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银监会下发的文件中,针对银行贷款,是否有禁止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贷款的内容,如果有,在第几号文
这方面是没有要求的。
非营利性机构并不是该组织一点盈利都没有,是以为社会事业出发。只不过盈利的利益不能被其个人使用。
还有。您这边是非盈利医疗机构。你可以向当地卫生局申请。提交资料。卫生局批复。再根据要求继续下面的流程。
像这种机构会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所以你别担心。
可以贷款的。
手动打字,望采纳!
2. 信托贷款和银行贷款有何区别
从获取资金的角度来看,其实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会有以下不同:
1、信托综合成本较高,一般在12-15%每年,但是该成本比较明确,不会有其他隐形成本。
2、银行贷款成本相对较低,一般6-9%每年即可,但是会有一些其他的要求,例如:存款、办理代发工资、办理信用卡、买保险等,另外银行贷款一般比较稳定,只要你经营稳定,基本明年还能获得贷款,信托不确定性较大。
3、综合来看,能获得银行贷款尽量到银行去,如果不行,而信托愿意给你做,就可以去信托做贷款
3. 信托贷款资金可否用于还银行贷款
可以的,信托资金补充企业流动资金,用企业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很多信托资金都是置换银行的贷款的
4. 信托贷款的贷款新规的信贷流程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需用贷款资金时,应按照贷款人要求的方式和内容提出贷款申请,并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完整、有效。申请基本内容通常包括:借款人名称、企业性质、经营范围,申请贷款的种类、期限、金额、方式、用途,用款计划,还本付息计划等,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二、受理与调查 银行在接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应由分管客户关系管理的信贷员采用有效方式收集借款人的信息,对其资质、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进行调查分析,评定资信等级,评估项目效益和还本付息能力:同时也应对担保人的资信、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如果涉及抵质押物的还必须分析其权属状况、市场价值、变现能力等,并就具体信贷条件进行初步洽谈。
信贷员根据调查内容撰写书面报告,提出调查结论和信贷意见。
三、风险评价 银行信贷人员将调查结论和初步贷款意见提交银行审批部门,由审批部门对贷前调查报告及贷款资料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价,设置定量或定性的指标和标准,对借款人情况、还款来源、担保情况等进行审查,全面评价风险因素。风险评价隶属于贷款决策过程,是贷款全流程管理中的关键环节之一。
四、贷款审批 银行要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对信贷资金的投向、金额、期限、利率等贷款内容和条件进行最终决策,逐级签署审批意见。
五、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强调协议承诺原则。借款申请经审查批准后,银行与借款人应共同签订书面借款合同,作为明确借贷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其基本内容应包括金额、期限、利率、借款种类、用途、支付、还款保障及风险处置等要素和有关细节。对于保证担保贷款,银行还需与担保人签订书面担保合同;对于抵质押担保贷款,银行还须签订抵质押担保合同,并办理登记等相关法律手续。
六、贷款发放 强调贷放分离、实贷实付。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贷款发放审核。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实施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七、贷款支付 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贷款支付审核和支付操作。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审核交易资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在审核通过后,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采用借款人支付方式的,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定期 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八、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是银行在贷款发放后对合同执行情况及借款人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或监控的信贷管理行为。
其主要内容包括监督借款人的贷款使用情况、跟踪掌握企业财务状况及其清偿能力、检查贷款抵押品和担保权益的完整性等三个方面。
其主要目的是督促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用途合理使用贷款,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处理有问题贷款,并对贷款调查、审查与审批工作进行信息反馈,及时调整与借款人合作的策略与内容。 收回与处置贷款回收与处置直接关系到商业银行预期收益的实现和信贷资金的安全,贷款到期按合同约定足额归还本息,是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维护信用关系当事人各方权益的基本要求。
银行应提前提示借款人到期还本付息;对贷款需要展期的,贷款人应审慎评估展期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科学确定展期期限,加强展期后管理;对于确因借款人暂时经营困难不能按期还款的,贷款人可与借款人协商贷款重组;对于不良贷款,贷款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方式,予以核销或保全处置。
5. 银保监局对PPP项目贷款放款要求
一份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意见书显示,针对PPP的不同模式,比如BOT、BOO、TOT等,银行有不同的贷款要求。一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项目想要顺利获得银行贷款,需要满足包括所处区域、还款来源、资产负债率、实收资本以及现金流等在内的20多项条件。
6. 中央银行针对信托理财集合资金用于贷款可能引发潜在风险的最新政策
由于新兴市场国家(以中国为代表)和发达国家(以美国为代表)在市场基础条件、 汇率制度、 货币地位和外部约束条件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因此,在金融危机中采取的反危机政策有很大不同。
第一,从货币政策方面来看,美国在金融危机中采取了宽松的货币政策, 大量投放货币, 降低利息
率;而东亚金融危机中以泰国为代表的主要危机国都采取了紧缩的货币政策。金融危机爆发以后,美联储采取了超常宽松的货币政策,主要包括:一是向银行体系大规模注入流动性。粗略统计,自从危机爆发以来,美国基础货币供给从2007 年8 月初至2009 年3 月4 日增加幅度接近200%,远远超过历史平均水平。二是大幅降低联邦基金利率。到2008 年12 月17 日联邦基金利率降至0~ 0. 25% ,已经降至历史最低水平。三是创新了货币政策工具,拓宽了流动性注入渠道。美联储充分发挥其! 最后贷款人的功能,缓解了金融系统流动性紧张局面,避免了更坏情形的发生。由于吸取了大萧条中货币政策操作失误的教训,美联储反金融危机的一大特征是积极主动、 反应迅速、 动作力度大并具有前瞻性。东亚金融危机爆发以后, 泰国和韩国等东亚国家面临着资本外逃和投机攻击的困境, 1997 年 8 月到1998 年3 月前后,采取了紧缩的货币政策。例如泰国市场利率水平从1997 年第 2 季度 12%的水平提高到第3 季度的19% ; 1997 年底到1998年初, 印度尼西亚政府将利率提高到 40% ;马来西亚政府于1997 年10 月要求将国内信贷增长率从1997 年25%降低到1998 年的15% [ 6]紧缩的货币政策使东亚国家资金严重短缺,一些原本健康的企业也受到拖累,陷入倒闭和破产。总体来看, 在危机爆发的第一阶段,美国采取了宽松的货币政策,降息并向金融体系注入流动性,有效缓解了危机的蔓延;而东亚国家由于面临汇率问题、 投机攻击问题以及通货膨胀问题,采取了紧缩的货币政策,虽然有力打击了投机者,但也使经济进一步衰退。
第二,从财政政策方面来看,美国执行了积极的、 宽松的财政政策,而东亚国家在危机爆发阶段则执
行了紧缩的财政政策。危机爆发后,美国政府出台了大规模财政刺激计划和减税政策。2008 年1 月20日推出一项总规模约为1450亿美元的财政刺激措施! 纲要 , 旨在通过减税等手段, 刺激投资和消费。另一项是在雷曼兄弟公司倒闭后力推的7000 亿美元金融救援计划。奥巴马政府上台后又推出7870 亿美元的经济刺激计划,几乎涵盖美国所有经济领域, 资金总额中约 35%将用于减税, 约65%用于投资。
大规模财政救助计划的出台, 短期内起到了刺激内需、 稳定经济和提高消费者信心的作用。在东亚金融危机爆发期间,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要求下, 东亚国家基本采取了紧缩性的财政政策。
例如, 1997年 8 月开始,泰国采取多项措施来达到财政盈余, 以求缩减经常项目赤字; 马来西亚政府于1997 年10月公布了1998年财政预算,要求减少开支,使联邦政府财政盈余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的 3. 7%以内;韩国在1997年 10 月爆发危机后,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削减财政开支的政策。这些紧缩性财政政策起到了抑制投资和消费的作用,使危机雪上加霜。
第三,从汇率政策方面来看,危机期间美国并没有对美元汇率给予太多关注,美元汇率也未因危机出现大幅贬值; 东亚国家在危机期间则将主要注意力放在汇率方面,力图影响汇率走势。危机期间,美
元汇率出现了巨幅震荡, 2008 年7 月后的4 个月内,美元对主要货币汇率升值20% ,美联储降息后又急跌8%, 进入2009 年后美元汇率又有所上扬。虽然, 美国经常项目逆差占 GDP 的比例达到5%,但由于美元地位特殊, 美元汇率受美国对外经济不平衡影响较小,主要受市场对美元需求预期影响, 而美元汇率波动对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也相对较小。
东亚金融危机中,汇率剧烈波动扮演了重要角色。因为东亚国家都是非储备货币发行国,因此对外
经济交往必须进行货币兑换, 外汇储备也多以美元形式存在。东亚国家实行的多是盯住美元的汇率政策,但是多数国家在经济情况和国际收支情况发生变化以后,没能及时调整汇率,因此,出现本币币值高估,引发投机攻击。政府为维持固定汇率,一面提高短期利率以增加投机者成本,另一方面投入外汇储备以维持汇率不变。最终都是以放弃固定汇率而告终, 本币大幅度贬值,例如, 印尼盾曾贬值近 80%。汇率贬值使得东亚国家进口商品价格上涨,带动通货膨胀上升, 因此需要采取紧缩政策。总体来看,在危机初始阶段, 东亚各国政府都是把稳定汇率作为最重要的政策目标。美国在危机中可以不受汇率问题制约,能较为自由运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不必过于重视外部均衡;而东亚国家在危机中,则受制于投机攻击和汇率波动, 必须考虑外部均衡以及本币贬值对国内通货膨胀的影响,因此,需要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但是这又造成国内经济进一步衰退。
第四,从对实体经济救助来看,美国政府救助的规模和速度都要强于东亚国家。在危机中, 美国政府除对金融机构注资和救助以外, 还对汽车和新能源等产业进行注资和救助。2008 年12 月联邦政府向三大汽车制造公司提供救助,对陷入困境的三大汽车公司进行重组。奥巴马政府还提出了一个庞大的新能源计划。在东亚金融危机中,各国政府对实体经济的直接救助在力度和时间的及时性方面远不及美国,只是在1998 年以后有些国家政府对实体经济进行救助。例如,韩国在1998 年12 月力促现代、大宇、 LG 等五大财团同意通过合并及出售资产等方式整合汽车和半导体工业, 以降低债务, 削减过剩的生产能力。纵观金融危机全过程可以发现,从危机开始, 美国政府就坚决执行超常宽松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并对金融机构和实体经济直接救助;而东亚国家政府从危机开始到经济稳定下来, 经历了本币汇率贬值到稳定的过程, 其政策也经历了维护汇率稳定到实行浮动汇率制,从紧缩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到宽松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这样一个过程。到1998 年第3 季度以后,东亚各国政府纷纷采取宽松货币政策促进经济发展。例如, 在汇率趋稳的情况下,韩国中央银行在 1998 年第2 季度开始下调利率以刺激经济增长,市场利率从1998年第1 季度的23. 9%降至1998 年12 月的7% ,远低于危机前的水平。同时,由于经常项目收支状况好转,财政政策也开始放松,从1998 年初到下半年,政府预算目标由收支平衡调整为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 6]
泰国政府将市场利率从1998 年第2 季度的 18%降至第3 季度的9%, 再降至第4季度的3. 8%,财政赤字目标扩大到国内生产总值的4%。
综上分析可以看出, 东亚国家在金融危机中面临的与美国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东亚国家是非国际
储备货币发行国,实行固定汇率制度,用美元充当外汇储备, 在本币汇率高估,遭到投机攻击时, 政府为打击投机攻击需要提高短期利率, 紧缩货币政策, 提高投机者的借贷成本。但随着固定汇率被攻破,本币大幅贬值,进口商品价格大幅提高,直接带来国内通胀压力,因此, 必须采取紧缩的货币和财政政策抑制国内通胀,并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紧缩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进一步使经济雪上加霜。所以,选择在适当之时放松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就成为经济能否尽早复苏的关键问题。通过对新兴市场国家和发达国家金融危机的比较,可以发现两种类型国家的金融危机存在巨大差别;通过对新兴市场国家和发达国家反危机政策的比较,发现各国政府在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 汇率政策和对实体经济的干预等方面都存在重大差异。总而言之, 新兴市场国家政府不能完全照搬发达国家的
模式,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充分吸收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 完善自己的反危机政策。通过以上研究可以得到如下启示:
第一,新兴市场国家的货币地位和汇率制度与发达国家有本质区别,汇率剧烈波动是新兴市场金融
危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避免本币币值高估、 投机攻击和资本外逃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在投机攻击较为严重和资本外逃数量较大的时候,采取临时资本流动管制也不失为一种有效手段。
第二, 从东亚金融危机中可发现, 紧缩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使本来已经出现问题的经济雪上加
霜,而美国在金融危机中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极大缓解了危机, 避免了形势恶化。但是,新兴市场国家在金融危机爆发时往往面临着投机攻击和汇率剧烈波动,不得不实行紧缩货币政策,那么,在什么时机放松货币政策,就成为反危机能否成功的一个关键问题, 过长时间的紧缩政策必然导致接踵而来的严重的经济衰退。第三,从美国政府在金融危机中的救助效果来看, 一国政府在面对金融危机的时候,不但要关注金融体系问题,对金融机构实施救助,同时也要关注实体经济问题,对重要产业进行适度救助。处在金融危机中的金融机构具有避险和惜贷的特点,政府对金融体系注入流动性只能是缓解金融机构自身困境,很难实现透过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输入资金的目的, 因此,政府有必要直接向实体经济注入资金,以避免健康的企业因流动性缺乏而大批倒闭。
7. 信托贷款的贷款限制
中国银监会发布新信托监管规章,规定信托公司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新办法在信托公司类型、信托产品设立、集合信托异地业务、信托财产托管等方面作出更灵活的规定。
同时,在信托公司固有业务、关联交易、合格投资者、自然人人数、信托贷款等方面,作出了一些限制和要求。
原办法规定“信托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采取贷款的方式进行”。新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这主要是防止信托公司以贷款作为主要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一些信托公司的经营存在偏离信托本业、风险管理能力不强、公司治理不完善等问题,再加上少数股东和高管人员违规经营、违法犯罪,信托公司经营风险时有发生。新办法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明确信托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定位。
8. 银行怎么对待PPP项目:需满足20多项条件才给贷款
针对PPP的不同模式,比如BOT、BOO、TOT等,银行有不同的贷款要求。一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项目想要顺利获得银行贷款,需要满足包括所处区域、还款来源、资产负债率、实收资本以及现金流等在内的20多项条件。
以现金流为例,贷款意见书要求,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需要经营性现金流稳定,项目使用者付费及政府付费获得的收入,要能全额覆盖贷款本息。而且,涉及使用付费者为公众,如果项目未通过价格听证机制,应追加有效抵押担保方式;若项目在完工后无法通过价格听证的,应立即停止放款,同时要求客户立即偿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由于银监会尚未对PPP贷款有明确的定义和要求,意见书认为,这些贷款条件只是对PPP项目的最基本原则性要求。不过在一些PPP专家看来,这些条件过于苛刻,实际上代表的是商业银行对PPP项目融资的观望态度。
9. 信托贷款债权转让是怎么规定的呢
可以的,按照《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信托公司可以开展贷款业务,债权转让后,信托公司成为债权人,可以理解为贷款业务。 而且,有时在刚性兑付过程中,信托公司先拿自己的钱垫付给投资者,就是一种债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