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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导致信托终止的情形有

发布时间: 2021-04-07 12:43:05

1. 下列选项中,属于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有( )。

正确答案为:A,B,D,E选项
答案解析:
《民法通则》中仅仅规定了代理人死亡会导致委托代理的终止,而没有规定被代理人的死亡也会导致委托代理的终止。事实上,被代理人死亡不一定导致委托代理的终止。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82条规定了四种情况下,被代理人死亡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2. 哪些情形家族信托终止

这个要看具体条款。家族信托的合同具有私密性。所以要看条款。

3. 信托清盘的原因有哪些

看门狗财富为您解答。
信托产品清盘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信托产品存续期满;单位净值跌破止损线;信托产品规模或参与份额数达不到要求;为了发行新产品而清盘老产品等。
1、信托产品存续期满
宣布清盘的产品,绝大多数是由于信托期限已满。特别是非结构化产品,大多存续期为1-3年,在期满后就选择不再运营,这属于“正常死亡”。
2、单位净值跌破止损线
这种情况下终止的产品比较少,原因是基金经理投资管理不善,加上一些产品是在2008年发行,碰上单边下跌的大熊市,从而导致基金净值跌破信托合同中约定的止损线,不得不被信托公司清盘。目前,大部分阳光私募产品均将止损线设在7毛钱,如果连续一段时间基金净值都在7毛钱以下,就或者提前结束清盘,或者改变投资策略。
3、信托产品规模或参与份额数达不到要求
部分信托产品成立以来,业绩不如人意,长期徘徊在净值边缘,甚至还连续出现负收益情况,导致大量的持有人赎回产品,而其本来规模就只有2-5千万,出现大量赎回后就达不到信托合同中约定的最低规模或者最少份额红线,从而被迫清盘。
4、为了发行新产品而清盘老产品
自从2009年7月,信托产品开设证券账户被叫停之后,原有的存量信托证券账户就越发紧俏。私募公司发行新的信托产品,要付出很高的账户成本。
为此,一些私募公司为了发行新产品,就选择将一些资金管理规模不大、收益不太理想的老产品清盘,利用老产品的证券信托账户重新发行新产品。

4. 信托法案例分析

1,A公司破产不影响原信托的存在。法律依据为:信托法第五十二条 信托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B公司被撤销,其信托职责终止。法律依据为:信托法第三十九条 受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职责终止: (三)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甲的儿子死亡后,信托的效力终止。3,甲的儿子死亡后,信托财产作为遗产。

5. 信托可以提前终止吗

1、信托计划期限届满进行清算。
2、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出现项目风险,信托公司终止信托项目,进行清算比如拍卖抵押,拍卖质押等等。
3、期限未满,融资方提前还款结束项目。
目前来看就是这三种情况。

6. 信托终止,信托文件没有规定信托财产归属人的,信托财产在下列当事人中以什么顺序进行归属


在信托文件未作规定的情况下,规定信托财产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第一是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第二是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
信托法释义
第五十四条 信托终止的,信托财产归属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
(一)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
(二)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

信托终止后,受托人丧失了占有、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权利,需要确定该财产的归属。根据本条的规定,信托终止的,信托财产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其归属人:
1.归属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信托关系是依委托人之意志而设定,委托人在信托文件中对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归属人作出明确规定的,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当然归属于信托文件所规定的人。
2.归属于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当信托文件对信托终止信托财产的归属人未作规定时,因委托人设立信托的目的就是为了受益人的利益,所以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最符合信托的目的。如果信托终止时,受益人已死亡,根据继承的一般原则,受益人取得该信托财产的权利应当由其继承人继承。
3.归属于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由于设立信托前,信托财产为委托人所有的财产,因此当信托文件对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归属人未作规定,而受益人和受益人的继承人已不存在时,信托财产回归于委托人最为公平、合理。如果委托人已死亡,委托人取得该信托财产的权利应当由其继承人继承。

7. 信托产品提前终止是怎么回事

信托产品提前终止,一般是在合同中都提前写清楚的,因此不存在违约风险。对于近期,信托产品提前终止的问题,据国内知名财富管理机构嘉丰瑞德的理财师William分析,虽说在2015年,信托公司为了争夺客户,也会给出很多优惠的利率,吸引了不少投资者。但是,如今又出现信托产品提前终止的问题,觉得“未必是坏事”。信托产品提前终止是坏事吗?首先,信托产品的提前终止,也意味着投资者安全拿到了本金和相应的收益,总比出现兑付危机连本金拿不到要好;其次,虽说信托产品提前终止,公司收入减少,但也能安全兑付投资者的本金和部分利息,理财信誉还是一直保持着,未来有好的信托产品,投资者还会来做投资;另外,像那些找不到好的投资标的的资金池类信托产品,通过提前终止一定程度上是降低了公司及投资者的风险,所以整体来说就未必是坏事了

8. 资金信托终止,信托投资公司应当于信托终止后几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

A

9. 哪些原因会导致信托终止以及终止后将产生何种法律后果

融资方按时且足额还款,信托终止。
后果:委托人本息将正常进行分配。
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信托。
后果:根据受益人决定终止的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融资方、担保方单方面违反相关交易合同的约定,受托人为避免信托财产的损失宣布终止。
后果:融资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本金、利息、罚息等。
信托受益权转让,新的受益人足额支付了转让价款替换了原来的受益人。
后果:原来的受益人正常进行分配。
融资方提前还款,信托终止。
后果:对受益人提前进行分配。
融资方无力还款,信托进入延长期。
后果:受益人应有的本息不能得到保证。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信托目的不能实现。
后果:受益人应有的本息不能得到保证。
受托人未尽职尽责导致信托被迫终止。
后果: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的损失负责。
以上是针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可能出现终止的解释,如需要了解单一资金信托的内容,请私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