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为什么不用增发给子公司偿还债务,要用债转股然
用增发给子公司偿还债务,这种方式会受到证监会严重质疑,因为还债资金不会进入生产经营的循环,会给股东带来较大风险。
债转股是债务重组,在重组中化解了债务风险,释放了偿债后的不利因素,这事增发购股(债转的股),会给投资人一个明确预期,对投资人来说,风险大大降低了
B. 信托公司参与债转股优势有哪些
债转股比其他减免企业债务措施的优越之处在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债转股后获得了持股权,可借此参与或控制企业,重组企业,从更深层、更根本的企业体制改革人手解决不良负债问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债转股企业可能会有不同程度的持股权,从而对企业的重组过程的操作及重组效益的实现会有所不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债转股企业的控股重组,由弱至强,大致有三种情况:
C. 子公司注销,欠母公司钱如果用债转股的方式,双方的账务应该怎么处理是否需要文件支持
公司注销就无法债转股了
D. 国企母公司对子公司可以债转股
可以的 债转股或现金回购
E. 债转股是好还是不好
何为债转股?
债转股,即将银行持有的企业债权资产转为对企业的股权投资。在经济下行期,债转股的主要作用有二:一是降低银行不良贷款率;二是帮助企业去杠杆,减轻经营压力。
通俗点说,就是别人炒股炒成了股东,可银行借钱竟然借成了股东。这样,银行账面上的“质量不好的贷款”减少了,企业也不用为还本付息而发愁了。
通过债权转股权,商业银行可力争恢复贷款对象的盈利能力,改善其财务健康状况,尽可能保全银行的资产;而负债企业在财务压力缓解后,经营有望改善。不过,债转股并非万能药。产业整合、企业生死,本有其必然性。该当破产退出的企业,不能靠债转股打“强心针”,银行坏账也不可能全靠债转股点石成金。若滥用债转股,只能延迟风险暴露,不良贷款变为不良股权最终仍将是损失。
债转股,是好事还是坏事?
反对银行债转股的意见大致有这些
1、突破了《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对于银行来说,债转股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可以把目前越来越难看的不良贷款率降低,使银行短期的盈利数字好看一些。但这种粉饰报表,但完全不改变资产实质状况的玩法,与掩耳盗铃又有何异?
3、如果由于不够谨慎的债转股导致银行体系的危机,那无疑就是触到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4、颠覆了正常经济的“优胜劣汰”规则,而是逆向淘汰,“奖懒罚勤”:企业找银行借款,经营不善,还不了了,你通知他:你一分钱也不必还了,我把贷款转成股权。经营的好的企业,必须按时归还信贷本金与利息。还晚了,别怪我强制手段,甚至上法庭。
F. 如何寻找新一轮“债转股”中的信托机遇
尽管在《意见》关于“债转股”的实施机构范围中没有直接点出信托公司的名称,但关于实施机构中“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多种类型实施机构”的提法,使得其范围十分宽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多种类型实施机构”主要是国家授权经营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作为多数为国有企业控股,专业从事资本投资运营,且市场化经营与运作程度都十分领先的信托公司,自然位于此次债转股的实施机构所属之列,这是毫无争议的。
G. 十大流通股东中有很多信托公司的,几个意思
意思很多。我举个情况就是信托公司很看好这家公司,纷纷持有股票。也有可能是这家公司之前找了很多家信托公司借钱,但是企业还不上,然后债转股,直接把债务转化成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