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提高单位女干部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女干部的作用
一、提高素质,加强修养,努力改善女干部的自身条件
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女干部,首先要练好内功,加强品性修养,丰富自身内涵,这是能有所作为、实现自身价值的一个必备条件。
一要增强自信心。受男尊女卑的传统思维定势影响,不少女干部常会在工作中产生自卑感已成为影响女性成才的大敌。因此,女干部要想有所作为,第一要务是冲破精神枷锁的禁锢,树立自信心。撒切尔夫人曾说过:“就领导而言,没有性别之分,只有能力之分”。作为新时期的女领导干部,我们要正视与男性存在一定的差异,更要看到女性自身的独特优势,相信自己的力量,坚定自己的信念,以自己独特的优势和智慧,托起巾帼从政的一片蓝天。
二要加强学习。重视学习、善于学习,是一个人事业成功的重要法宝。在信息爆炸和知识折旧加速的今天,对于女干部来说,具有渊博的知识和提高工作能力已成为当务之急。一要学理论,克服政治素养不高的问题。通过学理论,提高辨别大是大非、去伪存真、抓住要义的能力。二要学知识,克服见识不广的问题。女干部要善于从繁杂的事务中挤出时间,多读一些书,多思考一些问题,多增长一些见识,从而增强新形势下搞好工作的能力。三要学他人,克服胸襟不宽的问题。每一位女干部都应虚心向他人学习,特别是向男干部学习,学习他们大胸怀、大志向、大气度、大作为。
三要勇于实践。实践出真知,实践长才干,实践是造就人才的有效途径。女干部要得到社会的尊重,必须树立“有为才能有位,有位更加有为”的观念,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承担起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实现人生价值。女干部应抓住实践中的各种机遇,不断完善自身的领导艺术,不断提高统揽全局的能力、宏观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做一个尽职尽责的优秀领导干部,靠自己的真才实学,靠丰富的实践经验,靠突出的工作实绩,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信任。四要加强自身修养。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女干部要有良好的文化素养,“腹有诗书气自华”。要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做人要真诚,做事要公正。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要做到坚强、坚忍,吃得了苦,受得了委屈,听得了逆耳之言,咽得下酸甜苦辣。要有优雅的个人魅力,任何情况下都要沉着稳重、仪态端庄、谈吐文雅、着装得体。
五要塑造女干部良好群体形象。随着女干部队伍的不断扩大,女干部数量越来越多,从事的工作具有多样性,年龄差距也比较大,怎样使一个个优秀的个体凝聚成一个优秀的集体?首先是团结,女干部之间要更多宽容、更多理解,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豁达大度,不搞小肚鸡肠;第二是互助,互相关心、支持、帮助,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三是共勉,女干部之间应该互相肯定、互相欣赏、互相勉励,争取每个人都把才能发挥到极致,让女干部成为政坛的一缕清风,一道美丽的风景。
二、重视培养,唯才是举,形成女干部长效选拔机制
女干部的成长与进步,离不开自身的努力,更离不开党组织的关心培养。各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应该对女干部多重视、多关心、多培养、多支持。
一是组织上再多点重视。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是我党干部工作中的一个优良传统。党的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注重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 足见党对女干部的培养给予了极大的关注。
三是女干部培养选拔要制度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女干部选拔制度取得长足发展,但个别地方仍未成为一种稳定、常态的干部任用机制。组织部门选拔女干部要坚持制度化的管理,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有计划、有步骤选拔。切实把 “时松时紧”的随意性选拔变为“常抓不懈”的常规性选拔,要把培养和选拔女干部的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更富有成效,让更多的优秀女干部脱颖而出,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② 对女性今后工作的意见建议怎么写
您好,对女性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呢?可以这样写就是做一些比较适合女性的需要认真细心的一些具体的工作。
③ 如何培养和选拔党外干部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联系沟通,用信息工作连接党外干部。用信息工作推动建言献策,通过信息工作,做好调查研究,了解基本情况,特别是党外代表人士,他们来自众多的党外干部之中,而要在众多的党外干部中选拔和培养党外干部——即党外代表人物,统战部门必须要有一整套信息联系制度,要用经常性、制度性的作息联系制度,才能随时掌握党外干部的结构、基本分布、主要特点,并加以分析预测,把握发展趋势,找准培养对象。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广大党外干部,他们奋斗在各项工作的第一线,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深刻的感受,他们善于从各个专业的角度思考和认识问题。通过信息,推动建言献策,使他们的建言献策进入党和政府的决策。统战部门应建立拓宽党外干部信息反映渠道,推动他们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多做贡献,从而增强党对他们的凝聚力。
二、广交、深交朋友,用真诚关怀温暖党外代表人物。用真诚关怀温暖党外代表人物,重点要通过交朋友作为工作平台,建立工作渠道,使之进入党和政府工作部门的视野,统战部门应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及时把工作触角处伸到党外干部的群体,广交、深交党外朋友,紧密团结各界人士,不断巩固、壮大统一战线的力量,由此可以听到来自多方面的反映和意见,从而促进政府决策科学、民主化;同时可以得到大量信息,了解思想动态。我们广交党外干部的办法很多,可以到党外干部朋友家看望,也可以请党外朋友来办公室交谈,一句话“交朋友”三个字重若千斤,一定要真交朋友,相互交心,用挚友、诤友的关怀温暖党外干部,绝不能只满足于逢年过节的看望,搞一阵风,做一个样子。
三、增强凝聚力,用适当的条件留住党外干部。党外干部也是国家的财富。因此我们必须要用一些生活上的关心和政治上的适当条件留住党外干部。这些所谓的适当关心和条件,目的是指我们的统战部门要善于把握整体党外干部的主要特点,对其中政治素质、专业素质、道德素质较好的优秀人物,实施重点培养,要通过提供专业培训和政治培训的机会,适当安排参政议政活动等途径,对他们专业上积极支持,政治上主动关心,帮助他们提高社会影响力,争当带头人,最终实现培养和选拔党外代表人物的根本目的。
四、用从严的工作作风,推荐党外代表人物。推荐党外代表人物,是统战部门培养和选拔党外干部的最终目标,能否推荐好党外代表人物,关系到党外干部工作的前途和发展,是统战部门搞好党外干部工作的关键一环。因此我们必须抓好自身建设,用从严的工作作风做好党外干部推荐工作,同时要坚持任人为贤、反对任人为亲,按照干部选拔作用条例,真正做党外干部推荐选拔工作。总之,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要真正把那些有识之士推荐到党和政府的领导岗位,使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为党和国家做出更多更大贡献。
五、逐步改善党外干部的培养和选拔环境。要不断提高党外干部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我们必须从逐步改善党外干部的培养和选拔环境入手。第一是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特别是各级同级党委,要在总结经验、探索规律中求真,在因地制宜、有的放矢中务实,要在适应新形势、把握新情况中求真,在探索新规定,解决新问题中务实,结合实际,针对党外干部的特点,努力在培养选拔作用党外干部方面有新进展,要改变过去少数领导由于对党外干部的认识不足,简单地把干部是否积极、上进的标准归纳为是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把“政治进步”的标准简单地以是否入党衡量。这些不公平的暗线标准,在一部分党外干部心目中形成阴影,因此一些党外干部,特别是一部分党外领导干部,他们因不甘“政治落后”而放弃党外干部身份。第二是县级组织部和统战部应充分发挥地方党校、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会,、座谈会等有利条件加强统战理论的宣传教育,使中共中央关于要有意识地把一些优秀人才留在党外的精神得到认真贯彻,切实提高基层党政一把手对新时期统战工作必要性和现实性的认识,关心和帮助党外干部搞好自身建设,为鼓励党外干部继续留在党外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④ 如何做好选拔培养女干部工作
应该是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
⑤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妇女工作有哪些好的建议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妇女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和改进妇女工作,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了包括广大妇女在内的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妇女发展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加强和改进妇女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奋斗目标,也是我县妇女事业发展的鲜明主题。广大妇女作为重要的人力资源,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临港经济强县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促进妇女自身进步与发展,实现男女平等和谐发展,推动妇女事业与其他事业协调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加强和改进妇女工作,是密切党同群众联系的有效途径。妇联组织作为党联系广大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妇女工作,有利于促进妇联组织更好地发挥作用,有效延伸党的群众工作手臂,扩大党的群众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因此,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妇女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开创我县妇女工作新局面。
二、努力推动我县妇女运动事业新发展
1、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妇女运动的指导思想。做好新时期妇女工作,必须要坚定不移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努力提高广大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团结动员全县广大妇女广泛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在构建和谐唐海的进程中创造新业绩、建设新生活、实现新发展。
2、积极引领广大妇女投身物质文明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妇联组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找准妇女工作与唐海发展的结合点,调动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加“双学双比”活动。重视对农村妇女的农业技术培训,加大新技术、新技能的推广普及力度,继续做好“阳光工程”培训,确保妇女培训人数达40%。注重选树培植女能手、女经济人,深入开展“五朵金花”竞赛活动,加大“科技示范基地”的建设,引导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文明生态村建设,大力开展“创三化庭院、争十星之家”竞赛活动,组织广大农村妇女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要动员城镇女职工积极参加 “巾帼建功”活动,采取多层次、多门类的技能培训,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出台优惠政策,支持鼓励下岗、失业、无业妇女自主创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下岗女工再就业援助行动,多渠道为妇女就业与创业搭建平台。要引导科技教育战线广大妇女发挥自身优势,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公民整体素质方面施展才华。加大资金投入,对贫困妇女实行培训援助,扶持她们摆脱贫困。重视妇女人力资源开发,切实抓好教育、培养、引导和使用高层次知识女性的工作,推动形成各类妇女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机制和环境,为她们成长和创业提供广阔舞台。
3、积极引领广大妇女投身政治文明建设。要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民主意识、法律意识,自觉行使和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妇女的比例,增强妇女参政议政能力。建立和完善妇联组织参与民主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制度,吸收妇联组织参与有关执法检查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研究和制定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时,应吸收妇联组织的人员参加,并充分听取她们的意见。各级妇联组织要教育引导妇女群众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坚决同各种邪恶势力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积极引领广大妇女投身精神文明建设。要注意加强和改进妇女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增强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妇女大力发扬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科学民主精神,争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组织广大妇女积极参与道德实践,以创建“学习型家庭”为切入点,广泛开展“星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注重培养和选树富有时代特色的妇女典型,并作好典型的后续培养和提高。重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把开展家庭教育作为妇联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探索家庭教育新模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切实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要继续推进《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河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并根据妇女儿童维权方面存在的现实问题,促进相关法规和政策完善。建立健全妇女法律服务(援助)机构,为广大妇女特别是困难妇女提供法律服务。坚决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权利,旗帜鲜明地反对和制止家庭暴力以及歧视妇女的各种观念和行为,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坚决扫除损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关心贫困、病残、老龄妇女及女童等弱势群体,组织实施好“春蕾计划”、“安康计划”等公益活动,切实解决好妇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积极为妇女工作和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6、重视和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要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作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内容之一,并纳入县委党校的教学计划和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内容。要将先进的性别观念教育逐步纳入教育体系,在全社会倡导先进的性别文化。组织、宣传、统战等部门要加强对妇女理论和妇女现实问题的调查研究,为推进妇女事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对策。新闻舆论单位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党和政府妇女工作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妇女事业发展成就和实践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倡导尊重妇女、关心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社会风尚。
7、支持各级妇联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妇联牵头、各方参与”的妇女工作新格局,支持妇联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妇联章程,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县委常委会每年定期听取妇联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妇女工作和妇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结合自身职能,支持妇女工作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以及“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星级文明家庭”领导小组等协调组织要定期研究有关工作和妇女问题,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协调组织的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协调、指导等工作。
8、为妇联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将各级妇联的工作和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妇女事业发展的需要逐步增加。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办公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对妇女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县财政担保,县农村信用社应为农村妇女创业提供一定数额的小额贷款.县财政要按照全县女性人口每人每年0.10元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村妇女、下岗失业妇女的培训工作。要切实解决妇联组织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不断改善其工作条件。支持妇联组织创办公益性、服务妇女儿童的经济实体,在有关政策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要纳入县城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并加大资金投入,力争尽快建成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9、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
认真贯彻执行《2001—2005年唐山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把对女干部的培训纳入组织部门干部培训的总体规划,县场两级党校要定期举办女干部培训班。重视女干部的实践锻炼,通过下派挂职、轮岗交流等方式,提高她们的工作能力。要把女干部的选拔使用与场镇党政班子换届工作结合起来,按照规划要求实现场、镇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要配备一名女干部,同时党政领导班子中正职女干部数量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增加,县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要有一半以上配备女干部。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注意发现、培养优秀妇女人才,并积极向党组织推荐。加强女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县、场两级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比例应当不少于20%。农村党支部、村委会中要有女干部。注重在妇女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在青年中和生产工作第一线发展女党员。
四、支持各级妇联组织努力提高自身建设水平
10、切实加强妇联组织建设。坚持以党建带妇建,要把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党组织建设规划,努力把各级妇联组织建设成为政治上坚定、组织上健全、作风上深入、工作上活跃的群体性团体。县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深入抓好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场镇妇联组织作用。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全部建立健全妇代会。有条件的场、镇在村委换届前推行妇代会换届竞争上岗制度,鼓励妇代会主任参加村两委会选举,确保妇代会进两委比例达70%。广泛开展基层妇联组织建设规范达标活动,加强妇女学校、妇女之家等阵地建设,提高妇联组织的吸引力、号召力。
11、重视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县场两级党委要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威望高的优秀妇女人才充实到妇联领导班子中来,提高妇联组织领导班子的整体水平和工作效能。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凡任免调动妇联领导干部,场镇地方党委应事先征求县妇联的意见,协商一致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场镇党委发文任免,抄送县妇联备案。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冀组通字[2000]1号),场、镇应配备专职妇联主席,并应与场、镇党委主要部门负责人享受同等待遇,县直妇委会主任人选应与同级党委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条件,享受相应政治、生活待遇。村妇代会主任是党员且条件具备的要参加村党支部,非党员的村妇代会主任要依法进入村委会。村妇代会主任的报酬应不低于村级领导副职的待遇。有条件的地方,在实行村干部养老保险时,村妇代会主任应与村级领导同步进行。
12、加强妇联组织的能力和作风建设。各级妇联组织要紧密联系妇女发展的实际,结合妇联自身建设的实践,进一步明确加强妇联组织能力建设的目标与任务,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团结动员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能力、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能力、引领妇女参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能力、开展妇女交流与合作的能力、促进妇联组织自身发展的能力。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要强化为妇女群众服务的意识,把一切为了妇女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切实维护和发展好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拓宽联系妇女群众的渠道,建立健全妇女情况直报点、基层联系点等情况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妇女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所需,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妇联工作。要坚持与时俱进,认真研究妇联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完善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式,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妇联工作的生机
⑥ 对年轻干部选拔培养的意见和建议
一、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存在的问题
(一)年轻干部综合素质参差不齐。一是高学历人才来源不广,数量不多。近年来,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深入实施,国民教育水平不断提升,大专以上毕业生逐年增多,对于干部素质补充和提升,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但由于引进人才专业、身份等客观条件限制,数量不足、分布范围不广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存在;二是学业水平有高有低,学历与能力不相对等。一方面,由于大学扩招等政策的稳步实施,中学生受到高等教育的面得到了很大扩展,但是新录用大学毕业干部适应能力不强、动手能力较差、能力水平与学历高低不相对等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还普遍存在;另一方面,原有第一学历为中专或相当学历的年轻干部,有的虽在职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但大多数都是通过党校函授等形式取得的,所修专业与实际工作联系不太紧密,对工作能力的提升也未起到很大促进作用。由此导致了优秀年轻干部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
(二)实践锻炼机制不够健全。随着机构改革政策逐步贯彻落实,各单位编制、岗位设置限定,基本是一人一岗,岗责相应,大多数年轻干部岗位相对固定,一定程度上对干部的轮岗、交流形成制约。现行的干部一线锻炼机制,只能为各单位少数优秀年轻干部提供岗位交流、实践锻炼的机会,大规模、多层次、深入的干部交流、锻炼长效机制还未正式形成,致使大部分年轻干部工作经历少、缺乏锻炼机会,经验不够丰富,形成成长的瓶颈。
(三)思想观念解放程度不够。在干部培养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年轻干部是存在一些问题的。比如:工作经历简单,出了校门就进机关的门,对国情、民情缺乏深入了解,缺乏艰苦环境的历练,缺乏对国情、党情变化的了解,这样就容易导致年轻干部群众观念不强,思想中淡漠了一切为了人民的意识,忽略了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俗语说的好,“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对待大多数文化水平较高但缺乏实践经验的年轻干部,如果不采取下基层的措施,容易使他们在工作中产生脱离实际的苗头,存在形成机关化、官僚化的可能。
⑦ 为什么说要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
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是我党干部工作中的优秀传统这话对。
党章第三十三条中指出,“党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培养和选拔女干部是马克思主义在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上的具体体现,选拔更多优秀妇女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对于更好地发挥广大妇女的伟大作用,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着重要的意义。
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是我党干部工作中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革命战争年代,党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女干部,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在培养、选拔女干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广大妇女干部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起了很大作用。
⑧ 如何配备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意见
按照中央提出的目标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县级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应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数量应有所增加,担任地方各级党政正职的女干部要有一定数量。民族自治地方党政领导班子,要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文件规定,配备少数民族干部;非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应根据实际需要选配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其党政领导班子也要注意选配少数民族干部。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选配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重点在涉及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专业技术性强的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选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符合条件的可担任正职。各级法院、检察院要逐步选配符合任职条件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重点做好省级法院、检察院领导职务的选配工作,带动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的选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