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请问信托产品分类有哪些
贷款信托类,贷款信托是指通过信托方式吸收资金用来发放贷款的信托方式。这种类型的信托产品,是数量很多的一种。贷款作为一种传统业务,业务流程相对简单,风险控制方法比较成熟,所以信托公司在展业初期,选择这种方式进入市场、树立公司品牌也就顺理成章了。采取贷款方式进行投资,使得这类信托产品在收益风险上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项目的收益是封顶的。收益来源于贷款利息,执行人民银行相关利率标准。这意味着委托人的收益高限是贷款利率,而且面临着信托公司提取管理费用,可能对这一收益产生抵扣。不同的管理费用计提方式意味着收益抵扣的程度是不一样的,直接影响着投资人的收益。其次,尽管信托公司基于自身的专业技能挑选了相关的项目进行贷款,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只能依赖对信托公司的信任。而信托公司整顿完毕,自身的信誉机制并没有建立起来,贷款的信用风险必须通过外部机制来控制。所以信托的风险控制对投资人来说是重要的,首先要了解和判断是否对此投资。权益信托类,这一类型的信托产品,是通过对能带来现金流的权益设置信托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其突出优点就是实现了公司无形资产的变现,从而加快了权益拥有公司资金的周转,实现了不同成长性资产的置换,有利于公司把握有利的投资机会,迅速介入,实现公司价值的很大化。融资租赁信托,信托公司以设立信托计划的方式募集信托资金,将其运用于融资租赁业务,通过严格专业化、流程化的管理,通过定期收取租金,实现信托收益,为社会投资人提供安全、稳定回报的理财回报。不动产信托,土地与地上或地下的各种建筑设施统称为不动产。现行一般投入房地产开发类企业较多。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可以咨询上海懋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谢谢!
B. 政信类信托产品与银行理财产品哪个更安全
背书主体不同
一个是地方政府、一个是银行
信用等级参照四大的评级,相差不会太大
但是关键是兑付能力也就是现金流情况,地方政府现金流和银行是没法办比的,但是信托有信托公司的隐形刚兑的。
因此个人认为前者比后者风险略高,但是大的信托发行的百强县项目由于收益会到8%/年左右,还是信托更值得投
C. 如何选择低风险类信托
信托的“风险”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
一方面,从实际操作层面上讲,“刚兑”潜规则盛行不衰,信托仍然是目前100万起点固定收益产品中安全性最高的选择;
另一方面,信托规模大,一旦项目出问题少则几亿,多则数十亿,常常被媒体炒的沸沸扬扬,虽然多数项目后来会得到解决,但鲜有报道。2018年被称为“最严监管年”,投资者不禁心里犯怵了:信托还安全吗?
资深理财经理总结8年资产配置经验,认为投资者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大前提:确认自己买到的是信托
有经验的投资者可能觉得提出这一点没有必要,但实际上我们经常遇到类似情况。如何确认自己买的是信托呢?
查询信托公司
查询相关信托公司发行的产品名称及收款账号
2、从以下要素中筛选低风险信托
确认买到的是信托公司主动管理的产品后,下一步就是,期限有长有短,收益有高有低,如何在数以百计的信托公司项目中筛选出低风险的项目呢?
a、管理方资质
从万千景财富的后台数据看,“信托公司排名”常年是投资者的“热搜词”。中国仅有68家信托公司,我只买排名前三的信托公司的产品,是不是就没问题了呢?
这个问题之前也阐述过,信托项目的成型最后常常是投资方和管理方之间的博弈。排名靠前的管理方一般品牌大,谈判优势强,管理费率高。因此,实力较强的融资方常常出于融资成本考虑,和具有成本优势的管理方合作。另一方面,可以想到的是,管理方收取了较高的管理费之后,留给投资者的收益就不会太高。
那么,假如目前有5个备选项目,如何挑选靠谱的管理方呢?
万千景财富建议,投资者可以从信托公司背景、既往的管理领域和每年“信托业协会”公告的评级结果中优选。
参考:什么是信托公司A-B-C评级?
b、项目基本要素
如果以“低风险”为核心诉求的话,万千景财富建议,投资者可遵循以下原则:
#在项目类型上,非云贵地区政信项目优于云贵政信;云贵地区政信优先考虑地方政府年度可支配财政收入前三的地区;最后,市政府所在区要优于新开发工业园区。如果是地产项目,基本条件是要满足“432”原则的交易主体;然后考察是否有土地抵押或物业抵押权证,抵押率最好低于50%;最后要通过查阅企业近3年的拿地、开盘、和财务报表情况,考察企业现金流是否健康。
如果是一般的工商贷款类项目,要找“低风险”的项目的话,一般来说,优先考虑上市公司公告融资项目,要区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类的“伪上市公司”项目;另外,通过查阅上市公司年报,了解上市公司现金流、股票质押和债务率指标,最后还要注意是否有大额担保情况。
#警惕超短期借款。从项目期限来说,一般来说期限为2年内的安全性要优于2年以上的项目;但超短期借款,6~12月的项目一般很难通过自身项目回款保证还款,投资者往往要留意融资方是不是“急用钱”,钱是不是拿去还银行贷款之类的“补窟窿”的用途;再融资能力是否有保障。目前市面上甚至有年化9%~13%以上的3~12月超短期借款项目,这种如果不是融资方火烧眉毛了谁会这么借呢?
c、预期收益
把预期收益单独拿出来作为要素说,是因为这实在太常见了。某些投资者总是一上来就说,“低于10%的项目不考虑”,如果算上管理费和销售费用,这实际上意味着你只能把钱借给一年融资成本超过15%以上融资方了。
如果从“低风险”的角度考虑,优质的融资方不会出现在收益率最高的项目中,有便宜的钱用,谁会用贵的?举个例子,如果现在贾跃亭和马云来市场上借钱,贾跃亭出到年化30%您可能都不敢借;但是马爸爸的话,出到5%就有一堆人要排队送钱了。
投资者要考虑自身利益最大化,本身无可厚非;但上百个项目里,如果您挑选的是融资成本最高的融资方,还希望自己承担最低的风险,这就违背了基本上市场规律。
3、相信专业的力量,优选靠谱的理财经理
万千景财富多次提到,目前在我国,理财服务咨询还不得不以销售产品的模式赚取利润。因此,许多投资者在面对理财经理时,总不免有顾虑:是不是为了销售提成,闭着眼睛把高风险项目塞给我了?
目前财富管理行业经历了黄金10年的发展,一方面人才培养起来了;另一方面,行业的品牌意识、监管条例也越来越全。从现实的角度来说,所有公司都希望客户的资产量稳健增值,这样才能卖更多的产品。极端点说,高净值客户本来就稀缺,如果做一单就把客户的钱做没了,那下一单从哪里来呢?
在目前行业细分化的时代,投资者买个唇膏还要看评测,问问专柜BA的意见;怎么到了买信托的时候,反而不敢相信从业者了,要处处自己网络、问熟人,最后往往抓错了重点,还赔上了大把的时间。万千景财富建议投资者相信专业的力量。毕竟一个理财经理每天都要看产品,以普通投资者的精力,即使了解到了目前的行业情况,对于产品过去的发行情况、管理方的风格把握上还是要听听专业理财经理的意见。
当然,所谓“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建议投资者不妨长期保留2~3不同渠道的理财经理,通过理财经理的专业性把项目化繁为简,帮助自己更有效率地做出判断。选好一个专业、诚信理财经理,您投资路上90%的坑都可以轻松避过。
D. 信托产品包含了哪些要素
收益率、产品期限、交易结构、风险控制措施、流动性。
收益率:
收益率是信托产品的基本要素,信托产品的收益率是指信托合同中约定的该信托产品受益人可能获得的预期收益率。
由于信托产品不能承诺保底收益,因此信托公司通常以预期收益率的形式向投资者展示产品收益水平。
以融资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例,一般情况下投资人的预期收益加上受托人信托报酬、银行保管费、财务顾问费等信托费用后的总和即为融资方承担的总融资成本。
产品期限:
产品期限是信托产品另一个基本要素,信托产品的期限是指信托合同规定的信托成立日至信托终止日之间的时间长度,一般在信托合同中体现为一个固定的期限。
有的期限是以“M年+N年”的形式出现,通常是指在信托存续期限达到M年时,如果满足信托合同约定的延期条件(比如信托财产未完全变现),信托则可延期N年。
信托产品期限与投资期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般情况下投资者的投资期限即为信托产品的信托期限,但是对于设置开放期且开放期内可以申购赎回的信托产品,投资期限则可能会短于信托期限。
比如一个信托项目信托期限是3年,在信托计划每满1年开放,则投资该信托计划的投资者的投资期限可能为1年、2年、3年。
交易结构:
交易结构是对信托期限、收益率、资金运用方式、投资领域、风控措施等各个信托产品要素的架构和组合。
我们可以形象的把交易结构理解成是把信托产品的“人、物、事”连接起来的机制。
“人”即为信托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等;“物”即为信托财产,其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同时由于资金运用方式不同也有所区别。
“事”即为委托人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如资金或财产权等)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运用,并实现受益人信托利益的一系列行为。
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控制措施是信托产品设计中的核心,信托项目风险控制贯穿项目审查、产品设计、到期兑付等从项目筛选到项目终止的各个阶段。
如项目审查阶段通过遴选交易对手、尽职调查、中台独立审查进行风险控制;产品设计中通过抵押质押担保等手段及交易结构设计进行风险控制。
信托到期后通过资管公司接盘、股东协调等措施应对可能的风险。
流动性:
信托产品的流动性,可以理解为投资者将持有的信托受益权转换为现金资产的难易程度,可以用变现时的最大损失来衡量,变现时的损失越大,变现就越困难,则其流动性就越弱。
从信托产品成立到终止的各个阶段,理论上信托受益权可以通过转让、赎回、终止分配或者质押贷款的方式转换为现金资产,从而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
信托产品是指一种为投资者提供了低风险、稳定收入回报的金融理财产品。信托品种在产品设计上非常多样,各自都会有不同的特点。各个信托品种在风险和收益潜力方面可能会有很大的分别。
贷款信托是指通过信托方式吸收资金用来发放贷款的信托方式。这种类型的信托产品,是数量最多的一种。
贷款作为一种传统业务,业务流程相对简单,风险控制方法比较成熟,所以信托公司在展业初期,选择这种方式进入市场、树立公司品牌也就顺理成章了。
采取贷款方式进行投资,使得这类信托产品在收益风险上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项目的收益是封顶的。收益来源于贷款利息,执行人民银行相关利率标准。这意味着委托人的收益高限是贷款利率,而且面临着信托公司提取管理费用,可能对这一收益产生抵扣。
不同的管理费用计提方式意味着收益抵扣的程度是不一样的,直接影响着投资人的收益。
其次,尽管信托公司基于自身的专业技能挑选了相关的项目进行贷款,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只能依赖对信托公司的信任。
而信托公司整顿完毕,自身的信誉机制并没有建立起来,贷款的信用风险必须通过外部机制来控制。
所以信托的风险控制对投资人来说是重要的,首先要了解和判断是否对此投资。
权益信托类:
这一类型的信托产品,是通过对能带来现金流的权益设置信托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其突出优点就是实现了公司无形资产的变现,从而加快了权益拥有公司资金的周转。
实现了不同成长性资产的置换,有利于公司把握有利的投资机会,迅速介入,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融资租赁信托:
信托公司以设立信托计划的方式募集信托资金,将其运用于融资租赁业务,通过严格专业化、流程化的管理,通过定期收取租金,实现信托收益,为社会投资人提供安全、稳定回报的理财回报。
不动产信托:
土地与地上或地下的各种建筑设施统称为不动产。现行一般投入房地产开发类企业较多。
自2007年3月1日起实施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新办法”)一年多以来,我国信托业迈上了规范化发展的道路。
突出表现在信托产品创新十分活跃,可以说信托行业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信托产品也有先前的较单一类品种,向创新之路迈进。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信托产品
E. 政信类信托为什么安全
因为政府类信托一般都是以政府的财政预算或者政府类的应收账款作为还款的保障,政府的信用相比于企业的商业信用,更加让投资者放心,因此征信类信托还是比较受到投资者的欢迎,尤其是一些财政收入较多的一线,二三线城市的项目,市场销售还是非常火爆的
F. 负债率高,哪些地区的信托产品有风险
你指的政信类信托是吧,地方融资平台发行信托产品进行融资
一般东部沿海城市:浙江、广东、上海、江苏等问题不大,但是也要看财政收入情况的。
因此直接从地域去区分比较难,每个信托项目都要仔细去看过的,因为同样的地区对应不同的平台又不一样,如:水务公司有现金流,要比无特大项目收费权的交通投资公司主体又要来的好
G. 信托产品可靠吗
我是信托者,聚焦信托!
自2018年资管新规颁布,刚性兑付逐渐打破,之前投资者选择信托投资所依赖的法宝逐渐失去效力。从这个角度考虑,信托的靠谱与否是值得投资者重新审视的。盲目依赖“过去”,投资人一定会吃亏。
目前信托行业资管规模20万亿元,行业不良率在1.5%(同期银行理财不良率在1.7%(银行理财资管远超信托)),出现单体机构风险的机构有5家。
信托的相对靠谱如何体现呢??
三个维度去剖析:
一,信托行业层面:
从我国1979年成立第一家信托机构(现今的中信信托——行业龙头)算起,信托行业已经发展了40多年时间(与改革开放同龄),正是这40多年的行业发展和沉淀,一共6轮行业整顿使的上千家信托公司,一步步、一层层筛选至今日的68家信托公司,目前信托行业正在经历第7轮整顿,第69家信托公司或许将会来临,而5家单体机构风险的信托公司在这一轮种也会有新的“命运启示”,2007年银保监会明确不再增发信托牌照,单张信托牌照价值百亿,加之信托机构在国内是唯一可以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实体市场的金融机构,号称万金油,信托机构实控人或许会易主,但信托机构主体一定会仍旧存在,只不过时不时改头换面,争取最佳方式“面世”。
更有一法三规:《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使得信托行业在健康、有序的法律框架下发展(类似网贷P2P行业今日已经消亡),另有中国信登、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在结构功能上辅助、完善整个信托行业。
二,信托公司层面
股东实力强大——各家机构股东情况,见图所示
一言概之,非富即贵。
在信托业务发展、资源禀赋上,信托公司股东实力雄厚,都大有裨益。
三,信托项目层面
信托项目期限12个月-36个月,以18个月-24个月居多,期限不长而且资金量巨大,少则亿元多则百亿元,经过几十年的行业沉淀,信托资金投向多半为国内的成熟行业、领域。
按资金投向可划分为房地产信托、政府基建信托、工商企业信托、金融类信托
仅以房地产信托为例,过去十年是房地产行业的黄金十年,而该类信托项目也是最受信托投资者的喜爱,风控措施完备:有实物抵押,如土地、在建工程;房企实际控制人担保、应收账款质押等等以确保项目如期兑付,而且收益在年化7—12%,市场上也是有口皆碑。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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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地产类信托风险大还是是政信类信托风险大
相对来说地产信托风险大点,但是也不是绝对的;
如前50前房企的信托风险肯定是低于非百强县城投;
只是举个例子,关键还是看项目实际情况。
I. 请问信托产品有风险吗
一、购买信托产品的风险:
① 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监管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导致市场波动,从而影响信托计划收益,甚至造成信托计划财产损失。
2、行业风险:宏观经济运行状况以及行业发展状况对收益水平产生影响。
3、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并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从而导致信托计划收益水平可能会受到利率变化和货币市场供求状况的影响。
4、购买力风险:信托计划的目的是信托计划的保值增值,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则投资于信托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到信托计划的保值增值。
5、公司经营风险:如果信托计划所投资的公司经营不善,使得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会信托计划收益下降,甚至造成信托计划财产损失。
② 保管人操作风险: 但若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保管人不能遵守信托文件约定对信托计划实施管理,则可能对信托计划产生不利影响。
③信托公司操作风险:信托公司因违背资金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
④ 委托人投资于信托计划的风险:
1、委托人资金流动性风险:大多数信托计划,委托人需持有信托份额直至计划结束,因此委托人在资金流动性方面会受一定影响。
2、信托利益不确定的风险:信托利益受多项因素影响,包括证券市场价格波动、投资操作水平、国家政策变化等,信托计划既有盈利的可能,亦存在亏损的可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托人不对信托计划的受益人承诺信托利益或做出某种保底示。
3、信托计划财产变现的风险:由于本信托计划终止,受托人必须变现信托计划财产所投资之全部品种,由此可能导致信托计划财产遭受损失。
⑤ 其他风险:
1、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它不可预知的意外事件可能导致信托计划财产遭受损失。
2、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等超出受托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信托计划财产遭受损失。
二、信托产品风险控制措施
(1) 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将其动产或不动产(房产、股权等)抵押或质押给信托公司,若融资方无法按期支付信托产品的本金及收益,信托公司可以拍卖抵押或质押物。一般情况下,融资方的抵押、质押物的估值会高于投资人的投资额和预期收益,以保障投资人的本金及收益;
(2) 担保:对于没有抵押(或质押)或者抵押率比较高的,信托公司往往会要求融资方对信托财产提供相应的担保。比如,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融资方的母公司或关联公司)、公司法人无限连带担保等;
(3) 结构化设计:所谓结构化设计就是将信托收益权进行分层配置,购买优先级的投资者享有优先收益权,购买次级和劣后级的投资者享有劣后收益权。信托期满后,投资收益在优先保证优先级受益人本金、预期收益及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全部归劣后级受益人;若出现投资风险,也先由劣后级投资者承担。
(9)政信类信托产品风险扩展阅读:
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信托(Trust)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J. 信托产品风险如何维权
实际上,如果按照合同,银行在代销产品和推介产品发生亏损时几乎不需要承担责任,信托公司承担的责任亦有限。
比如在一般的格式风险提示书中,订立合同的几方会约定:信托公司依据信托计划文件管理信托财产产生的风险,有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失误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若依据合同,在这中间没有银行的责任,而信托公司则看是否处置不当承担责任。当然,投资者不甘心,比如一位金先生投资山东一信托项目,无法按期兑现,找银行,银行说我们只是代销,你是跟信托公司签合同的,还得找信托公司;找到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说正在联系融资方,尽量减少损失,关键是看项目方;找项目方,项目方说你跟谁签约,就找谁索赔。最后又找到信托公司,无奈之下,信托公司会拿出挡箭牌:按照信托法有关规定,信托公司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那么,如果真遇到上述金先生这种情况,向谁来维权呢?对此,六和律师事务所主任郑金都表示,“如果销售过程中出现误导导致投资亏损事实发生,那么投资者可根据亏损程度,让代销方来承担一定的赔偿,当然,前提是有证据,证明确实有销售误导。”郑律师说,事实上,因为缺少证据,也因为有书面签字,投资者维权很难有乐观的结果。
“投资者在银行渠道购买信托理财产品,如果银行方面事先尽到了告知义务和风险提示责任,那么,最终要根据信托合同来定责,不过,由于投资者有书面签字,最终的风险只能由投资者承担。”
因此,想购买高风险产品的投资者,一定要确认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对产品是否足够了解。此外,对合伙购买信托的投资者来说,事先一定要签个合同,可以请律师、公证处和其他第三者证明,保证合伙人在利益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时候不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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