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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媒介组织和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21-06-10 09:32:46

㈠ 什么是媒介组织

所谓媒介组织,是指专门从事大众传播活动以满足社会需要的社会单位或机构。

对于这一定义,应从九个方面加以理解:(1)媒介组织是一种社会机构,它渗入社会的一切过程和现实生活的一切领域,并同国家或社会的一定机构有机地联系在一起,通过反映、阐明和分析、报道各种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实现其社会价值。(2)媒介组织是经过认真筹划、充分准备而有意建立起来的,而不是自然形成的。(3)媒介组织的成立得到了权威部门的认定和社会大众的承认,具有明显的集体认证过程和服务大众的计划以及人员更替的程序。(4)媒介组织有明确的目标,这就是满足社会大众的信息需求。(5)媒介组织成员专门从事大众传播活动,并以此谋生和养家。(6)媒介组织要开展活动、实现目标,必须合理地分化功能、协调行动、划清权限,形成媒介中特有的角色关系(如报社内有社长、总编辑、总经理、编辑部主任等)。(7)媒介组织的行为讲究效率,强调时效,追求时间上的延续性互动关系的持续性,如办周刊每周一期,办日报每日一期。(8)任何媒介组织都有至少一种以上的固定媒介(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用于专门的信息传播。(9)制订各种规章制度,以约束媒介组织成员的行为,为实现目标提供保证。

㈡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有什么区别呢,如何理解呢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有以下区别:

一、级别

1、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

2、我国的证券交易所属于会员制的非营利性法人。

二、数量

1、中国证监会只有一家。

2、中国证券交易所有四家: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及台湾证券交易所。

三、功能

1、中国证监会更加偏向: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

2、证券交易所更加偏向:提供证券交易场所,由于这一市场的存在,证券买卖双方有集中的交易场所,可以随时把所持有的证券转移变现,保证证券流通的持续不断进行。

(2)媒介组织和证券交易所扩展阅读: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成立时间:

一、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

二、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始正式营业。截至2009年年底,上证所拥有870家上市公司,上市证券数1351个,股票市价总值184655.23亿元。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2月1日,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职责,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四、香港的证券交易历史悠久,早于19世纪香港开埠初期已出现,香港最早的证券交易可以追溯至1866年。香港第一家证券交易所---香港股票经纪协会于1891年成立。

五、台湾证券交易所位于台湾台北市信义区的台北101大楼之内。也是台湾唯一之证券交易所。1961年10月23日台湾证券交易所正式被批准成立,1962年2月9日起正式对外营业。

㈢ 证券交易所的名词解释

证券公司 :

证券公司的指依照公司法规定,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的部分公司仅是证券商的一种。所谓证券商,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证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经纪为其核心业务的商事主体,它既包括公司,也包括合伙和个人。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个人与合伙组织不能经营证券业务。
证券公司可以从事下列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一)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二)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三)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设立的,为证券的集中竞价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规则的特殊法人。证券交易所既不直接买卖证券,也不决定证券价格,而只为买卖证券的当事人提供场所和各种必要的条件及服务。

证券交易所具有以下特征:1、证券交易所一般都是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

2、证券交易所是集中竞价交易的场所。所谓集中竞价是指所有证券经纪商、自营商主要集中在这个场所通过竞争的方式,从事证券的代理或自营买卖活动。

3、证券交易所是证券交易的组织者。

4、证券交易所是特殊法人。交易所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地位,但它自身不参与交易,除了提供服务充 当交易组织者的角色,还需执行法律法规赋予它的一线监管职能。

㈣ 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的区别

证券交易所是证券买卖双方公开交易的场所,是一个高度组织化、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是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证券交易所本身并不买卖证券,也不决定证券价格,而是为证券交易提供一定的场所和设施, 配备必要的管理和服务人员,为证券交易顺利进行提供一个稳定、公开、高效的市场。

证券公司又称券商。是指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有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证券公司中间介绍(IB)业务等。

㈤ 证券交易所有哪些组织形式

在我国有四个证券交易所:
①上海证券交易所
②深圳证券交易所,
③香港交易所,
④台湾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组织形式:会员制、公司制种。

会员制组织形式的证券交易所,在法律上又分为法人与非法人会员制交易所两种。
具有法人地位的证券交易所为非盈利性质的组织。非法人的证券交易所由各证券商自愿结组成,类似协会的性质,加人证券交易所的单位或经纪人即为其会员。

会员制组织形式的证券交易所不以盈利为目的,会员单位共同负担交易所的费用。这类证券交易所只允许具有会员身份证券商的经纪人进人交易现场,参加各种证券买卖,是必不可少的证券交易所组织形式。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优点: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由会员一单位共同经营,会员单位采取自我管理,严格执行法规、纪律,抑制不法行为谋取私利,保护公众利益,会员单位在交易所内交易的佣金及交易费用等一般比较低,能够有效地吸引大量证券买卖在交易所内进行,相应地减少了许多场外交易,黑市交易。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缺点:
会员单位参与证券买实,相互之间谋合联手交易,就很难避免一些在法律范畴内的不公平性;会员单位在证券交易中,容易形成垄断性,影晌公平竞争的环境。

公司制交易所是由投资者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司提供交易场地、设施及相应管理服务人员,在政府及其他主管机关的管理和监督下,吸引各类证券商或经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交易所则收取证券成交的手续费,是要特别注意注意的证券交易所组织形式。

会员制与公司制交易所的本质区别是: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以盈利为目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而会员制交易所则是非盈利性质的。经营证券交易所的公司不得参与本所证券买卖。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关为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选任董事组成董事会,并在股东中选聘其经营监察人,随时监督检查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以保护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主要优点是:公司本身不直接参与证券买卖,而且任何股东及其职员都不能担任交易所的中介人员。这样,可使交易所在证券买卖中保持中立地位,有效地保持证券交易的公正性,是非常重要的证券交易所组织形式。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缺点: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盈利性质决定了其主要目的是尽可能多地抽取佣金,而在其场内交易的双方经纪人或证券商都想尽量减少付出佣金。这种对立可能会人为地造成证券投机或者在买卖中搞虚假行为,扰乱证券市场的公正交易,也可能私下议定成交,进行场外交易。

目前,我国成立的证券交易所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组织机构均为会员制性质的,并且都是非盈利性质的事业法人。其宗旨是不断完善证券交易制度,加强证券市场的有效管理,促进我国证券事业的发展,同时维护国家、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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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我国证券交易所有哪些组织形式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会员制,一种是公司制。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证券交易所的会员由证券公司等证券商组成,只有取得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之后,证券商才能在证券交易所参加交易。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强调自治自律,自我管理,会员向证券交易所承担的责任仅以缴纳会费为限。由于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收取的费用较低,证券商和投资者的负担相应地也较轻。在发生交易纠纷时,证券交易所不负赔偿责任,由会员和买卖双方自己解决。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由银行、证券公司等作为股东组成,其组织结构和有关的权利义务等法律关系均以公司法的规定为准。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以营利为目的,证券商的负担较重,而且因其主要收入来自成交额佣金,为增加证券交易所自身的利益可能会人为制造证券投机行为,或者推波助澜,扰乱证券市场。
从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为保证证券市场健康、稳健发展,依照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目前我国的证券交易所是实行自律性管理的会员制的事业法人。

㈦ 证券交易所与证券公司的区别与联系

证券交易所与证券公司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

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

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证券交易所有公司制的营利性法人和会员制的非营利性法人,我国的证券交易所属于后一种。

2、特点不同

证券交易所的特点在于证券交易所是由若干会员自愿组成的一种非营利性社会法人团体。构成股票交易的会员都是证券公司,其中有正式会员,也有非正式会员。证券交易所的设立须经国家的批准。

证券公司特点则是大多为国有控股企业,资产的赠与必须满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大多为非上市公司,股份流通受限制,没有市场价格,但又有上市的规划,能够满足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

3、职责不同

证券交易所应当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

证券公司的主要职责是设计筹划改制企业的股票上市,主要工作包括:参与企业改制方案设计和制定,对拟发股票的改制企业进行上市辅导,草拟、汇总和报送发行上市的所有申报材料,组织承销上市企业的股票,承担发行上市的组织协调工作。

㈧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组织结构

办公室:负责协调本所日常工作。

党委办公室:负责本所党委、纪委日常工作。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所人力资源规划管理工作。
财务部:负责本所财务管理工作。
稽核审计部:负责本所内部稽核审计工作。
法律部:负责本所法律事务。
公司管理部:负责本所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日常监管工作。
市场监察部:负责深圳证券市场交易活动的日常监管工作。
会员管理部:负责本所会员日常运作监管及会籍、席位管理等工作。
基金管理部:负责上市基金、债券日常服务与监管,以及深市基金、债券市场拓展工作。
信息管理部:负责本所信息资源组织、开发、管理工作。
系统运行部:负责本所交易系统以及监察系统、中心数据库、业务管理系统、互联网站和办公系统等的日常运行工作。
电脑工程部:负责本所交易、监察、中心数据库、业务管理等系统的研究、规划、开发和维护工作。
策划国际部:负责组织协调本所发展战略策划、政策研究、产品创新,编辑《证券市场导报》和《深交所》内刊,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上市推广部:负责市场宣传推介以及保荐人督导工作。
综合研究所:本所下属机构,成立于1997年4月,主要从事本所、证券监管机构以及证券市场关注的各类课题研究,为本所追踪国际证券市场发展动态、开发新产品和进行重大决策前期论证提供智力支持。综合研究所同时负责本所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工作。
创业企业培训中心:本所下属机构,成立于2001年4月。中心以推动创业企业的基础管理和持续发展为目标,以“诚信、守法、创新”为主线,组织实施对创业企业、上市企业等的培训工作。
深交所行政服务有限公司:本所下属机构,成立于2003年12月,负责本所后勤服务、技术保障、设备采购与管理等工作。
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本所下属机构,成立于1993年8月,是一家为证券市场提供数据通信服务的专业通信公司。公司拥有由卫星通信网和地面通信网组成的、当时国内规模最大的专用证券通信网——深圳证券通信网,承担本所与全国各地证券营业部之间全部的证券信息传输任务。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本所下属机构,成立于1994年,负责深圳证券市场交易实时行情、上市公司信息公告的发布、经营和管理。公司致力于推动中国证券信息业的发展,运用高科技信息技术通过多种媒介向社会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智能化的证券信息服务。

㈨ 证券交易所有哪两种组织形式

一种是会员制,一种是公司制。
1、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证券交易所的会员由证券公司等证券商组成,只有取得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之后,证券商才能在证券交易所参加交易。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强调自治自律,自我管理,会员向证券交易所承担的责任仅以缴纳会费为限。由于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收取的费用较低,证券商和投资者的负担相应地也较轻。在发生交易纠纷时,证券交易所不负赔偿责任,由会员和买卖双方自己解决。
2、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由银行、证券公司等作为股东组成,其组织结构和有关的权利义务等法律关系均以公司法的规定为准。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以营利为目的,证券商的负担较重,而且因其主要收入来自成交额佣金,为增加证券交易所自身的利益可能会人为制造证券投机行为,或者推波助澜,扰乱证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