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门有哪些上市公司
000529*ST美雅;000576*ST甘化;000976春晖股份;000782美达股份
000529*ST美雅(已经在深交所除牌)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连续多年严重亏损,所以,已经停牌。
(2008年1月3日,S*ST美雅发布公告,称其已收到由鹤山市财政无偿划拨9000万元财政补贴款,以实现2007年度盈利,支持公司保牌复市,而在更早之前,S*ST美雅宣布,其目前潜在的控股股东广弘公司参与公司的重组工作进入操作阶段,这将对公司日后开展重组产生积极影响。)
000576*ST甘化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江门甘蔗化工厂,创建于1 957 年。1992 年12 月28 日,由江门甘蔗化工厂、广东省糖纸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信托投资公司和江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四家单位发起,经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和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股审(1992)102 号文] 批准成立。1994 年6 月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4)25 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 万股,并于1994 年9 月7 日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000976春晖股份
公司前身为广东开平涤纶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于1992 年9 月经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和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粤股审[1992]53 号文批复,以广东省开平涤纶企业集团公司(国有独资企业)作为独家发起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63,970,000.00 元, 于1999 年8 月19日取得注册号为4400001009765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0 年3 月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38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本公司于2000 年4 月25 日至20 00 年5 月8 日,采用对法人配售和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0,000 股,于2000 年6 月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本公司股本增至233,970,000 股。
000782美达股份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系1992 年9 月经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股审(1992)59 号 ”文批准,同意由广东新会锦纶厂进行股份制改组,并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199 7 年5 月21 日,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258 号文批准,发行5000 万股社会公众股,每股面值一元。 本公司于1998 年1 月8 日经股东大会决议转增股本,转增后总股本为34200 万股。 2006 年4 月26 日,本公司200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本公司以原有流通股股份12,75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转增 4.903股的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2.6 股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取上市流通权。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4,513,250.00 元,股份总数为404,513,250 股。 本公司于2006 年8 月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注册登记,持有注册号为4400001009232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4,513,250.00 元。法定代表人:梁广义。法定地址:广东江门市新会区江会路上浅口。
2. 广东国民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怎么样
广东国民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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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高盛集团的中国发展
高盛长期以来视中国为重要市场,自20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就把中国作为全球业务发展的重点地区。 高盛1984年在香港设亚太地区总部,又于1994年分别在北京和上海开设代表处,正式进驻中国内地市场。此后,高盛在中国逐步建立起强大的国际投资银行业务分支机构,向中国政府和国内占据行业领导地位的大型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高盛也是第一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B股交易许可的外资投资银行,及首批获得QFII资格的外资机构之一。
高盛在中国的股票和债务资本市场中已经建立起非常强大的业务网络,并在中国进入国际资本市场以及参与国际资本市场交易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过去的十年中,高盛一直在帮助中资公司海外股票发售中占据领导地位,其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交易包括:中国移动通信于1997年进行的首次公开招股发售,筹资40亿美元,成为亚洲地区(除日本外)规模最大的民营化项目之一;中国石油于2000年3月进行的首次公开招股发售,筹资29亿美元;中国银行(香港)于2002年7月进行的首次公开招股发售,筹资26.7亿美元;平安保险于2004年进行的首次公开招股发售,筹资18.4亿美元;中兴通讯于同年进行的香港首次公开招股发售,筹资4亿美元,这是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A股公司;中国交通银行于2005年进行的海外上市项目,筹资22亿美元,成为第一个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国有银行;以及中国石油于同年进行的后续股票发售,筹资27亿美元。2006年,高盛还成功完成了中海油价值19.8亿美元快速建档发行项目以及中国银行111.9亿美元H股首次公开上市项目。这是至发售日中国最大以及全球第四大的首次公开上市项目。在债务融资方面,高盛在中国牵头经办了40多项大型的债务发售交易。高盛多次在中国政府的大型全球债务发售交易中担任顾问及主承销商,分别于1998年、2001年、2003年和2004年10月完成了10亿美元以上的大型交易。高盛是唯一一家作为主承销商全程参与中国政府每次主权美元债务海外发售项目的国际投行。
与在世界其他地区一样,高盛在中国市场同样担当着首选金融顾问的角色,通过其全球网络向客户提供策略顾问服务和广泛的业务支持。近年来,高盛作为金融顾问多次参与在中国的重大并购案,如日产向东风汽车投资10亿美元;戴姆勒-克莱斯勒向北汽投资11亿美元;TCL与汤姆逊成立中国合资企业;汇丰银行收购中国交通银行20%股权;联想收购IBM个人电脑部;中国石油收购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以及中海油收购在尼日尔利亚的石油资产等等。
2004年12月,高盛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合资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的成立是高盛在中国发展的又一个里程碑。高盛拥有合资公司33%股权,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拥有67%股权。合资公司的成立令高盛从此可以在中国开展本土A股上市业务,人民币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和提供国内金融顾问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1994年
高盛在北京和上海设立代表处。
高盛成为第一家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中国B股股票的外国投资银行。
高盛对中国第二大寿险公司及最大的产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进行了首次自营资金投资,投资金额为3500万美元。高盛目前持有平安6.8%的股份。
1997年
高盛担任中国移动40亿美元首次公开上市的主承销商,这是除日本外亚洲地区最大的民营化项目之一,也是中国电信行业第一个民营化项目。该项目在亚洲金融危机期间仍然实现了成功的定价。
高盛担任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价值7.2亿美元里程碑式H股首次公开上市项目的主承销商,这是中国航空业第一个大型民营化项目。
高盛担任中国财政部价值5亿美元全球债券发行的副主承销商。
1998年
高盛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价值10亿美元主权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
1999年
高盛开始担任广东省政府的财务重组顾问,对粤海企业有限公司
进行债务重组。
高盛担任中国移动价值20亿美元二次股票发行项目的主承销商。
2000年
高盛前任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亨利·鲍尔森成为北京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顾问委员会首任主席。
高盛担任中国石油29亿美元首次公开上市的主承销商。该项目定价期间正值新经济泡沫的顶峰及政治高度敏感的时期,但这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第一个成功的民营化项目。
在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倒闭触发的潜在信贷危机期间,高盛完成了粤海企业有限公司50亿美元的债务重组项目。这是中国国企历史上第一个债务重组项目。随后,高盛对粤海投资2000万美元。
高盛担任中国移动创纪录的价值72亿美元后续/可转债发行项目的联席全球协调人,这是除日本外亚洲地区规模最大的股票发行项目。
2001年
高盛在中国又投资了两个项目,一个是收购了中国第三大综合固线电信服务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中国网通)价值6000万美元的股份,另一个是收购了中国第一个独立8英寸半导体晶圆企业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中芯国际)价值5000万美元的股份。高盛目前持有中国网通2.4%及中芯国际4.0%的股份。
高盛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再次融资10亿美元。
2002年
高盛担任中国银行(香港)26.7亿美元首次公开上市的主承销商,这是中国金融服务行业的第一个民营化项目。
高盛担任日本日产汽车对东风汽车10亿美元收购项目的财务顾问。
高盛担任中国移动(香港)对中国八个省移动通信公司价值102亿美元的收购及7.5亿美元私募项目的财务顾问。
2003年
高盛与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并资助该合资公司收购了价值19亿元人民币的不良贷款及地产资产组合。该合资公司是第一个正式注册并得到政府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资产管理公司。
在中国刚刚摆脱非典影响并即将进行最新一次全球主权债券发行之前,作为中国政府的评级顾问,高盛帮助中国提升了信用评级:穆迪公司将中国的主权信用评级由A3提升至A2。
高盛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次主权债券发行美元部分的主承销商,成为自1998年以来唯一一家三次均担任中国政府主权债券发行主承销商的国际银行。
高盛成为第一批获得中国政府发放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执照的金融机构,投资额度为5,000万美元。
高盛担任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对北汽控股11亿美元投资项目的财务顾问,该项目将在中国生产奔驰轿车和卡车。
高盛在诺基亚将四个合资企业整合为一个公司的项目中担任财务顾问,该项目使新公司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外商投资企业。
2004年
2004年,高盛成为领导中国公司在国际市场上市首屈一指的承销商,具体项目包括:网络游戏公司盛大价值1.69亿美元的首次公开上市;即时通讯公司腾讯价值1.8亿美元的上市;平安保险价值18.4亿美元的上市;中国网通价值13.1亿美元的上市;中兴通讯价值4.53亿美元的上市;中国石油价值16.8亿美元及中国石化价值7.42亿美元的股份配售。
高盛成功完成中国进出口银行7.5亿美元,中国工商银行(亚洲)4亿美元,国家开发银行10亿美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5亿美元的全球债券配售。
高盛担任汤姆逊与TCL成立中国合资企业项目的财务顾问。
高盛在中国第五大银行交通银行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战略性地出售20%的股份项目中担任财务顾问。
高盛担任联想集团收购IBM全球个人电脑业务项目的财务顾问。
2004年12月,高盛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合资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5年
高盛担任交通银行价值21.6亿美元H股首次公开上市项目的联席全球协调人,这是第一个中国国有银行在海外上市的项目。
高盛担任中石化公司价值2.47亿美元后门上市项目的主承销商。此项目的结构分三个部分,所以极其复杂但又非常具有创意。
高盛担任中国石油价值27.2亿美元后续股票发售的主承销商,该项目是至发售日除日本外亚洲地区最大的快速建档发行案。
高盛再次成功完成国家开发银行价值10亿美元的全球债券配售。
高盛担任中国网通收购电讯盈科20%股份项目的财务顾问。
高盛在淡马锡控股以14亿美元入股中国第三大国有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项目中担任财务顾问。
高盛在苏格兰皇家银行以16亿美元入股中国第二大国有银行中国银行的项目中担任财务顾问。
高盛担任凯雷投资集团收购中国第三大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24.9%股份项目的财务顾问。
高盛加入向中国银行业自营投资的行列,同意以18亿美元入股中国第一大国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高盛因其资产管理业务成为第一个获得两个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执照与投资额度的金融机构。
2006年
高盛签订协议以37.8亿美元与安联集团及美国运通公司入股中国工商银行(一月)。
高盛担任中海油以22.7亿美元收购在尼日尔利亚的石油资产项目的财务顾问(一月)。
高盛担任分众传媒价值3.23亿美元在纳斯达克后续股票发售项目的全球协调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一月)。
高盛担任上海先进半导体价值9,600万美元在香港首次公开上市项目的联席全球协调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四月)。
高盛担任中海油价值19.8亿美元快速建档发行的联席账簿管理人(四月)。
高盛担任中国银行111.9亿美元H股首次公开上市项目的联席全球协调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这是至发售日中国最大以及全球第四大的首次公开上市项目。
2006年
2006年美国高盛集团、德国安联集团及美国运通公司出资37.8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95亿)入股工商银行,收购工行10%的股份,收购价格1.16元。上市后,按照2007年1月4日盘中价格6.77元计算,市值最高达到2755亿元,三家外资公司净赚2460亿元人民币,不到一年时间投资收益已达9.3倍。
2006年3月3日,双汇集团国有股转项目以10亿元的底价在北京市产权交易所挂牌。挂牌期间,包括淡马锡、高盛集团、鼎晖投资、CCMP亚洲投资基金、花旗集团、中粮集团等10余个意向投资人先后与北交所联系,并对项目的进行查询和洽谈。最终,以高盛集团为实际控制人的香港罗特克斯有限公司中标双汇。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司概况
法定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E Fund Management Co., Ltd.
组织形式 有限公司 公司属性 中资
成立日期 2001-04-17 注册资本 12000(万元)
法人代表 梁棠 总经理 叶俊英
经营范围 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
发起人股东单位:
发起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2000
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 2000
天津信托投资公司 2000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2000
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2000
总计 12000
2004年10月,公司股东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6.67%的出资分别转让给广东粤财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和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6.67%的出资分别转让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出资转让后,本公司股东及出资比例为:广东粤财信托投资有限公司2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6.67%,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16.67%,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6.67%。2005年06月,本公司股东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000万元出资(占16.67%)分别转让给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此次出资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日前已办理完毕。
本次出资转让后,本公司各股东出资及其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如下:广东粤财信托投资有限公司3000万元人民币,占2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元人民币,占25%;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元人民币,占25%;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2000万元人民币,占16.67%;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00万元人民币,占8.33%。
5. 信托制度在中国本土化特点和出现的问题
信托是英美法系的独特产物,是英国人对世界法律体系作出的重大贡献。英国的法学家梅特兰曾说,“如果有人要问英国人在法学领域取得的最大成就是什么,那就是历经数百年发展起来的信托理念,我相信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答案了。”他还指出之所以是最大的成就不仅仅是因为信托的发明,而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在满足新的需求和解决新问题的前提下不断发展和变化的信托制度。[1]信托作为一种财产管理制度,所具有的独特的制度功能“长期规划”、“弹性空间”和对“受益人切实保障”[2]使其成为了一种世界性的法律制度,被大多数国家所接受,如美国、日本、韩国、台湾等。信托制度的独特功能对于寻求有效财产管理制度的转型期的我国而言,其借鉴意义不言而喻。2001年,我国正式从法律上移植信托制度,制定《信托法》。
信托制度的独特功能对于寻求有效财产管理制度的转型期的我国而言,其借鉴意义不言而喻。2001年,我国正式从法律上移植信托制度,制定《信托法》。2001年《信托法》实施八年来,我国信托业虽然已经走出了之前五次整顿的混乱状态,信托业也有一定的发展,但信托业的财产管理的功能还未能很好地发挥,信托信号还存在一定模糊,以至于在实践中与其他理财制度存在着混淆。本文将就信托制度移植中所遭遇的问题进行阐述,以寻求正确的发展路径,充分发挥信托制度的财产管理和融资作用。
时光的指针拨回到亚洲金融危机严酷肆虐的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半期。1998年10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鉴于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下称“广东国投”)不能够支付到期债务,从即日起实施行政关闭。
在举世瞩目下,旋即又发生了一系列震动全球金融市场的事件:进入11月,广东国投在香港的两家子公司因资不抵债分别按香港法律宣告清盘;第二年初的1月16日,广东省高院和广州、深圳中院分别作出裁定,广东国投本部及其在境内的三家子公司共四家企业进入破产程序。
广东国投数百亿元人民币的债务80%以上借自包括日本、美国、德国、瑞士、香港等国家和地区130多家著名银行。广东国投破产的消息犹如石破天惊,立即在全球金融市场上掀起巨大波澜。
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朱镕基总理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的提问时强调,广东国投破产是中国金融改革过程中的一个个别事件,但是这件事非常重要,它向全世界发出一个信息:中国政府不会为一个金融企业还债,如果这个债务不是由各级政府所担保的话。
“我们如果象以前那样,把广东国投的债全部背起来也不是说完全没有可能,但那样做的后果将是极其危险的。广东国投的债政府背了,广东省其他地方、尤其是全国不少地方的企业外债,政府是不是都能背得起?”回忆往事,时任广东省省长的卢瑞华感慨万端。
时任广东省常务副省长的王岐山 (现任海南省委书记)说:“广东国投的债务并没有像过去那样由政府包下来,而是‘谁的孩子谁抱走’,这一决定预示着一个重大变化,哪级政府管的事情由哪级政府解决,国家主权信用、地方政府信用和企业信用要逐步分清。”
王岐山把广东国投破产这一重大决策比喻作“揭房顶,开窗户”之举。事实证明,广东国投破产,使得阴云密布、危机四伏的金融界开始出现了松动,为全面化解我国金融风险“杀开了一条血路”。
广东国投关闭直至破产事件,直接触动了全国信托业的“脱缰野马”开始“收缰”。1998年底,根据中央要求,对信托业的全行业整顿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启动了。
广东国际信托破产案说明, 2001年《信托法》实施八年来,我国信托业虽然已经走出了之前五次整顿的混乱状态,信托业也有一定的发展,但信托业的财产管理的功能还未能很好地发挥,信托信号还存在一定模糊,以至于在实践中与其他理财制度存在着混淆。本文将就信托制度移植中所遭遇的问题进行阐述,以寻求正确的发展路径,充分发挥信托制度的财产管理和融资作用。
信托制度起源于英国,起因在于对当时法律的规避,而后逐渐地演变成为一种融资工具。那么,我国要引进的是信托制度的哪个方面,是首先应当明确的。在财产管理制度方面,我国有合同制度、委任代理制度、遗产继承制度等,这套制度行之有效地存在并发挥作用。作为财产管理的功能,信托制度似乎作用不大。但作为融资工具的功能,信托制度对于促进流通、加快资金使用效率有非常大的空间。另外,我国在信用管理、产权登记、诉讼证据的确认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还不完善,把信托制度的财产管理和融资功能全盘引进将会造成制度的混乱。实践证明,信托制度在我国财产管理方面没有产生积极的效果。诺斯认为,所有经济理论的基础都是贸易收益。全球经济一体化对于贸易规则的需求是一致的,在贸易和商业领域,信托制度的作用更容易实现。
信托制度不是要置换原来的制度,而应当是补充,同时填补原有制度的空缺。本文所说的本土化,就是在这个基础上的制度创新。
6. 建设银行广东省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营业部还有这个营业部吗
建设银行广东省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营业部已经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