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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香港交易所主管

发布时间: 2021-04-07 04:31:02

『壹』 内地企业香港上市有哪些条件

内地企业申请香港上市的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上市程序:

根据《证券法》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

一、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

二、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

三、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

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

1、上市报告书;

2、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

5、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6、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

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8、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1)香港交易所主管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八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九条

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适用于上市保荐人。

第五十一条

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并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第五十二条

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

(二)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

(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五十三条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第五十四条

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一)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持有该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第五十五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七条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二)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第五十八条

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

(二)申请公司债券上市的董事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六)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

(七)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第五十九条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公司债券上市文件及有关文件,并将其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第六十条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三)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四)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第六十一条

公司有前条第(一)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前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的,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第六十二条

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贰』 我想请问你,香港港交所财务及行政管理科下辖库务组有没有个叫陈雄兵的副经理这对我很重要,谢谢了

我才遇到了与你一样的情况.他说他是财务及行政主管,是经理.叫林顺泽.他的电话是0085267455667.也是以这个理由为由.我马上警觉了,他一看不对,就没再说要我汇款什么的事情.但是要我去机场接他,我还真想相信他,我在机场等了他几个小时.结果呢.人影都没看见.我回家一看,他结果把我QQ号码已经删了,还在佳缘网上继续骗人.我一定要把他揪出来.

『叁』 港交所20多年最重大改革是什么

香港市场迎来20多年以来最重大改革。香港交易所(00388.HK,下称“港交所”)12月15日宣布,正式拓宽现行上市制度,允许“同股不同权”的公司在主板上市。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称,此次改革将为投资者带来更多选择,让香港这个金融中心更有全球竞争力。市场人士表示,允许“同股不同权”可以吸引更多“新经济”公司赴港上市,对香港市场百利无害。

而创业板上市的审批权力也发生了变化。审批创业板上市申请的权力将由上市科交给上市委员会,收回审批权的时间为2018年就上市委员会决策制度进行咨询有结果后。

除了创业板的门槛有所提高,主板的上市门槛也有提高。港交所规定,将主板上市申请人在上市时的预期最低价值由2亿增至5亿元,并将主板公司在上市时的最低公众持股价值由5000万增至1.25亿港元。

如何做好投资者保护

在2014年,香港热议“同股不同权”时,很多市场人士质疑,与美国市场不同,香港并没有“集体诉讼”制度,一旦实现“同股不同权”,很多小股东的利益可能会被控股股东所侵害,因此在当时,“同股不同权”在市场上反对声音很高。

对此,李小加称,在新的规则中,现有规则对于如何保护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控股股东侵害所涉及的投资的保护措施,丝毫没有因为引入“不同投票权”架构而改变或者减少,上市规则中新增的章节只是改变了以前只允许通过资本投入来获取控股地位的规定,现在允许“新经济”公司通过合同(即公司章程)形式来获取控股股东地位,为了应对未来有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风险,新的章节还将对这一权利设定更具针对性的特殊投资者保护措施。

明年一季度,港交所计划推进上市规则的细则咨询,计划制订出全面、完善的细则规定,实施最有利于香港市场发展,最能保持香港国际竞争力的方案,尤其是一定要设定好相应的投资者保护措施。

高盛股票资本部中国区主管王亚军称,从监管的角度来说,“同股不同权”不会带来大比例的虚假公司,目前香港的市场淘汰率大约在5%至10%,不管什么样的市场都会有不好的公司,但“新经济”公司不一定就会比传统企业更高。实际上,目前很多科技公司都是依托于实体经济的,满足人类基本需求的,只是模式比较新颖,所以出现泡沫的可能性不大。

王亚军称,这一波上市的互联网公司与2000年的有本质的区别,2000年时,互联网公司都是纯互联网的公司,但发展到现在,很多上市的互联网公司都有一个本质的共同特点,就是这些公司解决的还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互联网只是一个平台,这些公司透过互联网,来改变用户的体验和效率,同时也改变企业运营效率,所以这不存在泡沫的问题,因为人类背后最基本的需求是不会改变的。

“新经济”公司对香港市场百利无害

王亚军在接受第一财经独家专访时称,香港市场需要与时俱进,修改一些规则来吸引“新经济”公司赴港上市,在过去几年,香港的IPO集资额连年达到全球最多,但这个数据的本质,实际上是受益于内地国企改革纷纷赴港上市的,而且国企到H股上市的体量也非常大,帮助了香港市场在IPO的集资总额上连年获得“全球集资王”的称号。

与此同时,内地的“新经济”公司也在孕育发芽。王亚军称,这些“新经济”公司将会给香港市场出一个难题,因为民企可以选择上市地点,比如去美国,或者去A股,这些民企考虑上市地点的因素主要会是香港市场有什么条件是具有吸引力的,除了香港离内地比较近,文化比较接近以外,是否还有其他因素可以吸引这些民企。

王亚军称,以“同股不同权”为例,对于某些大型科技公司,随着企业的发展,不断在融资,但创始人的股权却不断地被摊薄,而这些创始人又是核心人物,不能失去控制权,此次“同股不同权”改革针对的就是这类公司,因为如果没有这个制度,这些公司都只会考虑美国市场。

有市场人士对第一财经称,在2014年,阿里巴巴要赴港上市时,香港曾经因为“同股不同权”引发巨大争议,当时很多市场人士不愿意为了一家公司改变上市规则,但是目前,随着越来越多的“新经济”公司要赴港上市,港交所必须为一堆公司改变,否则将失去市场竞争力。

王亚军称,从明年开始,香港市场不仅要和海外市场竞争,还要面对内地市场的竞争,随着A股上市排队等候时间越来越短,一旦A股的上市等候期变成6个月,那么香港市场的时间优势就会变得很微弱,纵使香港市场有健全的法律体系,专业的从业人员,但能不能抓住这一波“新经济”公司的上市浪潮,就会面临很大挑战。

尽管面临多重挑战,但是从市场的反应来看,目前香港市场已经开始变得有吸引力,李小加称,很多“新经济”公司对于香港的上市机制改革都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近期,港交所已经收到了越来越多“新经济”公司有关赴港上市的查询。有外资投行人士透露,目前多家投行排队等待上市的公司数目,是过去几年每年平均数的2倍以上,而且有很多“互联网+”概念的公司。

王亚军称,明年会有很多科技类公司到香港上市,尤其是金融科技公司,上市数量可能会很多,因为金融科技股的本质是金融,在香港市场金融类股份是很受认可的。而且,目前很多金融科技股的创始人,都是国内发家的,这些人没有很强的美股情节,而且从文化和理念上来说,他们更能接受香港市场,这也是明年对于香港新股可以期待的地方。

王亚军预计,香港市场明年集资额有望达到400亿至500亿美元,是2009年以来的第二高,而且很多公司都是来自TMT行业。王亚军称,希望香港可以抓住机会,制定详尽的计划,看清楚未来,业界对于香港市场能否成为孕育科技巨头的发源地抱有很大期望。

利民就好。

『肆』 我有个朋友在中国平安保险干了有一年就升成了主管月薪有一两万是不是真的喔

首先你得要在平安里面工作一年,你要知道干保险这份工作竞争压力特别的大,而且前期开始特别难,你需要不断的去通过亲友各方面去跑单。接的保险多的话职称一般升的比较快,职称高的话工资肯定高啊。而且在平安工作的工资是不固定的,这取决于你的业务能力问题。有能力者自然会有薪金。

『伍』 富士康c次集团最高主管是谁

徐牧基。

富士康
富士康科技集团是台湾鸿海精密集团在大陆投资兴办的高新科技企业。1988年在深圳地区投资建厂,总裁郭台铭。在中国大陆从珠三角到长三角到环渤海、从西南到中南到东北建立了30余个科技工业园区、在亚洲、美洲、欧洲等地拥有200余家子公司和派驻机构、现拥有120余万员工及全球顶尖客户群。
2014年12月12日,据国外媒体报道,富士康宣布,由于订单不足,公司将于12月24日关闭公司在印度钦奈的工厂。该工厂的1700多名员工有可能面临失业。
富士康科技集团(Foxconn Technology Group)是以台湾知名企业家郭台铭[1]所创办的鸿海精密(台证所:2317,LSE:HHPD,NASDAQ:HNHPF)为核心所构成的企业集团,成立于1974年2月。专注于电子代工服务(EMS),旗下多家企业在台湾证券交易所、那斯达克、香港证券交易所或伦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富士康科技集团在郭台铭独创的“eCMMS”(即“Electronic Component Mole Move and Service”的缩写,意为“电子化-零元件、模组机光电垂直整合服务”)服务模式及严格的纪律与效率要求的领导下,提供客户囊括共同设计(JDSM)、共同开发(JDVM)等,全球运筹及售后服务等等之全球最具竞争力的一次购足整体解决方案。透过购并等方式进行产业上下游垂直整合,建立起巨大的经济规模,并以出色的产品品质、服务效率及实惠的价格创造出惊人的利润,2005年超越新加坡的伟创力(Flextronic)成为世界上最大的EMS厂商。旗下各关系企业的制造领域涵盖精密电气连接器、电脑机壳及准系统、电脑系统与手机组装、光通讯元件、消费性电子、液晶显示设备、半导体设备等,营运据点遍及亚、欧、美三大洲,员工总数超过60万人,2006年集团总市值超过2.25兆新台币。

『陆』 统一集团高层管理人员都有谁

资料来源:统一企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uni-president.com.cn/about-3.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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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

罗智先先生 59岁,本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罗先生亦担任本公司大部分之全资附属公司之董事及/或董事会董事长。罗先生于1998年9月加入本集团,负责本集团整体策略计划及管理。彼于食品及饮料行业拥有逾30年之经验。罗先生目前担任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统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大统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长及太子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副董事长,另担任台湾神隆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及台湾证券柜台买卖中心上柜公司德记洋行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彼亦为统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统一企业」),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期货及证券条例),董事长与统一企业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除外),(统称「统一企业集团」)关联企业旗下116间成员公司之董事。罗先生拥有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为统一企业创办人高清愿先生之女婿。

陈国煇先生 47岁,本集团之执行董事兼财务长。陈先生于2011年5月加入本集团。陈先生亦担任本集团于中国之所有全资附属公司之董事及/或监事。陈先生亦为苏州工业园区华穗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民馥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之监事,而本集团持有上述公司之50%权益。彼亦为黑龙江省完达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拥有权益投资之公司)之董事。1997年11月至2011年4月期间,陈先生曾任职统一企业,并于财务管理方面拥有逾19年经验。陈先生持有英国斯特莱斯克莱德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非执行董事

侯荣隆先生51岁,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侯先生于1993年2月加入统一企业集团,现为统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统一企业」)总经理。侯先生历任广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分公司经理、珠海麒麟统一啤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销售部长、北京统一饮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及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营销企划室总经理和人资总监。侯先生于食品饮料行业有逾23年经验并持有中国北京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苏崇铭先生58岁,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苏先生于2007年8月加入本集团。彼于2000年8月加入统一企业集团,现为统一企业之副总经理、统一企业集团旗下之统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及台湾神隆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该等公司均为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苏先生亦为统一企业集团旗下24间成员公司之董事。苏先生于银行及财务管理领域拥有逾30年经验。于加入统一企业集团前,彼曾于花旗银行台北分行担任副总经理。苏先生于1988年任日本东京西武百货之财务专员,于1990年获委任为东京Nortel NetworksAsia╱Pacific之高级专员。苏先生持有爱荷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圣德先生 61岁,于2007年8月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先生于银行及金融业拥有逾32年经验。彼现担任卓毅资本有限公司之主席。彼亦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雄狮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以及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台星科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在此之前,陈先生于2005年至2012年期间担任富登金融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北亚及大中华地区)之总经理。陈先生于2005年担任中国信托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在被称为中国信托金融控股(股)公司)总经理,并于2003年至2005年期间担任中国信托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于2001年至2003年担任花旗集团台湾法团业务地区主任及地区主管以及于1998年至2001年担任花旗集团亚太金融市场区域主管。彼自于花旗银行及花旗集团担任之各类职位中获得广泛财务管理经验,且因接待食品及饮料行业客户而获得该行业一般知识。陈先生持有密苏里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国立政治大学政治学学士学位。

陈志宏先生 56岁,于2015年12月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彼现为香港科技大学财务学系及管理学系兼职副教授。陈先生于2005年加入苏黎世保险集团(「苏黎世」)管理层,彼于2005年3月至2015年2月期间于苏黎世亚太区担任多项高级管理层职务,而彼于苏黎世之最后职位为中国区主席。加入苏黎世之前,陈志宏先生为罗宾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中国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以及罗宾咸永道北京分所主管合伙人。
陈志宏先生亦为九兴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36);阿里巴巴影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060);及中国民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45)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该等公司均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非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股份代号:8032),该公司于联交所创业板上市。由2005年至2014年1月,陈先生担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336,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非执行董事。陈志宏先生持有罗德岛大学颁发的会计学理学硕士学位及强生威尔士大学颁发的会计学学士学位,并为美国执业会计师。

范仁达先生 55岁,于2007年8月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为东源资本有限公司之主席兼董事总经理。彼亦为同方泰德国际科技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06)、利民实业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29)、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563)、人和商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387)、天福(开曼)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868)、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05)、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96)、国开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062)、香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882)、勒泰商业地产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2)、同方友友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68)及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11)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该等公司均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彼持有美国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路嘉星先生 60岁,于2007年11月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彼现为China Enterprise Capital Limited董事。彼亦为中国服饰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46)主席及执行董事及味千(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538)独立非执行董事,该等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路先生于2013年5月8日辞任中国酿酒集团有限公司主席兼非执行董事(现称中国北大荒产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39)。路先生于商业领域拥有逾22年经验并持有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数理经济学与计量经济学学士学位。

高级管理层

刘新华先生 45岁,本公司总经理。本集团的日常营运及董事会所指定策略及方针的实施乃委派本公司管理团队负责,管理团队由刘先生领导。刘先生曾任统一中投之营销企划室总经理兼战略委员会总召集人。彼于食品及饮料行业具有22年策略营销经验。刘先生于1994年7月加入本集团,自此参与本集团行销及经营企划事务。彼于2006年11月至2008年8月期间,担任成都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之四川省食品销售公司总经理。彼于2008年8月至2014年9月担任统一中投食品事业群总经理。刘先生持有中国西南交通大学企业管理博士学位。

张伶先生 47岁,于1994年10月加入本集团,于1994年至2009年期间在本公司不同的子公司,如南昌统一企业有限公司、沈阳统一企业有限公司、武汉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担任市场行销管理工作。张先生于2010年1月担任本集团食品事业本部品牌经理,于2014年10月聘任为本集团食品事业本部总经理,在食品工业领域超过21年工作经验。张先生拥有华中科技大学汉口学院工学学士学位,在职期间曾接受各级行销管理培训课程。

赵念恩先生 39岁,于1999年4月加入本集团,于2000年3月至2006年10月历任昆山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推广主管、业务主管、乳饮事业部主管,2006年10月起担任本集团包装水产品业务主管,于2014年10月起担任本集团综合饮料产品业务主管,于食品及饮料行业拥有逾17年经验。赵先生持有上海海事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魏志仲先生 47岁,于1999年加入统一企业台湾食品部,2003年加入本集团,至2010年曾任于食品群、综合饮料事业群、果汁事业群品牌经理及投资企划组经理,2010年担任PL(Private Label)代工事业部新事业BU,2011年调任子公司上海统星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贸易总经理,2012年担任贸易事业部总经理,2013年始为本集团果汁事业群总经理,于食品及饮料行业拥有逾22年经验。魏先生毕业于美国宾州爵硕大学企管硕士。

陈瑞芬小姐 43岁,于2009年2月加入本集团附属企业广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至2011年10月以前在集团附属企业广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及武汉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从事市场行销管理工作,2011年10月调任本集团茶事业本部担任副总经理,并于2013年7月正式聘任为茶事业本部总经理。在加入本集团之前曾于美国惠氏药厂台湾分公司、顶新国际集团及永丰余等集团任职市场行销管理工作,累积有19年食品快消品相关经验。2006年进入顶新国际集团旗下味全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始大陆工作,至今有10年大陆工作经验。陈小姐持有台湾台北医学大学保健营养学系及台湾国立中兴大学EMBA上海班硕士学位。

陈国煇先生 47岁,本集团之执行董事兼财务长。陈先生于2001年5月加入本集团。陈先生亦担任本集团于中国之所有全资附属公司之董事及或监事。陈先生亦为苏州工业园区华穗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民馥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之监事,以及烟台统利饮料工业有限公司之董事,而本集团持有上述公司之50%权益。彼亦为黑龙江省完达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拥有权益投资之公司)之董事。1997年11月至2011年4月期间,陈先生曾任职统一企业,并于财务管理方面拥有逾19年经验。陈先生持有英国斯特莱斯克莱德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彭家辉先生 45岁,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彭先生自2008年2月至2014年4月期间曾任职于本公司,并于2014年9月起再次加入。彭先生为智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之董事,彭先生拥有23年财务管理及公司秘书专业的工作经验。彭先生持有香港理工大学公司管治硕士学位、工商管理(会计学)学士学位,并为香港特许秘书工会和英国特许秘书及管理人员工会的会员。

『柒』 总裁 总经理 首席执行官 有什么区别 根据港交所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长不能和哪一职位同人

董事长职务: 负责决策公司的发展战略方向,公司投资决策,负责任命董事会成员,组织董事会工作,审批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任命总裁;根据上市公司规定董事长不能和总裁为同一人。 总裁(总经理)职务:(大公司叫总裁、小公司叫总经理) 负责拟定公司的发展战略方向的方案,管理公司财务、人事行政等工作,审批财务文件、人事薪酬文件、固定资产投资文件、较大的新项目立项等重要文件; 首席执行官(也可称:执行总裁、或CEO)职务: 负责公司日常运作,包括销售、拓展市场、技术开发、采购与生产制造、产品质量、成本控制等管理工作,审批以上工作的相应文件。 追问: 那总裁和首席执行官关系如何 回答: 总裁和首席执行官关系如何大部门单位总裁和首席执行官就是同一人。如果不是同一人,总裁比首席执行官职位高,首席执行官负责经营事务工作,总裁掌控财务、人事。 补充: 答了这么多,你还不采纳。

『捌』 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的内地投资者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在国外已缴纳的预提税,可持有效扣税凭证到中国结算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抵免。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上述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玖』 CEO交易所是那个地区 交易所啊

香港的。因为他是亚洲国际数字资产集团,公司注册地址在香港,所以是香港地区的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