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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信托贷款连带责任保证

发布时间: 2021-04-07 17:15:18

❶ 贷款担保连带责任

您好,需要确认一下您的担保是不是无限连带担保。(大部分的个人担保都是无限连带担保)。
如果你是无限连带担保,你朋友还不上的时候,会执行你的财产。
银行起诉的时候,不会只起诉你一个人,应该是把你和你朋友一起起诉了。
银行一般都会将债务人(你的朋友)和担保人(你)一起诉讼,节约诉讼成本。
如果是这样的诉讼,建议你积极应诉,督促你朋友尽快还款。

❷ 为什么某信托产品在风控措施里面有一个上市公司连带责任担保,但是在该上市公司的没有相关担保信息披露

评估价需要评估公司来做的,所以这点没有问题,不过担保的问题最好是咨询上市公司,看看具体有没有这回事

❸ 在信托中,连带责任担保能不能通俗点解释!

担保法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也就是担保人(也叫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全部的债务。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只要债务到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就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只有在债务人无财产时,才可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❹ 企业贷款中股东信用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什么区别

担保人的责任: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❺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是否享有抗辩权

[案情回放]

2007年2月1日,刘某向张某借款五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一年,王某提供保证。合同到期后,刘某没有还借款。2010年1月1日,张某要求王某偿还借款。王某无力偿还,但书面同意继续提供保证。2010年3月1日,刘某向法院起诉,请求王某承担保证责任,偿还借款。王某辩称,张某的债权已超过诉讼时效,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因超过保证期间而免除。

[专家点评]

本案保证人王某应按新保证合同履行保证义务没有异议,但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并不能引起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由于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使得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根据《担保法》第20条的规定,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本案中王某是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依该规定同样享有主债务人的抗辩权。

❻ 简述一般保证贷款和连带责任保证贷款的区别

一般保证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又叫补充责任保证。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没对一般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在保证期间债权人没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19条还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❼ 一般保证贷款和连带责任保证贷款的区别

一般保证:在确定债务人完全失去还款能力前,保证人可拒绝还款。
连带保证:债务人未按规定还款,无论其有无能力还,债权人都可以要求债务人和保证人任何一方还款,保证人不可拒绝还款

❽ 解释一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还是它们就是一回事!

他们是一回事
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但我国《担保法》规定,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❾ 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有区别吗

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性义务,即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
连带责任担保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担保方式。

❿ 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限已过贷款人无力偿还

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债权人未在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法定的期限内要求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因此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也就是贷款人主张还款。

《担保法》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