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票在香港上市 是港交所上市还是联交所上市
当然是联交所了。现在已经没有“港交所”了。 香港最早的证券交易可以追溯至1866年。香港第一家证券交易所——香港股票经纪协会丁1891年成立,1914年易名为香港证券交易所,1921年,香港又成立了第二家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经纪人协会,1947年,这两家交易所合并为香港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到60年代后期,香港原有的一家交易所已满足不了股票市场繁荣和发展的需要,1969年以后相继成立了远东、金银、九龙三家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市场进入四家交易所并存的所谓"四会时代"。 1973~1974年的股市暴跌,充分暴露了香港证券市场四会并存局面所引致的各种弊端,1986年3月27日,四家交易所正式合并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4月2日,联交所开业,并开始享有在香港建立,经营和维护证券市场的专营权。
② 为什么大型企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后还要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据我所知,中国有好多大型企业在香港注册,这和香港的金融政策息息相关,也和香港的国际港口位置有关,这就注定了某些企业先在港交所上市,然而为了企业更好的发展,进一步打开市场,到上交所上市不可避免。比如中国移动,在美国和香港都上市了,等到国际板推出,中移动必将登陆A股市场。此外,这也说明了中国股市的大力发展,不论市值还是成交额都在世界占有相当分量。
③ 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新股星期六能上市吗
香港交易所星期六休市,新股星期六也是不上市的。
④ 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代码是怎么分类的几位数2000年到现在改过么
香港证券市场主板上市的股份,其代码范围是从0001-3999(2008年以后采用五位数的代码,但为了减少交易所参与者及其他市场人士在系统及营运上的变动,目前只是在四位数前简单的加个0)。主板市场上的牛熊证以“6”开头。至于主板上的其他品种,其代码的范围比较复杂,基本上覆盖了0001-9999中除了股份之外的其他代码。
创业板股份的代码范围在目前的代码系统中以“8”开头,创业板的认股权证则是以“83”开头。在网上还可以通过相关符号来了解其属性,如“#”表示已纳入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H”表示可进行卖空的指定证券名单、“O”表示已纳入股票期权、“F”表示已纳入股票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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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香港廉政公署的重大案件
廉署成立36年来,调查案件超过7万件,其中大量经典案例不仅走上荧屏,成为廉署进行公众反腐倡廉教育的组成部分;更重要的是,这些案件多是廉署针对香港不同发展阶段社会突出问题的经典之作。
1.葛柏贪污案
葛柏案为廉政公署成立的导火线。1973年,总警司葛柏被发现拥有的财富多达四百三十多万港元,怀疑是从贪污得来。律政司要求葛柏在一星期内解释其财富来源,否则就会拘捕他。然而在这段期间,葛柏竟轻易逃离香港到英国,使积聚已久的民怨爆发,连大学生也参与、发起“反贪污、捉葛柏”的大游行,要求政府缉捕葛柏归案。
2.油麻地果栏贪污案
3.中华巴士贪污案
4.佳宁集团诈骗案
5.海外信托银行事件
6.26座问题公屋丑闻
7.香港电话公司贪污案
8.香港联合交易所新股上市贪污案
9.律政高官受贿案
10.1998年世界杯外围赛打假球案
11.程介南以权谋私案
12.谢霆锋顶包案
13.李继雄诈骗案
14.梁锦濠舞弊案
15.梁广昌诈骗案
16.圆洲角短桩案
17.廉署克星林炳昌、艾勤贤
18.2003年冼锦华高级警司案
于2002年,一名前毒品调查科高级警司冼锦华接受妓女提供免费性服务,涉及贪污成份,遭廉署高调拘控,引发警廉冲突,前警务处长曾荫培公开指责廉署做法不当。警方对廉署发布该案案情的手法公开表示不满,结果惊动特首董建华介入调停,立法会更传召两部门首长出席会议解释。最后冼被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判监两年,锒铛入狱。于2000年9月,前立法会议员程介南以权谋私,涉及贪污罪恶,结果被廉政公署拘控,判监18个月,锒铛入狱。
19.谢瑞麟案
2005年,廉署以涉嫌向旅行社及其职员提供非法回扣,将在内地开店超过百家的香港珠宝大王谢瑞麟及其任公司重要职务的儿子谢达峰等11人拘捕,通过打击曾被认为是“灰色地带”和“润滑剂”的商业潜规则,廉署使香港商界认识到,没有“回扣”的商业环境一样可以赚到大钱,而且全社会都可因之节省成本。一些有损消费者利益的商业“潜规则”,比如“回扣”等,曾被认为是经商必不可少的“润滑剂”。
⑥ 已执行到期的“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执行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8号)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7年11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⑦ 香港联合交易所。新股上市当天最多能增加多少。
理论上当天可无限升,因升降无封顶底。
但一般30-40% 不难见到。
⑧ 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的内地投资者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在国外已缴纳的预提税,可持有效扣税凭证到中国结算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抵免。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上述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⑨ 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息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
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其他有关操作事项,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⑩ 廉政公署的重大案件
廉署成立36年来,调查案件超过7万件,其中大量经典案例不仅走上荧屏,成为廉署进行公众反腐倡廉教育的组成部分;更重要的是,这些案件多是廉署针对香港不同发展阶段社会突出问题的经典之作。
⒈葛柏贪污案
葛柏案为廉政公署成立的导火线。1973年,总警司葛柏被发现拥有的财富多达四百三十多万港元,怀疑是从贪污得来。律政司要求葛柏在一星期内解释其财富来源,否则就会拘捕他。然而在这段期间,葛柏竟轻易逃离香港到英国,使积聚已久的民怨爆发,连大学生也参与、发起“反贪污、捉葛柏”的大游行,要求政府缉捕葛柏归案。
⒉油麻地果栏贪污案
⒊中华巴士贪污案
4.佳宁集团诈骗案
⒌海外信托银行事件
⒍26座问题公屋丑闻
⒎香港电话公司贪污案
⒏香港联合交易所新股上市贪污案
⒐律政高官受贿案
⒑1998年世界杯外围赛打假球案
⒒程介南以权谋私案
⒓谢霆锋顶包案
⒔李继雄诈骗案
⒕梁锦濠舞弊案
⒖梁广昌诈骗案
⒗圆洲角短桩案
⒘廉署克星林炳昌、艾勤贤
⒙2003年冼锦华高级警司案
于2002年,一名前毒品调查科高级警司冼锦华接受妓女提供免费性服务,涉及贪污成份,遭廉署高调拘控,引发警廉冲突,前警务处长曾荫培公开指责廉署做法不当。警方对廉署发布该案案情的手法公开表示不满,结果惊动特首董建华介入调停,立法会更传召两部门首长出席会议解释。最后冼被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判监两年,锒铛入狱。于2000年9月,前立法会议员程介南以权谋私,涉及贪污罪恶,结果被廉政公署拘控,判监18个月,锒铛入狱。
⒚谢瑞麟案
2005年,廉署以涉嫌向旅行社及其职员提供非法回扣,将在内地开店超过百家的香港珠宝大王谢瑞麟及其任公司重要职务的儿子谢达峰等11人拘捕,通过打击曾被认为是“灰色地带”和“润滑剂”的商业潜规则,廉署使香港商界认识到,没有“回扣”的商业环境一样可以赚到大钱,而且全社会都可因之节省成本。一些有损消费者利益的商业“潜规则”,比如“回扣”等,曾被认为是经商必不可少的“润滑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