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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信托基金剧情

发布时间: 2021-03-30 00:19:22

① 严重情节和特别严重情节区别在哪

根据刑法法条上各罪名自有不同,具体的对应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各有划分,不能一概而论。有的是在司法解释上明确,有的在判例上体现,当然有一定识别区间,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譬如举例如下:
一、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
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2.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个人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3.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4.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
(二)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三)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四)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二)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情形。
5.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情形。
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以上不满500万美元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不满5000万美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5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5000万美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6.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情形。
7.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30万元以上不满150万元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情形。
8.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30万元以上不满150万元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情形。
9.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行为,或者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前述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750万元的;
(二)致使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被终止上市交易或者多次被暂停上市交易的;
(三)其他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一)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750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情形。
10.高利转贷罪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11.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二)虽未达到“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前项规定的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前项规定的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12.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或者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总面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或者数量在10张以上不满50张的;
(二)伪造信用卡1张以上不满5张,或者伪造空白信用卡10张以上不满50张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或者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总面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5万元或者数量在50张以上不满250张的;
(二)伪造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25张,或者伪造空白信用卡50张以上不满250张,或者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或者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总面额在25万元以上或者数量在250张以上的;
(二)伪造信用卡25张以上,或者伪造空白信用卡250张以上,或者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13.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总面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总面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总面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14.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总面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总面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15.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不满150万元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累计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75万元的;
(四)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250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累计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累计数额在75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16.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
(一)获利或者避免损失累计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5万元的;
(二)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5万元的;
(三)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四)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恶劣”:
(一)获利或者避免损失累计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形。
17.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违法运用资金罪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30万元以上不满150万元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数额在30万元以上不满150万元的;
(三)虽未达到前两项规定的数额标准,但多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擅自运用多个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多次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前两项规定的数额标准,但多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擅自运用多个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多次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18.违法发放贷款罪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重大损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19.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重大损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20.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二)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三)多次违规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的;
(四)接受贿赂违规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二)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21.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重大损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22.洗钱罪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实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洗钱罪追究刑事责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洗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二)多次实施洗钱活动的;
(三)个人以洗钱为业或者单位以洗钱为主要业务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3.集资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单位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个人诈骗数额在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单位诈骗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数额巨大”;个人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集资诈骗30人以上不满150人的;
(二)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集资诈骗150人以上的;
(二)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特别恶劣影响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24.贷款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2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25.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
进行金融票据、金融凭证诈骗活动,个人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单位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个人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单位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个人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26.信用证诈骗罪
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以信用证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个人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单位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个人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27.有价证券诈骗罪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28.保险诈骗罪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个人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单位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个人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单位诈骗数额在25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八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个人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29.集资诈骗罪刑罚特别规定

犯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0.逃税罪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② 爱娃的爱的剧情梗概

爱娃似乎总是无处不在,她虽面容娇好,但心硬如铁:只要几句话,她就能让一位充满自信的男人顿感渺茫。
自从许多年以前父母过世后,爱娃便开始照料她的三个妹妹。如今,妹妹们已先后成家或订婚,可是爱娃仍一如既往地控制着她们的生活。但是,作为家庭所付出的首要代价是她自己的梦想迟迟未能实现,同时也塑造了爱娃刚强的个性,她的这种个性至今仍没有一位男人能够征服它。爱娃对妹妹们的“悉心照料”并没有得到妹夫们的理解。他们想抛售并分割爱娃监管的家庭信托基金。因此,他们策划了一个愚蠢的计划:出钱让资金出现困难的女生杀手雷·亚当斯与爱娃陷入一段恋情,使爱娃无心再去理会家族事务。一番介绍后,亚当斯和爱娃之间果然冒出了爱的火花,但是“计划”却出了错,导致了令人意想不到的后果以及有趣的混乱场面。

③ 剧情是一个基金推销员,情节很经典,他们组成一个团伙吸收人们去他们那里投资,最后推销员触犯联邦法律入狱

一个男子带着一个小男孩,因为老婆...没钱时去住收容站什么的,最后是他小孩和一个富人家的小孩一起玩足球,那个...请问这部片子的片名是什么? ...当幸福

④ 美剧别对我说谎分集剧情

第一季(上)
第一集:
案件一:查找恐怖分子隐藏的炸弹
案件二:三天前,Jackson高中16岁学生James Cole因为谋杀他的老师McCartney被抓,市长想要确定此案是否有预谋手法残忍。结局:凶手是校长,老师M知道了他与学校一女学生有染,要告发校长。于是被杀了。
案件三:国会议员Zeb Weil即将上任家庭伦理委员会主席,可是被爆经常在酒吧享受坐陪服务,这丑闻将毁掉一切。结局:夜店里的女人是他女儿,他说服她改变人生。

第二集:
案件一:特种兵Sheila Lake在第23山地师服役三年,其中两年在阿富汗,她声称被排长Russell Scott强奸。结局:Lake说谎了,可是强奸的确有发生,只是受害人没有站出来。最后找到了受害者。逮捕了Scott。
案件二:Earl White12岁就能灌篮,14岁赢的得州冠军,过去三年都是高中联赛年度最佳球员,被怀疑受贿。结局:Earl得了侵蚀性关节炎,他只能受贿来养大弟弟,支付房租。最后Foster说服Lightman用他们的钱建立了个信托基金供E在马里兰读4年书。

第三集:
案件一:Striver艺术高中三年级学生Danielle一周前失踪,第二天被发现弃尸于石溪公园,头部受创致死。她母亲是特区巡回法院的法官,已被选为最高法庭法官候选人之一。结局:凶手是学校校花兼学校委员会董事女儿,她找老师代考的事被Danielle发现,无奈只能杀了D。
案件二:价值两亿五千万的X-48验证机坠毁,飞行员David Markov中校被怀疑故意导致飞机坠毁,因为飞机遥测数据显示并无故障,Markov突然减速并冲向地面,在飞机下落瞬间弹出机舱他称自己“失去方向感”。而且他的父亲前苏联航空局火箭工程师,1972年叛逃至此,可能是俄国间谍。结局:是飞行员的妻子给他下了治疗抑郁和焦虑的药,而这药的副作用是失去时间和方向感并致人头晕眼花。

第四集:
韩国大使的儿子要结婚,情报部门截获可疑电话,在儿子婚礼上可能出现危害大使安全的情况。Lightman和他的同事负责疑犯的审视和识别工作。在婚礼上大使儿子中枪了……结局:凶手是未婚妻的前夫,他混进婚礼现场担任摄影师。

第五集:
案件一:州长想要作为典型赦免杀人犯Manny Trillo,但得先确认他已经改过自新了。可是Sando女士(其丈夫被T杀害了)在为Trillo的假释作证的时候表现出了害怕。结局:他的确改过自新了,是Sando仍然不能忘怀,并想要杀掉T,最后T说服了S。
案件二:消防员Eric Mitchell在救火过程中与团队走散,知道救火结束才找到他的尸体。不寻常的是Eric的烧伤毫无发炎迹象,在大火烧到身体之前,他已经死了。结局:凶手是Tommy,他知道M做了出格的事,与队长侄女上床,他犯戒了。

第六集:
案件一:11岁的Samantha Burch两个月前放学时失踪,至今未找到,她的父母成最大嫌疑人。结局:是她的心理医生绑架了她,心理医生女儿两年前死于意外,她们是替代品。
案件二:Farida Mugisha是名反战人士,北乌干达人,少年时被造反者绑架并囚禁在荒村,后来逃出来。现在正准备出传记。接到消息她参加过几场屠杀行动,发起者还是绑架她的造反者,开枪杀人。如果传言真的,那书就是彻底的谎言。结局:她写的书的确不是真的。

第七集:
案例一:一对美国男女携带大麻被也门政府抓去当人质,于是进行谈判。结局:作为特赦和释放的回报,美国方面准备接受也门所有的人道主义要求。并给大使一场国宴晚餐。
案例二:Jeffrey前美国卫生局局长,Lightman同学,找Lightman帮忙。六周前,有人潜入Ribocore的实验室,盗走了Priox新研制的片剂胰岛素的配方,最近一种廉价仿制品面世,导致病例死亡。结局:Ribocore公司总裁Erica篡改了报告

第二季:
讲述了一名办理诈骗案件的高手能在调查当中通过辨别人脸、声音及体貌特征来发现真相。当你无意中抓挠下巴、扳动手掌、触摸鼻子或者拼命吞咽口水,Cal Lightman博士马上就知道你在撒谎--这可不是他瞎猜的,他就是知道。无论是家人、朋友还是陌生人,什么事情都无法对他隐瞒。他比一台测谎仪更为精确,事实上,他就是个完美的"活测谎仪"。
Cal Lightman受雇于当地一家特殊的私人机构,只要FBI、当地警察、法律公司、大型企业乃至于个人在寻找某件事真相的过程中遇到了什么麻烦,Cal Lightman就会前来帮忙。协助Cal Lightman开展调查的,是行为主义心理学早期的创始人和著名专家:Gillian Foster。Gillian是Cal工作上的搭挡,两人在这一领域棋逢对手,不相上下。不过,Gillian同时也是个善于使诡计,善于"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女人,而且轻易不表露自己的情感。另一个助手名叫Will Loker,善于思考但是不善言辞,似乎从来就不是说谎的料。Ria Torres是这个团队中的新成员,在洞察肢体语言方面颇有天赋。同事们忽略掉的细节,Ria往往能敏锐地注意到其中的蹊跷。
第二季故事开始于Lightman的签名售书会,有一个自称梦见谋杀幻象的女孩主动找上了他。她想知道自己有没有说谎,Lightman告诉她没有说谎。她虽然没有多重人格,但是有类似的症状。其中会更多展现人物个性,而不是科学技术方面的东西了。并不是说放弃科学或者其他方面的内容,而是第一季只是让人们了解这个剧集要说的内容,是个引子。现在要着重讲这些工作怎么样影响人们,影响人们的选择--如果人们选择错了,会发生什么。所以更偏重于角色方面。有趣的是,这部剧集越来越紧张,但是同时也越来越好玩。当人们越来越了解角色们,剧集就越来越有意思了。

⑤ 别对我撒谎第一季分集剧情

第一集:
案件一:查找恐怖分子隐藏的炸弹
案件二:三天前,Jackson高中16岁学生James Cole因为谋杀他的老师McCartney被抓,市长想要确定此案是否有预谋手法残忍。结局:凶手是校长,老师M知道了他与学校一女学生有染,要告发校长。于是被杀了。
案件三:国会议员Zeb Weil即将上任家庭伦理委员会主席,可是被爆经常在酒吧享受坐陪服务,这丑闻将毁掉一切。结局:夜店里的女人是他女儿,他说服她改变人生。

第二集:
案件一:特种兵Sheila Lake在第23山地师服役三年,其中两年在阿富汗,她声称被排长Russell Scott强奸。结局:Lake说谎了,可是强奸的确有发生,只是受害人没有站出来。最后找到了受害者。逮捕了Scott。
案件二:Earl White12岁就能灌篮,14岁赢的得州冠军,过去三年都是高中联赛年度最佳球员,被怀疑受贿。结局:Earl得了侵蚀性关节炎,他只能受贿来养大弟弟,支付房租。最后Foster说服Lightman用他们的钱建立了个信托基金供E在马里兰读4年书。

第三集:
案件一:Striver艺术高中三年级学生Danielle一周前失踪,第二天被发现弃尸于石溪公园,头部受创致死。她母亲是特区巡回法院的法官,已被选为最高法庭法官候选人之一。结局:凶手是学校校花兼学校委员会董事女儿,她找老师代考的事被Danielle发现,无奈只能杀了D。
案件二:价值两亿五千万的X-48验证机坠毁,飞行员David Markov中校被怀疑故意导致飞机坠毁,因为飞机遥测数据显示并无故障,Markov突然减速并冲向地面,在飞机下落瞬间弹出机舱他称自己“失去方向感”。而且他的父亲前苏联航空局火箭工程师,1972年叛逃至此,可能是俄国间谍。结局:是飞行员的妻子给他下了治疗抑郁和焦虑的药,而这药的副作用是失去时间和方向感并致人头晕眼花。

第四集:
韩国大使的儿子要结婚,情报部门截获可疑电话,在儿子婚礼上可能出现危害大使安全的情况。Lightman和他的同事负责疑犯的审视和识别工作。在婚礼上大使儿子中枪了……结局:凶手是未婚妻的前夫,他混进婚礼现场担任摄影师。

第五集:
案件一:州长想要作为典型赦免杀人犯Manny Trillo,但得先确认他已经改过自新了。可是Sando女士(其丈夫被T杀害了)在为Trillo的假释作证的时候表现出了害怕。结局:他的确改过自新了,是Sando仍然不能忘怀,并想要杀掉T,最后T说服了S。
案件二:消防员Eric Mitchell在救火过程中与团队走散,知道救火结束才找到他的尸体。不寻常的是Eric的烧伤毫无发炎迹象,在大火烧到身体之前,他已经死了。结局:凶手是Tommy,他知道M做了出格的事,与队长侄女上床,他犯戒了。

第六集:
案件一:11岁的Samantha Burch两个月前放学时失踪,至今未找到,她的父母成最大嫌疑人。结局:是她的心理医生绑架了她,心理医生女儿两年前死于意外,她们是替代品。
案件二:Farida Mugisha是名反战人士,北乌干达人,少年时被造反者绑架并囚禁在荒村,后来逃出来。现在正准备出传记。接到消息她参加过几场屠杀行动,发起者还是绑架她的造反者,开枪杀人。如果传言真的,那书就是彻底的谎言。结局:她写的书的确不是真的。

第七集:
案例一:一对美国男女携带大麻被也门政府抓去当人质,于是进行谈判。结局:作为特赦和释放的回报,美国方面准备接受也门所有的人道主义要求。并给大使一场国宴晚餐。
案例二:Jeffrey前美国卫生局局长,Lightman同学,找Lightman帮忙。六周前,有人潜入Ribocore的实验室,盗走了Priox新研制的片剂胰岛素的配方,最近一种廉价仿制品面世,导致病例死亡。结局:Ribocore公司总裁Erica篡改了报告。

暂时就这么多。

⑥ 美剧别对我说谎剧情

第一季(上)
第一集:
案件一:查找恐怖分子隐藏的炸弹
案件二:三天前,Jackson高中16岁学生James Cole因为谋杀他的老师McCartney被抓,市长想要确定此案是否有预谋手法残忍。结局:凶手是校长,老师M知道了他与学校一女学生有染,要告发校长。于是被杀了。
案件三:国会议员Zeb Weil即将上任家庭伦理委员会主席,可是被爆经常在酒吧享受坐陪服务,这丑闻将毁掉一切。结局:夜店里的女人是他女儿,他说服她改变人生。

第二集:
案件一:特种兵Sheila Lake在第23山地师服役三年,其中两年在阿富汗,她声称被排长Russell Scott强奸。结局:Lake说谎了,可是强奸的确有发生,只是受害人没有站出来。最后找到了受害者。逮捕了Scott。
案件二:Earl White12岁就能灌篮,14岁赢的得州冠军,过去三年都是高中联赛年度最佳球员,被怀疑受贿。结局:Earl得了侵蚀性关节炎,他只能受贿来养大弟弟,支付房租。最后Foster说服Lightman用他们的钱建立了个信托基金供E在马里兰读4年书。

第三集:
案件一:Striver艺术高中三年级学生Danielle一周前失踪,第二天被发现弃尸于石溪公园,头部受创致死。她母亲是特区巡回法院的法官,已被选为最高法庭法官候选人之一。结局:凶手是学校校花兼学校委员会董事女儿,她找老师代考的事被Danielle发现,无奈只能杀了D。
案件二:价值两亿五千万的X-48验证机坠毁,飞行员David Markov中校被怀疑故意导致飞机坠毁,因为飞机遥测数据显示并无故障,Markov突然减速并冲向地面,在飞机下落瞬间弹出机舱他称自己“失去方向感”。而且他的父亲前苏联航空局火箭工程师,1972年叛逃至此,可能是俄国间谍。结局:是飞行员的妻子给他下了治疗抑郁和焦虑的药,而这药的副作用是失去时间和方向感并致人头晕眼花。

第四集:
韩国大使的儿子要结婚,情报部门截获可疑电话,在儿子婚礼上可能出现危害大使安全的情况。Lightman和他的同事负责疑犯的审视和识别工作。在婚礼上大使儿子中枪了……结局:凶手是未婚妻的前夫,他混进婚礼现场担任摄影师。

第五集:
案件一:州长想要作为典型赦免杀人犯Manny Trillo,但得先确认他已经改过自新了。可是Sando女士(其丈夫被T杀害了)在为Trillo的假释作证的时候表现出了害怕。结局:他的确改过自新了,是Sando仍然不能忘怀,并想要杀掉T,最后T说服了S。
案件二:消防员Eric Mitchell在救火过程中与团队走散,知道救火结束才找到他的尸体。不寻常的是Eric的烧伤毫无发炎迹象,在大火烧到身体之前,他已经死了。结局:凶手是Tommy,他知道M做了出格的事,与队长侄女上床,他犯戒了。

第六集:
案件一:11岁的Samantha Burch两个月前放学时失踪,至今未找到,她的父母成最大嫌疑人。结局:是她的心理医生绑架了她,心理医生女儿两年前死于意外,她们是替代品。
案件二:Farida Mugisha是名反战人士,北乌干达人,少年时被造反者绑架并囚禁在荒村,后来逃出来。现在正准备出传记。接到消息她参加过几场屠杀行动,发起者还是绑架她的造反者,开枪杀人。如果传言真的,那书就是彻底的谎言。结局:她写的书的确不是真的。

第七集:
案例一:一对美国男女携带大麻被也门政府抓去当人质,于是进行谈判。结局:作为特赦和释放的回报,美国方面准备接受也门所有的人道主义要求。并给大使一场国宴晚餐。
案例二:Jeffrey前美国卫生局局长,Lightman同学,找Lightman帮忙。六周前,有人潜入Ribocore的实验室,盗走了Priox新研制的片剂胰岛素的配方,最近一种廉价仿制品面世,导致病例死亡。结局:Ribocore公司总裁Erica篡改了报告。

⑦ 买了基金以后是如何挣钱的

1、什么是基金?
想先问你一下:你知道什么是炒股吗?
如果知道的话就好说了,基金(股票型)就是我们把钱交给基金公司去买股票。那为什么要交给基金公司,而我们不自己去买呢?因为基金公司的专业人员比我们普通投资者的炒股水平高啊(这就是基金公司劝大家买基金时最常用的诱惑词)。
所以,投资股票型基金就是间接的投资股票,那么基金也就会或多或少的承担着股票的风险了。很多投资者,其实并不知道基金就是间接投资股票,因而以为基金是稳赚不赔的,这就大错特错了。
正因为,我们把钱交给基金公司去买股票,所以我们总要给人家一点劳务费的嘛,所以就有了申购费和赎回费。
当然,作为基金公司来说,由于有专业的人员(炒股的专业知识丰富),庞大的资金(可以买很多只股票),这样在客观上就比散户投资者获利的机会大得多。这也就是,很多人觉得基金还是投资的首选,而不愿去碰股票。
另外,基金还有债券型的,买债券型的基金就相当于我们把钱交给基金公司去买债券。可能你又会问了:为什么不自己去买呢?因为基金公司的钱多,而且他又是一个机构,可以买到很多不向普通投资者开放的企业债券,盈利也要比我们所能买到的国债高得多。
这样说,不知你是否能明白。
你就这样理解吧:基金就是很多人把很多钱交给一个基金公司去买股票或是买债券。

2、基金投资费用
货币型基金-----无费用
债券型基金----申购费0.8%左右;赎回费0.1%-0.3%(一年以内),赎回费随持有基金时间延长而减少,一般三年以上免收赎回费。
股票型基金----申购费1.5%左右,赎回费0.5%(一年以内),赎回费随持有基金时间延长而减少,一般三年以上免收赎回费。
这只是一个大概的标准,在银行柜台、银行网银、基金公司网站上买基金费率都是不同的,其中基金公司网站最优惠。所以,你买的时候得弄清楚。
无论是申购还是赎回,手续费都是按金额计算的。
以股票型基金举例来计算:
申购(按金额申购,也就是说买10万元某基金):
假设你申购当日某基金净值为0.850元
手续费:100000×1.5%=1500元
实际申购资金:100000-1500=98500元
申购份额:98500÷0.850=115882.35份
赎回(按份额赎回,也就是赎回xxxx份某基金):
假设你赎回当日某基金净值为1.250元
基金金额:115882.35×1.250=144852.94元
手续费:144852.94×0.5%=724.26元
实际赎回金额:144852.94-724.26=144128.68元
这次投资你实际盈利44128.68元,成功!

3、受股市波动影响最大的基金?
受股市波动影响最大的基金就是股票型基金了。
所谓股票型基金,简单的理解就是基金公司拿着基民的钱去买股票了。既然是买股票了,基金公司选的股票涨了,基金公司赚钱了,基金净值自然就高了;反之,基金公司选的股票跌了,基金公司赔钱了,基金净值就低了。
一句话,股票型基金跟着自己所选股票的涨跌而同时涨跌,只是幅度有所不同而已。

4、在哪个基金公司做比较好(手续费等比较优惠,信誉又好)?
基金的手续费并不是因基金公司的不同而不同,而是因基金的不同而不同。也就是说同一个基金公司不同的基金手续费也不同。
所以手续费的优惠程度可不是选择基金或基金公司的依据。现在网上有各种各样的基金公司排名,你可以看看,但像华夏、广发、南方、融通、易方达、博时等在任何排行榜中都是很不错的公司。

5、现在哪些基金是比较值得投资的?
这个问题太大了,现在值得投资的基金实在是太多了,没办法在这里给你详细解释。你可以先确定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基金种类(股票型、债券型、指数型等等),选择了基金种类后再去具体挑选某一只基金。

6、如何挑选基金?
选基金不能光看涨或跌,要根据同期的股市情况结合来看。
股市涨,基金就涨;股市跌,基金就跌,大多数基金都是这样的。更重要的是股市涨了1%,基金涨的比1%多还是少。这样就能看出基金的投资能力了。
选基金不要光看净值,要看业绩、风险。看业绩、风险也不能光看评级,要看具体的数据,比如说半年回报、一年回报、两年回报、基准指数、标准差、阿尔法系数等等

7、定投基金时机?现在这个时机适合定投么?
定投基金是最简单也是最不需要挑选时机的基金投资方式,因为长期的投资时间早已将投资成本平摊了,所以就无所谓买贵或买便宜了。因此,在任何时间开始定投都可以。

8、那些基金适合定投?
可以定投的业绩很不错的基金有不少,但在选择基金之前最好先明确自己的风险承受力以及定投时间的长短,以免陷入投资误区。对具有不同风险承受力以及不同投资时间的投资者来说,可选择的基金是有着天壤之别的。
另外,想提醒你的是基金投资不必像股票投资一样,没有必要过分关注净值的变化,长期的积累必能获得丰厚的收益。
做长期的基金定投,最好选择指数基金。一来指数基金的收益大,而长时间的定投又可以回避其风险也大的缺陷;二来指数基金不会暂停申购,这样又可避免由于某只股票基金的暂停申购而破坏既定的投资计划。
选择好的指数基金,最重要的是选择好指数。所以你最好先了解指数基金所跟踪的指数怎样,跟踪不同指数的指数基金是没有可比性的。跟踪同样指数的指数基金,跟踪误差越小的越好。当然跟踪同一指数的基金,费用问题也是应该考虑的。
现在看来,我国现有的指数基金中,跟踪沪深300指数和跟踪深证100指数的基金盈利最好。
基金定投只是一种理财行为,而非发财行为,所以只有长期的积累(至少5年以上)才能看到效果,没有耐心的人是不会享受到基金定投的成果的。

9、听说定投基金是一种很傻瓜式的投资理财的方式?
这种说法只是相比较一次性投资的难度而言(并且这句话往往是基金公司和银行对投资者的诱惑词)我觉得傻瓜可干不了这个。即使是定投,没有选好基金,收益差距是很大的。给你看个例子:07年11月---09年4月间同时定投易基50和融通深证100两只基金,收益比较(截止到10月14日净值):融通深证100--收益27.2%;易基50----收益9.53%。这就是差距啊!!

⑧ 美国的信托金到底是什么啊

就是家族信托,信托主要三方当事人是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受托人就是信托公司,委托人是拿出财产或资产设立信托的人,受益人就是信托财产在信托终止及期间利息分红等给谁。在所有有信托的国家,有两个关键点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委托人和受益人可以不是同一个人,还有信托财产是独立于上述三方自身财产之外的,而委托人具有管理权,受益人具有受益权。你上述提到的两宗情况,一般来说都是家长给孩子设立的遗产信托或教育信托,属于家族信托的一种,其目的是为了孩子未来的教育或生计或创业准备资金,这些钱按法律来说,在正常信托存续期间,谁都不能动不能据为己有成为自己的私人财产。到期了就属于受益人,未到期前,即便委托人或受益人已破产,这部分财产不能作为个人财产进行相应清算。简单来说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小金库,如果委托人和受益人是同一人,相当于为自己准备了一个东山再起的基金。你第二个例子,爸爸要借儿子的信托基金的钱,也是可行的。因为信托里的这些钱在受托人也就是信托公司的管理下,肯定要进行投资的,要不也无法对信托财产保值增值。在受益人同意的情况下,受托人也认可,可以将信托财产投向特定领域或企业,这些一般都是在最初的信托合同中有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