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打破刚性兑付
深受海内外关注的中诚信托30亿元矿产信托产品兑付危机,也化险为夷。这是迄今为止,中国信托业最严重的一次单项兑付危机。虽然初步结局有惊无险,整个事件的警示意义却十分显著,表明影子银行刚性兑付蕴藏的金融风险越来越大,危机正在逼近。
中诚信托在三年前发出的诚至金开1号信托产品,存续三年,筹资30.3亿元,预期收益率10%,至今年2月1日存续期满。中介机构也收取了较高的中介费用。不过,此项目的收益基础,以信托发行时的高煤价保持不变为前提,而近年来煤价出现了周期性下滑。项目融资方山西振富集团,更在早年卷入非法集资,去年即陷入系列债务纠纷,实际控制人王彦平去年5月已因此被捕,案件涉资利滚利之后已高达70亿元。
此外,当初这一项目最令人看好之处,就是振富集团据称有可能通过关系,搞定吕梁地区的白家峁煤矿。这个优质焦煤矿山,当年估值在70亿元,如今仍值30亿元。不过,直到去年底,此事仍只是振富集团一厢情愿,并未获得山西省政府同意。早年曾发生过血案的白家峁煤矿利益纠葛十分复杂,矿权至今属于村办集体企业(参见本刊第4期封面报道《非刚性兑付》)。
有此背景,则振富集团矿业危机爆发实属必然。依法办事,让市场做决定,发行人、委托人和投资人理应承担投资失误的严重后果,发行人和委托人的责任尤其重大。不过,就在最后一刻,此信托项目再次以刚性兑付承诺而告“解决”,中诚信托与投资者达成协议,承诺如期兑付所有本金和大部分利息。
至于其解决方式,又是“以时间换空间”——该项目的发起人中国工商银行和委托人中诚信托寻找第三方接盘,把信托资产卖给资产管理公司等国企。这种做法,与2013年以来十多起规模相对较小的信托兑付危机的解决方案无异,正是多年来“政府背书+风险后移”传统思路的继续。
近期以来,金融监管部门屡次强调打破刚性兑付、理顺风险定价机制,有意强化“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市场化意识。市场舆论对此也相当认同。故中诚信托风波发生后,业内也曾预计,此事可能成为首次允许自然违约的断腕之举。但是,真实的考验来临之时,监管者徘徊于监管责任和“社会稳定”等诸多选项,仍未能破釜沉舟;涉事其中的工行、中诚信托和地方政府,更无意坦然面对风险、承担后果。主事各方联手,再次制造了皆大欢喜的假象,融资企业的真实风险水平仍无从测知,投资者获得了本无可能收获的几乎全部预期收益,道德风险重新蔓延开来。
“大而不能倒,小也不能倒”的结局反复出现,虽有其必然性,也不能不使人深以为忧。对此次中诚信托风波,相关方均应反思教训、严肃问责、一查到底。在金融机构一方,中诚信托和工商银行均为业内翘楚。但是,在这一矿产信托的履职管理环节中,两机构虽然收取了高额中介费,却在尽职调查、风险审查、投后管理、信息披露等诸多环节均有明显失职。其中,中诚信托作为委托人的责任是显而易见的。但以银信合作每由强势银行主导的惯例,工行虽仅以项目发起人、代销行和资金托管行身份出现,仍无法撇清自身重大责任。
此次风波阶段性平息,金融和制度成本都极为高昂。特别是地方政府涉身其中,承诺将把白家峁煤矿批给相关项目,为项目延续、第三者接盘提供了关键条件,有形之手的作用何其显著。显然,在涉及房地产、矿产等事项的金融风险事件中,由于交易不透明、有法不循相当普遍,地方政府的权力操作空间很大。地方领导人对于“地方金融信用”的考量,地方政府与国有银行的明暗交易,在金融博弈中均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未来监管部门如有意直面局部风险,打破刚性兑付僵局,让市场实现风险定价,则应以切实措施切断地方政府不当干预的链条。
近年来,中国以银行理财和信托理财为主的影子银行不断扩张,有海外机构估测其总规模约为40万亿元。在经济增长放缓的背景下,2014年金融违约事件将不可避免。金融系统的存量风险如何化解,成为摆在监管者和利益相关方面前的紧迫任务。中国的影子银行问题究竟坏账几何,单个项目的风险和系统性风险之间的关系如何,依然缺乏系统的、科学的评估,缺乏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若不能打破刚性兑付,有效切割个体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相关各方绑架政府,继续抱薪救火,则等于所有的影子银行都以政府和国有大银行持续背书,风险将越来越大。
解决这些严峻问题需要专业素养,更需要责任担当。国办2013年底的“107号文”试图解决影子银行的问题,但对于存量风险化解,仍需更明确的方案。中央政府应该提出主动防范金融风险的原则和系统办法,对监管部门加强问责与赋权,才能防止蚁穴继起,危及千里之堤。这既是金融治理的当务之急,也关乎金融改革的长久之计。
Ⅱ 邓红国的任职中诚信托
2010年4月21日下午3点,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来到位于北京北三环的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宣布原银监会监管四部主任邓红国出任中诚信托董事长,原公司董事长王忠民因年龄原因卸任。中诚信托是银监会直接管理的信托公司,因此由银监会任命公司董事长。
据《每日经济新闻》从有关内部人士处获悉,邓红国年薪可能高达千万元,原因就在于中诚信托控股嘉实基金管理公司,中诚信托董事长将出任嘉实基金董事长。如果邓红国像前任王忠民一样60岁退休,他将连续4年享受千万年薪的待遇。
Ⅲ 有哪些刚性兑付的案例
2014年初,中诚信托诚至金开一号刚性兑付,这个月,平安信托佳兆业项目刚性兑付,当然还有许多其他的,如陕国投的两个项目,新华录润置业等,网络都可以查到
Ⅳ 中诚信托的组织机构
公司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为主体的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职责范围、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 实现了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合理授权和有效监督; 建立了风险管理、信托、审计和薪酬四个专业委员会, 明确了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规则》; 根据银监会下发的《信托公司治理指引》, 设立了独立董事并建全了《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Ⅳ 中诚信托 30亿 结局
兑付的是本金,最后一期的收益没有兑付,加上以往的收益,总体收益是年化7%,接盘方很神秘,没有披露
Ⅵ 中诚信托的股东构成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司性质 持股比例 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央企 32.9206% 2 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国企 20.3528% 3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国企 10.1764%
Ⅶ 中诚信托 30 亿元兑付风险事件会成为中国信托业里程碑事件吗
里程碑事件算不上吧!在这个之前也有很多。不过没有浮到表面上来。在这之后必然越来越多。从而打破“刚性兑付”
Ⅷ 中诚信托30亿矿产信托能兑付吗
中诚没有赔付责任
中诚只是工商银行的一个信托通道,把工行的项目打包成信托
中诚进行刚性兑付基本没可能,首先责任不在己,另外也陪不起
责任在工行,银行没有刚性兑付的说法,具体能不能兑付,还要看工行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