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大事记
1、2007年6月8日,湖北国投重组协议签字仪式在武汉举行。湖北省省长罗清泉、常务副省长周坚卫、副省长阮成发、交通银行行长李军、副行长彭纯、湖北省政府秘书长段轮一、中国银监会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非银部副主任陈琼出席了签字仪式。罗清泉省长和李军行长分别代表湖北省政府和交通银行致辞,共同表达了对于合作的信心和美好祝愿。交通银行、湖北省国资委和湖北国投正式签署了重组协议。重组后,“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2007年9月29日,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武汉召开,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增资扩股、修订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的决议,推举产生了董事长、监事长,聘任了高层经理。
3、2007年10月16日,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取得了中国银监会颁发的“金融业务许可证”。
4、2007年10月19日,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取得了湖北省工商管理局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5、2007年10月28日,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开业庆典酒会在武汉香格里拉大饭店隆重举行。湖北省委省政府、交通银行总行、中国银银监会的有关领导出席开业典礼,出席开业典礼的还有湖北省国资委、湖北省财政厅、湖北银监局等单位的有关领导,以及新闻媒体、信托网、利得财富和社会各界人士。
❷ 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是央企吗
12月19日,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信托保障基金公司”)在2014中国信托业年会上宣布成立。中国银监会党委副书记、副主席周慕冰向信托保障基金公司许志超颁发了金融许可证。
信托保障基金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由银监会批准成立并负责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由中国信托业协会联合13家信托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目前已经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开业。信托保障基金公司的创立大会和第一次股东会议已于12月16日在京召开。
信托保障基金公司作为保障基金的管理人,负责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并经营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业务。信托保障基金公司以管理保障基金为主要职责,不追求利润最大化,以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为主要任务和目标。
信托保障基金公司接受银监会的日常监管,包括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等规范全面的持续监管。同时,保障基金公司经营的各项业务均需要符合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比率等核心监管指标的要求。
信托保障基金公司按照《公司法》建立和完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按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业务和管理制度以及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公司稳健运行。
会议还宣布了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首届理事会的构成及职责。基金理事会根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按照市场化原则由中国信托业协会组织产生。11名理事人选由各信托公司推荐,经全国68家信托公司选举产生。基金理事会作为保障基金的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和决策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的重大事项。
设立专门的信托保障基金公司,建立一支熟悉信托业市场、能监测信托业风险的专业队伍作为基金管理人,通过市场化运作,可以有效提升保障基金处置风险能力,更好地承担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的重要任务,从而提振投资者对行业的信心,促进信托行业的发展。同时,这种机制设计也是对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以及安全网制度安排的改革创新和积极探索。
财政部、人民银行、北京市、银监会等有关部委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银监会各有关部门、各银监局,信托公司的代表参加会议。
【较早前报道】
构筑行业安全网 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发布
保障基金主要由信托业市场参与者共同筹集,为用于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的非政府性行业互助资金。信托公司和通过信托项目获得资金的融资者,是该互助性保障基金的利益相关者。
银监会财政部发布《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为建立信托行业市场化风险处置机制,保护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防范信托业风险,促进信托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银监会与财政部共同制订并发布《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14家信托公司注资120亿设立保障基金 尚存争议点
一些实力强的公司希望提高占股比例,争夺话语权。但相关人士指出,保障基金应是政策性、公益性的,不能由股权大小来判定主导地位,应有监管层出面当好裁判员。目前关于信托保障基金的征求意见稿还有许多内容值得商榷,进行救助的方式和风险标准也尚不明朗。比如,是否变相抬高投资方、融资方成本,是否需要引入信托公司评级制度等都还有待考量。
央企系信托成信托保障基金股东“大头”
近日,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信托业保障基金”)股东名单及注册资本被媒体曝光,实际资本金共计120亿元,高于原先拟定的100亿元。其中中融、平安、重庆和中信信托各出资15亿元;中诚、中航信托各出资10亿元;上海国际、中海、华宝、五矿、华能、中铁、英大以及昆仑信托各出资5亿元。
❸ 信托论坛在哪里
去网络贴吧,用益信托网,普益财富网,和讯财经信托频道,中国信托金融网,口碑网等
❹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致辞
在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财富不断积累、信托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背景下,建信信托应运而生,在波澜起伏的中国信托发展史上,挥就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回顾建信信托的发展历程,我们在中国银监会、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合肥市委市政府的引领下,历经重组改制,经受市场检验,不断焕发着生机与活力。对于建信信托,探求银行系信托公司特有的业务发展路径和盈利模式是发展的应有之义,为此,我们将不断追求,不懈努力。
在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正面临着全新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建信信托将把遵循 “一法两规”作为经营管理的根本要求,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坚持“合规经营、专业专注”的经营理念,着力加强市场营销、自主管理、风险控制和业务创新“四项能力”建设,牢固树立责任、风险、合规、创新和服务“五个意识”,确保为客户实现最大的价值创造,坚定不移地向着建设一流信托公司的发展目标迈进。
“十二五”期间,建信信托将紧紧把握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与无限商机,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务实进取,不断创新,致力于为广大优质企业客户和高净值客户度身定制个性化的投、融资和财富规划方案,为金融同业打造友好的合作平台,共谋发展,合作共赢!
在此,我谨代表公司全体同仁,向给予建信信托关注、关心、支持的广大客户和各界朋友,致以由衷的谢意!
曾见泽
❺ 信托是有分私募和公募的还是说信托就是属于私募
信托就是属于私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六条
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
第七条
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本法所称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
第八条
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
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
第九条
设立信托,其书面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信托目的;
(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五)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
第十条
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
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
(一)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信托财产不能确定;
(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
(四)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
(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
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撤销信托的,不影响善意受益人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第十三条
设立遗嘱信托,应当遵守继承法关于遗嘱的规定。
遗嘱指定的人拒绝或者无能力担任受托人的,由受益人另行选任受托人;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遗嘱对选任受托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信托论坛致辞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五十条
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可以解除信托。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一条
设立信托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
(一)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
(二)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
(三)经受益人同意;
(四)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解除信托。
第五十二条
信托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但本法或者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终止:
(一)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
(二)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三)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四)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
(五)信托被撤销;
(六)信托被解除。
第五十四条
信托终止的,信托财产归属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
(一)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
(二)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
第五十五条 依照前条规定,信托财产的归属确定后,在该信托财产转移给权利归属人的过程中,信托视为存续,权利归属人视为受益人。
第五十六条
信托终止后,人民法院依据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原信托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的,以权利归属人为被执行人。
第五十七条
信托终止后,受托人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请求给付报酬、从信托财产中获得补偿的权利时,可以留置信托财产或者对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提出请求。
第五十八条
信托终止的,受托人应当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受益人或者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对清算报告无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但受托人有不正当行为的除外。
❻ 长安信托慈善信托第一支慈善信托是什么都获得了哪些荣誉
近年来,长安信托一直热心公益慈善事业发展。长安信托慈善信托第一支慈善信托是“长安慈——山间书香儿童阅读慈善信托”,于2016年9月1日完成民政备案,这也是国内首批慈善信托,2016年11月,长安信托获得“中国慈善联合会2016年度推动者”称号。2017年,长安信凭借自身专业化的金融服务能力以及在慈善信托业务方面的突出表现屡获殊荣,7月摘得“2017年度优秀慈善信托奖”,9月在亚太财富论坛上,长安信托获“最佳慈善服务方案奖”。同年11月,长安信托获得《投资者报》“2017慈善信托先锋”的称号,12月“在2018 年度中国家族管理领袖 TOP50”评选中:长安信托荣获“最具竞争力慈善信托服务机构奖”。
❼ 民生信托和民生银行什么时候开始合作的
中国民生银行“民生同业e+”银信业务合作高峰论坛2018年11月29日在广州举行。民生信托与民生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❽ 信托产品主要分为哪几个类型
金融狗今天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信托产品一般的分类:
其实从分类来讲,信托产品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有很多种分类方法。金融狗在这里介绍的分类方法主要是按照信托资产的投向来分类。除了按照投向分类之外还有其他不同的分类方法。
比如
①按信托关系建立的方式可分为: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
②按委托人或受托人的性质不同分为:法人信托和个人信托;
③按受益对象的目的不同分为: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
④按受益对象是否是委托人分为:自益信托和他益信托;
⑤按信托事项的性质不同可分为:商事信托和民事信托;
⑥按信托目的不同可分为:担保信托和管理信托、处理信托、管理与处理信托;
⑦按信托涉及的地域可分为:国内信托和国际信托;
⑧按信托财产的不同可分为: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其他财产信托等;
⑨按委托人数量不同可分为: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
金融狗要讲的是按照信托资产投向不同可分为:工商企业信托、基础设施信托、房地产信托、公益信托、证券投资信托、银信理财合作、家族信托。
工商企业类信托
顾名思义,信托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募集资金用于向从事产品生产和提供服务的企业提供流动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并购资金需求。为委托人获取收益。工商企业信托可采用股权投资、权益投资、证券投资、组合投资、信托贷款等多种投资方式。(一句话:工商企业类信托的钱最后流入企业,帮助企业发展壮大和度过难关)
基础设施类信托
基础设施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以受托人的身份,通过信托形式,接受委托人的信托资金,以自己的名义,将信托资金运用于交通、通讯、能源、市政、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项目,为受益人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经营行为。(一句话:基础设施类信托的钱最后投向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修路、架桥、建公园),有我党的信用背书)
房地产类信托
房地产类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以委托人的身份,通过信托形式,接受委托人的信托财产,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以房地产项目或其经营企业为主要运用表弟,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经营行为。(一句话:房地产信托信托的钱最后投向房地产企业建房、修房、卖房)
公益信托
公益信托也被称为慈善信托。是指出于对公共利益的目的,为使全体社会公众或者一定范围内的社会公众受益而设立的信托。公益信托通常由委托人提供一定的财产并将其作为信托拆产委托给受托人管理。将信托财产用于信托稳健规定的公益目的。(一句话:公益类信托的钱由信托公司打理投向需要关注和关爱的普罗大众)
证券投资信托
证券投资信托是指将信托计划或者单独管理的信托产品项下的资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并符合法律规定的交易场所公开交易的证券经营行为(一句话:证投资信托的钱最后投向股票、债券、期货等证券市场)
银信理财合作(现在被限制的厉害)
银信理财合作是将银行通过发行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与信托产品对接,具体方式是指银行通过设立理财计划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然后将理财资金交付信托公司或者投资购买信托产品。(一句话:银行卖理财产品的钱最后拿来买信托产品(这也是信托民工们常常和投资人讲的:买银行理财不如买信托,因为你买银行理财的钱有一大部分也是过来买信托的))
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是一种信托结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以实现客户的理财规划及传承为目标。(一句话:把家产过户给信托基金,由信托基金帮你打理,按照你和信托公司一起拟定的信托文件所设定的处置方式分配收益或者传承家产)
以上就是信托产品分类的简析。
❾ 信托制度在中国本土化特点和出现的问题
信托是英美法系的独特产物,是英国人对世界法律体系作出的重大贡献。英国的法学家梅特兰曾说,“如果有人要问英国人在法学领域取得的最大成就是什么,那就是历经数百年发展起来的信托理念,我相信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答案了。”他还指出之所以是最大的成就不仅仅是因为信托的发明,而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在满足新的需求和解决新问题的前提下不断发展和变化的信托制度。[1]信托作为一种财产管理制度,所具有的独特的制度功能“长期规划”、“弹性空间”和对“受益人切实保障”[2]使其成为了一种世界性的法律制度,被大多数国家所接受,如美国、日本、韩国、台湾等。信托制度的独特功能对于寻求有效财产管理制度的转型期的我国而言,其借鉴意义不言而喻。2001年,我国正式从法律上移植信托制度,制定《信托法》。
信托制度的独特功能对于寻求有效财产管理制度的转型期的我国而言,其借鉴意义不言而喻。2001年,我国正式从法律上移植信托制度,制定《信托法》。2001年《信托法》实施八年来,我国信托业虽然已经走出了之前五次整顿的混乱状态,信托业也有一定的发展,但信托业的财产管理的功能还未能很好地发挥,信托信号还存在一定模糊,以至于在实践中与其他理财制度存在着混淆。本文将就信托制度移植中所遭遇的问题进行阐述,以寻求正确的发展路径,充分发挥信托制度的财产管理和融资作用。
时光的指针拨回到亚洲金融危机严酷肆虐的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半期。1998年10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鉴于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下称“广东国投”)不能够支付到期债务,从即日起实施行政关闭。
在举世瞩目下,旋即又发生了一系列震动全球金融市场的事件:进入11月,广东国投在香港的两家子公司因资不抵债分别按香港法律宣告清盘;第二年初的1月16日,广东省高院和广州、深圳中院分别作出裁定,广东国投本部及其在境内的三家子公司共四家企业进入破产程序。
广东国投数百亿元人民币的债务80%以上借自包括日本、美国、德国、瑞士、香港等国家和地区130多家著名银行。广东国投破产的消息犹如石破天惊,立即在全球金融市场上掀起巨大波澜。
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朱镕基总理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的提问时强调,广东国投破产是中国金融改革过程中的一个个别事件,但是这件事非常重要,它向全世界发出一个信息:中国政府不会为一个金融企业还债,如果这个债务不是由各级政府所担保的话。
“我们如果象以前那样,把广东国投的债全部背起来也不是说完全没有可能,但那样做的后果将是极其危险的。广东国投的债政府背了,广东省其他地方、尤其是全国不少地方的企业外债,政府是不是都能背得起?”回忆往事,时任广东省省长的卢瑞华感慨万端。
时任广东省常务副省长的王岐山 (现任海南省委书记)说:“广东国投的债务并没有像过去那样由政府包下来,而是‘谁的孩子谁抱走’,这一决定预示着一个重大变化,哪级政府管的事情由哪级政府解决,国家主权信用、地方政府信用和企业信用要逐步分清。”
王岐山把广东国投破产这一重大决策比喻作“揭房顶,开窗户”之举。事实证明,广东国投破产,使得阴云密布、危机四伏的金融界开始出现了松动,为全面化解我国金融风险“杀开了一条血路”。
广东国投关闭直至破产事件,直接触动了全国信托业的“脱缰野马”开始“收缰”。1998年底,根据中央要求,对信托业的全行业整顿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启动了。
广东国际信托破产案说明, 2001年《信托法》实施八年来,我国信托业虽然已经走出了之前五次整顿的混乱状态,信托业也有一定的发展,但信托业的财产管理的功能还未能很好地发挥,信托信号还存在一定模糊,以至于在实践中与其他理财制度存在着混淆。本文将就信托制度移植中所遭遇的问题进行阐述,以寻求正确的发展路径,充分发挥信托制度的财产管理和融资作用。
信托制度起源于英国,起因在于对当时法律的规避,而后逐渐地演变成为一种融资工具。那么,我国要引进的是信托制度的哪个方面,是首先应当明确的。在财产管理制度方面,我国有合同制度、委任代理制度、遗产继承制度等,这套制度行之有效地存在并发挥作用。作为财产管理的功能,信托制度似乎作用不大。但作为融资工具的功能,信托制度对于促进流通、加快资金使用效率有非常大的空间。另外,我国在信用管理、产权登记、诉讼证据的确认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还不完善,把信托制度的财产管理和融资功能全盘引进将会造成制度的混乱。实践证明,信托制度在我国财产管理方面没有产生积极的效果。诺斯认为,所有经济理论的基础都是贸易收益。全球经济一体化对于贸易规则的需求是一致的,在贸易和商业领域,信托制度的作用更容易实现。
信托制度不是要置换原来的制度,而应当是补充,同时填补原有制度的空缺。本文所说的本土化,就是在这个基础上的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