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控股股东违规买卖股票被罚六个月不允许买卖本公司股票 对股票会有什么影响
控股股东有可能进行内幕交易或恶意操控股价,会造成股价异动,跟风者很容易上当。
B. 上市公司一般会做假虚报业绩吗。如果被查出有什么后果
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多多少少会有一些做假虚报业绩的行为。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就有不真实全面的披露信息的嫌疑。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法律责任:
财务作假,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向审计所索赔,而相关审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也可能会被取消,并处一定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以及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对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案件的追诉标准做了规定。
其中明确指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30%以上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有的财务造假都与公司高管有关,只要断绝了高管的推卸责任之路,上市公司造假的动力就可以消除大半。因此,在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现象屡禁不绝的情况下,不妨借鉴美国的做法,通过立法,让高管对财务造假承担法律责任。这样,既可以确保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保护投资者利益,也能促使整个社会诚信度的提高。
C. 增发新股后,对散户,大股东分别有什么影响
增发新股,是指上市公司找个理由新发行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就是大家所说的上市公司“圈钱”公司增发新股,对老股东来说,基於同股同权的道理,每股的收益会产生摊薄的作用(每股盈利降低)。
但是,如果每股新股的发行价格较高(现金发行),例如高于每股净资产值,每股现金值和每股净资产值可以在发行后增加。
如果发行新股是为了交换资产,这取决于资产的质量和价格是否合理,一般来说,增发是短期利润和短期的。从中期和长期来看,这取决于追加发行后获得的现金或资产能否给公司带来高回报。
(3)股东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后果扩展阅读:
增发新股条件
为完善对上市公司增发新股行为的约束机制,现对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有关条件作出补充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除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二、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不超过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三、发行前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工进度不低于70%。五、增发新股的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0%的,其增发提案还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份总数以董事会增发提案的决议公告日的股份总数为计算依据。
六、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近12个月内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占用的情况。
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在近12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公开批评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八、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不存在会计政策不稳健(如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过低等)、或有负债数额过大、潜在不良资产比例过高等情形。
九、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为其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整改已满12个月。
D. 易见股份未按期披露年报被公开谴责,不按期披露年报对谁的影响最大
企业年报是指董事会准备向有关主管部门和股东大会报告公司经营活动的相关财务状况,并以书面报告材料的形式提出。那么,公司不报告的后果是什么?对股东会有什么影响?公司未报告的后果:对于公司的年度报告,主管当局将在全年中继续进行随机检查。如果发现该公司尚未报告年度报告,则该公司将被包括在异常列表中。即使公司将来处理并删除异常清单,也会保留相应的黑记录。进入异常清单的企业将无法处理更改,取消和其他事项。
一般而言,未能披露其年度报告而提交的上市公司常常会遭受治理结构缺陷,内部风险控制的形式化,合规披露意识薄弱,财务会计不规范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职责等问题。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对18家未连续三年披露其年度报告的上市公司进行了调查。根据以前的调查结果,在上市公司非法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的背后,往往存在隐匿的违法关联交易,非法占用资金和恶性利益。传达有关严重违法犯罪的线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现该公司不仅未能及时披露信息,而且还拥有虚构的采购合同,虚假的支付服务以及凭空背书。该公司施加行政处罚,并将其移交给公安机关。对于这类公司,投资者需要睁大眼睛,避免踩雷。
E. 公司涉嫌证券期货犯罪被立案调查,大股东能不能减持
可以,但有限制。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9号文明确规定:
1、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立案调查或立案侦察期间;
2、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过去6个月内被行政处罚、刑事判决;
3、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在过去3个月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过;
当上述违规主体为大股东或上市公司,大股东将被限制减持;当上述违规主体为董监高,董监高将被限制减持。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通过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F. 不小心泄露了股东账户后果会怎么样
基本是没什么大的影响的,因为别人根本拿不到你的钱,知道你的股东账户后要知道你的通讯密码和交易密码才可以下单买卖股票,你股票账户里的钱只有转到你的三方存管银行的那张卡上才可以取钱,别人不知道你的卡和密码也根本取不到你的钱,所以基本上光是泄露了股票账户是不要紧的,当然如果你是很大的客户可以操控盘面的那是另当别论了。
G. 受到公开谴责的股东能否质押其股票
受到公开谴责与财产的所有权没有关系,只要没有被冻结的财产,其所有权人都有权处理,当然包括质押其股票财产。
H. 公司异常经营对股东,法人有什么后果
对法人及股东的危害:
1、不能贷款买房;
2、不能办移民;
3、不能领养老保险。
对公司及企业的危害:
1、公司每年会被税务局罚款2000至1万元;
2、企业欠税,法人会被禁止出境,无法购买飞机和火车票;
3、企业长期不报税,税务局将上门查账;
4、长期不报税,发票机被锁;
5、进入工商经营异常明了,所有对外申办业务全部限制,如:银行开户 、进驻商城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领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0日内要办理税务登记,当月建账。企业必须要有一名专业会计,根据原始的票据凭证,为企业做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营业执照批下来后,首月建完账后,次月开始进行纳税申报。不管有没有赚钱,也不管有没有生意,每个月都要根据运营情况做账,然后根据账本向税务局做税务的申报
工商、税务已经于 2015年6月1日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联网!公司末注销的情况下,必须做账报税。否则法人及股东将有信用污点。
(8)股东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后果扩展阅读: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面临六大后果:
一、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将伴随“终生”。只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就要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即使恢复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曾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痕迹仍将伴随“终生”。
二、政府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申请办理各类登记备案事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资质审核、从业任职资格等有关事项时,行政管理部门将予以审慎审查。
同时,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三、日常经营活动受限。目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的参考依据。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金融机构可能因此而不受理其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
四、信用受疑交易相对方拒合作。市场交易相对方在选择交易对象时,也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甚至取消与其进行的合作。
五、 载入满三年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按照法律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是经营异常名录状态持续的结果,是更严重的失信行为,将受到全社会更为严厉的惩戒。
六、企业负责人任职将受限。
根据法律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的相关信息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任职资格相关事项受到限制,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董事、监事及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企业显示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常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地址不实或不准确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公司注册之后,市场监督管理局会核实注册地址,会发送《商事主体通知信函》核实地址,时间都是随机的,如果在核查时刚好没有人在,法人电话也联系不上,就可能被载入异常名录。
所以注册地址一定要是真实的,能联系到法人。如果是挂靠的地址,也要确保有人接收《商事主体通知信函》。
2、不依时年报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年报填报不实将影响诚信记录。
企业应当每年按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年度报告,如您不依时提交年度报告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留下不良记录。
如您的年度报告信息填写不实,经监督检查发现后,其结果将在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将影响您的诚信记录。
3、未取得审批擅自经营的,将被纳入监管“黑名单”。
如申报的经营场所和经营范围涉及到需要审批的事项,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传送其信息给相关审批部门。
如未取得审批擅自经营的,将依法受到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处罚结果会作为严重违法行为纳入其监管“黑名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一、因未在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年度报告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
解决办法: 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
二、因未在即时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在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内仍未公示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
解决办法: 按责令期履行公示义务;
三、因工商部门依法开展抽查或者根据举报进行核查查实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
解决办法: 及时更正其公示信息;
四、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
解决办法: 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提醒最后补报机会,7月10日电子填报系统会再次打开,进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补报,同时也可以向辖区工商部门提起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但是,即使从异常名录中移除,也会留下曾经异常的记录痕迹,所以应尽量按时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