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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信托产品推介信息

发布时间: 2021-06-11 20:59:02

① 什么是信托推介

就是推销信托产品,我是信托公司的 有什么问题 可以问我

② 信托公司在推介信托产品的时,不可以采用什么方式

不合规的方式都不行

③ 信托计划的推介规则

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的规则
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应有规范和详尽的信息披露材料,明示信托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揭示参与信托计划的风险及风险承担原则,如实披露专业团队的履历、专业培训及从业经历,不得使用任何可能影响投资者进行独立风险判断的误导性陈述。信托公司异地推介信托计划的,应当在推介前向注册地、推介地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派出机构报告。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①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
②进行公开营销宣传;
③委托非金融机构进行推介;
④推介材料含有与信托文件不符的内容,或者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况;
⑤对公司过去的经营业绩作夸大介绍,或者恶意贬低同行;
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④ 国投信托理财产品哪些在推介中哪些在运行中

国投信托理财产品推介中

国投泰康信托黄雀2号(一期)开放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发行规模100亿元 信托期限12个月

国投泰康信托涌泓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发行规模100亿元 信托期限20年

国投信托理财产品推介中相信您已经了解了,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中国银监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21.905亿元人民币,公司四家股东为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悦达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和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公司55%、32.98%、10%、2.02%的股份。

⑤ 如何将一个信托产品介绍清楚

首先,你自己要详细了解你要向客户介绍的信托产品,然后向客户推介的时候你就可以很顺利的介绍了,包括什么信托公司发行的何种类型的信托产品,投资什么项目,期限多久,预期收益率多少(按照信托产品认购区间分别介绍)。最后,向客户解答一下客户关心的风险控制等事项即可。

⑥ 信托产品有什么推荐的

信贷开户资金要求太高,而且风险也不小有资产相对安全犹如智富贷

⑦ 信托产品推介期是什么意思

推介期就是指信托产品从向特定客户推介到成立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当然,遇到特殊情况可能会延期。

⑧ 结构化信托产品的介绍

结构化信托是指在信托计划的设计上采用多层级信托受益权的一种产品模式。不同层级受益权获得信托利益的权利不同,享有信托利益的顺序也有区别。在风险承担上,特定层级的受益人以其初始信托资金承担有限风险在先,而相应其他层级受益人承担相对较低的风险在后;在收益分配上,其他层级受益人优先于特定层级受益人。结构化信托理财产品的避险功能也就体现于此,当该信托计划出现较大的风险并由此造成亏损时,以分配顺序靠后的特定层级受益人的资金保障分配顺序靠前的相应层级受益人的资金安全。与此相对应,当投资获得丰厚回报时,特定分配顺序靠后层级受益人的收益也要比其他层级受益人多。

⑨ 本信托计划推介期是什么意思

推介期就是产品的推广期,这期间把产品信息放出去,让客户了解产品,预约产品,购买,一般1个月

⑩ 信托产品的设计流程是怎样的,所有信托产品设立流程都一样吗

看门狗财富为您解答。
大多信托产品的设立流程为:项目前期考察→信托项目立项→信托项目预审→信托项目终审→信托项目成立→信托项目后续管理等过程,但不同类型的信托产品,其设立流程也是不同的。

下面看门狗财富就以融资类集合信托产品为例,为你解答信托设立流程。
1.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又称谨慎性调查,是指信托产品各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经协商一致,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就本次信托相关的各类事项开展的现场调查、信息收集、资料分析等一系列活动。信托公司在开展尽职调查时应该与受托责任规定、交易结构设计、投资估值模型和各类协议准备等关键交易要素紧密结合,深刻理解信托计划的设立目的和运作方式,以维护受益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尽职调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和潜在风险,最终要在受托责任规定、交易结构设计、投资估值模型和各类法律文本的保护性条款中反映出来。

2. 产品审核

产品立项信托产品立项是在前期广泛的项目调研的基础上,业务承办部门就拟受托承办的信托项目确定产品框架,撰写立项报告,同时对该产品的销售、营销进行可行性分析。产品文件的制作一般而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文件内容应包含认购风险申明书、信托计划说明书、信托合同以及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内容。产品审批在项目报审阶段,由合规部门对项目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出具合规意见;由风险管理部门对项目风险进行预评估,并出具风控意见。在合规部门和风险控制部门分别对项目出具合规意见和风控意见后,项目材料提交至项目评审委员会(信托委员会)进行评定。根据项目评审委员会(信托委员会)的综合评定,得出信托产品是否通过评审的结论。

3. 信托产品的推介

信托产品推介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销售;二是代理销售。直接销售:由信托公司自身的销售人员直接向合格投资者推介信托计划。代理销售:即信托公司委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代为向合格投资者推介信托计划,同时委托商业银行办理信托计划的资金收付。

4. 信托产品的成立

信托产品按照信托文件规定的条件成立,依法需要办理信托登记或者主管部门审批的信托项目,于办理完毕信托登记手续或者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后成立。单一信托产品一般于信托文件签署并于信托财产交付后成立。集合信托计划一般按照以下方法成立:信托计划推介期满后,未能满足信托文件约定的成立条件的,信托公司应当在推介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委托人已缴付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由此产生的相关债务和费用,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承担。信托计划推介期届满,依信托文件约定成立的,信托公司应当将信托计划财产存入信托财产专户,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披露信托计划的推介、设立情况,并正式发布产品成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