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信托项目收益该由谁缴纳企业所得税
信托合同上写的有,信托资产承担各种税费,投资者得到收益的时候,也有义务进行自行申报纳税,不过基本上没有自然人会这么做的,实际上就是默认了免税
② 销售信托产品要交什么税啊税率多少啊
要看销售者是什么身份,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是3%,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则是17%
③ 信托需要交税吗
目前个人购买信托是不交税的,目前我国对信托产品本身收益暂无征税规定,而是按照现行的一般性税收政策对信托活动进行税务监管,并未考虑信托本身法律关系的特殊性及其表达方式、实践方式。
④ 房地产企业信托贷款资金利息高于商业银行同类同期利息土地增值税计算中能否扣除有无好的办法
各地区掌握政策不1致,最好问当地有关部门。 查看更多答案>>
⑤ 信托产品收益是否要交税
这一个问题要分两部分来说:
第一。企业用资金认购信托产品。公司投资信托产品按照法律是应该缴税,但实际上信托公司在分收益的时候没有保税或代扣的责任和义务。所以,一般企业自有资金买的信托获得的收益在审计中会划到其他收入或营业外收入或是投资所得,算到总收入里扣掉总成本后这些包含了信托收益的利润是要收税的,所以对企业来说,是正常审计的话就会自动缴税的。
第二。个人投资者认购信托产品。和企业不一样,个人投资者认购信托需要个人去报税。在中国,就看你愿不愿意把个人所得税报给税务了,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个人投资者不需要缴税,按照合同需要支付你多少利息你就可取得多少收益。
⑥ 房地产投资信托的避税作用
房地产投资必须大量借贷,一方面是由于其投资额巨大,另一方面是由于投资者必须利用财务杠杆来获得较佳的权益投资回报率。利息可以抵扣应纳税额,房地产投资的巨大利息可以起到避税的作用。 折旧额亦可抵扣应纳税额,折旧期限的延长降低每年的折旧额,增加应纳税额,降低房地产的避税作用。非积极活动指的是参与程度较浅的投资,很多人投资房地产,却没有花很多时间和精力(如只有20%)来参与经营和管理,这种投资被归类为非积极投资。某一非积极投资活动的亏损有时可以用来抵扣积极投资和其它非积极投资的应纳税额。 总之,房地产投资的账面亏损可以起到避税作用。1986年的税收改革法案无非是降低了这种作用而已。 REITs的生命力所在税收优惠是REITs优于其它房地产经营公司的重要原因。在上市的房地产公司中,REITs的数量和规模远远超出普通的房地产公司。REITs的总资产约为3000亿美元,而REOCs约为300亿。 具有上市公司固有的一些优势,如规模经济、规范化管理、透明度高、专业化管理、股权大众化、管理民主、可吸收众多小投资者的资金等。世界上各行业中,几乎所有的顶级公司均为上市公司。 变现性好。REITs给予变现性很差的房地产投资以很好的股权流动性,是除按揭证券化之外的另一种“证券化”。
⑦ 房产税和信托不得不说的关系
房产税对住房供需结构和总量的影响是确定无疑的,但能否最终抑制房价还得看实际供需的情况。
随着这两年房地产去库存政策推动,2016年、2017年开年房地产市场又进入成交膨胀、价格飞涨的熟悉节奏,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两会”刚刚结束,关于房产税的消息又开始甚嚣尘上,目前来看,虽然房产税列入了5年立法规划,但是何时提请人大审议却尚未确定,至少2017年是没有列入议程。那么,房产税能否降房价呢?国外的房产税都起什么作用、征收费率多少?国内房产税征收是否势在必行?这一系列问题都困扰着社会各界,尤其是金融投资机构,乃至信托公司。笔者此前分析过房产税的历史与现状,比较过房产税的国际经验,推演过国内房产税改革的具体路径,也总结过房产税征收的可能影响以及对金融机构房地产投资业务的影响。结论是:房产税对降房价仅存理论可能,实际影响微乎其微。
⑧ 信托要交哪些税
信托涉及的课税种类
现代信托财产的种类也在不断扩大,几乎包罗动产、不动产、股权、债权、股票、债券、现金、储蓄、专利、特许权等等一切具有确定价值的财产。在参加信泽金信托培训的时候听说,相应的对信托的课税,可以有下列种类:
1、对收益的课税,即对信托财产租赁所得、投资所得、经营所得、财产转让增益所得等收益征税;
2、对流转的课税,即对信托财产交易额课征的营业税(或增值税);
3、对契约、合同、文书、凭证等课征的印花税。
⑨ 信托业如何应对增值税新规
去年以来,一系列税收文件陆续出台资管行业的增值税问题进一步明确。信托行业作为资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注意的是,《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应积极应对开展工作,以尽量减少税收政策变化对于业务的影响。
优质室友都在这里了
广告
在被要求打破刚性兑付、去杠杆、去嵌套的资管行业监管的大背景下,一系列税收政策文件包括《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以下简称“140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及《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以下简称“56号文”)等应运而生,使得资管行业的增值税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明确,弥补了以往资管产品的增值税税收漏洞。
信托行业作为资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系列为文件的出台对于整个信托行业链条上的各利益相关者都会带来影响。需要注意的是,56号文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作为受该政策影响的各利益相关者应积极应对开展工作,以尽量减少税收政策变化对于业务的影响。
委托人/受益人
梳理信托计划资产
投资信托产生的相关收益是否缴纳增值税并不能一概而论。因此,委托人/受益人需要较为全面地梳理所持信托计划资产,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对其相关收益是否应税进行判定。
积极与管理人进行沟通
投资人在梳理完成投资资产的涉税影响后,对于受增值税影响的信托计划资产需要予以关注。投资者应注意管理人对于信托合同条款的修订,尤其是对于信托收益的相关条款,并与管理人进行积极沟通,维护自身的权益。
信托计划管理人
法律文书梳理
梳理所有类别信托计划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计划合同;全面梳理信托计划涉及的利益相关者清单及沟通材料。
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
56号文实施后,为保证业务能够顺利开展和平稳运行,管理人需要就税负承担问题、计税原则确认问题和涉税资料交换问题与各方做好提前沟通。
新产品设计
营改增后,信托公司需要在产品设计过程中考虑增值税因素,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如净值型产品和固定收益回报产品)设计不同的税负转嫁方式。另外,对于多层嵌套的信托计划,是否需要重新设计产品的投资结构以降低额外税负可能也是信托公司需要考虑的问题。
梳理涉税资产
全面分析、梳理信托产品所持资产的类型和收益形式来明确其是否涉及现有增值税法规中所规定的应税项目。部分较为特殊的资产收益安排,例如股权和收益权等权益的转让和回购、预期收益差额补足、对赌约定、收益互换等,其涉税判定可能存在一定的争议,应给予特别的关注。
核算方案修改
信托产品管理人需要对产品增值税涉税会计科目进行梳理,制定会计科目设置、调整方案;梳理增值税会计处理流程、记账方式;制定价税分离方案,修订估值操作手册。
系统改造
信托公司需对内部系统架构和数据进行评估,识别需要改造的部分,明确内部系统信息传递流程、连接方案。需要注意的是,系统改造以及测试工作均需要在2017年年底完成,以确保在2018年1月1日能按时切换到改造后的系统,在时间上较为紧迫,在此也建议系统的开发改造工作尽早开展。
就不明确事项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
由于在目前的增值税框架下,还有许多政策待明确的事项。这不仅使得管理人在系统落地上存在较大的困难,建议在梳理资产后,就相关不明确事项与主管税务机关达成一致意见,降低自身的合规风险。
聘请中介机构协助落地
中介机构作为有着丰富行业经验的第三方,能够帮助企业进行增值税落地的全流程项目管理以及提供法律文书审阅、涉税投资行为分析、会计核算方案建议、系统改造分析、新政策岗位设置及人员培训等全方位协助和支持,帮助企业顺利完成增值税改革的落地执行工作。
一系列税收文件陆续出台对于信托业带来的影响是全面而深远的。这无疑给信托业带来很大的挑战,信托业应抓住时机,全力做好应对,积极筹划,迎接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