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外公益慈善基金有哪些好的方式是需要我们借鉴的
对慈善组织的注册管理非常严格,只允许慈善组织在注册的州募捐,去没有注册的州募捐属于非法。例如,一个慈善组织在昆士兰州注册,则它只能在昆士兰州募捐,如果要到其他7个州募捐,就必须到那7个州分别注册,就是说全国募捐各州都要注册。澳大利亚公民为境内的慈善机构捐款均可免收个人收入所得税。
B. 我在百度百科里看美国家族问题时,偶然看到说:家族信托作为传承家族财富的一种方式,在欧美已经比较普遍
家族信托在海外作为一种财富传承和保护的重要工具,已经有数百年的发展历史。家族信托能够更好地帮助高净值人群规划“财富传承”,也逐渐被中国富豪认可。近年来,家族信托已经逐渐被大众所了解,但很多投资者却不知道,在婚姻过程中,家族信托可以预防婚姻带来的财产变化。国外某公司长女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再次凸显出家族信托的优势。
要想让家族信托在中国良好地运转起来,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法规和政策加以监管,也需要大量信托人才。优脉成立于2014年,是隶属于上海和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品牌。上海和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外商投资企业,优脉是中国市场坚持买方定位的财富管理专业服务机构,主要股东为全球知名资产管理公司、著名投资人和资深行业专家。
C. 以慈善为名设立基金来避税,美国富豪都是如何处理遗产的
前段时间乔布斯的老婆“裸捐”了乔布斯留给她的所有遗产,这笔巨额财富大概有200多亿美元,当时的国际舆论基本上都是称赞乔布斯老婆的,但是大家只不过是没有了解过美国财产继承的制度。因为美国高额的遗产税,大部分美国富豪都不会选择直接将遗产继承给他们的儿女,基本都会捐给慈善基金会,但是这个慈善基金会基本上都是自己家运营的,相当于不用交税就可以轻而易举的继承遗产了。
找到了可操作性的漏洞,这些美国的富豪们在生前基本都会成立慈善基金会,而慈善基金会的成员都是家族成员,这样既不用交税,每年百分之五的支出中,成员会的工资还占一大部分,所以后来的美国富豪们都选择将自己的遗产捐给自家经营的慈善基金会。
D. 比尔盖茨,沃伦巴菲特为什么要创立慈善基金会,并且捐那么多钱这与信托有什么关系
“有钱人在道义上有责任把他们的一部分财产分给穷人,因为所有超过家用之外的个人财产都应该被认为是让社会受益的信托基金。”——卡内基
在美国,富人热心慈善事业有其历史文化渊源。在美国有这样一种新教理念,即富人只是社会财富的管理人。在美国,在法律上,财富是私有的,但是在道德和价值的层面上,超过生活需要的财富就是社会的。早在19世纪,美国的富豪卡内基写了一篇《论财富》的文章,被称为“财富福音书”。卡内基认为,把多余财富作为遗产让亲属继承,虽是人之常情,却往往给接受人带来利少弊多的影响。他说:“我给儿子留下了万能的美元,无异于给他留下了一个诅咒。”他支持国家征收累进遗产税的做法,并认为,这是国家通过征收累进遗产重税,谴责自私的百万富翁的毫无价值的生活方式。他还认为,处置多余的财富,让其真正有益于社会是一种本领。“赚钱需要多大本领,花钱也需要多大本领。”他不大主张把财富零星地施舍给穷人,而是可以通过办企业的方式管理财富,使之升值,以有利于公众利益。卡内基自己办了基金会,资助贫困人群、文化和教育事业。他还捐资兴建了荷兰海牙国际仲裁法庭所在的和平宫。他认为,富人在生前应该处置好自己的财富,使之有利于公益,而“死时越有钱,死得越丢脸”。生活在朝气蓬勃而又狂热进行物质生产的世界里,面对工业化进程产生的贫富差距和利益摩擦,卡内基悟出了富人如何为人的道理,即“恰当地管理财富,以使同胞手足之情能维系贫富之间的和谐关系”。美国社会的有序运转,与这些理念不无关系。
美国富人争相回报社会,一方面有他们的品格因素,也有宗教中“博爱”思想的影响,与美国的社会财富管理制度也有直接关系。完善的遗产税和慈善基金管理制度刺激着美国慈善事业的发展。美国的遗产税、赠予税以高额累进而著称。当遗产达到300万美元以上时,税率高达55%,而且还要先纳税后继承。所以,要继承大额遗产阻碍重重。有些州还规定,政府不仅对遗产征税,对遗产继承人还要加征一次税。而建立慈善基金会或捐助善款则可获得税收减免。可以说美国是世界上的捐款大国,“捐赠活动”蔚然成风,在社区里经常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捐款活动。不少富人乐善好施,信奉“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的原则,在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美国的贫富矛盾。
在美国社会,金钱确实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不过,我们在鄙视那些拜金主义的丑恶现象之余,也应看到其财富伦理观中积极的一面。排名世界前两位的富豪,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金钱是什么,赚钱为什么。也许,他们不是完美的人,但至少,他们不是异化的人。
E. 请哪位高手帮我翻译下面的英文呀,不要软件翻译的~有一些专业用语,这是关于慈善信托的,谢谢O(∩_∩)O~
当然这篇文章题目的反讽手法是慈善信托比在美国占优势的非法律形式的非盈利机构拥有更长久的历史。然而该国慈善机构可以获得可信任形式的这一认知看起来要么不被那些研究如何管理非盈利机构的人注意,要么就是威胁到了他们。因此我们发现例如在一个非盈利机构中的董事会应该有多少个董事的最佳范例,或者在一个独立的董事会中审计和薪酬委员会的功能组成。同样决策者似乎力图强加给非盈利机构精心制作的要求,然而,表面上看来由于缺少正式的管理结构而没有遗憾地屈服于该领域,这其中包含单独的慈善托管人。
更讽刺的是,与此同时我们通常使用术语“托管制度”来描述一个慈善团体的董事会是什么样的。确实,非盈利机构(至少是慈善机构)的董事经常被叫做“受托人”—或者从属他们的州法律,他们的组织文件或者通俗语(包括由法院、调整者、实践者和新闻界所采用的参考文献)。术语的通常使用说明我们知道托管制度的意思。但是在私人信托环境中,托管制度的概念有了一个公认的内涵,但是私人托管者只不过是给予而不是管理。术语可以影响行为:例如,Henry Hans Mann担心“如果一个大学的托管人自问什么是托管人,她也许会自然地概括为…她是留本基金的托管人,并且她有特殊的责任来确保基金完好地保存。”
信托法确实适当地命令慈善机构管理的细节方面,无论是信托还是法人的。在信法的重述中提出慈善的定义控制整个董事会,从遗产诉讼到联邦税法。法人慈善机构的投资行为是很容易类推到信托的。当对给予实施限制时—就算这些组成法人慈善机构—调整者和法院通常应用慈善信托主义。当限制的修正被考虑时,这就包括州首席检察官的权利来实施约束,类似司法权的引用和偏差。确实,一些调整者和法院在法人慈善机构应用信托主义来试图改变其慈善意图。
因为我对慈善信托不是很了解,我已尽力翻译,希望有帮助。
F. 美国富豪捐赠慈善是否有避税的目的
避税是慈善的目的之一,但避税不是慈善的源头,慈善从文化上源于基督教的文化传统,你的财富只是为上帝在代管,死后仍要还给上帝,人带着“原罪”来到这个世界,需要用某种方式“赎罪”,慈善就是其中一种方式(尤其对有钱人而言)。而文化永远是先于法律铺垫在人们内心的,只有先有了这种文化氛围,才会有后续的法律规范。正因为西方人有这种由宗教意识引导的慈善文化传统,才会促进后来西方遗产税法的制定,因为前期的社会基础以及群众心理基础已经打下了,从订立到实施才会顺理成章,反过来由于其避税功能,更加促进富人将资产交予慈善基金打理,形成文化——法律的良性循环,共同促进全社会认可慈善这种行为,即使他们知道其中的避税考量,但像比尔盖茨、巴菲特这种“首善”仍然得到了全美人民的广泛认同,甚至没有劫匪愿意打他们的主意。
反之,像中国自古以来对财富管理普遍缺乏认知,所谓“达则兼济天下”也不是指有钱了要救济天下,而是指“在官场得志就要把好的治国理政思想传递出去,惠及天下”,与慈善本身并无关系,反倒是“朱门酒肉臭”、“为富不仁”一类说法流传甚广,导致中国一直未能铺垫出像西方一样的慈善文化与思想基础,这也导致后续立法的困难。如果慈善只为避税,那为什么中国现在都没有开征遗产税?中国的官本位思想导致立法者自己首先就不愿意遗产税开征,否则他作为既得利益者就是第一个中枪的,他又不开公司,减企业所得税跟他没关系,但征遗产税跟他关系就大了。所以我们现在还没资格说别人做慈善是为了避税,你连避税的资格都没有,完善中国的慈善捐赠环境,避免“郭美美”、“汶川捐款挪用”一类事件的一再发生才是中国慈善事业的当务之急。
G. 美国募捐过程中有虚假陈述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吗
美国是世界上慈善捐款金额最多的国家,其慈善捐款基本上是一个全民行为,并形成了以个人捐款为主的形态,具有草根性和自发性。在美国个人慈善捐款中,有17.8%的人将帮助他人满足最基本生活需要,作为捐款的最主要动因。在美国,“奇葩”的募捐新闻并不少见。
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是全美首个设立慈善研究学院的学府。该校慈善研究专家德瓦特·伯林盖姆教授表示,在美国,一些不诚实的人会捏造各种理由来欺骗他人捐款。而面对这样的事情最好的建议就是,绝不要向任何你不了解的人或是不了解的事由进行捐款。来源:燕赵晚报
H. 美国公益性慈善机构分为哪几种形式
美国公益性慈善机构一般又划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公益慈善机构是教会、学校、医院等公共性机构。
第二:公益慈善机构主要的财政支持要来自政府的资助、公众或其他公益慈善机构的捐赠。
第三:公益慈善机构必须是要支持另一个或更多的其他公益慈善机构
I. 美国对企业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这些资料可以在哪里查
美国企业慈善捐赠税收优惠制度的主要内容
1、 合格受赠人的界定
美国《国内税收法典》第170条第(c)款列出了五类属于经许可的受赠人组织。企业只要向这五类组织进行慈善捐赠,就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待遇。这五类都要求在美国或其属地范围内的,并且其净收益不以任何私人股东或个人为受益人。具体而言,一是以宗教、慈善、科学、文学、体育竞赛、教育或防止儿童或动物虐待为目的而组织并运作的社区福利基金、公司、信托基金和基金会组织;二是退伍军人分会、退伍辅助机构、与退伍军人有关的信托公司或与退伍军人有关的基金会;三是按照寄居制度运作的国内兄弟会、联谊会、共济会等国内友善团队和该制度下专门用于宗教、慈善、科学、文学或者教育的团队或协会;四是专门为了其成员的利益或者为了殡葬之目的而成立的公募公司;五是包括联邦、州、哥伦比亚特区、美国及其属地的政治分区以及印第安部落政府及其分区的政府实体以公益为目的的捐赠。上述五类合格受赠人,既有慈善组织也有非慈善组织。较多企业的捐赠活动都可得到税收减免资格,较大地提高了企业慈善捐赠的积极性。如此宽泛的界定范围既能够在全社会范围内有效做到救济贫困、提高社会福利、减少政府负担,也能促进各地区的宗教、科学、教育、艺术、经济的发展,缩小地域差距。
2、 税收优惠额度
根据美国颁布的《国内税收法典》第501(C)条规定,企业在参与慈善活动时,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一是免税:美国税法规定只要以宗教、慈善、科学、促进公共安全、文学或教育为唯一目的或以促进国家或国际业余体育竞赛或以防止虐待儿童或动物为唯一目的而成立并运行的公司可以享受免税的待遇。二是所得税豁免:由企业自行成立的公司基金会只要是在完全从事的慈善事业前提下,从捐赠、合同、服务费、投资等各种途径获得的收入可享受免征所得税。三是税收抵扣:在美国,企业慈善捐赠的方式主要分为直接捐赠和间接捐赠两种方式,企业以直接捐赠的形式进行规定捐赠物的捐赠时,扣除限额为调整后毛所得或应纳税所得额的10%;企业在通过间接形式进行慈善捐赠时,通过公益性慈善组织进行捐赠扣除限额是应纳税所得额的10%,通过私人基金会进行捐赠则不能获得税收优惠扣除的。四是税额递延:《国内税收法典》规定企业向公益性慈善组织捐赠,其扣除额不得超过应纳税额的10%,对于超出限额的部分,可在捐赠当年算起往后的5年内进行递延结转,如果在这5年内该企业还要进行捐赠,则之前结转的捐赠额要优先于当年的捐赠额进行扣除。譬如有一家企业今年应纳税所得额是100万美元,它向公益性慈善机构捐赠了15万美元,该企业当年获得的税收优惠扣除额为10万美元,捐赠额超出了税收优惠政策10%上限,剩下的5万美元可以递延结转到第二年作为税收优惠抵扣额。
3、捐赠物类型
捐赠物是企业慈善捐赠关系的客体。美国《国内税收法典》就规定企业的捐赠物类型较为详细明确,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货币捐赠,另一种是非货币财产捐赠。一是货币捐赠。若捐赠物类型为现金的货币形式,企业将现金间接转让给慈善组织使用或直接捐赠,企业捐赠现金的数额就是以捐赠时的实际价值来进行计量。二是非货币财产捐赠。美国联邦税法中就明确列举了允许享受税收优惠的非货币财产捐赠项目有:包括衣服、家具、设备、艺术作品、珠宝、汽车等在内的实物捐赠;向慈善组织或其代理人转移不动产的生效契约的不动产捐赠;包括股票、债券以及其他证券的证券捐赠;不可撤销转让的债券捐赠;所有权人将其全部利益捐赠给慈善组织的专利捐赠、企业向大学转移技术使用权甚至所有权的知识产权捐赠等,并拥有一套相对完整成熟的实物价值专业资格评估体系。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美国税法上对可用以捐赠的非货币财产相对广泛,但却将企业代表慈善组织提供的服务排除在外,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根据美国《国内税收法典》对公司慈善抵扣作出一般规定显示,对于捐赠物的价值评估是以在捐赠时的公平市场价值计量,遵循公允价值计量的方式,非货币财产同货币一样予以税前扣除。在企业非货币财产捐赠中捐赠物若为带有普通所得性质的财物,捐赠额则取捐赠时的公允价值和调整后的基值中的较小者;若捐赠物为带有长期资本增值性质的财物,捐赠额为其在捐赠时市场公允价值。
同时,为了进一步刺激企业通过非货币形式捐赠,美国税收优惠制度允许企业把由于捐赠产生的运输费等捐赠衍生成本计入到所捐赠存货的价值中去。相对货币形式捐赠,非货币财产捐赠行为加快社会产品的流通,能使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大化,实现分配机制的稳健运行。正是由于美国税收优惠制度对于捐赠物类型清晰的界定,使非货币财产成为美国相对成熟的捐赠形式,在整个慈善捐赠体系中占有相当比例。
J. 我很纳闷美国那些富翁的慈善捐款到底有用没
捐款的初衷我想大多还是好的吧,但从社会的最顶层分发到社会的最底层,难免会出现许多问题:
首先,不可避免的贪污问题。汶川地震,十万火急的救援资源也有人占为私有,更何况是平日里的捐款。从上到下,层层盘剥,到百姓手里的自然寥寥无几了;
其次,捐款数额再大也是不够花的。每分钟破产的人、患重病的人有多少?貌似庞大的款额平均到全世界的每个人手中,那么没个人又能得多少呢?
在一篇文章上看到中国人是普遍很吝啬捐款的,不是没有爱心,而是怕了,怕组织者假借人们的同情心骗取钱财。但想想来看我们普通百姓不去资助一些地区或人,如果再加上那些富翁放弃募捐,所有苦难中的人或许真的就只有完全靠自己的努力去解决问题了。虽然不是说自食其力不好,但毕竟有些事情是受时间限制的……
总之吧,只有祈祷人们对生活在苦难中的人给予更多的关怀,经营这些事的人都有很好的职业道德,接受援助的人都是确实需要帮助的人……
(不知不觉唠叨了这么多^^就这些,纯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