,则是指信托参与各方投资所得到的回报。这里也包含着不同层次的受益,可分为优先受益和次级受益。这一块涉及到信托公司和信托产品的设计模式。
Ⅲ 什么是信托收益权
信托受益权是信托合同中规定的关系人享受信托财产经过管理或处理后的收益权利。也包括信托合同结束时,合同中规定的关系人可享受信托财产本身利益的权利。 信托受益权定位于物权不仅是信托及运行机制的本质性质要求和需要,而且在信托法律制度的具体规范中也有相当的根据。 信托受益权具有物权的追及与优先效力。一方面,因信托财产处于受托人的占有、管理和处分之下,为了防止受托人的不当行为对受益人利益的影响;另一方面,在信托法上,信托财产尽管名义上属于受托人,但它并非受托人的固有财产,而是仅以信托目的即为受益人利益而存在的特定财产,为此,受托人的债权人无权对信托财产进行追索。 信托受益权具有物权请求权的效力。在信托法上,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受益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原状或者予以赔偿,该信托财产的受让人明知是违反信托目的而接受该财产的,应当予以返还或者予以赔偿。 信托受益权具有物权的直接支配力。这种直接支配力在物权中并非都现实地存在,有些物权如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其支配力在一般情况下是潜在存在,只有当债权得不到满足时,支配力才现实地发生。信托受益权的支配力也是如此。在受托人正常管理时,受益权的支配力隐而不现,当受托人不当处理信托财产时,其支配力开始显现。只不过较为特殊的是,该支配力要经过撤销程序才可实现而已。
Ⅳ 股权收益权为什么要做成集合信托
集成信托之所以要集合,主要原因在于没有单笔的资金。如果信托公司有大笔的资金直接对接项目,其实信托公司更加希望单一资金就把项目做了。
股权收益权,股权项目,风险偏大。对于大笔的单一资金来讲。风险太高,很难找到大笔单一资金直接对接。反而,通过集合信托的方式发产品,募集多份、小笔的资金。风险承受能力提高。有利于项目的对接。
Ⅳ 中信信托贵能投资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具体是怎么样的在哪里购买
2012年4月初非常值得投资的信托产品
产品名称: 中信信托 贵能投资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募集规模: 12亿
产品期限: 2+1年
起点金额: 300万元
收益说明: 信托收益按年支付:前两年11%。若延期,第三年增加0.5%的收益
发行机构: 中信信托
投资方向: 托资金主要用于购买五家煤矿企业的特定资产收益权
该项目优势:
1、目前煤炭在中国能源消费中占70%,煤炭需求旺盛是必然趋势。
2、煤炭价格在整合过程中会供不应求,整合后,煤炭生产集中度提高,大型煤企话语权加重,未来煤炭价格将趋于稳定且易涨难跌。
3、贵州煤矿相比北方,距南方省市路程更近,运输成本较低,因此贵州煤炭企业外销周边省市,在价格上拥有明显的优势。
4、贵能投资规模在贵州省民营煤企中排名前十,生产、安全技术水平都较高。
5、高管专业素质高:贵能高管拥有良好的专业知识背景和丰富的煤炭行业从业经验。其中,专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均来自国有大型煤炭企业。
6、煤矿地理分布相对集中,便于集中化管理;下属各矿没有发生一起瓦斯事故,瓦斯治理能力突出。
抵押担保措施:
1、贵能投资、华源瑞丰、四季春、大田洗煤100%股权质押.
2、贵能投资新设的六个子公司的100%股权质押。
3、弘财矿、腾庆矿、荒田矿采矿权抵押。
4、华源瑞丰、四季春、弘财矿、腾庆矿、范家寨矿、荒田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贵能投资全体自然人股东及配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6、中能瑞丰商贸股东代恩虎及其配偶为回购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项目本益抵押率为24.24%,高度安全!
我们公司包销了中信信托贵能项目1个亿的额度,有需要了解该信托的朋友可以找我私聊!4月10日正式开始募集,现在在预约中!
Ⅵ 股票收益权包含哪些股票质押给了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发放股票收益权集合信托资金。
股票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实质就用上市公司股东用自己的股票做抵押进行融资,然后到期以商定的收益比例连本带利返还给投资者(即该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因此,股票收益权实质只是一个幌子,当然,融资方(上市公司股东)还要支付信托公司管理费和信托计划的发行费等费用。
Ⅶ 什么是银行投资信托收益权
目前银行信托理财许多都有了创新产品,比如在信托产品中增加了地方政府、商业银行或某些企业的担保,有一些在产品中增加土地抵押担保或股权质押担保等,在收益分配上引入了优先级受益人与次级受益人等方式,这相当于给资金的安全加了一把锁。
Ⅷ 集合信托收益权份额需要注册登记吗
对于发力资产证券化对信托公司的要求,信托人士认为主要是考验信托公司发掘资产、评估资产和配置资产的能力。
近日,建信信托作为交易安排人发行了市场上首个以多个信托资产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嘉实建信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嘉实建信ABS”)。建信信托作为第一层信托计划的受托人代表该信托计划的原始权益人,并作为交易安排人主导了项目论证、方案设计、中介组织、监管沟通、推广发行等全流程服务。
此前,信托公司多作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受托人,通过SPV把基础资产变成信托资产,起到风险隔离的作用。但此类业务多为银行主导,信托公司若仅充当SPV,在同质化的竞争中项目利润微薄。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信托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推进,信托公司在业务流程中充当的角色也开始出现了变化,从“参与”变成了“主导”,从“受托人”转变为“交易安排人”。未来预计会有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看到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利润空间,拓展业务蓝海。
建信信托主导 首单信托受益权集合ABS
2015年11月27日,由建信信托作为交易安排人的“嘉实建信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嘉实建信ABS”)成功发行,并在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挂牌交易。该产品是市场上首个基础资产为多个信托资产打包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且增信措施采用的是优先级/次级结构分层设计,回归了资产证券化业务依托于基础资产现金流自身的风险水平而与主体信用相隔离的本源。
嘉实建信ABS采用了“信托+信托+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三重SPV结构,实现了基础资产的真实出售。该项目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称,建信信托作为第一层信托计划的受托人代表该信托计划的原始权益人,并作为交易安排人主导了项目论证、方案设计、中介组织、监管沟通、推广发行等全流程服务,体现了信托机构在资产管理领域的优势。
该产品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规模人民币26亿元,包括优先级A档24亿元,评级AAA,期限22个月;优先级B档2亿元,评级AA+,期限22个月;次级规模约为1.7亿元,无评级。产品推出后获数倍超额认购。
布局企业ABS SPV向交易安排人转变
目前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工具主要分为三大类:人行和银监会主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证监会主管的企业资产证券化和交易商协会主管的资产支持票据(ABN)。
此前,信托公司多作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受托人,通过SPV把基础资产变成信托资产,起到风险隔离的作用。但有业内人士坦言,信贷资产证券化均为银行主导,券商承销,信托公司若仅充当SPV,在同质化的竞争中项目收费极低,然而仍要参与项目结构交易设计、文本撰写、项目审批报备、费用清算等工作,工作繁琐、耗时长,有点得不偿失。
信贷资产证券化能够给信托公司带来的利润微薄,据业内人士介绍,信托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费用有两种计算方式:一种按规模计算,可能在万分之一到万分之五之间;一种按数量计算,一单业务收费30万元左右。
显然信托公司并不会满足于通道角色和微薄的利润。2014年11月19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企业资产证券化的业务行政审批取消,正式实施事后备案制和基础资产负面清单管理。之后,信托公司开始涉足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信托公司在资产证券化中的角色也开始出现了变化,从“参与”变成了“主导”,从“受托人”变成了“交易安排人”。据嘉实建信ABS项目负责人介绍,建信信托充当了项目的发起人、受托人、交易安排人,并实际主导了该产品的销售工作,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的评级机构,嘉实资本为项目管理人。由信托公司主导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在业内也居前。
此前,中信信托也曾主导发行“中信·茂庸投资租金债权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为国内首单直接以商用物业租金债权为基础资产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
“从参与到主导,很直观的好处就是利润的提升。从前我们从主导方手中分取项目费用,现在我们作为原始权益人和交易安排人,给其他参与方分拨项目费用。未来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会看到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前景,也将是信托公司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上述项目负责人表示。
负面清单做指引 基础资产多样化可期
进入2015年第四季度以来,信托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屡传佳讯,先有中信信托发行国内首单物业租金债权ABS,后有外贸信托参与国内首单微贷信托受益权ABS,建信信托主导国内首单信托受益权集合ABS成功发行。
从早期的个人住房及汽车金融等零售信贷,到信用卡、应收款,再到物业租金债权和信托受益权集合,信托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基础资产日益多样化。
2014年年底公布的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负面清单实施穿透原则,明确了不投向负面清单中所述资产的信托受益权均可以作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基础资产,为企业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多样化扫清了障碍。
以嘉实建信ABS为例,以建信信托自持的多款存量信托计划为基础资产,打包成资产证券化产品,基础资产都是信托公司挑选的优质资产,因此在市场上反响热烈。
“该产品是标准化产品,于银行而言资本占用少,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资产的流动性,因而受到银行青睐。”项目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对于发力资产证券化对信托公司的要求,上述信托人士认为主要是考验信托公司发掘资产、评估资产和配置资产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