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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外汇交易所会员

发布时间: 2021-06-09 15:00:59

1. 到底有没有一个让人放心的外汇交易所

有 !!! 在上海 不知道各地有没有!!!
上海外汇交易所!!!!

2. 外汇交易所,能告诉我吗

其实外汇交易所是各国的银行,因为各国的大型银行手里拿着的货币种类很多,他们也想把这些货币对冲掉,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怕汇率的大幅波动。
一般我们国内的大型商业银行都做外汇交易,好处在于资金比较安全,而且都是自己操作。坏处是点差比较大,还有没有杠杆,都是全额交易的。
但是要找做市商来做的好处是有杠杆,点差比较小。坏处是没有资金安全。
你自己权衡吧。原因是在我国还一个灰色的地带,刚开始慢慢的开放。
也有专家指导,但是目前我国外汇市场还没开放,所以在这里人才比较少,没有几个专家。
劝告你,每一个行业专家都不能信。有一怀疑的态度。
投资都是自己长期积累经验的,没有一个人能短期内暴富。

以上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3. 正规的外汇交易平台和黑平台的最大区别是什么

正规和黑平台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是否使用正规的MT4交易平台。正规平台使用的交易软件基本都是世界通用的MT4或者MT5、如使用国际通用的MT4平台,这样才能保证全世界的投资者看的都是同一个大盘,也就不会存在恶意篡改客户下单数据,对于投资者来说无疑是最公平的。但凡不使用,或者自己搭建的,那基本就是黑平台无疑了。
2、点差是否合理。正规平台的点差都会在合理的偏低范围,绝不会出现0点差或极高点差的情况。而有些黑平台则经常宣传0点差来引诱投资者,侵吞投资者的本金后立马跑路,所以点差不合理的也必定是黑平台。
3、交易是否有滑点。正规平台一般都极少、甚至是没有滑点和延迟。而有些黑平台则经常出现极大滑点且不给补偿。
4、出金是否流畅。正规平台出金流畅会比较简单,且出金是非常高效快捷的。而黑平台则会限制投资者出金甚至是不能出金,不仅过程繁琐,效率也非常低。投资者想要查询外汇平台真假可以在外汇资质网站http://u19c。m2、xinclo。xyz进行查询。

4. 哪些外汇商有交易说清算会员资格

BAC获得多家著名交易所场内结算成员资格,这些交易所包括CME(芝加哥商业交易所),NYMEX(纽约商业交易所),COMEX(纽约金属交易所),LME(伦敦金属交易所),LSE(伦敦证券交易所),IPE(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
CME(芝加哥商业交易所)是美国最大的期货交易所,也是世界上第二大买卖期货和期货期权合约的交易所。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向投资者提供多项金融和农产品交易。自1898年成立以来,芝加哥商业交易所持续提供了一个拥有风险管理工具的市场,以保护投资者避免金融产品和有形商品价格变化所带来的风险,并使他们有机会从交易中获利。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向投资者提供多项产品,包括期货和期货期权合约:

股票或股指产品—包括E-miniS&P500、NASDAQ-100、E-miniRussell2000和Nikkei225。利率产品—基于短期利率的产品,包括欧洲美元和LIBOR(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外汇(FX)—产品包括澳元、欧元、英镑、日元和瑞士法郎。农产品—包括牛、乳制品、木材、猪肉和天气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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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新华商品交易所,有外汇、申请会员,200倍你知道吗

200?强

6.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业务与服务

组织原则: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外汇市场的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为外汇市场调控部门,交易中心负责外汇市场组织运行。
会员构成:外汇市场实行会员制的组织形式,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经营结售汇业务的外汇指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可成为外汇市场会员。
交易方式:外汇市场采用电子竞价交易系统组织交易。会员通过现场或远程交易终端自主报价,交易系统按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撮合成交。会员可选择DDN、F.R或拨号上网等方式实现远程联网。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6:30。
交易品种:人民币兑美元、港币、日元和欧元的即期交易。
汇价形成:外汇市场每场交易产生开盘价、收盘价和加权平均价,人民币兑美元的加权平均价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作为第二日人民币兑美元的基准汇价,银行据此公布人民币兑美元挂牌价。
一、银行间外汇市场
银行间外汇市场是银行同业之间的外汇交易市场,实行会员管理,参与者包括外汇指定银行、具有交易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交易中心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委托,为银行间外汇市场提供统一、高效的电子交易系统,该系统提供集中竞价与双边询价两种交易模式,支持人民币对九个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林吉特、俄罗斯卢布、澳大利亚元和加拿大元)的即期,人民币对七个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澳大利亚元和加拿大元)的远期、掉期,人民币对五个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的货币掉期和期权交易,以及九组外币对(欧元/美元、澳元/美元、英镑/美元、美元/日元、美元/加元、美元/瑞士法郎、美元/港元、欧元/日元、美元/新加坡元)的即期、远期和掉期交易,同时还包括交易分析、数据直通处理和即时通讯工具等辅助功能。
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2005年7月21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交易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15分发布人民币对美元等主要外汇币种汇率中间价。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的形成方式为:交易中心于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盘前向外汇市场做市商询价,并将全部做市商报价作为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的计算样本,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将剩余做市商报价加权平均,得到当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权重由交易中心根据报价方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交易量及报价情况等指标综合确定。人民币对欧元、英镑、港币、澳大利亚元和加拿大元汇率中间价由交易中心分别根据当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与上午9时国际外汇市场欧元、英镑、港币、澳大利亚元和加拿大元对美元汇率套算确定。人民币对日元、马来西亚林吉特、俄罗斯卢布汇率中间价的形成方式为:交易中心于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盘前向银行间外汇市场相应币种的做市商询价,将做市商报价平均,得到当日人民币对日元、马来西亚林吉特、俄罗斯卢布汇率中间价。
三、银行间本币市场
银行间本币市场由货币市场、债券市场、票据市场组成。通过信用拆借、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现券买卖、债券借贷、债券远期、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交易,金融机构可以利用银行间市场管理资金头寸、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和进行投资理财。在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的证券种类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国际开发机构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本币市场成员涵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基金、企业年金等各类金融机构。
交易中心负责为银行间本币市场提供高效、便捷的电子交易平台。由交易中心研发的新一代本币交易系统,具有高效、安全、开放、易用等特点,适用多种本币交易产品和交易工具,适合多层次机构投资者,包含成员端前台系统、成员端中后台系统、数据接口系统、清算系统和场务管理系统等多个子系统。同时,交易中心还通过互联网站为金融机构提供拆借票据报价服务。
四、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Shibor)
2007年初以来,交易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计算、发布中国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Shibor是根据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组成的报价团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公布的Shibor品种包括隔夜、1周、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及1年。每个交易日,交易中心根据各报价行的报价,剔除最高、最低各2家报价,对其余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得出每一期限品种的Shibor,并于北京时间上午11:30对外发布。 清算原则:外汇市场实行集中、双向、差额、一级的清算原则,由交易中心在清算日集中为会员办理人民币、外汇资金收付净额的清算交割。
清算速度:外汇市场本、外币资金清算速度为T+1,交易日后的第一个营业日办理资金交割。
清算方式:人民币资金清算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外汇资金清算通过境外清算系统办理。
清算备份:在北京备份中心建立实时清算备份系统。
交易中心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币、外币/外币即期竞价交易提供直接清算服务。为人民币外汇即期询价交易提供净额清算业务。该业务以多边净额清算为基础,并通过清算限额和保证金等风险管理措施,严格防范风险,保证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交易中心为本币市场成员提供间接清算服务。本币交易系统具有清算跟踪提示功能,系统自动提示会员在清算交割日收、付资金和债券情况。交易中心还通过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保证金管理账户,为债券远期交易、买断式回购、利率互换和远期利率协议的市场参与者提供保证金集中管理服务。 交易中心坚持依靠现代科技手段,建设安全、高效、可控的电子服务平台。经过多年努力,交易中心采用自主开发与项目外包相结合的方式,已经建设完成外汇交易系统、本币交易系统、Shibor系统、统计系统、清算系统、风控系统、中国货币网等30余个电子系统。除交易终端和信息终端外,交易中心还提供报价、交易、实时行情发布、交易事后数据核对等接口,方便银行内部前中后台的直通处理。
交易中心在上海、北京双中心异地备份体系结构的基础上,发展为“两地三中心”的容灾系统,以上海张江为总中心,在北京建立异地灾备中心、在上海外滩建立同城灾备中心。为支持业务发展,保障信息系统满足市场需要,交易中心于2002年建立了数字认证中心,全面实施了网络系统的扩容改造,在重庆、大连、广州、青岛、汕头、深圳、天津和厦门八地设立网络中继站,所有成员会员除了可以通过上海总中心和北京备份中心接入交易中心网络外,还可以通过以上八地接入。经过网络扩容和本外币交易、信息、风险管理、监控等系统改造升级,系统安全性、稳定性、有效性和可扩展性明显提高,为加速实现全国统一联网和交易主体增加、交易量增长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交易中心在成立的十多年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奠定了中国银行间市场的基础,交易中心正积极加快金融产品、工具创新,研究推出人民币利率互换和远期利率协议等产品,推动外币衍生品市场快速发展,加强各业务领域的系统平台建设,倾力打造全新外汇交易系统,自主开发新一代本币交易风控系统,加强数据中心建设,构建快速反应的“一站式”服务体系等,努力提升交易中心的综合服务能力。

7. 目前全球最具权威的外汇交易所是哪三个

美国芝加哥交易所,伦敦期货交易所。不过它们只做远期外汇交易,量很少,没有会员资格也不能开户,外汇主流业务还是银行和投行,保证金交易都用MT4或cfd但是不要奢望保证金交易所能有银行的信用

8. 中国是个什么样的外汇交易中心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是由中央银行领导下的、独立核算、非赢利性的事业法人。交易中心实行会员制,到1994年底已有会员303家,包括中资银行及其分行、外资银行、其它非银行机构。其中,外资银行只能代理,而不能自营外汇买卖。买卖的方式只有即期交易,没有远期和期货买卖(在第三章我们将能了解到这几种交易方式的区别)

1994年1月1日我国对外汇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外汇交易市场无论从结构、组织形式、交易方式和交易内容都与国际规范化的外汇市场更加接近。我国外汇交易市场有以下几个特点:

a、运用现代化的通讯网络和电子计算机联网为各金融机构提供外汇交易与清算服务。在交易方式和内容上,实行联网交易。外汇市场只进行人民币与美元、人民币与日元、人民币与港币之间的现汇交易。

b、在市场结构上,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客户与外汇指定银行之间的交易;二是银行间的外汇交易,包括外汇指定银行之间的交易和外汇指定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的交易。

c、决定市场汇率的基础是外汇市场的供求情况。人行每日公布基准汇率,各外汇指定银行在规定的浮动范围内自行决定挂牌汇率,汇率浮动范围在(0.25%)以内。

d、中国人民银行对外汇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央行主要运用货币政策进行干预。

在我国,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外汇市场上存在着两大板块,即人民币兑外汇市场和外币兑外币市场。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一下这两大板块:

a、人民币兑外币市场;这一市场因涉及人民币业务,对国内经济的冲击较大,存在着许多的交易限制。例如,目前只能从事人民币兑美元、港币、日元的即期交易;交易限制多等。

b、外币兑外币市场;参与者不仅包括公司企业,还包括持有外汇的居民个人。市场发展的较为完善。随着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我国国内外汇市场融人国际外汇市场是必然的趋势,两大板块合二为一是必然的趋势。

9. 中国外汇市场交易中心的交易制度是什么

中国外汇市场交易中心的交易制度如下:

第一条为维护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为会员之间进行外汇交易所提供的交易和清算系统。
第三条按本规则办理的外汇交易限于人民币与外汇之间的即期买卖。
第四条交易市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成交方式取分别报价、撮合成交、集中清算的运行方法。
第五条会员的交易行为除遵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外,依本规则办理。
第六条本规则所称会员指经本中心核定,准许其在交易系统内从事外汇交易的金融机构。
第七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国家外汇管理局准许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均可向本中心提出会员资格申请,经本中心审核批准后,可成尉中心会员中央银行作尉中心会员参加市场交易。本中心会员应按规定缴纳席位费。
第八条会员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章程》中的有关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九条会员分为自营会员和代理会员两类。自营会员均可兼营代理业务,代理会员只能从事代理业务,不得从事自营业务。
第十条自营业务指会员为其自身外汇业务的正常进行而从事的外汇交易。
第十一条会员应指派经本中心认可的交易员代表其从事交易活动,并对其在交易市场内的交易行为负责。会员指派或更换的交易员应经本中心培训并获由本中心颁发的交易员证书。交易员应对其交易代码保密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交易市场每周一至周五开市,国内法定节假日不开市。涉及交易币种的国家或地区节假日时,则该交易币种只进行交易,交割日顺延至下一营业日。
第十三条本中心认为确有必要,可变更开市或闭市时间,并报交易市场主管机关备案。
第十四条如遇不可抗力或其它偶发事故,本中心可以宣布全部或部分暂停交易。上述因素消除后,本中心应立即恢复交易。
第十五条当交易市场发生异常情况时,按照《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市场运行应急方案》处理。
第十六条本中心交易方式有:1现场交易:交易员进入本中心固定的交易场所进行交易。2远程交易:经本中心批准,交易员在会员自行选定的场所进行交易。
第十七条交易员应该遵守交易市场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对违反规定的交易员,依其情节不同,本中心有权给予口头警告、书面通报、直至取消其交易员资格的处分。
第十八条交易市场实行分别报价、撮合成交的竞价交易方式。
第十九条交易员报价后,由计算机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外汇买入报价和卖出报价的顺序进行组合,然后按照最低卖出价和最高买入价的顺序撮合成交。
第二十条当买入报价和卖出报价相同时,报价即为成交价;当买入报价高于卖出报价时,成交价为买入报价与卖出报价的算术平均数。
第二十一条报价尚未成交前,交易员有权对其原报价进行变更或撤销。交易员变更报价后,其原报价的时间顺序自动撤销,依变更后报价时间排列。
第二十二条交易员应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和价格浮动范围内进行报价。
第二十三条交易市场的外汇价格采用直接标价法,即每一单位外币等于若干元人民币,人民币以后保留四位小数。
第二十四条交易市场实行价格公开,公布当日交易开盘价、收盘价、最高成交价、最低成交价、最新成交价等必要的市场信息。开盘价为当日第一笔成交价。
第二十五条交易市场实行本外币集中清算的办法,会员进行的外汇交易通过本中心统一清算。
第二十六条用于清算的外汇和人民币资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交割入帐。
第二十七条会员间的外汇资金清算通过本中心在境外开立的外汇帐户办理,人民币资金清算通过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人民币帐户办理。
第二十八条会员在办理清算手续的同时,应按规定的比例缴纳手续费。
第二十九条凡清算资金迟延到帐的,本中心有权提出警告、通报、直至暂停交易。同时要求清算资金到帐并缴足罚息。
第三十条交易市场实行清算基金制度。会员应根据本中心规定缴纳清算基金。
第三十一条清算基金由本中心实行专项管理,用于资金清算发生差额时的垫付和出现风险时的支付。
第三十二条本规则的解释权及修订权属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第三十三条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