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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信托计划代销模式

发布时间: 2021-04-05 15:38:06

① 我行第一只代销信托计划产品是什么

首先你要告诉我你是哪个银行的。

② 银信合作中,商业银行在信托计划的代销中有什么优势

竞争是金融机构之间永恒的主题,但在竞争的同时相互之间的合作也 越来越多成为金融机构业务发展不可或缺的内容,本文重点阐述银行和信托公司之间合作问题和发展模式,借此探讨银行如何与信托公司借力做大做强银信业务,走 出一条银信合作的创新发展之路。
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的合作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伴随着我国金融机构及信托公司业务发展要求,近 年来银信合作开展的日益广泛。特别是近两年来随着应对金融危机以及国家对信贷规模调控力度的加大,银信合作的空间逐渐加大,合作日益频繁和密切。

③ 目前市场上信托产品代销、包销两种形式的平均返佣是什么范围

1、看具体项目,一般不会超过1.5%的,因为往往信托公司的信托报酬也不过如此或者还不到这个点。
2、最近信托受益整体呈下降趋势,100万起的大概平均收益在百分之8%-10%左右。

④ 本单位是投资理财的公司,想开展信托产品的代销业务,需要什么条件或资质吗代销流程是什么

你可以找我 我告诉你,关键要找到信托公司的人

⑤ 金融机构代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需要什么资质

这个并不需要什么资质,因为在实际操作中第三方代销机构只是作为产品合格投资者的推荐方,对产品本身的兑付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只是作为产品的终端销售,所有兑付,监管的义务都由信托公司来承担
但是如果是代销机构本身要发金融类理财产品的话,这时候就需要他们具有相关资质了

⑥ 信托公司的业务模式有哪些

1.代销模式:P2P平台仅负责销售其中部分份额,充当投资顾问的角色,但是信托代销机构方面,银监会是有明确定义和限制的,从目前来说,绝大多数的P2P平台肯定不具备这个条件。”
2.质押模式:这里的转让形式是债权,而不是信托收益权,交易对手是信托投资者,而不是信托公司,所以不涉及监管红线。但是不排除投资者变不良信托的接盘侠。
3.收益权拆分模式:是指100万级别的信托计划进行份额拆分,投资者可以投资P2P产品,间接持有一款尚未到期的信托产品份额。但是《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有规定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投资信托产品的人必须满足一定的资产及收入条件。
所以为了规避这些法规,P2P平台和信托公司,进而衍生出了另外两种模式:
第一种是“代持模式”
第二种为有限合伙模式

⑦ 信托中的包销,代销是什么意思

包销是指一家公司与信托公司签订独家销售协议,信托公司把所有的份额都划归这一家公司支配,包销的公司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把项目募集满额。
代销是指信托公司的份额面向多家机构分派,每个机构拿到几千万或者几个亿的份额。由多家机构共同募集项目。

⑧ 信托产品的销售渠道主要有哪些呢

信托产品的销售渠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银行私行。常常说的一个词“银信合作”,现在已经慢慢消失。在监管机构没有限制银信合作之前。信托产品的销售主要渠道就是银行。通过银行把信托产品推介给客户。
2、三方理财公司。业内知名的三方理财公司,诺亚,钜派,新湖,恒天,高晟,大唐,都是通过信托产品的代销起家,虽然现在各自都有资产管理部门,但是依然有不少机构还在做,小一些的三方理财公司那就不用说了。多如牛毛,只要挖掘,很多小的三方理财公司还是挺愿意代销信托。
3、信托公司。现在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已经自己组建财富中心,把信托的发行权抓在自己手里。

⑨ “银行代销的信托类产品”跟“信托公司直接购买的产品”有什么不同

一、银行的理财产品种类很多,而信托公司只有信托产品。一般来讲银行的理财产品收益率低,风险也低些。但是不绝对,特别是银行5%收益的理财产品就是投资信托产品,而信托产品收益率一般都在8%以上,银行赚走2%左右的利润后再销售给散户。同一个产品,银行给的收益有可能更低。

二、信托产品的风险是由信托公司整体风控能力、信托执行经理的业务经验及信托公司大股东整体经营理念等因素共同决定的。银行就是代理销售,在法律上不会承担任何责任。所以风险是一致的。


(9)信托计划代销模式扩展阅读

一、信托产品选购指南

(一)选择信誉良好的信托公司。投资者要认真考量信托公司的诚信度、资金实力、资产状况、风险管控力度,历史业绩和人员素质等各方面因素,从而决定某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是否值得购买。

(二)要预估信托产品的盈利前景。市场上的信托产品大多已在事先确定了信托资金的投向,因此投资者可以透过信托资金所投资项目的行业、现金流的稳定程度、未来一定时期的市场状况等因素对项目的成功率加以预测,进而预估信托产品的盈利前景。

(三)要考察信托项目担保方的实力。如果融资方因经营出现问题而到期不能“还款付息”,预设的担保措施能否有效地补偿信托“本息”就成为决定投资者损失大小的关键。因此,在选择信托理财产品的时候,不仅应选择融资方实力雄厚的产品,而且应考察信托项目担保方的实力。一般而言,银行等金融机构担保的信托理财产品虽然收益相对会低一些。

二、信托公司委托银行代为推介信托计划的,信托公司应当向银行提供完整的信托文件,并对银行推介人员开展推介培训;银行应向合格投资者推介,推介内容不应超出信托文件的约定,不得夸大宣传,并充分揭示信托计划的风险,提示信托投资风险自担原则。银行接受信托公司委托代为推介信托计划,不承担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

三、银行应当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为客户提供与其风险承受力相适应的理财服务。信托公司发现信托投资风险与理财协议约定的风险水平不适应时,应当向银行提出相关建议。银行不得为银信理财合作涉及的信托产品及该信托产品项下财产运用对象等提供任何形式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