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实际控制权是指企业不同的利益参与者实际对企业运行和企业重大决策产生的影响。[1]实际控制权是实际做出决策的权力,实际控制权来源于对信息的掌握。
B. 上市公司股东怎样行使对企业的控制权
上市公司股东主要是通过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来行使对企业的控制权。股东按其所持股份,实行一股一票制。
第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的重大事项(如公司合并、分立、修改公司章程、增资、减资、变卖重大资产)由股东大会表决决定。因此,股东可通过行使自己的表决权来对公司的相应决策进行影响甚至控制。
第二,对于公司的非重大事项,一般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来决定。而董事,又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因此,股东可根据自身的表决权来对董事选举造成影响,选出自己信任的董事,然后再通过这些董事来控制公司。如果董事在工作中不再被股东信任的话,股东也可以在必要的时候依法对其进行替换。
此外,股东大会一般分为年会和临时会议,根据《公司法》第101、102、103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召开临时会议;当董事会、监事会没有履行召集股东大会的职务时,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的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C. 什么叫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求大神帮助
为了防止大股东随意减持对中小投资者造成不良影响,股改初期管理层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中对非流通股减持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1、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3、原非流通股股东出售所持股份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配售的方式。 当时的规定主要着眼于非流通股分批上市,对诸如国有股减持等具体细节问题,并没有相关的规定。 2007年7月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公布《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办法》三个政策性文件,对股权分置改革后国有单位转让和受让上市公司的方式、定价原则、审核程序、转让或受让方资格、协议签订、价款支付等方面作了规范性要求,其中与二级市场减持相关的主要有: 1、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未达到5000万股或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 2、国有控股股东转让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多个国有股东属于同一控制人其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或比例应合并计算。 3、国有参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由国有参股股东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决定,并在每年1月31日前将其上年度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报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应将转让方案逐级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实施。 4、国有股东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价格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股票当天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 上述文件是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在二级市场减持的行为准则,实施后国有企业在交易所转让原非流通股将存在以上限制,从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更加规范。由于2008年后,小非减持基本完成,而大非控制方主要是国有企业性质,因此,该文件实质性是针对大于5%持股比例的国有限售股的纲领性文件。《转让办法》和《受让办法》,对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减持与增持实施有效监管;《标识管理办法》则是通过对国有股东证券账户进行标识,以对其变动情况进行动态监管。三个文件形成对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动态管理的制度体系,未来非流通股减持将更加有法可依、有律可行。
D. 有限责任公司的表决决定权是由哪种股东决定
我不太清楚你们公司的性质
一、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话,你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话,又分是否为上市公司
1.如果不是上市公司,你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四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如果是上市公司,你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 上市公司股东多少股份可以有决策权
可以参考公司法
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F. 高分/ 上市公司对控制权在20%以下的子公司在合并报表中是怎么处理。
这个在合并报表和个别报表里没有差异,因为不具有控制权,除非是特殊情况,要不不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因为持股比例在20%以下,也不具有重大影响,所以采用成本法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里核算。净利润净资产都不体现。分红记作投资收益。
G. 上市公司与股东的最终决定权的疑难点
你用的分母错了~
你说的50%这个比例的分母是不同的,你用的分母是各地市场上发行的数量,但公司所发行的总股数(即真实的分母)应该是大陆、香港、海外,所有股份的总和~
实际数值说明:
假设大陆发行3000万股,香港发行3000万股,新加坡发行3000万股,A、B、C是三名股东。
A收购了大陆股份1500万股,持有大陆发行股数的50%;
B收购了香港股份1500万股,持有香港发行股数的50%;
C收购了新加坡股份2000万股,持有新加坡发行股数的的66.67%。
但总体来看,上市公司发行的总股数是3000+3000+3000=9000万股,因此
A持有股份占总股本的 1500/9000=16.67%
B持有股份占总股本的 1500/9000=16.67%
C持有股份占总股本的 2000/9000=22.22%
看清楚了吧,如果ABC是该公司的前三大股东,那么C的控股比例更高,C才是该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C拥有更大的决定权
H. 通过股市交易如何取得该股份公司的有决定权的股东之一理论上是不是只要持股15%以上就可
15%不能控股一家上市公司,大股东和控股股东是两个概念。最少要50%+1股才能控股。其次,你在二级市场购买一家上市公司达到5%的股份,你就必须向这家公司申请“要约收购”,否则你就不能再继续购买(法律规定)。如果这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是100%全流通,你就可以在二级市场100%的全面收购。
I. 一个人要拥有一家上市公司百分之多少的股份才能拥有它的控制权
1、绝对控股
是指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
2、相对控股
相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某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协议控股);或者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相对控股)。
(9)上市公司决定权扩展阅读:
1、股权与股份
在《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多用股权,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多用股份。
股权通常指因出资而享有的股东权利,也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比例;而股份则仅存在于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可以计量的股票数。
2、股权与股票
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而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支股票背后都有一家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