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信托条款中的差额补足和回购哪个效力更强
1 引言
由于现阶段我国农业生产成本较高、农业效益比较低下以及农民进城务工增多等原因,土地抛荒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而抛荒会危及粮食生产安全和造成社会紧缺的耕地资源闲置浪费等问题。在此情况下,土地信托顺势而生,同时,土地信托也激活了农地流转。因此,土地流转信托作为土地流转中的一项制度创新,是深化农村土地经营机制的必然需求,也是促进土地使用权规范有序流转的必经之路。
自从2013年10月10日,中信信托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政府合作,正式成立国内第一个土地流转信托计划以来,土地流转信托计划如雨后春笋,获得了极大的发展。本文在此基础上,来分析和探讨我国土地流转信托的模式和面临的风险问题,这对于今后我国土地流转信托计划的进一步开展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和借鉴意义。
2 土地流转信托的基本原理
所谓的土地信托,就是在公有制为基础的前提下,利用信托共有制多层产权结构的特点,将土地分解为价值资产和实体资产,把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受益权和经营权进一步分开,农民享有受益权和最终处置权,而信托公司则享有经营权,实行土地的统一规划和开发利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就目前国内市场上中信信托和北京信托发行的两单产品来看,土地流转信托主要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托,是一种财产权利的信托。
一方面,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信托法》中禁止和限制流通的信托财产,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成为信托财产。另一方面,《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集体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可以将信托模式列入到"其他方式"中,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信托模式流转符合有关规定。通过设立财产权信托,符合土地公有制以及禁止土地所有权流转的规定。
3 土地流转信托的现有模式分析
3.1 美国模式
美国土地信托模式是开发者(委托人)购买一块生地,再将该土地所有权信托给受托人,签订信托契约,受托人发行土地信托受益凭证,而由委托人销售该受益凭证给市场上的投资人,受益凭证代表对信托财产(土地所有权)的受益权,销售受益凭证所得资金用来改良土地,然后将土地出租给由该开发者组成的公司。受托人收取租金,承担给受益凭证持有人固定报酬的义务,并将剩余租金用来买回受益凭证。
该模式具有以下特点:通过资金的"集合",解决了开发土地尤其是生地所需的巨额资金;为投资者提供了投资于利润丰厚的土地产业的机会,同时也降低了个体投资风险;投资人所拥有的受益凭证可以流动,具有较强的变现性。
3.2 日本模式
1984年,日本开展了对有效利用土地起积极作用的土地信托[3]。1986年,《国有财产法》、《地方自治法》的修改以及同年《税法》的实施,大大加速了土地信托的发展。日本的土地信托是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信托给受托人(信托银行),并从受托人治理和使用该土地的收益中获取信托红利。土地信托包括出售型和租赁型,前者指委托人将信托财产委托信托业者出售,受托人将出售所得,在扣除受托人的报酬及其他手续费用后,交付给委托人;后者指受托人无处分信托财产的权利,在信托期间信托业者应定期给付委托人信托收益,信托终了时,委托人仍保有原土地的所有权。
该模式具有以下特点:替代性,即通过土地信托方式解决了土地所有者具有土地开发的积极性但无能力开发的现象;稳定性,即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信托给信托银行,在信托期内如租赁信托可获取稳定的信托红利;高效性与多样性,即吸取民间土地信托制度能够高效配置利用土地的特点,使国有土地的治理与处置手段多样化。
3.3 国内模式
3.3.1 国内土地流转信托业务总结
1、农村土地流转信托
2013年10月10日,中信信托与安徽宿州埇桥区政府合作,正式成立国内第一个土地流转信托计划"中信信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计划1301期" 。
2013年11月7日,北京信托在江苏无锡推出土地流转信托"北京信托.无锡阳山镇桃园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计划",这是国内成立的第二个土地流转信托计划。
随后,又有一些新的土地流转信托计划陆续成立。2013年12月20日,中信信托在山东省青州市成立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托计划,项目一期流转何官镇南小王村晟丰土地股份合作社的1850亩土地。2014年1月23日,中信信托在贵州省开阳县成立土地流转信托计划,首期合作开展1000亩土地信托流转试点工作。2014年2月24日,中信信托在安徽省马鞍山市成立土地流转信托计划,标志着马鞍山市首单2.66万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计划项目即将落地。2014年3月7日,中信信托与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正式签署龙感湖土地信托化改革试验区战略合作协议。龙感湖土地信托化改革试验区拟划定面积100平方公里,此次的土地流转信托面积达6万亩,信托时间为10年。2014年4月1日,中信信托与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政府,就济源地区规划面积约20000亩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探索农业发展新路径,农业产业升级新理念。据有关媒体报道,目前,中信信托已在安徽、山东、贵州、河南等地推出了土地流转信托项目,现正在与广东惠州、吉林、云南、贵州等地接洽合作事项,今后还将继续在河北、内蒙古、新疆、吉林和四川等省份进行推广。
在北京信托第一单土地流转项目后仅一周有余,北京信托在江苏省句容市后白镇又成立了"北京信托·金色田野土地信托1-5号五只土地信托",受托土地规模达9928.46亩。2014年2月27日,北京信托在密云县穆家峪镇签约成立"北京信托·金色田野2014008号土地信托(密云水漳村)" 项目,受托管理土地规模约1700亩。
中建投信托作为第三家正式开展土地流转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近日(2014年7月28日中国证券报报道),中建投信托与江苏省镇江新区丁岗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浙江森禾种业签署三方框架协议,标志着中建投信托首单土地流转信托--"中建投·镇江新区·森禾一期土地流转财产权信托"正式落地。此次土地流转信托计划涉及1750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具体交易结构是:农户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合作社,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成合作社股份,再由合作社将集中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给丁岗镇政府成立的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该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将其持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设立财产权信托的方式委托给中建投信托,中建投信托作为受托人将上述农地经营权出租给镇江森禾花卉园艺有限公司用于花卉种植。
兴业信托是第四家正式开展土地流转信托计划的信托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与河南省新乡市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兴业信托此项土地流转信托项目落地在新乡市延津县石婆固镇。兴业信托一手托两家,一方面代表农户利益,一方面支持农业生产企业发展。该项目合作方大豫大美现代农业公司是一家集高效农业种植、生态观光度假旅游、家庭示范农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为一体的现代化农业开发公司。此次流转流转总规模为1000亩,首期流转300亩土地用于开发特色果园,并已完成土地流转和租赁等工作。消费者可通过"果树认养"和"农场认养"获得休闲农业的消费权。兴业信托与大豫大美将根据企业发展,采取多种金融服务方式合作,打造安全、绿色的农业产业链。
另外,据《财经》媒体不完全统计,除上述四家信托公司之外,目前安信信托、中融信托、中粮信托、国元信托、上海信托、华宝信托、平安信托等诸多信托公司,均已开始针对土地信托进行研究准备和实地调研,并将会积极推动相关项目的开展。
2、新型城镇化建设
作为土地流转信托计划的延伸,中信信托在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5]。2014年5月13日,中信信托与四川宜宾市政府、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签约合作,共同推动新型城镇化的长期建设。2014年6月5日,中信信托与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联手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这是中信信托在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的又一重大探索。根据协议,双方将密切合作,整合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推进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民众生活质量,全面推进成都市武侯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双方将重点引进现代化金融服务、打造总部经济、发展能源与机电贸易、推动信息技术研发、促进文化旅游投资等。中信信托致力于成为"综合金融解决方案的提供商和多种金融功能的集成者",将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积极整合各方资源优势,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全方位支持地方建设。
本文分别以中信信托成立的第一单土地流转信托计划"中信信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计划1301期"和北京信托成立的第一单土地流转信托计划"北京信托.无锡阳山镇桃园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计划"作为案例,来进行后续的模式分析和风险研究。
3.3.2 中信信托第一单土地流转信托产品模式分析
2013年10月10日,中信信托与安徽宿州埇桥区政府合作,正式成立国内第一个土地流转信托计划"中信信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计划1301期"。此项目期限为12年,信托收益权采用结构化设计,涉及流转的土地面积达5400亩。流转后的土地拟建设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由安徽帝元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安徽帝元)作为服务商提供服务。
参与到信托计划的农民收益分为三部分:常规收益以每年每亩1000斤国标三等小麦价钱计算(不低于1000元);浮动收益为信托公司与合作方对土地整理、运作后,土地增值净收益的70%;农民作为产业工人的打工收入。
『贰』 润澄金景信托风险有哪些
嗯,润城金井信托风险这个一是他的那个资金,有可能就是说。亏损,第二个就是你是信托,所以这个中间公司也有可能出现跑路。
『叁』 江苏软件园的园区概况
江苏软件园于2000年12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1年7月被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命名为“国家软件产业基地”。2005年11月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
江苏软件园从建园至今,一直以打造“理念先进、功能完善、服务一流、环境优美”的一流软件园区为己任。按照“国内一流、国际接轨”的发展目标,江苏软件园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构建了“城中园、徐庄孵化研发基地、吉山产业化基地”一园两基地的发展格局。
江苏软件园徐庄孵化研发基地位于紫金山东侧,占地面积266亩,总建筑面积约17.2万平方米,分为国际研发区、独立研发区和公共配套服务区三大区域。徐庄孵化研发基地定位为国内一流的中小软件企业孵化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实验基地、国内外知名企业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基地已经建成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
吉山产业化及出口基地位于江宁开发区吉山以南,南京市中部高科技产业带和“牛首山-祖堂山”生态走廊中间。吉山基地一期规划面积6平方公里,功能定位为大中型软件企业聚集的产业基地和软件出口基地。吉山产业化及出口基地已经建成6.8万平方米的“创造中心”项目和5.3万平方米的“商务公园”项目,极大拓展江宁软件产业发展空间。
为加快推动江苏软件产业的发展,江苏软件园构建了一流的服务支撑体系。
一是构建了国内一流的技术服务支撑体系。联动江苏省软件产品检测中心、信息产业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共同成立了江苏虚拟软件园,整合宁、苏、锡、常等地软件园的技术资源,充分运用部、省资源建设软件共性服务平台,为园区软件企业提供精细化、专业化服务。国际通信(互联网)出口专用通道(4*155M)在徐庄基地开通,为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企业发展提供优越的基础通信环境。
二是开展贴近实际的人才支撑服务。建立了江苏软件园“中高级管理人员培训中心”、“中高级软件工程师培训中心”、“江苏Linux公共技术培训中心”“软件测试培训中心”等多个中心;与38所高校合作共建Linux软件人才实训基地。与江苏省教育厅合作,在孵化研发基地成立“江苏省软件人才实训基地”。与东大软件学院等10所院校合作开展软件测试课程教育,与江苏润和科技共同举办“信润国际软件工程师培训班”,培养复合型的软件外包人才。对欧美软件外包嵌入式LINUX软件工程师培训班长年开班;开设了四期Linux系统网络管理班。在国际合作方面,和三所英国高校签订了留学预科合作协议。累计培训各类软件人才近22000人次。
三是构建特色鲜明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江苏软件园引进江苏省信用担保公司,两年来为江苏润和、南京道及天、华设科技、网巨软件等16家公司提供了担保服务。江苏软件园结合自身定位和园区企业需求,联动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和南京金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规模为1个亿的创业投资基金-----南京国信金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完成了对江苏激素研究所、浙大人工环境等项目的投资;对南京华设、维普、智达康、通华芯微电子等项目进行了前期调研,为创投公司准备备选案源。金融服务平台成功构建运营,切实解决了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扶持了一批企业成长壮大。
江苏软件园形成了产业初具基础、设施基本完备的现代化软件园,并开始迈入产业快速发展阶段。江苏软件园已经成为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软件产业,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有力抓手。江苏软件园将继续完善基本服务,延伸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内容,构建专业化产业服务体系,打造软件产业链体系,实现园区的产业化、数字化和国际化。
『肆』 请问信托产品有风险吗
一、购买信托产品的风险:
① 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监管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导致市场波动,从而影响信托计划收益,甚至造成信托计划财产损失。
2、行业风险:宏观经济运行状况以及行业发展状况对收益水平产生影响。
3、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并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从而导致信托计划收益水平可能会受到利率变化和货币市场供求状况的影响。
4、购买力风险:信托计划的目的是信托计划的保值增值,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则投资于信托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到信托计划的保值增值。
5、公司经营风险:如果信托计划所投资的公司经营不善,使得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会信托计划收益下降,甚至造成信托计划财产损失。
② 保管人操作风险: 但若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保管人不能遵守信托文件约定对信托计划实施管理,则可能对信托计划产生不利影响。
③信托公司操作风险:信托公司因违背资金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
④ 委托人投资于信托计划的风险:
1、委托人资金流动性风险:大多数信托计划,委托人需持有信托份额直至计划结束,因此委托人在资金流动性方面会受一定影响。
2、信托利益不确定的风险:信托利益受多项因素影响,包括证券市场价格波动、投资操作水平、国家政策变化等,信托计划既有盈利的可能,亦存在亏损的可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托人不对信托计划的受益人承诺信托利益或做出某种保底示。
3、信托计划财产变现的风险:由于本信托计划终止,受托人必须变现信托计划财产所投资之全部品种,由此可能导致信托计划财产遭受损失。
⑤ 其他风险:
1、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它不可预知的意外事件可能导致信托计划财产遭受损失。
2、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等超出受托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信托计划财产遭受损失。
二、信托产品风险控制措施
(1) 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将其动产或不动产(房产、股权等)抵押或质押给信托公司,若融资方无法按期支付信托产品的本金及收益,信托公司可以拍卖抵押或质押物。一般情况下,融资方的抵押、质押物的估值会高于投资人的投资额和预期收益,以保障投资人的本金及收益;
(2) 担保:对于没有抵押(或质押)或者抵押率比较高的,信托公司往往会要求融资方对信托财产提供相应的担保。比如,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融资方的母公司或关联公司)、公司法人无限连带担保等;
(3) 结构化设计:所谓结构化设计就是将信托收益权进行分层配置,购买优先级的投资者享有优先收益权,购买次级和劣后级的投资者享有劣后收益权。信托期满后,投资收益在优先保证优先级受益人本金、预期收益及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全部归劣后级受益人;若出现投资风险,也先由劣后级投资者承担。
(4)江苏润城信托扩展阅读:
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信托(Trust)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