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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房产公司利用信托避税

发布时间: 2021-05-31 20:11:38

⑴ 哪位高手知道如何运用海外信托合理避税

从法律上说,信托资产是不可以避税的,但在实际运作中,很多信托资产都可以把税率降到最低或者免税,而且它们有多种不同的避税方法存在。

现在国内投资者利用国外信托转移财产,就可以合理避税,纳税人通过设立国外资产管理信托,将企业的机器厂房设备等需设在信托中,造成纳税人不再管理企业的假象,然后会通过国外多个信托实体,建议使用多重信托,应税资产在多个信托之间产生流动,这些资产在运行期间的经营所得,以及利润收入,都会记录在避税地国外信托的名下,然后就有效规避了本国税收。

另外在现在的金融市场中,还有一些跨国公司利用自益信托野蛮对其关联公司的控制,这里的资源信托是指以委托人自己作为受益人的信托方式,而跨国公司建立自益信托以后,可以把自己所拥有的关联公司,委托给避税地的信托机构进行管理,这时,受益所有人与关联公司之间就插入了一个全权信托,而信托机构,则成了关联公司事实上的所有人,经过这一步操作以后,该公司的真实所有权就会被隐瞒,从而也就避免了税收的征缴。

一些有钱人把自己的资产委托给信托机构,变为信托资产以后,还可以有效规避遗产税和赠与税。现在生活中很多富人会在一些承认信托避税的国家设立自己的国外信托,然后把名下的资产委托给信托进行管理,然后在信托计学中约定财产的处理方式,而由于信托资产具有很严格的保密性,在操作过程中会通过资产分割的方式,将其财产转移到继承人或者受赠人名下,在这样的操作过程中富人所在国想对其资产收取遗产税或者赠与税都是合理的,所以后信托资产只要处理得当就能合理避税。

⑵ 如何规避房地产信托投资风险

1、房地产债权信托

房地产债权信托房地产债权信托主要是指房地产贷款信托,是将信托资金用于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的一类信托业务。

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向房企发放贷款信托需要满足“四、三、二”条件:

四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成:
自有资本金投资比例达到30%

二级:
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

房地产债权信托主要关注点是信托到期本息回收问题,因而需要关注融资方偿债能力、融资项目可行性、抵质押物价值充足以及变现性等方面,通常设置抵质押、资金账户监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连带担保责任、本金分期归集计划等风险控制措施。(市面上绝大多数房地产信托属于此类型,信托公司直接以贷款的形式借给房地产企业)

房地产债权信托具有简单、易于操作的特点,同时也是与现行法律衔接最好、最常用的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不过,房地产债权信托对于放款条件要求较高,部分未达到要求的融资需求,无法满足,而且该类信托业务模式将提升房企财务杠杆,将压缩其后续融资空间。

2、房地产股权信托

房地产股权信托房地产股权信托主要是指信托资金用于获得房地产企业股权从而为其提供开发建设资金的一类信托业务。

股权获得方式:
受让原有股东股份
增资
出资新设项目公司

与债权信托相比,房地产股权信托并没有那么严格的合规要求,因而可以满足房地产企业拿地、四证不全时期的融资需求,股权融资也有利于美化房企财务报表,部分情况是作为过桥资金,待四证齐全后向银行申请开发贷,实现信托资金的退出。很多房地产股权信托是附有回购协议的,实际上是假股真债;还存在部分股权投资信托仅以少部分资金获得房企股权,其余大部分资金以股东借款名义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这实际上既降低了股权投资收益的不确定,也有效绕靠看房地产贷款信托的监管要求。

房地产股权信托重点关注最终能否到期退出,对于负有回购协议的,这就需要关注回购人是否能够履行回购义务。同时,由于参股房企,信托公司也需要履行股东权利义务,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这有利于维护自身利益。从房地产股权信托风险控制手段,第一一般采用采用结构化设计,通过次级受益权部分提升优先级投资人的投资安全性;除已拥有股份的剩余股份提供质押,从而全面掌控房企公司运作;全面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掌握财务、公章等各类印章和网银密钥,部分情况下还将聘请外部公司监督融资项目建设;融资项目抵押等;违约时的资产处置权利等

3、房地产财产权信托

房地产财产权信托是指以房企所有拥有的各类财产权或者以个人拥有的房地产作为信托财产而开展的一类信托业务。

(一)房企作为委托人的财产权信托

以房企所有拥有的各类财产权为财产权而设立的信托本质上仍是满足房企项目建设的投融资需求,但是此处房企为委托人,财产权小份额切分,转让给合格投资者,从而获得开发资金。不过,目前市场的大部分财产权还是会附有回购协议,从而实现投资者的固定收益,是信托融资的一种交易结构形式变通,或者对现有监管政策的规避。受托信托财产可以是特定资产收益权,诸如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在建项目收益权、股权收益权等特定资产收益权以及债权。虽然特定资产收益权信托已开展多年,但是特定资产收益权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还存在一定争议,该类信托还有待于接受司法审判的检验。
目前房地产财产信托本质还是一种融资工具,而不是来自基础资产的收益,因而其重点还是要看回购义务人的履约能力,主要是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其风险控制措施、交易结构基本与房地产债权信托和房地产股权信托相类似。

(二)个人作为委托人的房地产财产权信托

个人将其所拥有的房产等财产作为信托财产而设立信托,是以财产管理以及财产传承为主要目的的信托模式。这主要是借助信托公司的专业性,实现房产的保值增值,以及实现财富的有序传承。此类房地产信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房地产开发信托、房地产管理信托以及房地产处置信托。

房地产开发信托主要是委托人将所拥有的土地作为信托财产,由信托公司负责聘任建筑公司、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融资等事项,待房地产建设成功后,或者通过出租实现向受益人分配收益,或者将成品房向受益人分配,不过该类业务还主要适用于土地产权私有的欧美等国家。

房地产管理信托主要是指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意愿或者受益人利益最大化,通过有效管理以房地产作为信托财产的方式,所进行的一类业务。此类信托在美国、日本、我国台湾都较为普遍,在日本个人可设立不动产信托,由受托人实现信托财产的管理、租赁等,从而实现房产的保值增值。而在欧美,设立基于房产的信托则可以保障其在死后有序传承给继承人,同时由避免继承人直接获得房产后变卖。

房地产处置信托主要是指委托人将房产受托给信托公司,尤其帮助通过出售等方式,处置房产,最终将获得现金分配受益人的一类信托业务。

我国尚未开展此类业务,一方面是由于现行信托法律制度不健全,包括信托财产登记、信托税收等诸多障碍存在,另一方面是信托公司在房地产经营管理方面专业性不高,市场需求不高。但是,从未来发展看,此类业务还是具有一定市场空间的。

4、房地产资产证券化信托

资产证券化既包括各类金融债权,也包括各类不动产,房地产资产证券化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房地产投资基金信托,就是不动产资产证券化的重要一类,是指投资人将资金以类债券的投资形式,投入在由专业机构管理和全程担保的不动产里,通过专业机构的管理获得稳定的高效的回报。REITs主要的目的是通过分红的形式和投资者分享可预测的、稳定的房地产投资回报。REITs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开始在美国兴起,至今欧美及亚洲的较发达国家和地区均设立了REITs。在美国约有300个REITs,其总资产超过3000亿美元,近2/3在国家级的股票交易所上市。目前已有近40个国家成功推出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不同于一般的信托产品,REITs具有鲜明的特征。它投资期限长,以成熟的商业物业为主,资金来源多是公募形式,对投资对象(限制开发项目)有限制,甚至地域有限制,属于一种大众投资工具,监管严格。每份REITs基金单位都代表对某个物业一定比例的所有权,有固定资产作后盾,因而也较容易用于质押或担保融资,收购物业需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REITS也受到较为严格的监管,根据美国、法国等主要国家的监管要求,REITS发行前需要经过监管审批或者报备,一般采用信托制或者公司制实现破产隔离,大部分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75%左右的资金要投资于具有稳定收益的房产,每年需要分配大约近90%的收益,一般仅对投资者所获得的红利征税,从而避免双重征税。(目前在国内已经重启,并且试点)

5、基金化房地产信托

基金化房地产信托目前市场上还有采取多种资金运用方式的,即房地产基金信托,从而提升信托资金运用效率。基金化房地产信托主要专注于房地产行业投资,通过运用股权、债权、物业持有、不良房地产项目重组等资金运用形式,同时对多个房地产项目进行组合管理的一种信托运作形式,信托公司可以与专业房地产私募基金机构合作,也可以与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从而实现强强联合,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全周期下,房地产项目全方位运作。

信托公司接受的委托资金,采用股权、债权、物业持有等多种运作方,投向多个房地产项目。这种模式采用组合投资的方式,有利于分散风险,挑选最为合适的房地产项目,从而实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也有利于提高信托公司报酬水平。当然,此类运作方式对于信托公司专业性和房地产运作能力要求更高,因而信托公司会与其他专业机构合作。

下面金融狗说一下在项目上应该重点关注哪些东西?

判断房地产信托产品风险的几大关键指标如下:
是否具备足额的抵押物(一般抵押物评估价值为信托融资额度的2倍以上),且抵押物处置时具备较高的流动性(一般刚性需求为主的住宅更加容易处置);

2.项目的区域位置是否拥有较强的市场需求(目前来看,一二线城市的住宅项目需求仍然较为旺盛(深圳新盘秒杀的情景是很难想象到的),三四线城市的项目最好是位于区域核心地段);

3.开发商的实力与背景如何(衡量房地产开发商实力的一个重要指标是销售量排名,去化率,对于其过往业绩也可以进行考察做一个纵向对比);

4.实际控制人的人品如何(投资者可以重点关注实际控制人的发家历程,以及是否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以及负面新闻报道)。

⑶ 信托如何为企业避税,为个人也避税吗,都避什么税,

无法避税,政府万税。个人可以逃税,这也是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漏洞所致。遗产信托、公益信托可以避税,但在现实中都不存在

⑷ 王石们如何通过信托避税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移居美国之前就拥有高额资产的中国人越来越多。这是一个可喜的进步,但与此同时,在成为美国的“外国居民”之前做好今后的避税计划也应该得到重视。在成为美国的“外国居民”前,外国公民在美国境外的收入不需要向美国报税。

⑸ 如何合理地利用生前信托避税

在资产保护方面,医生、会计师等专业人士利用离岸信托规避可能发生的高额诉讼费。 离岸信托非常适于税收规划、规避资本利得税。也有很多公司在避税天堂设立离岸信托作为外派人员做税务规划的工具,还有一些公司将离岸信托作为员工福利

⑹ 房产税和信托不得不说的关系

房产税对住房供需结构和总量的影响是确定无疑的,但能否最终抑制房价还得看实际供需的情况。
随着这两年房地产去库存政策推动,2016年、2017年开年房地产市场又进入成交膨胀、价格飞涨的熟悉节奏,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两会”刚刚结束,关于房产税的消息又开始甚嚣尘上,目前来看,虽然房产税列入了5年立法规划,但是何时提请人大审议却尚未确定,至少2017年是没有列入议程。那么,房产税能否降房价呢?国外的房产税都起什么作用、征收费率多少?国内房产税征收是否势在必行?这一系列问题都困扰着社会各界,尤其是金融投资机构,乃至信托公司。笔者此前分析过房产税的历史与现状,比较过房产税的国际经验,推演过国内房产税改革的具体路径,也总结过房产税征收的可能影响以及对金融机构房地产投资业务的影响。结论是:房产税对降房价仅存理论可能,实际影响微乎其微。

⑺ 房地产投资信托的避税作用

房地产投资必须大量借贷,一方面是由于其投资额巨大,另一方面是由于投资者必须利用财务杠杆来获得较佳的权益投资回报率。利息可以抵扣应纳税额,房地产投资的巨大利息可以起到避税的作用。 折旧额亦可抵扣应纳税额,折旧期限的延长降低每年的折旧额,增加应纳税额,降低房地产的避税作用。非积极活动指的是参与程度较浅的投资,很多人投资房地产,却没有花很多时间和精力(如只有20%)来参与经营和管理,这种投资被归类为非积极投资。某一非积极投资活动的亏损有时可以用来抵扣积极投资和其它非积极投资的应纳税额。 总之,房地产投资的账面亏损可以起到避税作用。1986年的税收改革法案无非是降低了这种作用而已。 REITs的生命力所在税收优惠是REITs优于其它房地产经营公司的重要原因。在上市的房地产公司中,REITs的数量和规模远远超出普通的房地产公司。REITs的总资产约为3000亿美元,而REOCs约为300亿。 具有上市公司固有的一些优势,如规模经济、规范化管理、透明度高、专业化管理、股权大众化、管理民主、可吸收众多小投资者的资金等。世界上各行业中,几乎所有的顶级公司均为上市公司。 变现性好。REITs给予变现性很差的房地产投资以很好的股权流动性,是除按揭证券化之外的另一种“证券化”。

⑻ 房地产信托融资中,房地产公司与信托公司之间是如何进行操作的

牵扯的东西太多了
关键点:
1抵押物的折扣率,一般目前产品抵押物折扣率45%以上就很难销售了,所以产品的设计很关键。
2.对方信托公司募集资金实力,地产信托目前销售难度很大,尤其是一些类似口碑不好的信托公司,就算产品审核通过,募集资金不成功,只会给需资方带来更多的不利
3.融资成本:投资者收益是市场而定的,信托公司的渠道费最多可收取5%,还有一部分的销售渠道费,这个一定要反复协商,可以多询价几家公司,弹性很高,也需要很高的谈判技巧,一定需要对方出具销售清单,也就销售预备工作对方一定要做好,否则成本别先谈,要做到多询价多了解市场行情,成本高了你们公司负担不起,会直接导致项目的成败
4.股权和抵押物一般都是需要公证过户的,对方也会派常驻监事管理日常事务
5.一般会签融资合同,保障产品的到期,否则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现在必须带律师和注册会计师,信托公司方出面的人要有话语权。。。。。等等

⑼ 如何利用信托实现避税

在资产保护方面,医生、会计师等专业人士利用离岸信托规避可能发生的高额诉讼费。

离岸信托非常适于税收规划、规避资本利得税。也有很多公司在避税天堂设立离岸信托作为外派人员做税务规划的工具,还有一些公司将离岸信托作为员工福利、退休、股票期权计划、保险计划的解决方案。

近些年,离岸信托也被影子银行在资产证券化中广泛使用。信托在金融产品设计、结构性金融、资本运作、转移风险、表外融资等业务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⑽ 信托遗产避税

个人信托是指委托人(指自然人)基于财产规划的目的,将其财产权移转予受托人(信托机构),使受托人依信托契约的本旨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行为。不少高资产净值的客户已经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来规划自己的财产。
虽然国内很早就出现“试水”遗嘱信托的说法,但是尚未听说任何实例。专业研究人员介绍说,国内相关法律不健全及信托公司综合资产管理能力较弱,使得我国遗嘱信托“先天不足”。就目前情况来看,许多高额寿险保单频频出现,更多的富人更愿意通过购买高额人寿保险,将受益人指定为其儿女,该笔财富既可合理避税又能避免遗产纷争。
信托本来就有财产转移和传承的功能,但是在国内“监管部门担心信托可能成为黑钱洗白的渠道,因此只允许信托资金在同一个账户中出入,使得父母购买的信托产品收益无法进入儿女的资金账户,给产品设计造成困难。”
遗产里除了钱,还包含了不动产等很多资产形式,如果要做遗产信托,要求信托公司必须具有综合的资产管理能力,可是大部分信托公司只具有投融资的能力。而国内的整体信用体系和法律体系也不是很健全,导致该业务“一直处于萌芽阶段”。
我国征收遗产税的话题已经争论了数年之久,虽然目前还未正式征收,但也只是时间问题。专业理财人士介绍,虽然在我国遗嘱信托“欲投无门”,但按照我国现行法律,保险金所得也可以达到“免税”的效果。子女作为保险金受益人,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现在许多父母买房子直接挂在子女名下,也是将来规避遗产税的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