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资产盘活处置工作计划
对闲置资产进行摸底,摸清闲置资产位置、数量、状况和用途等,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采取调剂和交易相结合,既提高了闲置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了闲置资产增值,又防止资产流失。为使企业闲置资产不流失,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企业必须为盘活闲置资产搭建平台,创造环境,才能达到有效利用闲置资产的目标。
1、建立企业设备信息库,实行网络化管理。
(1)对生产设备应实行分级管理,采用计算机辅助设备管理,建立信息库,使企业内设备等资产的运作情况(如设备的分布、构成、变动及利用等)及时得到反映,可迅速提供闲置设备的清单,有利于设备的盘活和调剂;
(2)建立资产管理计算机网络,企业可加入社会上的设备调剂或产权交易网络,旨在收集、汇总、发布产权交易信息,提供产权交易和资产调剂服务,促进信息交流,形成一个迅速、及时、范围广泛、可随时随地提供交换、查询闲置资产及产权转让信息的管理信息系统,从而实现资产优化配置,达到盘活闲置资产的目的。
2、利用资产租赁,盘活闲置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部分企业大批资产闲置,而另一部分企业因融资困难无法添置所需的同类设备。针对这种状况,可以考虑将闲置资产对外出租,或分块出租,或整体出租。对于出租方来说,既盘活企业闲置资产方法探讨可以达到盘活闲置资产的目的,又可以收取一笔租金,增加企业的收入,收取的租金可以投入到新的项目中,使得企业能正常地运转。对于承租方也是有益的,可以解决无力添置设备的困难。
3、通过兼并,盘活闲置资产。这里的兼并是指在两家公司或两家以上公司合并中,其中一家公司因兼并了其他公司而成为存续公司的经济行为。在兼并中,存续公司仍保持原有的公司名称,且有权获得其他被吸收公司的资产和债权,同时承担其债务,被吸收公司则不复存在。具有较高管理效率的企业兼并管理效率低的企业,可以通过提高后者的管理效率而获得正效应。很多企业经营状况不佳,由于资金周转不畅,大量资金都沉淀在一些有形资产上,如固定资产、存货等。从而形成大量的闲置资产。亏损企业可视情况与经营良好,需扩大规模的、有消化能力的大企业联合甚至被兼并,实现资产重组,使闲置资产以比较合适的价格被处理,并在新的资源配置中实现其保值增值。
4、拆零拍卖是化解现阶段产权交易之弊端的有效途径在现阶段资产处置的全部过程中,只有实施拆零拍卖,才是较好的回避和解决目前产权交易过程中出现的诸多弊端的一种有效途径。
(1),由于拆零拍卖是在卖方确定卖点的基础上,并由买方权衡利弊、自主选择、各取所需,因此实施拆零拍卖能够将过去那种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形成的负债心理克服在实施竞买行为之前。
(2),拆零拍卖本身所具有的公开性和公平性能够有效地激发买卖双方的竞相参与意识和竞相参与行为。(3),由于拆零拍卖对资产所特有的盘活增效的特殊作用,可以因有效的拆零而做到物尽其用,避免了过去资产处置中囫囵吞枣,盲目定价、变宝为废的缺点。
5、通过对外投资,盘活闲置资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目的就是运用资产取得收益,以使企业的资产不断增值。因此,企业必须充分利用现有的资产,以增加企业的收益。但是,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经常会出现闲置资产,这时,企业可以考虑利用现有的闲置资产对外投资,以期取得投资收益,达到盘活闲置资产的目的。这里的对外投资是指企业根据投资协议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对其他企业进行直接投资,以取得投资收益。一些闲置资产对企业自身可能没有利用价值,但对其他企业还是有用的,那么双方经过协商可以把这些闲置资产进行投资。对投资者而言,即使闲置资产得到了充分利用,提高了企业资金的利用率,还可分散投资,减少资产闲置造成的损失,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对被投资企业而言,既可以迅速取得所需的资产,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还可以与对方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谋求共同发展。
6、通过企业托管,盘活闲置资产。资产的转移包括资产的所有权转移和经营权转移两个方面,很多企业都采用资产所有权转移,但是有些资产的所有权转移难度很大,而资产经营权转移比较容易。资产的经营权转移包括出租、托管等多种方式。托管是指企业法人财产权或经营权以契约形式所作的全部或部分让渡,也就是说,企业法人将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交给托管公司经营,双方以契约形式约定,在一定条件、一定期限内,实现托管资产的保值增值。企业托管有利于直接进行企业闲置资产的重组和流动,从而达到盘活闲置资产的目的。目前,我国的托管经营还不成熟,此有必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托管主体即受托方的选择。受托方必须是具备接受企业资产托管经营管理能力和权力的独立企业法人;
(2)托管方式的选择。应针对托管客体的自身条件,采用不同的方式;
(3)代理风险问题。这是指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状态下,由于与受托人的目标、动机、利益、责任存在差异,委托人所承担的资产的支配权和使用权转给代理人控制而可能引起的利益损失。
7、主打公益,获取税收收益。税法对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作了如下规定:纳税人(金融保险除外)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额在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金融保险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性支出在不超过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5%的标准以内的可以据实扣除;纳税人通过国家机关或国家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公益性组织对一些文化事业的捐赠,纳入公益、救济性捐赠的范围,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扣除。因此,企业可以考虑将闲置的资产捐赠给需要的地方或者组织,这样不仅能够通过捐赠获得税收的抵免,而且有助于扩大企业的知名度。
8、物尽其用,深度开发。在企业中出现众多的闲置资产,并不是因为这些资产在企业一点用处都没有了,而多是因为企业的经营方式的变化、体制机制的变革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等。因此,企业可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的能力,通过对原有闲置资产的改进,使之成为具有生产能力或者具有较强实用价值的资产,除了将这些资产再进行生产利用以外,企业可以以这些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从金融机构获取自身生产经营中所急需的资金。将这些资产作为担保,不仅能够缓解企业资金短缺的紧张局势,还能够发挥企业现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
总之,盘活闲置资产,不仅能加速国有企业资金周转、减少资金占用,挖掘社会生产能力,增加供给,缓解供求矛盾,提高经济效益,而且对于调整投资结构,压缩投资规模、减少投资膨胀压力以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都有重要意义。
㈡ 产权交易所个人工作总结
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以下供你参考:
转载: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与计划是相辅相成的,要以计划为依据,制定计划总是在个人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
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中心。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质的,怎样产生的,都应讲清楚。
3.经验和教训。做过一件事,总会有经验和教训。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 今后的打算。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
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
3.要剪裁得体,详略适宜。材料有本质的,有现象的;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去芜存精。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该详的要详,该略的要略。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
日期
㈢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运作思路
展望未来,重交所发展前景广阔。重交所下一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着眼于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力争在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加强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方面实现新的突破,更好地发挥产权市场的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为实现我市经济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其总体运作思路是:紧紧围绕“大产权、大市场”的理念,继续坚持对国有资产、交易各方、会员单位、股东单位、内部员工“五个负责”的宗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高效、创新”的服务理念,遵循“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服务发展、打造精品”的运作思路,朝着预定的奋斗目标迈进,将重交所真正打造成为与直辖市地位、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相匹配的,立足重庆、辐射西部、面向全国的产权交易大市场。
㈣ 物业前期接管工作计划表
一、客服部物业前期接管工作职责:
1. 与开发商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2. 与开发商资料交接,办理业主入住,配合工程接管验收。
3. 在项目经理的安排下,协助开发相关部门完成备案及业主对物业服务的咨询事宜。
4. 编制接管、入住所需资料清单,报项目经理审批。
5. 配合项目经理完成物业用房选址、装修、办公室布置及办公用品采购等工作。
6. 依据项目《物业接管验收计划》,落实相关物业验收的标准、方法和日程安排。
7. 协助项目经理与开发沟通,初步建立业主联系清单。
8.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汇总交接资料,并配合工程部进行钥匙、资料等接管验收。
9. 对交接验收存在的问题汇总,提交项目经理。
10. 依据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时间,配合公司财务计算物业费、供暖费、垃圾消纳费等应收及代收代缴费用。
11. 依据入住时间协助公司做好,入驻现场的布置及相关资料的印制工作。
12. 熟悉周边环境、小区布局,熟知业主手册、物业协议中的内容。
13. 完成业主入住时签约、资料钥匙的发放工作。解答业主对物业的疑问。
14.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各部门共同汇编的文件:
⑴.《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
⑵.《房屋质量保证书》
⑶.《房屋使用说明书》
⑷.《房屋交付(入住)通知》
⑸.《入伙授权书》
⑹.《业主(使用人)服务指南》
⑺.《装修管理规定》
⑻.《办理装修流程说明》
⑼.《治安、消防协议书》
⑽.《二次装修施工区域治安、消防承诺书》
⑾.《二次装修协议书》
⑿.《业主联络资料登记表》
⒀.《收楼须知》
⒁.《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⒂.《公约承诺书》
备注:《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编制后需经开发商确认,并到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备案生效后执行。
建议:《公约承诺书》与《治安、消防协议书》可装订成一册(一式三份),在业主收楼时发给业主,由业主签字(盖章)认可、执行;《公约》、《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业主(使用人)服务指南》、《装修管理规定》、《办理装修流程说明》可合装成一册,作为业主收楼时的《用户手册》。同时,在《用户手册》正文内容前增加:“总经理致
三、管业部前期阶段编制的文件、规定,以及需要在前期办理的事宜
1. 制订《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明细》:物业管理费(押金)、车位费(押金)、租线费(押金)、装修管理费(押金)。
2. 制订《业主(使用人)收楼流程》,建立“缴款通知单”、“工程返修单”、“返修工程验收单”、“钥匙交接表”、“备用钥匙封存表”、“业主签到表”、“业主档案”,并告知此流程中涉及的部门。
3. 制定《业主(使用人)二次装修管理流程》,建立“业主(使用人)装修施工申请表”、“装修审批单”、“装修施工许可证”、“验收申请表”、“施工变更单”、“业主装修区域巡检表(管业部)”、“施工人员出入证”。
4. 制订《有偿服务价格表》:维修费、车位费、电话费、装修管理费、能源费、特约服务费。
5. 制订《部门运作手册》:人员编制、岗位职责(经理、客务主管、内务主管、客务代表、前台接待)、工作程序、管理制度。
6. 编写《车位租赁(购买)协议书》、《电话租线(购买)协议书》。
7. 落实垃圾房的位置,业主垃圾放置地(楼层垃圾间)。
8. 编制《员工手册》,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统一印刷成册。
9. 制订《员工考勤制度》,建立“考勤登记表”、“月考勤汇总台帐报表”。
10. 制订《员工奖惩条例》,建立“员工过失单”、“奖励审批单”。
11. 制订《员工聘用办法》,建立“应聘面试登记表”、“入职循环单”、“转正审批表”、“离职结算表”、“调动通知单”、“劳动合同续签审批单”。
12. 制订《员工培训规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审批表”、“培训协议”。
13. 制订《物资采购、验收、入库、报销流程》。
14. 制订《员工工服管理规定》,建立“制作工服通知单”、“工服更换通知单”。
15. 制订《员工请假制度》,建立“休假申请单”。
16. 制订《薪金实施细则》,建立“工资报表”、“薪金明细表”。
17. 制订《印章管理规定》,建立“公章启用、报废、移交登记表”、“用印申请”;统计公司各种印章,经总经理审批后统一刻制(公章、管业部章、保卫部章、工程部章、财务专用章、文件传阅章、审批合格章、餐票专用章、浴室专用章)。
18. 制订《库房管理规定》,建立“物品入库登记单”、“物品领用单”、“物品入库验收单”、“库存物19. 品台帐”、“月收、发、存报表”、“采购申请单”。
20. 制订《内部行文管理规定》,建立“文件签收表”、“内部请示报告”。
21. 制订《档案管理规定》,建立“档案分类表”、“档案(一、二、三级)目录表”、“档案借阅登记表”。
22. 制订《部门运作手册》:人员编制、岗位职责(经理、行政主管、总经理秘书、库房管理员、文员)、工作程序、管理制度。
23. 联系印刷厂,对需要印刷的各种表格、信封,经总经理审批后统一印刷。
24. 制订《开办费使用方案》,统计、制订前期开办物资的配置内容、标准,并负责前期采购工作;建立“固定资产台帐”、“个人办公用品台帐”。
25. 制订《合同、协议审批制度》、《合同、协议管理办法》,建立“合同、协议审批单”、“合同、协议付款内签单”。
26. 制订《计划性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年度(月度、周)工作计划、总结报表”、“计划、总结考核统计表”。
四、与开发商协调入住前相关事宜,对重要资料进行交接
确定收楼时间
确定物管费的起计日期
前期工程遗留问题的解决
办理大厦前期工作资料、重要文件、产品说明、各类证书的移交与交接工作:
△.产权资料
房地产的产权资料是国家房地产部门依法对各类房地产进行管理的依据;是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产权,税务部门依法征税,司法部门处理产权纠纷的必要凭证;也是产权人参与产权租赁、交易、抵押的必要凭据;物业公司将以产权资料为依据,收取或分摊有关费用,行使管理职能,防止发生私拆、乱改、违章搭建,损坏房屋结构和公共设施等行为,维护公有设施,共有部位和绿地不受侵犯,维护广大业主的权益。接管验收时检索提交的产权资料主要有:
项目批准文件
用地批准文件
建筑执照
拆迁安置资料
房地产平面图
面积测绘报告
小业主姓名、产权、单元号、建筑面积清单
△.市府验收合格资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市建筑消防验收合格证
市小区办综合验收合格证
用电许可证
供用电协议书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许可证
电视共用天线合格证
电梯使用合格证
△.工程技术资料
技术资料是物业接管验收时对物业进行质量检验的依据。物业公司在接管验收时,必须根据有关技术资料来进行检验。接管验收时提交的工程技术资料主要有:
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结构、设备、给排水、通风空调、强电、弱电、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的全套图纸
地质勘察报告
工程合同及开工、竣工报告
工程预决算清单
图纸会审记录
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沉降观察记录
竣工验收证明书
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
水、电、采暖、卫生器具等设备的检验合格证书
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
供水、供暖的试压报告
园林绿化的图纸和清单
设备清单、安装调试记录、使用注意事项说明、质保书和保修单
有关政府部门对分类项目的批文
有关工程项目的其他重要技术决定和文件
△.须移交物业公司管理的资料
用水申请审批表及月供水计划执行表
机电设备单台说明书、调试、订购合同
分摊面积、建筑面积的测绘报告
对外委单位进行调研,签订外委合同
从开发商处接管《成品保护协议》,对外现有成品保护人员进行管理。
调研保险公司,对物业投保“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签订《保险合同》
调研外委保洁公司(三家以上),签订《保洁合同》
调研外委绿植租摆公司(三家以上),签订《绿植租摆协议》
调研灭虫、灭鼠公司(三家以上),签订《消杀协议》
调研保安公司(三家以上),签订《外保合同》
调研电梯公司,签订《电梯维保合同》
视物业具体情况,联系配电室对外承包单位,签订《配电室承包协议》
视物业具体情况,联系水处理对外承包单位,签订《水处理合同》
视物业具体情况,联系化粪池清掏单位,签订《化粪池清掏协议》
视物业具体情况,联系干、湿垃圾清运单位,签订《垃圾清运协议》
视物业具体情况,联系汽车清洗、保养单位,签订《洗车台租赁协议》
视物业具体情况,联系楼宇系统维保单位,签订《楼宇自控维保协议》
五、物业交竣验收,正式接管
根据各项目的施工进度和小业主(或租户)入住的情况不同,开发商(或大业主)可视需要要求物业公司对其物业的部分楼层建筑装修、设备和系统进行验收接管,但项目的最终移交是在通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开发商验收基础上以物业公司验收通过为准。
△.物业验收条件
物业验收移交,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提供被验收物业的竣工图(若尚未完成竣工图,必须提供最终的施工图,并附详细的设计修改说明)
提供被验收的设备、系统的操作说明、保养手册及其他有关资料
提供与承包商(或供应商)签署承包(供应)合同中有关技术条款
出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验收证明
提供承包商、厂商及供应商的地址、联系电话及联系人资料
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介绍和培训
提供所有测试、检验和分析报告
清洁被验收的场地、设备和机房
△.拒绝验收
对以下情况,物业公司有权拒绝验收接管物业:
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
未能通过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验收
工地与交付物业不能有效隔离
机房不能完全独立封闭
其他可能危及设备正常运行和入住人身安全的物业
△.缺陷整改
对在验收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包括工程未完事项、工程缺陷及由于成品未能有效保养引起的受损等情况,物业公司将会做详细的缺陷记录,以供开发商(或大业主)督促承包商(或供应商)进行整改,对不能进行整改的缺陷进行赔偿交涉。对问题比较严重的,则向开发商(或大业主)建议暂缓验收,待整改完成后重新验收。
△.试运行
若部分设备或整个系统尚未通过最终的验收,但由于小业主(或租户)入住需要必须开启运行某些设备或系统,物业公司一般仅做实物验收,并严格按开发商(或大业主)的书面指令进行管理和操作,在此期间,技术上仍由承包商(或供应商)把关。若发生任何问题或意外,除物业公司人为原因外,责任由开发商(或大业主)及其承包商(或供应商)负责,对于重要设备或机房有必要签订临时试运行协议,清楚的列明有关各方责任。
△.验收通过
被验收物业完好,设备及系统运行情况正常,所有指标均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场地、设备和机房均清洁干净,经有关各方书面确认验收通过,开发商(或大业主)应督促承包商(或供应商)移交所有的钥匙、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物业正式交由物业公司接收管理。
△.保修期
按正常情况,物业整体验收结束,正式进入保修期,但物业验收往往是一段相当长的过程,在此期间,有些设备可能会因先期投入运行或其他原因已经进入保修期,故需要开发商(或大业主)与其承包商、供应商协议约定整个项目的保修期起始日期,书面通知物业公司,而在此之前进入保修期的部分设备和系统,若需要签续保合同,开发商(或大业主)应酌情予以补偿。
△.一般操作和维修保养手册递交要求
承包单位在物业移交前,须递交设备/系统的操作和维修保养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以确保物业公司操作人员能尽快掌握验收设备/系统的操作和管理,一般有以下要求:
承包单位须在设备/系统验收前一个月递交手册,以便物业公司的操作人员有时间了解该验收设备/系统的基本情况。
六、入住办理
入住阶段
1. 入住准备阶段注意事项:
1.1物业办公室选址、装修具备使用条件
1.2开办费、预算
1.3入住地点确定、应急预案制定、现场人员安排。
1.4入住前培训。
1.5确定建设方工程质保金的留存方式。
1.6相关工作的苟洽。
1.7资料准备:《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宠物豢养协议》、《治安消防协议书》、《业主手册》、《临时管理规约》、《装修协议》、《装修环境保护协议》、《装修治安消防协议》、《装修许可证》、《人员出入证》、《特约服务及收费标准》等。
2.入主阶段
2.1入主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2.1.1接管入住客服组分成:入住签约组(含接待)、收费组、资料钥匙发放组。
a.接待人员:负责入住现场业主接待、指引引导业主前往入住组办理相关手续,简单回答业主相关物业知识及复印相关证件。
b.签约组:核查业主身份,与业主签署各项合同及协议,给业主开具收费明细单。
c.收费组:核定业主是否已办理签约手续;收费明细单金额是否正确。收取各项物业应收应缴及代收代缴费用。(公司协助)
d.资料钥匙发放组:核对业主是否已经缴纳应缴费用;发放业主资料、钥匙;业主在未办理签约、缴费手续,提前验房时,将此户钥匙交给工程部验房员(领取钥匙应有记录),验房无问题或有问题已经解决的,将验房钥匙转交资料组。如需要留备用钥匙检修的,填写《钥匙托管单》,双方签字后,上联交予业主、下联留存。
2.1.2接管入住工程组由工程部主管统一调配,部分转换为入住验房组,其余根据实际情况并入工程整改组及日常服务工程组(运行组)。
a.验房组负责陪同业主现场对房屋进行验收,将问题记录到《房屋验收单》,统一汇总报到整改组。
b.工程验房组人员,在入住前必须统一由整改组负责人培训,要求明确维保修复的范围、标准及日后业主装修阶段对于隐蔽工程的维保范围界定。就维保问题统一对业主的答复口径。
c.将现场业主反映的问题及时汇总到整改组。
d.结合实际情况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2.1.3工程整改组:(该时间段物业接管验收及业主验收的整改问题同时交叉存在)
a.跟进、落实每日业主在入住验房中查验出的需维保修复的问题。接管验收开发商陆续交付的单项工程。
b.继续跟进、落实物业接管验收时的整改问题。
c.对已入住进入装修阶段时业主发现的维保问题(含隐蔽工程),到现场确认并落实整改方案,做好详细记录由事务部存档备查。
2.1.4日常服务工程组(运行组)
a.业主二装的咨询和申请手续的审批
b.日常维修、巡视。
c.对已交接处在维保期(不存在整改问题)设施设备进行巡视,保持与维保方的有效沟通。
2.1.5日常服务客服组(运行组)
a.业主二装的咨询和申请手续的办理
b.接待来访业主的咨询和来电
c.负责入住现场的综合事务性工作;
d.整理并装订当天业主入住档案;
e.录入业主信息、报修内容等。
2.1.6秩序维护部
a.负责入住现场秩序保证井然有序,杜绝无意外事件和突发事件发生。
b.园区各门岗及公区巡逻,杜绝无意外事件和突发事件发生。
c.负责维持物业服务中心内部秩序。
d.疏导园区交通,预防和查处治安事故。
e.检查“四防”设施,增强小区的安全措施监管。
f.加强尾随人员、装修人员、业主、出租人员及地盘人员的多方交叉管理。
2.1.7环境部
a.负责入住现场区域和物业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整洁、无污染。
b.负责园区内公共区域及楼道内卫生干净整洁、无污染。
c.发现有随意倾倒装修垃圾的及时向物业中心汇报。
3.注意事项
3.1物业服务中心成立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入驻现场突发事件处理。提前制定解决预案。
3.1.1入住办理现场中,如正在维修致使钥匙不全的房屋,业主前来办理入住,向业主解释说明得到认可后填写《钥匙托管单》,双方签字后,上联交予业主、下联留存。业主不予理解及时联系项目经理解决。
3.1.2验房组根据业主验房实际情况,可及时联系现场物业服务中心,安排人员现场维修。
3.1.3整改工程组根据验房单上的实际问题情况,及时联系现场地盘人员进行维修,现场可以维修的,修好后安排业主验收。遇重大维保问题,及时填写整改单(依据与开发建设方的相关约定),联系相关责任人解决,同时汇报项目经理,并做好相应的时间安排及修好后的验收工作。
3.1.4如业主要求先验收房屋,在办理入住手续或缴纳物业相关费用,原则有项目经理直接处理。但有开发人员陪同,或关系要求。场负责人可落实解决。
3.1.5有入住现场晕倒、业主集体哄乱,园区突发治安问题等紧急预案。
3.2保洁基本要求
a.入住大厅保洁:
1)负责办公区域桌椅、文件柜的擦拭、摆放;
2)负责室内及室外地面的清扫;
3)负责垃圾的收集、转运工作,垃圾袋及时更换;
b.办公、生活区保洁:
1)负责擦拭办公桌椅、电脑及电话;
2)擦拭玻璃、窗框,保持无尘、无污迹;
3)及时清倒垃圾,更换垃圾袋;
4)文件柜、展示柜、书架,各打印、复印设备无尘土、无污迹。
c.小区保洁:
1)严格执行保洁作业规程,按保洁标准提供服务。
2)负责园区楼道梯级、车棚(库)、马路及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
3)负责楼道、扶手、门窗、电表箱、信报箱、楼道开关、灯具的擦抹。
4)负责楼道杂物的清理。
5)负责垃圾的收集、集中、转运。
6)负责垃圾桶、垃圾集中点的清洗、消杀工作。
7)按保洁作业规程,领用、保管清洁工具、设备、物料。
8)按照入室清洁服务规程,提供特约清洁服务。
㈤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部门职能
(一)综合业务科(挂办公室牌子)
负责公文处理、对外宣传和接待工作;制定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监督管理的具体制度和措施;负责人事、工资、财产财务、业务培训、后勤安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常考核工作;负责各类专家库、供应商库和国有投资项目中介代理机构备选库的建设与管理;负责中心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负责对中心各项招投标业务的协调工作。
(二)审查备案科
受理并审核进入中心的交易项目,审核审批招标采购交易方式;对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有关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备案;负责对进入中心从事招标采购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资格审核和管理;对交易合同的订立及变更进行备案审查;负责专家评委、供应商、中介代理机构入库资格的审核和定期考核。
(三)监督督查科
受理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举报投诉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对招标采购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办法、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交易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重大项目交易结果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招标采购交易活动当事人的投标(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存情况实行监督;负责招标采购当事人诚信档案的建立和公告工作;负责机关及下设单位行政监察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负责各类招投标交易监督管理制度的拟订;负责市场交易规则和流程的审查;负责招投标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各项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审查;参与制定有关管理制度;负责对交易合同的订立及变更进行备案审查;协助督查科开展交易活动的督察工作。
(五)监察室
负责调查处理局管党员干部和其他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并对所查案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检查局机关和局直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督促、协调局机关各部门、科室研究制定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做好人民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工作。
市招标采购管理局下属单位
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09年12月,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正式挂牌运行,为我市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统一平台,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2年7月经市编委决定,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正式更名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29人(含政府采购中心5人)。
(一)主要职责
1、制订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操作程序,交易场所的管理办法,经招管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统一发布招标公告;
3、现场接受投标人报名资料;
4、发售招标文件;
5、统一接受并管理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交易)保证金;
6、统一安排并管理开标、评标场地,组织开标、评标;
7、发布中标(成交)公示,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8、建立供应商、投标人及竞买人信息库;
9、根据招标采购单位委托,负责代理政府性资金招标采购交易项目,依法组织实施代理项目的招标采购交易活动,建立并保管招标采购交易活动档案。
(二)内设部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设以下九个部门:
1、受理部
负责招投标相关业务的咨询;负责建设单位招标前期手续的申报受理;负责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发放。
2、工程部(蚌埠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投标的具体业务操作。(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为国有企业)
3、采购部(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正科级)
负责政府采购业务以及工程项目中的货物、服务类项目招标操作等工作。
4、产权部(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
负责我市国有产权交易业务工作;负责开拓外地及专业产权交易业务工作。(注:产权交易中心为国有企业)
5、信息部
负责信息化系统建设规划、方案制定、项目实施工作;负责中心所有软、硬件设备管理、维护和升级工作;负责网上招投标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转等工作;负责发布各类招标公告信息、评标结果公示;负责招投标数据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6、综合部
负责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宣传、人事、文书、文印、档案、保密和行政后勤工作;负责中心工作计划、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调研和组织起草工作;负责中心宣传信息工作;负责中心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及对外联络接待工作。
7、财务部
负责中心各种保证金的收退和清算工作;负责招标代理和交易费用收取工作;负责中心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负责中心人员工资核算和费用支出等工作。
8、合同部
负责对招标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初审工作,通过初审的合同报市招标局审查备案;负责招投标交易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9、招标控制价评审科(副科级)
负责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评审及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㈥ 国有资产挂牌转让公示周期未到政府决定提前交易可以吗
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各中央企业,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北京产权产易所、天津产权产易中心、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为统一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统一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省级以上国资委选择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机构)进行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是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主体(以下统称转让方)在履行相关决策和批准程序后,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公开挂牌竞价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活动。
第四条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产权交易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则组织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自觉接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加强自律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证产权交易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 受理转让申请
第五条 产权转让申请的受理工作由产权交易机构负责承担。实行会员制的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会员的名单,供转让方自主选择,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第六条 转让方应当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产权转让公告所需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在信息公告前进行产权转让信息内容备案的转让项目,由转让方履行相应的备案手续。
第七条 转让方提交的材料符合齐全性要求的,产权交易机构应当予以接收登记。
第八条 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建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公告的审核制度,对涉及转让标的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交易条件和受让方资格条件设置的公平性与合理性,以及竞价方式的选择等内容进行规范性审核。符合信息公告要求的,产权交易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并向转让方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信息公告要求的,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将书面审核意见及时告知转让方。
第九条 转让方应当在产权转让公告中披露转让标的基本情况、交易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对产权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竞价方式的选择、交易保证金的设置等内容。
第十条 产权转让公告应当对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披露,包括但不限于:
(一)转让方、转让标的及受托会员的名称;
(二)转让标的企业性质、成立时间、注册地、所属行业、主营业务、注册资本、职工人数;
(三)转让方的企业性质及其在转让标的企业的出资比例;
(四)转让标的企业前十名出资人的名称、出资比例;
(五)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包括所有者权益、负债、营业收入、净利润等;
(六)转让标的(或者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的备案或者核准情况,资产评估报告中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的评估值和相对应的审计后账面值;
(七)产权转让行为的相关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第十一条 转让方在产权转让公告中应当明确为达成交易需要受让方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格、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
(二)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
(三)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
(四)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
第十二条 转让方可以根据标的企业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可以包括主体资格、管理能力、资产规模等,但不得出现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者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产权交易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转让方对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判断标准提供书面解释或者具体说明,并在产权转让公告中一同公布。
第十三条 转让方应当在产权转让公告中充分披露对产权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有无保留意见或者重要提示;
(二)管理层及其关联方拟参与受让的,应当披露其目前持有转让标的企业的股权比例、拟参与受让国有产权的人员或者公司名单、拟受让比例等;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他方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产权转让公告中应当明确在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用何种公开竞价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选择招投标方式的,应当同时披露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十五条 转让方可以在产权转让公告中提出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要求。产权交易机构应当明示交易保证金的处置方式。
第三章 发布转让信息
第十六条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应当在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和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上进行公告。
中央企业产权转让信息由相关产权交易机构在其共同选定的报刊以及各自网站联合公告,并在转让标的企业注册地或者转让标的企业重大资产所在地选择发行覆盖面较大的经济、金融类报刊进行公告。
第十七条 转让方应当明确产权转让公告的期限。首次信息公告的期限应当不少于20个工作日,并以省级以上报刊的首次信息公告之日为起始日。
第十八条 信息公告期按工作日计算,遇法定节假日以政府相关部门公告的实际工作日为准。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发布信息的日期不应当晚于报刊公告的日期。
第十九条 信息公告期间不得擅自变更产权转让公告中公布的内容和条件。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信息公告内容的,应当由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出具文件,由产权交易机构在原信息发布渠道进行公告,并重新计算公告期。
第二十条 在规定的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的,转让方可以按照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延长信息公告期限,每次延长期限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在产权转让公告中明确延长信息公告期限的,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第二十一条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首次信息公告时的挂牌价不得低于经备案或者核准的转让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如在规定的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可以在不低于评估结果90%的范围内设定新的挂牌价再次进行公告。如新的挂牌价低于评估结果的90%,转让方应当重新获得产权转让批准机构批准后,再发布产权转让公告。
第二十二条 信息公告期间出现影响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情形,或者有关当事人提出中止信息公告书面申请和有关材料后,产权交易机构可以作出中止信息公告的决定。
第二十三条 信息公告的中止期限由产权交易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一般不超过1个月。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在中止期间对相关的申请事由或者争议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也可转请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及时作出恢复或者终结信息公告的决定。如恢复信息公告,在产权交易机构网站上的累计公告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且继续公告的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二十四条 信息公告期间出现致使交易活动无法按照规定程序正常进行的情形,并经调查核实确认无法消除时,产权交易机构可以作出终结信息公告的决定。
第四章 登记受让意向
第二十五条 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限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产权受让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对意向受让方逐一进行登记。
第二十六条 意向受让方可以到产权交易机构查阅产权转让标的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第二十七条 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申请及材料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并在信息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意向受让方的登记情况及其资格确认意见书面告知转让方。
第二十八条 转让方在收到产权交易机构的资格确认意见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如对受让方资格条件存有异议,应当在书面意见中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转让方逾期未予回复的,视为同意产权交易机构作出的资格确认意见。
第二十九条 经征询转让方意见后,产权交易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将资格确认结果告知意向受让方,并抄送转让方。
第三十条 转让方对产权交易机构确认的意向受让方资格有异议,应当与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协商,必要时可以就有关争议事项征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意见。
第三十一条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在事先确定的时限内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为准)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第五章 组织交易签约
第三十二条 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按照公告的竞价方式组织实施公开竞价;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涉及转让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依法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公开竞价方式包括拍卖、招投标、网络竞价以及其他竞价方式。
第三十四条 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在确定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第三十五条 产权交易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
(一)产权交易双方的名称与住所;
(二)转让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
(三)产权转让的方式;
(四)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事宜,如何处置;
(五)转让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
(六)转让价格、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七)产权交割事项;
(八)合同的生效条件;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第三十六条 产权交易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以及竞价交易结果等,对产权交易合同进行审核。
第三十七条 产权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产权交易合同的生效需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交易双方应当将产权交易合同及相关材料报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出具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所需的交易证明文件。
第六章 结算交易资金
第三十八条 产权交易资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和产权交易价款,一般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
产权交易机构实行交易资金统一进场结算制度,开设独立的结算账户,组织收付产权交易资金,保证结算账户中交易资金的安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九条 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产权交易价款支付到产权交易机构的结算账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产权交易价款。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价款支付方式为分期付款的,首付交易价款数额不低于成交金额的30%。
第四十条 受让方将产权交易价款交付至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后,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向受让方出具收款凭证。对符合产权交易价款划出条件的,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及时向转让方划出交易价款。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后,应当向产权交易机构出具收款凭证。
第四十一条 交易双方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的,经产权交易机构核实后,交易资金可以场外结算。
第四十二条 产权交易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产权交易机构所在地政府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在产权交易机构的工作场所和信息平台公示。
交易双方应当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交易机构在收到服务费用后,应当出具收费凭证。
第七章 出具交易凭证
第四十三条 产权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合同约定将产权交易价款交付至产权交易机构资金结算账户,且交易双方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第四十四条 产权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在交易行为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第四十五条 产权交易凭证应当载明:项目编号、签约日期、挂牌起止日、转让方全称、受让方全称、转让标的全称、交易方式、转让标的评估结果、转让价格、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产权交易机构审核结论等内容。
第四十六条 产权交易凭证应当使用统一格式打印,不得手写、涂改。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产权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争议涉及产权交易机构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的监管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按照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八条 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涉嫌侵犯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要求产权交易机构终结产权交易。
第四十九条 产权交易中出现中止、终结情形的,应当在产权交易机构网站上公告。
㈦ 《工作规划》共分为哪八部分内容
字数太多,有节选: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全党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维护党章,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根据新的时代条件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为实现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要求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适应,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既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又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和改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更加富有实际成效。
――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使惩治与预防、教育与监督、深化体制改革与完善法律制度有机结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
――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密结合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政策指导,探索有效途径,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目标
经过今后5年的扎实工作,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一)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
(二)加强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党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融入在全党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思想、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要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出年度工作安排。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落实《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建设一批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党的……
(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按照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三、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
(一)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
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修订《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制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
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制定……
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建立健全……
(二)完善违纪行为惩处制度
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
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制定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国(境)外中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相互移送案件工作。
(三)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
修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条例》和关于实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四)加强反腐倡廉国家立法工作
建立健全防治腐败法律法规,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在国家立法中,充分体现反腐倡廉基本要求。适时将经过实践检验的反腐倡廉具体制度和有效做法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在今后5年内有计划、分步骤地制定或修订一批法律、法规和条例。
四、强化监督制约
(一)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加大执行……
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围……
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认真开展对涉及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重点治……
加强上级党委和纪委对下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健全……
加强巡视工作。制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继续加强对省(区、市)的巡视。加强对金融机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高等学校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巡视。继续开展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巡视试点。各省(区、市)党委要认真开展对市(地、州、盟)的巡视,并延伸到县(市、区、旗),逐步开展对所属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和直属机关的巡视。中央和国家机关可结合实际开展对直属单位、派出(驻)机构的巡视。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有关规定,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
(二)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落实《……
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完善纪……
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行接办分离和程序公开,保证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
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金融的监管。开展对部……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充分……
(三)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
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落实《中国……人民群众的监督。
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实施《中华……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
支持和保证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充分发……依法开展监督。
支持和保证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和执行行政诉讼案件,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支持和保证政协民主监督。把……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
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实施《中……权、表达权、监督权。
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正确导向,注重社会效果。
发挥国家预防腐败机构的职能作用。……效做法,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五、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
(一)推进干部人事和司法体制改革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民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人民检察院对……行使,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二)推进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
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推进教育、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加强住房改革和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三)推进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资……规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税收减免。深入推行办税公开,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
完善金融企业公司治理,建立健全……交易资金的监测。完善防范和查处上市公司信息虚假披露和市场操纵等行为的制度。
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规范企业投资核准制、备案制。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制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监管体制。
(五)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实施严格的资格预审、招标公告发布、投标、评标定标以及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和惩戒办法。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研究制定电子化招标投标办法。逐步构建统一的招标投标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公开、共享。
规范土地征收和使用权出让制度。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办法。进一步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完善国有产权交易监管法规体系,实行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完善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监管措施,重点建设和推广使用信息监测系统,实现交易动态监管。加强产权交易行业自律组织建设。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严格实行“管采分离”,加强对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监管。研究建立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规范国有企业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工作。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综合性数据库,逐步形成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六、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重点解决物价、生态环境保护、食……违法行为。
(二)加大纠风工作力度
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作,纠正举办节庆活动过多过滥等问题。
(三)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各省(区、市)、市(地、州、盟)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制度,办好政风行风热线,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七、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一)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对任何腐败分……要惩处行贿行为。
(二)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继续推进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坚决纠……,把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尤其是行贿行为作为市场准入和退出的重要依据。
(三)提高执纪执法水平
坚持依纪依法办案。严格履行办案程……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
改进办案方式和手段。加强对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研究,严格区分违纪与违法界限,正确把握政策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纪律、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增加办案科技含量,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四)健全查处案件的协调机制
加大查处案件的组织协调力度。由纪……追逃、追赃机制,进一步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
从我国实际出发,借鉴国外反腐败的有……和交流。
(五)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
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教训,引以为戒。实现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
八、切实抓好《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示范带头作用。
(二)狠抓工作落实
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关键是扎……提高工作水平,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三)开展监督检查
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惩……划》确定的任务落到实处。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规划》,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由中央军委参照本《工作规划》制定。
㈧ 如何做具体的审计计划
提供一个国家审计的计划,俗称审计实施方案。
××市审计局
××市产权交易中心20××年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实施方案
根据《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调查了解情况,编制本审计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市产权交易中心成立于20××年*月**日,隶属于市**局,是××省国资委确认的××市唯一具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主要职责是为××市辖区内企业及有关部门所属的各类国有产权(资产)及社会各类非国有产权转让提供服务。法人代表:××。注册资本2000万元,20××年实现营业收入2450万元,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2399万元,房产出租收入51万元。 利润总额860万元。
截止到20××年末,资产总额7982万元,负债总额146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52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9%。现有职工51人。
2010年共完成各类交易1450宗,成交额957808万元。
二、审计目标
通过对产权交易中心20××年度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开展审计,促进企业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审计的范围
市产权交易中心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以及有关经济活动。
四、审计内容、重点以及审计措施
1、重点审查是否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审查是否按照《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各项业务。
2、审查各项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按时缴纳各种税费,是否存在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3、审查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合规、合法,是否存在随意扩大开支范围、铺张浪费和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等问题。
4、审查固定资产的购置及对外出租情况。
五、审计工作要求
1.预定的审计工作起止时间
20××年2月16日进点,4月1日结束现场审计。4月2日至4月9日提交审计报告。
2.审计组成员及职责分工
组长:×××。
主审:××× 负责财务收支审计和审计调查。
成员:××× 协助开展财务收支审计。
××× 协助开展审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