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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监护信托的特点

发布时间: 2021-04-09 06:19:42

① 个人信托的特点

个人信托特点:
专业的信托财产管理。
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财产妥善存续管理。个人信托在实际运作上极富弹性,在符合法令的要求下,其目的、范围或存续期间等均可依委托人的各别需要而制定,进而达到保存财产、避免浪费、执行遗嘱、监护子女、照顾遗族等多样

② 简述信托的主要职能

全国200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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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代码:00249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在冲突法的国内立法方式上,我国主要采取的作法是( )

A.将冲突规范分散规定在民法典的有关章节中

B.制订单行冲突法典

C.在民法或其他法典中以专编或专章,比较系统地规定冲突法规范

D.主要以判例和学说为依据

2.现在,印度、土耳其、叙利亚等国,当事人往往因宗教不同而适用不同的婚姻法从而可能产生法律冲突,这种法律冲突被称为( )

A.区际法律冲突B.时际法律冲突

C.人际法律冲突D.国际法律冲突

3.1978年海牙《代理法律适用公约》适用范围很广。在下列各项中,唯一不适用的是( )

A.隐名代理B.商业代理

C.非商业代理D.信托代理

4.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 )

A.单边冲突规范直接规定B.双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C.国际惯例规定D.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加以规定

5.自意大利法则区别说诞生后,最早以当事人的本国法作属人法的是( )

A.1756年的《巴伐利亚法典》B.1794年的《普鲁士法典》

C.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D.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

6.提倡"规则选择"或"结果选择"方法,以取代传统的"管辖权选择"方法的学者是( )

A.库克B.里斯C.艾伦。茨威格D.凯弗斯

7.在1928年召开的哈瓦那第六届泛美会议上,通过了著名的( )

A.《布斯塔曼特法典》

B.《关于解决本国法与住所地法冲突的公约》

C.《支票统一法公约》

D.《婚姻法律冲突公约》

8.被认为采用了英国学者莫里斯提出的"侵权行为自体法"说的一个最有名的案例为( )

A.鲍富莱蒙案B.福哥案

C.特鲁弗特案D.巴蓓科诉杰克逊案

9.假设A国和B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C国未加入,如果合同当事人未选择准据法,对下述纠纷中国法院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的是( )

A.中国公司与A国公司缔结的合同B.中国公司与B国公司缔结的合同

C.中国公司与C国公司缔结的合同D.A国公司与B国公司缔结的合同

10.假设中国甲公司在日本承包一发包人为韩国乙公司的桥梁建设工程,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未选择法律,后甲与乙发生争议,中国法院受理了此案,本案应适用( )

A.中国法B.日本法

C.韩国法D.国际条约

11.在合同法律适用领域,最早采用的灵活的开放性的连结点是( )

A.缔约地B.履行地

C.意思自治原则D.最密切联系原则

12.对《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的选择权常在( )

A.保险人B.被保险人

C.受理案件的法院D.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13.在我国,判断某项遗产是否为涉外无人继承财产,应该适用( )

A.财产所地在法B.当事人属人法

C.继承关系的准据法D.法院地法

14.假设某人具有A国国籍,在C国有若干动产,在B国居住了三年后未立遗嘱死亡,在A国和在D国的继承人发生纠纷而由A国法院受理此案。如果上述四个国家都参加了1988年《死者遗产继承的准据法公约》,那么根据该公约,A国法院原则上应适用来判决这起涉外继承争议的是( )

A.A国法B.B国法C.C国法D.D国法

15.规定了一种并不为大陆法系所熟悉的"国际证书"制的国际公约是( )

A.《遗嘱处分方式法律冲突公约》B.《遗产国际管理公约》

C.《死者遗产继承的准据法公约》D.《关于婚姻财产制的海牙公约》

16.我国《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这是一条( )

A.无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B.有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

C.重叠性冲突规范D.单边冲突规范

17.美国1971年的第二部《冲突法重述》的报告员是( )

A.比尔B.柯里C.斯托雷D.里斯

18.《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规定,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的申请人给予优先权,该优先权期限为( )

A.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

B.发明和实用新型为6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12个月

C.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12个月

D.发明和实用新型为6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

19.关于《世界版权公约》和《伯尔尼公约》所实行的原则和内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前者实行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后者不实行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

B.前者实行附条件自动保护原则,后者不实行附条件自动保护原则

C.前者实行版权独立原则,后者不实行版权独立原则

D.前者保护作者的精神权利,后者不保护作者的精神权利

20.关于破产财团范围的法律适用,一般认为应适用( )

A.法院地法B.物之所在地法

C.当事人属人法D.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21.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的意见》,在发生国籍的消极冲突时,用来确定当事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的连结点是( )

A.一般是其居住地,如未定居,则适用其住所地

B.一般是其住所地,也可适用其居住地

C.最后拥有的国籍

D.住所

22.假设甲是A国人,在B国有惯常居所,乙公司是C国法人,其主营业地在A国,并在D国设分销商场。甲在D国商场买了乙公司的彩电带回A国使用,后彩电发生爆炸。如果上述四国均是《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的成员国,依该公约,该案的准据法应是( )

A.A国法B.B国法C.C国法D.D国法

23.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一般应适用( )

A.法院地法B.物之所在地法

C.当事人约定的法D.当事人的属人法

24.在国际私法史上,最早提出把特征履行作为判定合同与何地有最密切联系的根据的是( )

A.英国学者B.美国学者

C.瑞士学者D.法国学者

25.就最惠国待遇制度而言,目前各国普遍采用的是( )

A.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

B.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

C.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为主,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为辅

D.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为主,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为辅

26.《关于信托的法律适用及其承认公约》规定,涉外信托的准据法,首先适用( )

A.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B.与信托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

C.信托管理地国家的法律D.信托财产所在地国家的法律

27.法国规定不动产的法定继承依不动产所在地法,德国则规定依死者的本国法,且两国都认为自己指定的法律也包括冲突法。现如一德国公民死于法国并在法国留有不动产,为此不动产法定继承发生争讼,其结果为( )

A.在法国起诉会发生反致

B.在德国起诉会发生反致

C.在两国任何一国起诉都会发生反致

D.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不会发生反致

28.在"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条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地法"是( )

A.范围B.指定原因C.准据法D.连接对象

29.仲裁法主要是指( )

A.调整仲裁程序的法律

B.调整仲裁实体问题的法律

C.调整仲裁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的法律

D.调整仲裁协议当事人行为能力的法律

30.假设甲因出生而同时取得A国和B国国籍,而又取得C国和D国国籍,并且在D国设有住所。现甲在中国法院涉讼,依我国规定甲的本国法应是( )

A.A国法B.B国法C.C国法D.D国法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10分)

31.依我国《仲裁法》,下列不能提交仲裁的事项是( )

A.婚姻B.收养

C.知识产权的转让D.监护

E.继承

32.国家及其财产的豁免权内容包括( )

A.司法管辖豁免B.诉讼程序豁免

C.职能豁免D.强制执行豁免

E.绝对豁免

33.属《巴黎公约》规定的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的是( )

A.实用新型B.服务标记

C.原产地名称D.制止不正当竞争

E.商标

34.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主要险别有( )

A.平安险B.水渍险

C.偷窃险D.一切险

E.钩损险

35.在我国,合同当事人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必须是( )

A.在订立合同时选择B.明示选择

C.选择实体法D.在法院开庭审理前作出选择

E.选择与合同有实质联系的法律

三、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6.简述我国在加入1958年《纽约公约》时所作的两项重要保留。

37.简述夫妻人身关系法律适用的几种不同制度。

38.简述认许外国法人在内国活动时的四种程序。

39.简述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的主要特点。

四、论述题(12分)

40.试述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编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中特别地域管辖和协议管辖的有关规定。

五、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

41.案情:

1994年,中国丁公司与美国D公司签订一项从后者购货的合同,后因美方无力履行,征得丁公司的同意后,将合同卖方的权利、义务转移由瑞士G公司承担。G公司于1995年先后数次电传称:"货物已在装船港备妥待运","装船日期为1995年3月31日"等,要求以该公司为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最终提取了货款。丁公司不久见货到,乃于1996年向中国S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货款及赔偿银行利息、经营损失及其他费用。S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经审理后,所作出的判决基本上满足了原告丁公司的请求。瑞士G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S市高级人民法院。其理由主要为双方签订的购货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而中国已加入1958年的《纽约公约》,因而原审法院无管辖权。

问:(1)若你作为中国丁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你将如何发表代理意见?

(2)若你作为瑞士G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你将如何发表代理意见?

42.甲男与乙女均系A国人,并在A国内结婚后,又在B国购置了一批财产和土地。20年甲去世,住所移至B国的乙根据A国法律在B国提起诉讼,要求以死者妻子的身份按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甲在B国的遗产的一半和死者的地产四分之一的用益权。B国法院受理了这个案件。

依B国冲突法规定,如认为本案乃属夫妻财产关系,则应适用结婚时当事人的住所地法。如认为本案乃夫妻继承权问题,则对于不动产要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作为结婚时当事人住所地法的A国法和作为不动产所在地的B国法虽承认该乙无论依上述何种认定,均可取得死者遗产的一半,但她对余下地产的用益权,如依B国法,她不能享有,而依A国法,她可以享有。最后B国法院对其定性为夫妻财产关系,适用为结婚当时的住所地法的A国法,满足了乙对其余土地四分之一的用益权的请求。

试问:(1)B国法院在本案中作出识别时是以哪一学说为依据的?有无充分理由?

(2)B国法院在这里能依"准据法说"进行定性吗?为什么?

试卷及答案见http://www.pp369.cn/zk/上面可以查
我查了一个多小时才找到的

③ 根据被监护人的不同,监护信托分为

监护信托是信托的一种; 主要针对的是未成年人和禁治产人两类人群; 也说不上不足,对比财产类信托,更注重的保障监护人,而非以收益为目的,因此其收益性很差。

④ 监护信托和子女保障信托的异同点分别是什么

子女保障信托是指由信托委托人(即父母、长辈或子女本人)和信托受托人(即信托机构)签订信托合同,委托人将财产(一般为金钱)转入受托人信托账户,由受托人依约管理运用。透过信托机构专业管理及信托规划的功能,定期或不定期给付信托财产予受益人(子女),作为其养护、教育及创业之用,以确保其未来生活。
监护信托是指利用信托方式,由信托机构对某类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行为。其最大特点是,信托机构对人的责任重于对物的责任。有两种人需要监护,即未成年人和禁治产人,相应的监护信托也有未成年人监护信托和禁治产人监护信托。

⑤ 信托需要监护人吗

做信托是需要身份证的,从这个角度讲,未成年人是做不了信托,除非是单一信托中的认购者以外的收益人有可能是未成年人,否则何来监护一说。

⑥ 遗嘱信托是什么具有哪些特点

立信托可以采取遗嘱的形式。当委托人以遗嘱形式设立信托时,该行为包含两项法律行为,一是立遗嘱行为;二是设立信托行为。由此,为要使信托行为有效,其前提是遗嘱行为应当有效。因此,设立遗嘱信托,应当符合继承法有关遗嘱的规定。
为了使遗嘱有效,必须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完成立遗嘱行为。
一是立遗嘱人应当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二是立遗嘱人只能就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立遗嘱,例如: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按照上述规定,立遗嘱人不能把不属于其或其无权以遗嘱处分的财产列入遗嘱财产之中。
三是立遗嘱人可以自书遗嘱,也可以由他人代书遗嘱。在自书遗嘱的情况下,立遗嘱人应当亲笔书写,并签名和注明立遗嘱的日期;在由他人代书遗嘱的情况下,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遗嘱上必须注明立遗嘱的具体日期,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都应当在遗嘱上签字。如果需要制作公证遗嘱,应当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四是不得伪造遗嘱,不得篡改遗嘱。伪造的遗嘱和遗嘱中被篡改的内容无效。
在遗嘱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遗嘱中指定的受托人承诺该委托的,由遗嘱形式设立的信托始得成立。为了满足信托行为有效的法定要件,在相关的遗嘱中,除了应当记载继承法对遗嘱内容要求的一般事项外,还必须记载信托法规定的法定事项,如果信托财产不予明确的指定,或者受益人不确定或不清楚等,都会导致信托无效,如果出现此种情况,通过遗嘱将自己遗产的全部或部分设立信托的目的就难以达到。
立遗嘱人依法立遗嘱后,虽然遗嘱成立,但遗产继承权要在立遗嘱人死亡时才生效。在立遗嘱人死亡前,被指定的人拒绝担任受托人或无能力担任受托人时,立遗嘱人可以修改遗嘱,指定其他人为受托人。而在立遗嘱人死亡后,被指定人拒绝担任受托人,或者发生无能力担任受托人的情形时,则应当按照本条的规定,由受益人来另行选任。如果受益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其选任。如果立遗嘱人在遗嘱中对选任受托人有其他规定的,应当按照遗嘱规定的方式来选任受托人。

⑦ 监护信托有什么坏处

监护信托是信托的一种;
主要针对的是未成年人和禁治产人两类人群;
也说不上不足,对比财产类信托,更注重的保障监护人,而非以收益为目的,因此其收益性很差。

⑧ 国外有什么特色信托业务

根据资金运用领域:实业领域类、资本市场类、货币市场类。收益特征:固定收益类、浮动收益类及固定+浮动收益类。实际运作:银信合作、私募股权投资信托、证券信托投资、房地产信托投资 新兴业务REITS,阳光私募应该算
希望采纳

⑨ 简要说明个人信托业务的特点与基本内容

个人信托包括财产处理信托业务,财产监护信托业务,人寿保险信托业务,特定赠与信托业务。


财产处理信托业务是信托机构接受个人的委托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的一种信托业务。按其设立方式可分为合同信托和遗嘱信托两种。契约信托是委托者与受托者订立契约(合同)并在委托者生前期中发生效力而成立的信托,是生前信托。遗嘱信托是根据个人遗嘱而设立并在遗嘱人死后发生效力的信托业务,是身后信托。


财产监护信托业务是信托机构接受委托为无行为能力者的财产担任监护人或管理人的信托业务。指是人寿保险的投保人,在生前的保险信托契约或遗嘱形式委托信托机构代领保险金并交给受益者,或对保险金进行管理、运用,再定期支付给受益者的信托。


特定赠与信托以资助重度身心残废者生活上的稳定为目的以特别残废者为受益者,由个人将金钱和有价证券等委托给信托银行,作长期,安全的管理和运用,并根据受益者生活和医疗上的需要,定期以现金支付给受益者。


⑩ 信托工作具体是干嘛的

信用委托即受人之托,代人管理财物。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委托人)的利益或其它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信托就是信用委托,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信托业务是由委托人依照契约或遗瞩的规定,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将财产上的权利转给受托人(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按规定条件和范围,占有、管理、使用信托财产,并处理其收益。

信托起源 原始的信托行为发源于数千年前古埃及的“遗嘱托孤”。信托最早的文字记载是公元前2548年古埃及人写的遗嘱,其中指定其妻继承财产,其子为受益人,并为其子指定了监护人。

从法律的角度讲,信托源于罗马法“信托遗赠”制度。《罗马法》中规定:在按遗嘱划分财产时,可以把遗嘱直接授予继 承人,若继承人无力或无权承受时,可以按信托遗赠制度,把财产委托或转让给第三者处理。

信托,是一种资金运用形式,作为金融四大支柱行业之一,是唯一可以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实业产业,是最具灵活,也是目前最具吸引的高端理财之一。

根据信托资金投向,有证券市场私募信托,房地产信托、股权信托、基建信托,等等,PE和VC也可以以信托的形式设立。根据收益类型,可以分为固定收益类、和浮动收益类,结构化类。

(10)监护信托的特点扩展阅读:

义务责任

⑴、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⑵、受托人除依照合同约定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受托人违反合同约定,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所得利益归入信托财产。

⑶、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受托人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的,必须恢复该信托财产的原状;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⑷、受托人不得将其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但信托合同另有规定或者经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同意,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的除外。受托人违反规定,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⑸、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⑹、受托人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受托人应当每年定期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

⑺、受托人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

⑻、在未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未予赔偿前,不得请求给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