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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中诚房地产股权信托

发布时间: 2021-06-05 14:07:30

信托工作具体是干嘛的

信用委托即受人之托,代人管理财物。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委托人)的利益或其它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信托就是信用委托,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信托业务是由委托人依照契约或遗瞩的规定,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将财产上的权利转给受托人(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按规定条件和范围,占有、管理、使用信托财产,并处理其收益。

信托起源 原始的信托行为发源于数千年前古埃及的“遗嘱托孤”。信托最早的文字记载是公元前2548年古埃及人写的遗嘱,其中指定其妻继承财产,其子为受益人,并为其子指定了监护人。

从法律的角度讲,信托源于罗马法“信托遗赠”制度。《罗马法》中规定:在按遗嘱划分财产时,可以把遗嘱直接授予继 承人,若继承人无力或无权承受时,可以按信托遗赠制度,把财产委托或转让给第三者处理。

信托,是一种资金运用形式,作为金融四大支柱行业之一,是唯一可以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实业产业,是最具灵活,也是目前最具吸引的高端理财之一。

根据信托资金投向,有证券市场私募信托,房地产信托、股权信托、基建信托,等等,PE和VC也可以以信托的形式设立。根据收益类型,可以分为固定收益类、和浮动收益类,结构化类。

(1)中诚房地产股权信托扩展阅读:

义务责任

⑴、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⑵、受托人除依照合同约定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受托人违反合同约定,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所得利益归入信托财产。

⑶、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受托人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的,必须恢复该信托财产的原状;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⑷、受托人不得将其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但信托合同另有规定或者经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同意,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的除外。受托人违反规定,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⑸、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⑹、受托人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受托人应当每年定期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

⑺、受托人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

⑻、在未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未予赔偿前,不得请求给付报酬。

㈡ 房地产信托50强有哪些

第 1 名: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华润新国投信托、2012年渤海国际信托)
第 2 名:恒大地产集团(2012年四川信托、2012年中融信托、大业信托)
第 3 名: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浙商金汇信托)
第 4 名: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大业信托、中融信托、长安信托)
第5 名: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
第6 名: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第 7 名:龙湖地产有限公司(2013年 中铁信托)
第 8 名:华润置地有限公司(2012年华润信托)
第 9 名: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2011年西部信托、渤海国际信托)
第 10 名: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安信信托)
第 11名: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2011年长安国际信托,2012年中铁信托)
第 12名: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华润信托、平安信托,中海信托,五矿信
托,上海信托,2013年中航信托)
第 13 名: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中信信托、华澳信托、爱建信托)
第 14 名: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2011年新华信托,中诚信托,2012年大业信托,兴
业信托,紫金信托)
第15 名: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 16 名: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2011年中诚信托)
第 17名: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11年中诚信托、四川信托,2012年中融信托、
大业信托)
第 18 名: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吉林信托)
第 19 名: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中融信托)
第 20 名: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中铁信托、新华信托,2013年东莞信
托)
第 21 名: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中诚信托)
第22 名:雅居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第 23 名: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中泰信托)
第 24 名: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长安信托)
第 25 名: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华润信托)
第26 名: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第27 名: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28 名: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第29 名:亿达集团有限公司
第30 名: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贸信托)
第31 名:路劲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第32 名: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33 名: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 34名: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华宝信托,中诚信托,2012年新华信托四川
信托)
第35 名:广州时代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第36 名: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贸信托)
第 37 名:沿海绿色家园集团(2012年中泰信托,金谷信托)
第 38 名:重庆隆鑫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2柏瑞信托)
第39 名: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
第 40 名:重庆协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2华润信托)
第 41 名: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厦门国际信托)
第 42 名:福建正荣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中融信托,2012年建银信托)
第43 名:海亮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第44 名:禹洲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 45 名:龙光地产控股有限公司(2012年中铁信托)
第 46 名: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 华润信托 2012年长城信托,
2013年中融信托)
第 47 名:景瑞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杭工商信托,2013年中建投信托)
第 48名: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中信信托,华润信托,2012年渤海国
际信托,浙金信托,2013年中融信托,爱建信托)
第 49 名:浙江昆仑置业集团有限公司(2011 2012 2013昆仑信托)
第50 名: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
第 51名: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

㈢ 中融信托是什么

中融信托是国内一家知名的信托公司。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前身为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于1987年。公司目前注册资本100亿元,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央企恒天集团下属上市公司)、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沈阳安泰达商贸有限公司分别持股37.47%、32.99%、21.54%和8.01%。
2016年末,公司合并管理资产8584.72亿元,公司净资产128.10亿元,净资本113.28亿元。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7.96亿元。公司拥有数万名高净值客户及上千家机构客户。
公司主营业务覆盖房地产、证券、工商企业及基础设施领域,“多元化”交易模式包括股权投资、信托贷款、股权收益权、财产权管理等。成立三十年来,公司秉持诚信、包容、创新、高效的价值理念,不断提升资产管理能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已经发展成为公司治理完善、风险管控有效、业务创新积极、人员覆盖全国的大型金融机构。

㈣ 中诚信托怎么样

中诚信托现在好着呢!每年利润远超各路保险公司,信托业前三!
2012年的事儿无非是给山西工行背黑锅
最后谁是谁非工行自己心里清楚!

㈤ 关于我国涉外信托的案例及其法律分析

中信信托-青岛舒斯贝尔项目(7.1亿元)

基本信息:中信信托于2010年8月23日设立“中信—舒斯贝尔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期限2年,共募集资金7.1亿元。预计年收益率为9%~13%,期限为30个月,以此推算该笔产品将在今年2月23日到期。中信信托共募集优先级资金总额5亿元。

资金投向:资金用于购买青岛舒斯贝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黄岛凤凰湾综合项目”和青岛乾正置业有限公司的“即墨温泉住宅项目”的特定地块开发收益权。

风险控制: 1.将位于青岛黄岛区的“黄岛凤凰湾综合项目”和“温泉住宅项目”两宗地块使用权作为抵押,当时的评估价为12.7亿元。2.向项目公司委派董事及财务经理,对项目公司重大决策拥有一票否决权。

融资方背景:舒斯贝尔是山东日照的一家小型地产开发商,山东舒斯贝尔为澳大利亚舒斯贝尔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舒斯贝尔实际掌权人为齐晓香。齐晓香曾因多次行贿,低价拿地、捷径审批等特权使得其在日照开发的多个项目赚足了资金。案发不久后便长期定居海外。目前该房企因项目多年不开工、资金链紧张等问题在日照当地口碑较差,而资金链出现紧张的真正原因或是由于大量资金移往国外所致。

项目现状:涉案中的舒斯贝尔青岛项目一直没有真正动工,只建成了总面积3200平方米的售楼处与样板间,4.2万平方米的地下车库仍在建设中。加上信托融资成本10%~15%,舒斯贝尔共需支付中信信托约6亿元。中信信托对所抵押地块于1月8日进行了拍卖,起拍价为7.89亿元,但项目最终流拍。

点评:1.中信信托并未对该项目融资方诚信做到可靠的评估,项目实际控制人有行贿前科,且移居海外,有向国外转移资产的嫌疑。2.该信托计划兑付在即,造成拍卖时间仓促,且拍卖地块价值未得到市场认可。该地块将再次折价进行拍卖,市场预计价值5亿元左右。信托兑付缺口约1亿元,且兑付很难按时完成。

㈥ 信托四大类型

信托四大类型:
一、房地产信托
目前政府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思路是建立在长效机制上的:完善保障房机制、提出房产税立法、针对不同城市分类调控、增加中小套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改革工业用地、提高农地增值收益等。这一系列长期制度建设将会有效抑制投机性需求,促进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房地产信托要想继续发展,应仔细分析不同城市的刚需、供求情况。另外,在保障房、工业用地改革、农地项目,以及仓储物流、工业园区等方面也需多关注。
二、基础产业信托
基础产业类信托,是指资金投资于基础产业领域的信托,基础产业包括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两部分。因基础设施类项目要远远多过基础工业类项目,因此基础产业类信托又被叫作基础设施建设类信托,简称“基建信托”。又因所涉项目多为政府项目,且多以项目代建方对地方政府的债权作为质押,还款来源主要为政府偿还债务,相当于无形中形成了一种政府信用担保,又被称为“政信合作”类信托,投资者认可程度很高。基础产业类信托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在所有信托类别中占比趋于稳定。截至2013年末,全国基础产业信托产品5960个,业务存量规模26028.55亿元,2013年新增3917个,规模1.43万亿。
三、工商企业信托
工商企业类信托,是指资金投资于工商企业的信托。工商企业指生产工业产品(商品)的一般性生产型企业,提供产品(商品)流通服务的商业、贸易企业等。工商企业信托的资金用途通常为补充企业的流动资金需求,其发行规模与我国的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经济不景气,企业融资需求萎缩,加之难以承受较高的融资成本,因此工商企业收益较其他类信托低,在一段时间内,比重都不如地产和基础产业类信托。但是,随着国家经济的逐步回稳,以及政策鼓励支持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尤其是信托作为拥有“金融全牌照”的工具,通过灵活的投资方式,整合多种金融工具,大大助力了工商企业发展,尤其是融资更为困难的中小企业。
四、金融市场信托
金融市场类信托,是指资金投资于金融领域的信托,具体又分为投向证券市场、金融机构及金融产品等细类。因金融市场类信托与金融市场动态息息相关,所以2010-2011年银监会出台的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相关政策,以及股市的持续低迷,都使得这两年金融市场类信托规模不大。但2012年,由于监管政策趋紧,商业银行信贷规模受限的情况下,银信合作业务得以快速扩张。据格上理财统计,截至2014年2季度末,金融市场类信托资产余额达到3.05万亿(含阳光私募基金)。

㈦ 信托,资管计划,基金,私募基金这些有什么区别

资管产品,是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托管机构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投资的一种标准化金融产品。目前我国有91家公募基金,但证监会只批复了67家公募基金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做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这些在证监会网站可查询)
资管产品与信托产品的区别:
相同点:
1.必须报备监管部门,信托是银监会监管,资管计划是证监会监管;
2.资金监管、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有严格规定;
3.认购方式相同,项目合同、说明书等类似;
4.本质相同通道不同,都属于投融资平台,都可以横涉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产业市场等多个领域;
不同点:
1.全国只有68家信托公司,而资产管理公司只有67家,牌照资源稀缺性更加明显;
2.资产管理公司投研能力强,尤其在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等方面尤其突出。在这样的研究团队指引下选择可投资项目,能有效的增加对融资方的议价能力并降低投资风险;
3.信托报备银监会1次,募集满即可成立;资管计划要报备2次,募集开始时报备1次,募集满后验资报备1次,验资2天后成立;
4.资管计划具有双重增信,经过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层的双重风险审核
5.资管计划小额畅打,最多200个名额
6.收益高,资管计划一般比信托计划高1%/年;期限短,资管计划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今后趋势: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证监会提倡的金融创新结果,因监管严格、运作灵活,收益较高,小额不受限制、专业管理等优势,未来基金专项资管用来分拆信托或发起类信托产品是一种必然趋势。
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计划问题答疑
1、基金子公司的类信托业务,如何理解其“刚性兑付”?
首先,“刚性兑付”是监管层的一个态度。基金子公司的类信托业务,他的“刚性兑付”预期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一、监管层面:信托业的“刚性兑付”是 银监会的一个态度,其也并没有明文规定。证监会与银监会同属于一个级别,证监会的监管风格更加稳健。银监会是总量控制,证监会是事前控制,我们通过基金子 公司的报备次数就可以看出, 证监会虽然放开了基金子公司的类信托 业务,但是其仍然是审慎的监管态度,通过募集前报备,募集满后再报备一 次,证监会维持其严格的监管风格。
二、行业发展层面:基金子公司由于刚开始发展,其初期的业务指引着这个行业的发展,因此行业内的公司都是很谨慎的在操作业务,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有67家基金子公司成立,而且大部分都是“一对一的专项资管业务”。
三、基金子公司层面: 基金子公司背靠强大的股东背景,他的风险化解能力同样很强,不比信托差(主要包括产品自身的风控体系化解,大股东接盘,四大资产管理接盘,私募机构接盘,保险资金接盘等等)。基金子公司的类信托业务团队几乎都是挖信托的人才,他的管理风格, 风控体系延续了信托行业严谨 的作风。
四、牌照层面:类信托牌照仍然很值钱,这也是为什么政策放开之后,所有基金子公司一拥而上,争抢这个牌照, 没有哪家基金子公司敢于第一个打破“刚性兑付”,从而被监管层检查,甚至暂停、停止专项业务(即类信托业务)。
五、人员、业务层面:基金子公司都是通过挖掘信托行业的人才,而且都是信托业务骨干,风控骨干,中高层领导, 都是信托业中精英中的精英,他们的业务水准可以说高出信托行业平均水平很多很多,他们对优质类信托项目获取,融资设计,风险把控更加得心应手,从而保障 “刚性兑付”。
2.基金子公司是证监会监管,股市的起伏,公募基金的产品让股民很受伤,基金子公司的类信托产品总让人感觉风险高,怎么办?
目标客户:公募基金的认购起点是1000元,他的客户群体很大部分不是我们的高净值客户。
产品层面:中国的股市,偏股型基金很大程度上是投机,这是投资者,投机者的行为,他愿意承担高风险,获得高收益,与类信托业务有本质的区别。
对比信托:证券投资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也是不保本的,这不是基金子公司的问题,这是所投向标的和投资人风险偏好问题,与监管层、设计发行机构没 有关系。我们所指的“刚性兑付”主要指债权类集合型产品。
产品层面:基金子公司的类信托产品,无论从融资人实力、交易结构、抵质押 担保、风险控制层面都是很完善的,不是那种投机型的无法掌控,与其有本质区别。
3.基金子公司注册资本低,风险化解能力弱,他的基金子公司类信托产品的风险化解能力怎么样?
信托的化解能力:信托的化解能力主要包括产品的风险控制措施,大股东偿付、自有资金接盘、资金池产品过渡、 资产管理公司接盘、保险资金接盘、私募机构接盘等等。
基金子公司的化解能力同样很丰富,主要包括产品的风险控制措施、大股东偿付、资产管理公司接盘、保险资金接 盘、私募机构接盘等等。只比信托少了自有资金接盘,和资金池产品过渡两个手段。
那么我们详细讲述下少了的这两个区别:自有资金接盘,所谓的自有资金,也是大股东的注资才有的,因为基金子公司的规定注册资本2000万起,大股东可以花较少的钱提高他的资金使用效率,那么大股东为什么要增加注册资本呢?
当出现风险事件,基金子公司的大股东背景实力都非常强,都是些大型央企、中国500强,世界500强企业,不比信托弱,基金子公司的大股东的偿付实力很好。而且,为什么证监会的规定,注册门槛2000万起就可以了呢?我们觉得,这是监管层的一个态度,监管层认为在一定时间内,类信托业务还是很安全的,监管层鼓励其管理的机构做类信托业务。否则,以证监会事前控制的稳健监管风格,他是不会这样发文规定。资金池产品过渡:基金子公司的类信托业务,虽然目前未在市场上看到资金池产品,我们相信,未来一定有,因为资金池产品是体现基金子公司自主管理能力的一个表现。凭借基金子公司的业务团队,风控团队都是信托行 业内的精英,他们的资产管理能力,他们带来的经营体系,风控体系都非常强,他们也会发起资金池产品,并且依靠以往公募基金的发行募集渠道,能够迅速建立规 模庞大的资金池产品。而现在的类信托产品,期限都是一年,两年,因此,基金子公司的资金池产品经过严谨的规划 设计(现在应该还在严格规划中)适时推出问世之后,基金子公司的的主动管理能力,以及对旗下的优质类信托产品都是很好的保障。
4.基金子公司人员少,其类信托产品如何保障因其人员不足带来的风险?
人员的结构:首先,基金子公司都是通过挖掘信托行业的人才,而且都是信托业务骨干,风控骨干,中高层领导,都是信托业中精英中的精英,他们的业务水准可以 说高出信托行业平均水平很多很多,他们对优质类信托项目获取,融资设计,风险把控更加得心应手,从而保障类信托产品的安全。
量化分析:其次,我们做一个量化分析,以市场上做的比较好的,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方正东亚信托做一个类比。 2012年,方正东亚信托的资产管理规模是千亿级别,我们按照1000亿计算, 他的员工数量是200人左右(上述数据网上可查到)。平均每个员工对应管理的资产是1000亿/200=5亿,也就是说方正东亚信托平均每个员工管理的资 产是5亿/人。而我们看基金子公司的,截止2013年上半年,基金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是600亿,实际开展业务是19家 公司,平均每家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是 600亿/19=32亿。每家基金子公司的人员大约数十人,我们按照平均水平20 计算,那么一家基金子公司的平均员工管理的资产数量为32亿/20=1.6亿,远远低于信托行业的平均每个员工管理的资产。人员与业务规模发展:基金子公 司成立之初,就全部是精英团队,随着业务规模的发展,其一定会建立起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团队数量。一个公司的优秀经营管理,也是保障这个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基金子公司的人员相对于其的资产管理规模,业务发展速度来讲并不少,而且可以说,比信托更加具有保障,因为他们都是精英,资产管理 能力非常强,而且平均每个基金子公司员工管理的资产同比信托还要少。
目前资管业务属于初期起步阶段,他们为了占有市场份额,推广自己的品牌,肯定会在项目风控上做的特别严格,而且未来肯定会对信托公司进行很大的冲击,瓜分信托公司的项目。
家庭理财关键是规避潜在风险,保证财产的稳步的保值增值,所以无论投资什么,一定要投资合法合规的产品。一定要牢记这一点。
限合伙制基金属于公司制私募基金,其核心是投资者组成一个有限合伙制企业,然后以企业名义投资在某一特定方向。作为投资者,并不是简单购买理财产品,而是成为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这是一种创新的企业合伙方式,有较高的灵活性和较低的运作成本。年收益率(10——13%)
有限合伙企业的核心在于,将合伙人分成了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业内简称其为GP和LP。GP负责整个合伙企业的设立、管理、运作和清算等合伙业务,也会出资。LP则一般不参与合伙业务,仅负责出资。从法律上来说,一个有限合伙企业至少需要2个合伙人,最多不超过50个,其中一个必须是GP。GP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LP则以其出资额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另外,更为核心的是,在具体负责投资业务上,一般合伙企业会成立投资管理决策委员会,负责整体投资的运作。从目前的相关产品构架来看,基本上是GP出力和小部分钱,LP出大部分钱,主要都由GP进行管理和运作,LP只负责分享收益。
因为有限合伙基金和信托产品在固定收益类产品里又极其相似,因此有必要给您解释下二者的不同:
1、信托的监管单位是当地银监局备案,有限合伙基金的监管单位是当地发改委和工商局,并需在工商局和基金协会备案(2014年2月7日正式启动基金登记备案)。
2、信托项目和合同主要根据《信托法》制定和实施,有限合伙基金和合同主要根据《合伙企业法》制定和实施。
3、想对于信托产品必须100万起的门槛,有限合伙基金则更加灵活,合伙企业只要超过50个合伙人即可,让很多不到100万的资金有了更多选择。 (最低门槛10万起步)
4、有限合伙基金的风控往往比信托(如主动管理型)更加全面,风控总体更加安全。(项目抵押率远远低于信托,并且大多数有限合伙项目会有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
5、有限合伙基金的融资通道费用相比信托较低,比如一个企业的总融资成本在16%至20%之间,做成信托的通道费用就在3%到7%之间,而有限合伙的融资通道费则灵活很多,如果项目风控同样的情况下,客户能享受更多的收益。
6、有限合伙基金这种组织形式丰富多样,成为大多数项目融资的主要手段,比如PE、定向增发、结构化私募基金、包括很多信托等都采用有限合伙基金形式。
7、相对于信托产品,有限合伙人作为有限合伙基金的认购主体,可享受更多权利,并且披露的项目信息和资料更加全面,让客户可以全方面的了解项目。
8、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作为项目运作主体的普通合伙人(GP),对有限合伙基金负有无限连带担保责任。因此作为项目管理的基金管理公司对于项目整体会更加尽职尽责。
9、有限合伙基金目前主流都以一年期产品为主,半年一付息或一年到期还本息,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就更高了,而信托目前还是以两年期的为主。
以上是有限合伙基金相对于信托产品的区别和优势,从市场总体看,有限合伙基金和信托目前都是金融市场的主流,很难单纯区分两者优劣,因此还需观察项目本身,毕竟任何产品都有优劣之分。
整体来言,有限合伙的安全性还是远远低于信托的。有现合伙没有信托成熟的诚信机制,合伙人诚信无法保证:中国目前并没有建立自然人的破产制度,合伙人的诚信问题无法保障,责任很难追溯。合伙制很大程度上是事前协议约束,在后期LP对GP的管理监督也较难实现。
目前,市场上有限合伙产品期限一般在一年左右,年化收益在6%-13%不等,起点可低至10万,大家对于有限合伙的功与过也是评判不一。而对于投资者,要做的并不是一味回避这类产品,而是从以下方面深入考察这类产品,选择优质的有限合伙项目。
首先,要考察基金管理人的资质。
由于有限合伙本质上是一种高度集权的GP(普通合伙人)负责制,这就要求GP方必须有过硬的资质,如大型的国企、央企、上市公司等,或者是公司自己,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有效控制道德风险问题。
其次,要考察基金投向以及具体融资方资质和财务状况。
大多数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投向都在各类工商企业和房地产项目,其收益模式可以基于债权或股权,这类产品的风险就会偏高。一般认为,募投项目最好是信托项目,因为信托以实物抵押为主,多重担保和控股为辅,且多数信托理财都有三重以上的风险控制(例如:土地抵押、第三方担保、法人无限连带担保),并有银监会监管,信托公司把关。
最后,要看产品监管及其风险控制,收益的安排是否合理。募投项目是否真实合理、有前景;所投向的项目是否受到银监会、证监会监管;风险控制手段是否完备;资金是否由大型商业银行第三方托管;预期收益是否超过银行利率四倍以上;期限设计是否能满足投资者每半年或一年对自己的投资产品以及资金状况进行梳理。这些方面都是投资者在择优的时候需要综合考察的因素。
下面说一下自己挑选有限合伙产品的一些经验:
1、 利润太高的最好不要去做。(好的项目大多融资成本20%左右,正常有限合伙收益9—12%)
2、 空壳公司、小公司产品设计再好不要去做。(可在当地工商局注册网站查询相关企业资质和注册资金),小公司大都成立不久,不稳定因素太多。
3、 尽量做传统行业,融资规模在1亿以下的项目。(传统行业风险波动小,不受政策调控影响,规模不大,融资容易收回)
4、 抵押物最好是容易变现的一线城市商业地产或上市公司股票,抵押率不要超过40%。
5、 有大型担保公司担保,知名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文件和项目尽调报告。
6、 尽量找有雄厚实力背景的公司成立的基金公司,这种公司都有长远的市场规划,不会因为一两个项目出问题而影响公司正常发展。特别是公司发行的前几款产品,不管是收益还是安全性都会性价比很高。

㈧ 开放式基金中有没有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1、私募股权房地产投资基金,简称房地产基金,一般指专注于房地产领域的私募股权基金,是一种面向私有房地产资金进行并购或开发的投资模式。
2、分类:
美国房地产投资基金有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区分,采用互惠基金的共同基金组织形式的房地产投资基金基本属于开放式基金,而采用有限合伙制度组织形式的房地产投资基金多为封闭式基金。其中,以有限合伙制房地产投资基金最为普遍,而采用开放式基金模式的相对较少;约占30%。
3、特点:
具有流动性强的特点,便于投资者控制风险,而且该类基金具有面向投资者更为广泛的优点。
但是美国对开放式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有所限制,该类基金一般不能直接投资于房地产资产,而是要通过投资于房地产投资信托股票、房地产相关债券等房地产相关金融产品来参与房地产产业的投资,而且要求其在房地产方面的投资比例达到基金规模的90%以上。
4、基金种类:
公司型房地产基金
公司型房地产基金是以《公司法》为基础设立、通过发行基金单位筹集资产并投资于房地产的基金。其认购人和持有人是基金的股东,享有股东所应享有的一切利益,同时也是基金公司亏损的最终承担者;其发起人可以自己管理基金,也可以从组织之外聘请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基金的投资管理。
契约型房地产基金
契约型房地产投资基金又被称作信托型基金,是指以信托法为基础,根据当事人各方订立的信托契约,由基金发起人发起,公开发行基金凭证募集投资者的资金而设立的房地产投资基金。其最大特点是基金本身不是一个有法人地位的公司。契约型房地产投资基金三方当事人分别为:基金受益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信托人。
有限合伙型房地产基金
有限合伙将合伙人分成两类,即: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公司而言,前者是企业的所有者,后者是企业的经营者。有限合伙型房地产基金的目的是获取能产生最大现金流量的房地产,可能采取用现金购买收益型房地产的策略。投资者的目的将决定有限合伙型房地产基金投资目的以及相应的策略。有限合伙型房地产基金的集资通常有两种形式:基金制和承诺制。
有限合伙制房地产投资基金
一般由一个负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公司)和一个或多个负有限责任的合伙人(基金投资者)组成,主要以私募的方式募集资金,并将所募集的资金用于房地产投资。在这种基金组织形式中,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经营管理,并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有限合伙人拥有所有权而无经营权,也不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制房地产投资基金投资方向严格限定于房地产有关的证券(包括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股票、房地产依托债券、住房抵押贷款债券等)和房地产资产等方面。房地产投资基金直接投资的房地产资产一般是能产生较稳定现金流的高级公寓、写字楼、仓库、厂房及商业用房等物业。
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偿付责任,所以一般在其发起基金时会规定基金不会通过负债的方式购进物业,除非基金所投资的物业需要装修、维修以及其他改进物业状况等措施而基金本身的现金周转出现一定的困难时,可以进行适当融资,但融资的比例一般也不超过投资物业价值的25%。

㈨ 什么叫信托

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信托(Trust)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9)中诚房地产股权信托扩展阅读

信托定义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含义:

1、委托人信任受托人。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是信托关系成立的基础。

2、委托人将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信托是一种以信托财产为中心的法律关系,信托财产是成立信托的第一要素,没有特定的信托财产,信托就无法成立。所以,委托人在信托受托人的基础上,必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

3、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委托人将信托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后,对信托财产没有直接控制权,受托人完全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或者处分,不需要借助于委托人、受益人的名义,这是信托的一个重要特征。

4、受托人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托事务。正是因为受托人受到委托人的信任,一旦受托人接受信托,就应当忠诚、谨慎、尽职地处理信托事务,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即所谓的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对于违背这种信任的受托人,信托法规定了严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