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慈善信托存在哪些问题
目前慈善信托的几个特点让我们感受到离这个距离有点远。我们会看到受托人有大量的信托公司,慈善组织很少,或者只作为双受托人之一。有些慈善组织的加入是作为慈善信托的项目执行人或受益人,或作为一个管道实现免税功能,因为慈善信托按照当下的税法,还不能享受公益捐赠抵扣的优惠,慈善组织的存在成了寻求税收利益的必然选择。慈善信托从本意上来讲应该就是免税的。又比如说慈善信托财产规模比较小,所有的慈善信托资金加在一起都不如一个集合信托计划,可能品牌效应对信托公司来讲大于公益效应。再者慈善信托的期限都是以固定期限为主,财产种类是货币为主,现在市场上仅仅是有一单的是股权形式,接下来还有几单的出现还在观望中。以上问题的出现不仅仅是在业界,更重要的是在政策的不明朗,或者有些政策存在大的误区。
商业能解决社会问题,而慈善是起步于商业止步之处,就是说商业无法解决的问题才是慈善大有作为的空间。讲究公益绩效是对的,但是仅仅关注公益绩效而忽视过程的慈善就犯了大忌,因为过程与目的不相吻合。
最后我以十三世纪波斯诗人的一句诗来结束今天的发言,“所有的人类都来自于同一躯体,最初是来自共同的精髓。如果时光用痛苦折磨一条手臂,那么另一条手臂也甭想安然休息。”
B. 什么是”慈善信托“
公益信托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使整个社会或社会公众的一个显著重要的部分受益而设立的信托。(公益信托是英美的慈善信托(charitable trust)翻译过来的。但严格来说,英美的慈善信托与公共信托(public trust)还是有区别的,有些公共信托不能构成慈善信托。而且,慈善信托较好地表现了现代公益信托的起源。)
C. 慈善信托新鲜出炉,都有哪些优劣势
(一)有效保证慈善信托财产安全
信托制度的独特优势可以将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分割为名义上的所有权和实质上的所有权,使得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固有财产,这一点是公益法人和非法人社团所无法比拟的。慈善信托一般为不可撤销信托,委托人一旦设置慈善信托,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一方面委托人当即丧失其对该财产的权利,另一方面受托人的任何经济纠纷乃至破产都不会影响财产的存在和使用,使得信托财产得以与委托人及受托人各自的债权人实现有效隔离。
(二)结构简单,操作灵活
相较与公益法人,慈善信托在设立和管理上更为简单、操作更为灵活、形式更为多样。第一,慈善信托在设立上比较容易,仅须经特定主管机关许可,受托人要求比较宽泛。第二,慈善信托不属于法人,没有常设机构,具体运营由受托机构负责,无需支付额外成本。第三,慈善信托比较弹性,没有存续期限的限制,可以提供较为弹性的选择。由于慈善信托的委托人追求的是公益目的而非投资回报,因此不应按照现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包括不适用禁止利用媒体进行宣传的限制,不适用合格投资者的规定,不适用对自然人委托人的人数限制,不适用对机构委托人的委托金额起点的限制,不适用对信托合同面签和双录的要求,而应该鼓励信托公司和慈善组织进行广泛宣传,面向广大人群,不限金额、不限次数、不限人数、不限时间、不限地点地募集慈善信托资金。这一点正好与互联网金融所固有的分散、小额、多笔、远程、随时、随地等特点相契合,因此,慈善信托有望成为互联网信托的试验田。
(三)对受益人提供特殊的制度保护
信托监察人是对慈善信托受托人的活动进行监督的人,其行为目的是为了保护受益人之利益。信托监察人是慈善信托的特有制度,因为慈善信托的受益人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在慈善信托设定之前并不确定,因此,要让不特定且不确定的广大受益人直接行使信托法赋予受益人监督信托之权利,在操作上不可行;而仅依赖委托人来监督来保护慈善信托受益人的利益,在法律上亦不足够。因此,信托监察人之设计正是针对慈善信托的特点,以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方式对慈善信托进行有效监督。
D. 香港信托协会在哪里,怎么去
香港信托协会开在上海环球金融中心的,上海陆家嘴那里,地铁2号线,鑫风口回答
E. 绿专资本:内地和香港信托发展的区别与联系
功能定位
与香港为了更好地执行个人遗嘱而引入信托机制不同,内地信托机制的引入则是为了解决在改革开放之初为国家经济建设引入急需的资金和技术。
由于内地和香港在引入原因和法律来源方面的巨大差异,导致了今天二者在信托业功能定位上的巨大不同。其中内地信托主要涉及企业信托业务为,即为企业/政府解决融资问题。香港信托业主要分为企业信托、退休金计划、私人信托和慈善信托。对公,以信托服务提供商为主,如作为强制公积金的托管人对基金公司起到监管的义务;对私,主要以财富管理为主,负责办理家族信托进行遗产规划服务。相对而言,香港信托业的发展更加靠近国外的信托行业发展轨迹,而内地的信托业则更侧重于作为投融资平台。
发展现状
香港信托业主要负责为四个方面的资金管理提供服务:企业信托、退休金计划、私人信托和慈善信托。
企业信托:在企业信托方面,主要提供的服务包括设立信托,管理信托,担任托管人。其功能定位是为了服务于批发和零售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如基金公司)。
退休计划:强积金是以信托架构设立,其中受托人对强积金计划承担重大的受信责任,同时也承担整体的管理工作。虽然投资决策是由基金经理决定,但受托人负有确保投资决策符合信托契约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重大责任。此外,强积金核准受托人对强积金计划的营销人员(即强积金中介人)负有监督和管理的责任。
私人信托:私人信托在财富管理中的主要用途是财富和遗产规划。超高资产客户对这些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他们需要这些服务来管理财富的世代相传,实施家族企业的传承计划,并追求长期的慈善目标。由于富裕群体不断扩大,香港第二和第三线富裕客群对财富和遗产规划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慈善信托:慈善信托只占香港整体信托业的一小部分。慈善信托是四种可用作设立慈善机构的架构之一(此四种架构为:法定组织、注册公司、慈善信托和社团)。与香港其他信托以离岸形式为主不同,香港的慈善信托是根据香港法律成立。
相比较于内地金融业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总体思路来说,香港信托行业是作为一个集合概念出现,这不仅仅体现在其业务范围上,也决定了香港对于信托行业的功能定位。同时,这也为香港信托行业上的监管提出不小的难题,使得信托行业的监管重叠和监管空白现象频发。
内地的信托业主要业务为企业信托,其中私人信托和公益信托较少涉及。而对于我国的养老基金投资管理主要是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理事会的主要成员为基金公司和券商。作为主要业务的企业信托又按照投资领域的不同可以分为房地产、基础设施、金融、证券、其他信托。而在这个资金流向的过程中,作为受托人接受委托人委托时更多处于一个通道地位,并未发挥出其受托人的主要职能。
联系及发展趋势
首先对于香港信托业来说,内地市场是其未来关键增长来源,特别是针对于内地发展较为缓慢的私人信托业务。
其次对于内地信托业来说,在转型过程中,不管是对于信托的理解,还是在其功能地位上,都在逐渐向香港信托业靠拢。
处于转型期间的内地信托行业,其未来的发展趋势是在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和专业性水平,以及积极创新的前提下,逐渐从过去的产品导向向客户导向发展,利用自身在资金配置上的灵活性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财富管理方案。
F. 香港信托公司好还是大陆的信托公司好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对于高净值人士,投资是非常有必要的,在海外谁还没有点资产呢?那么,如果在有大量海外资产的情况下,如何继承更为高效?怎样传承更能节约成本呢?答案就是——信托!不错,在欧美国家和香港等地,信托就是一种遗产规划和财富传承的工具。那么,国内信托和离岸信托(指在中国内地以外设立的信托)有哪些不同?哪个才是当下富豪们的心中所爱?
香港信托PK国内信托:发展历史
《中国信托法》由2001年4月颁布,同年10月1日正式起施行,距今为止只有17年历史。
而香港则承袭英国信托法,不仅历史更为悠长,而且拥有与信托相匹配的完善法律体系。
香港信托PK国内信托:产品功能
国内信托机制早期引入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在改革开放之初国家经济建设急需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以营业信托为主,民事信托和慈善信托为辅,营业信托本质是投资理财产品,民事信托本质是财产管理,但缺乏法规指引,在缺乏健全法律框架保护的环境下,容易引起纷争,一旦出现问题就是费时、费力、费钱!
香港信托设立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执行财富隔离与传承。以明示私人信托为主,法定信托和慈善信托为辅,明示私人信托本质是设立人为私人利益根据明示声明而设立,不仅可以有效防止资产被吞噬,同时也能为后代精心打理未来,完成家业传承,达至基业长青的愿景。
香港信托PK国内信托:财产隔离和安全
因为国内与英美法系不同,所以信托资产不具有双重所有权,如果要实行财富隔离,设立人在国内往往需要花费更多成本以及建设更复杂的信托架构,才能完成这个目标,这也是为什么国内民事信托迟迟不能发展起来的重要原因。
香港信托则是委托给受托人管理财产,每份文件都需由律师认证,信托公司收取的资产必须须分开保存及分开记帐,确保无论在任何时间,均不会成为公司总资产的一部分或与公司的总资产混合,且资产名义法定所有权归受托人,资产受益所有权归受益人所有。不仅可有效地控制受益人的挥霍行为的同时,也能不让财富遭到债主、恶意索偿人以及离婚的影响。
香港信托PK国内信托:隐私保护
国内民事信托需要通过信托公示才可以生效,首先需要公示委托人将自己合法财产转给受托人,然后公示信托成立,这样的信托隐私荡然无存,完全起不到隐私保护的作用。
而香港信托受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保护,契约内容、条款及财产都是严格保密的,且绝不对外公开,极大程度的保障了客户的私隐。
关于信托的有关问题我们就介绍到这里,以上回答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到您,欢迎您为我们点赞及关注我们,谢谢。
G. 如何设立香港信托公司
香港信托业由四类主要的信托结构组成,包括公司信托、私人信托、养老金计划和慈善信托。
公司信托:
公司信托供应商提供核心的受托人服务及关键的配套服务,包括设立及管理信托和担当托管人。这些服务供应商对香港的基金管理业产生重要作用。
公司受托人向批发及零售投资产品提供专业服务,而该产品一般利用单位信托结构成立,向投资者提供了他们平时无法在公开市场买卖的资产或股票,及同时带来风险分散的作用。
H. 如何在香港成立基金会
1 、提供全新公司名 → 查名 → 15分钟出结果、即告知该名称可否在香港申请注册登记
2 、提供股东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至少 1 位,年满 18 岁,任何国籍关系或企业都可以)
3 、注册资本(不用验资,如注册资金超过 1 万元以外按政府收取 0.1% 厘印税即国内印花税)例如: 10 万元 付 100 元厘印税 100 万元 付 1000 元厘印税(注 :按此推算另计 )
4 、确定公司董事主席、股东的股份分配比例 .
5 、填写股东及董事国内的常用联系地址及电话、手机、邮箱
注:如公司股东超出 2 个以外,第3位每位股东收 200 元文件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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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什么是公益信托或慈善信托
看门狗财富为您解答。
慈善信托作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新型方式和重要载体,慈善法中将“慈善信托”作为重点,专章列入。据了解,慈善信托具有独立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等特征,可以满足财富总量大、类型复杂、传承周期长的慈善信托委托人在风险隔离、利益分配、信息保密和连续稳定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对于鼓励社会力量尤其是先富阶层长期持续地参与慈善事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