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信托收益怎么支付
你好,信托的起投金额一般是100万,年收益根据信托产品不同,在百分之八到百分之十之间,有些会达到百分之十一。收益根据信托产品的不同,基本分为按季分析,按月付息,按年付息三种。你购买信托产品的时候,产品介绍上会有这种说明的。
② 信托产品的收益是怎么计算的
预期收益型:到期收益=本金*理财天数*年化收益率/365天;
净值型:到期收益=赎回日净值*赎回份额*(1-赎回费)。
具体收益计算需查看各产品说明书。
温馨提示
1.理财产品购买至成立期间,即未成立前购买,按活期计息;
2.其中销售费、托管费和管理费会在产品运作中扣除,不影响实际收益。
③ 信托中间级的风险和收益是怎样分配的
中间级份额,一般是向社会合格投资者募集,享有固定收益9-10%。在收益分配上,中间级投资者在产品终止时且在优先级投资人的利益得到满足后,才享有从分级产品中获取利益的权利,其受益权在优先级投资人后。如果按照合同所约定的风险控制措施,中间级份额的风险还是很小的,是政信信托外,性价比很高的固定收益类产品。
在购买信托时,投资者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法选择信托产品,用来规避一些信托风险:
1、信托公司的信誉,当然是找那些信誉高的信托公司;
2、预估你所购买信托产品的盈利前景;
3、看你所购买的信托项目担保方的实力;
4、讲信托产品的风险和收益结合起来参考。
而信托的一般收益在8%~15%。
④ 信托投资的本金和收益什么时候拿到
根据项目的付息方式不同,收益的支付方式也不同。一般有几种
按季度付息(3月底,6月底,9月底,12月底投资人都会分别收到3个月的利息)
按半年付息(6月底,12月底投资人会分别收到6个月的利息)
按年度付息(每年12月底投资人会收到12个月的利息)
按到期付息(投资人中间不会收到利息,项目结束会收到整个项目时长的利息)
本金(几乎所有信托项目,本金的支付都是在项目结束的时候支付给投资人)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信托公司资金是提前归集(比如四川信托)可本金的支付方式和上面说的会有区别,但是这样的信托公司很少。
⑤ 信托财产分配顺序
清算后的剩余信托财产,应当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确认信托财产的归属并向受益人或权利归属人进行分配和转移。分配方式可采取现金方式、维持信托终止时财产原状方式或者两者的混合方式,具体方式依信托文件的约定。
按照我国《信托法》的相关规定,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归属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则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1)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2)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更是对清算后的剩余信托财产的归属和分配做出了细致的约定,即,依照信托合同约定按受益人所持信托单位比例进行分配。
部分信托产品中,对信托受益权做出了受益顺次上的安排,部分受益人优先于其他受益人享有信托收益或信托利益。对于做出此类安排的信托产品,应当按照信托文件约定的分配顺次在不同的受益人间进行分配。
为避免在分配过程中,因尾差带来的信托财产不足额的问题,通常在进行每一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分配时,在信托合同中约定采用截尾法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其尾差归受托人所有。
⑥ 信托利益和信托收益有什么区别
信托利益,专业上一般叫做信托权益,信托的权益由委托人享有,不得用于清算。
信托收益,指的是该支信托产品的预期年化利息
⑦ 企业破产时,同一家企业的债券和信托偿还顺序那个优先
债券和信托都属于企业资产,企业已经丧失法律效应了,那企业主体下的资产也同时解除。从法律上不分先后。操做时也是随机排序,没有固定的标准。
⑧ 信托收益的信托收益的分配
信托收益的分配标准和分配方案由信托公司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进行核算和制定,保管人有权进行复核。具体来说,信托公司负责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计算信托收益和出具信托收益支付表,并分别在信托收益分配日前发送保管人,保管人应及时对信托收益支付表的有关内容进行复核。双方核对无误后,信托公司将支付信托收益的划款指令传真给保管人,保管人审核确认后根据划款指令进行资金划转。信托计划终止事由出现后,信托公司应按《信托合同》的规定将相关信托财产变现,并于信托计划终止事由出现后一定期限内向保管人出具清算报告,保管人在收到清算报告后及时就保管部分的相关内容进行复核并向信托公司出具书面意见。信托公司收到保管人书面确认后,应向乙方发送清算划款指令,乙方核对后进行资金划拨,并将划款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⑨ 信托收益和信托利益有什么区别
概念方面的区别。
信托利益,是指受益人按照信托文件享有受益权而获得的利益。也就是说信托利益是信托受益人依照信托文件享有的所有经济利益。
而信托收益则指的是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取得的收益,是信托财产在管理、运用、处分过程中的增值部分(除去信托费用)。信托利益既包括信托收益,也包括提前分配的部分信托财产(如有约定),一般情况下也包括剩余的信托财产。
《信托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信托终止的,信托财产归属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一)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二)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这就是说除非信托文件另有约定,信托终止时剩余的信托财产属于信托利益范围而归属受益人。
范围不同。
信托收益是受托人在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时产生的,因此并不会随意变动。委托人不可夸大信托收益也不可缩小信托收益,信托收益是实际产生的。
信托利益则不同,信托利益的范围主要是依靠信托文件的约定,信托当事人既可以约定信托受益人的信托利益仅仅指信托收益;也可以约定信托受益人分配到的信托利益既包括信托收益,也包括提前分配的部分信托财产;或者可以约定信托受益人分配到的信托利益既包括信托收益,也包括提前分配的部分信托财产,还包括剩余的信托财产。
总之信托利益是根据信托文件而设定的,信托利益的范围可以按照约定发生变化。
需要提醒的是,信托利益的范围不同,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的价值也是不同的(信托受益权的财产权益就是委托人享有信托利益的权利),那么在信托受益权转让或质押时就需要正确评估信托受益权的价值。
计算公式不同。
信托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信托收益=信托收入-信托费用;而信托利益的计算就比较难,因为信托利益的范围可能是变动不居的,每个信托项目的信托利益的范围不一定一样。在一般情况下,信托利益指包括信托收益在内的所有信托财产除去信托费用的部分。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信托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信托利益=信托财产-信托费用。
信托利益与信托收益在概念与范围方面的开放性与灵活性,充分反映了信托机制极富弹性与多样性的独特魅力。下面我们举个例子来简单诠释一下信托利益与信托收益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