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什么上市公司发布发行GDR消息股价会涨
说明公司的质地比较好,否则是不会发布消息的 也不会得到批准
2. 公司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在纳斯达克上市
想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美国股票市场上市规则摘要纽约证券交易所
最低投资者数目 5000名,每名持有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250万股(全球)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1亿美元(全球)
最低招股价 不适用
市场庄家 不适用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不适用
税前盈利 1亿美元(过去三个财政年度累计计算)
公司管治 需要
纳斯达克全国市场
准则一(市场规则4420(a))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8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100万美元
公司管治 需要
准则二(市场规则4420(b))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18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2年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不适用
公司管治 需要
准则三(市场规则4420(c))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20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4名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不适用
税前盈利 7500万美元(或总收入和总资产分别达到7500万美元)
公司管治 需要
美国证券交易所
最低投资者数目 800名,若公众持股数量超过100万股,则为400名
最低公众持股量 5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3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3美元
市场庄家 不适用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4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75万美元(最近1个财政年度或最近3个财政年度其中的两年)
公司管治 需要
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
最低投资者数目 300名,每名持有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0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5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4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1年;若少于1年,市值至少要达到5000万美元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500万美元;或上市股票市值达5000万美元;或持续经营的业务利润达75万美元(在最近1个财政年度或最近3个财政年度中的2年)
税前盈利 参阅上文资产状况规定
公司管治 需要
附注:上述规定适用于非美国公司在美国作首次上市。其他证券的上市规定会有所不同。
中国公司在美上市指南美国的证券市场概况
美国最大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当数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中,购买和出售的订单传达到中心,由中心的专业人士通过维护系统以使买卖的订单匹配,从而实现交易。在场外交易市场,买卖是通过券商之间连接的计算机终端和报价单来完成的。最著名的场外交易市场就是纳斯达克(NASDAQ),券商作为中介代理人匹配客户之间的订单,或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介入证券交易。
纽约证券交易所是世界上最大的股票市场,其筹集的资金居股市之首。纽约证券交易所有将近2800多个上市公司,在2003年,包括了来自51个国家的470个外国公司。2003年,在纽约证交所上市的中国公司为15家,市值达到89亿美元;亚太地区共有82家公司,市值达728亿美元。广泛的市场参与者,包括公司、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和成员公司,构成了这一交易市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已经满足了最严格的上市标准,其范围包括从最大、最著名的蓝筹公司到许多世界顶级的技术公司和年轻、成长迅猛及私有化的非美国公司。
在美国,大概有35000个公司的股票在场外市场交易。纳斯达克是一个全国范围内的电子询价系统,存储和提供每秒更新的来自全国联网券商的场外报价。有6000多个公司的证券在该系统上询价,现有包括搜狐、新浪、网易三大中国门户网站在内的十几家中国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当今的纳斯达克市场已成为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竞争对手,许多符合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的大公司已选择了纳斯达克,如著名的微软、英特尔、苹果电脑和升阳公司等。纳斯达克市场分为两个部分:纳斯达克全国市场和纳斯达克小型市场。在全国市场的上市标准更严格,证券更具折现性。对于更小的公司而言,纳斯达克提供了一个“场外交易电子版”,但其并不是纳斯达克市场的一部分,而只是为券商们提供的通过计算机网络查询和估价的途径。最小的公司则可以列于“粉红单”上。
在美上市的优势
中国公司在美国上市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市场的稳定性以及其代表的雄厚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融资提供最大空间。对于包括中国公司在内的境外公司来说,对美国资本市场趋之若鹜的最大理由无不在于这一市场所容纳的雄厚资金。由于比较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行之有效的市场运营,不仅是庞大的投资机构,就是零散的个人投资者也能通过很多方式将资金聚集起来,占据着资本市场的重要一隅,使美国成为全球规模最大和最有效的资本市场。美国投资者对非美国公司的股票的投资大约占这些投资人所拥有的资金总额的12%。
第二,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全球知名度和良好声誉。公司良好的知名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公司的价值,而通过上市在美国的资本市场亮相,借助路演等方式以及媒体的曝光,取得类似促销的效应,能够提高企业的声誉。通常,股市分析师会跟踪公司的业绩,并定期预测公司前景,积极有利的报告将有助于提高公司股票的价格。
第三,强化公司的购并手段。上市使公司的价值能通过具有很高的折现性的美国股市的股票得以体现,而在美国上市的公司的股票往往被认可为购并的支付手段,买家往往更有可能接受股票作为支付工具。
第四,进一步促进中国公司的内部改革和提高公司治理的水平。美国市场更为严格的披露和公司治理要求,也将成为中国公司进行改革和实施广泛重组、提高在行业内竞争力的契机。
上市的方式
通常而言,中国公司进入美国的资本市场可以采取以下4种方式:
1.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s)
上一世纪30年代初期的股市灾难导致外国公司的股票在美国股市一落千丈,美国的投资人瞬间失去了数以亿计的投资,这一历史事件促使1933年的美国证券法正式实施。此后,美国证券法对境外公司在美国的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的监管与本土公司别无二致。毫无例外,该公司必须进行注册。根据公司的规模以及以前在美国的披露情况,美国证监会还制定了不同的表格,以供外国公司注册使用。
基本上,境外公司与美国公司一样,必须以同样的格式向美国证券委员会(SEC)和投资人披露同等的信息。对于许多境外公司来说,美国证券市场的披露制度是令人深感不适的。美国的财务披露和会计准则比许多国家的更加详细和严格,例如,其要求对公司的市场竞争性地位和管理阶层对前景预测的强制性披露,便是一个令外国公司头痛的例证,但是为了力争在这个浩瀚的资本市场上拥有一个位置,境外公司也只能入乡随俗了。为了软化此不适,美国证监会许可境外公司将其财务报表调节至符合美国的会计原则,并不一定要实际地按照美国标准来制作。
此外,境外公司的股票一旦公开交易,该公司还必须按照美国证券交易法的规定定期向SEC报告。
2.美国存托股证挂牌(American Depositary Receipts, ADRs)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7日、18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香港联交所正式挂牌交易。作为第一家两地同步上市的中国国有金融企业,其获得了25倍的超额认购倍数,共发行65亿股,募集资金35亿美元,创该年度全球资本市场IPO筹资额最高记录,取得了海外上市的成功。中国人寿保险就是中国企业通过ADR成功上市的例证。
美国证券业创造了这种将外国证券移植到美国的机制,存托股证交易提供了把境外证券转换为易交易、以美元为支付手段的证券。迄今为止,还有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石化等公司通过此方式在美国上市。
典型的ADR是如此运作的:
(1)美国银行与一境外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这一美国银行担任境外公司证券的存托人。
(2)美国的存托人签发存托股证给美国的投资人。每一张存托股证代表一定数目的境外公司的证券,该凭证可自由交易。
(3)美国存托人收购相应数量的境外公司的证券,一般该证券由境外的托管银行保管。
(4)发行存托股证后,美国存托银行作为该股证持有人的付款代理人。该银行收取股利并转化为美元,然后将其分配给股证持有人。
(5)存托银行作为存托股证的转让代理人,对该股证在美国的投资人的交易进行记录。该银行也时刻准备着把该股证转换为相应的境外证券。
美国证监会把ADR以及其所代表的境外证券区别对待。同时,ADR的发行也涉及到证券的公开发行。因此,发行ADR的美国银行也需要注册,而该境外公司则须履行定期报告的义务。
但是,履行全面的注册和报告是特别昂贵和负累的。鉴于此,美国证监会根据境外公司在美国证券市场的状况,制定了不同的ADR计划和相应的不同披露要求:
一级ADR
SEC对一级ADR的监管是最轻的。美国银行通过注册F-6表格,并附具存托协议和ADR凭证,便可建立一级ADR。
如果境外公司每年向美国证监会提交其在自己的国家所披露和公开的资料清单,其在美国的定期报告义务可免除。一级ADR可以在代理商和批发商的粉红单上报价,但是不能在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或纳斯达克上报价。这一级ADR主要是为美国投资人提供对现成的境外公司的股票的通道,但是,不能用于筹集资金。
建立一级ADR的成本比较小,平均为25000美元,境外公司的获益是很大的,通常股价会上升4-6%。
二级ADR
二级ADR可以在美国证券市场交易。美国银行须利用F-6表格注册,境外公司须定期报告。为能在证券交易市场或是纳斯达克交易,境外公司还需要进行20-F表格注册。但如一级ADR一样,二级ADR不能作为筹集资金的手段。
适用二级ADR的境外公司无一例外地发现,美国证券交易法所要求的披露要求比自己国家的法律规定更细节、更深入。最重要的是,境外公司的财务必须符合美国的一般会计准则,例如:美国一般会计准则要求分类披露公司的运营情况,还有一些敏感(有时是令人尴尬)的资料,包括主要财产、任何重大的正在进行的诉讼或政府对公司的调查、10%股东的身份、管理层薪酬总和、公司及子公司或执行官之间的交易,等等。公司还必须每年更新20-F表格。
建立二级ADR的成本是巨大的,平均超过100万美元。但是带来的成效也是巨大的,其为境外发行公司所铺设的通向美国投资人的通道以及以美国一般会计准则为标准的披露,通常会促使公司股价上升10-15%。
***ADR
境外发行公司将自己的证券向美国投资人作公开发行。这一级ADR的注册书必须本质上包括二级ADR的20-F年度报告所要求的内容。***ADR是唯一的允许境外公司在美国融资的ADR形式,建立***ADR必须按照类似于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的程序来进行。在美国的普通股公开发行一般成本超过150万美元。但是对于许多需要大量资金的境外公司来说,即使成本很高,***ADR也是值得一试的,因为美国的公众资本市场提供了一个无可比拟的融资基地。
全球存托股证(GDR s)
境外发行人也可以通过发行以美元为计价单位、全球发行的存托股证来促进其证券的交易。全球存托股证与美国存托股证的原理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在于全球存托股证是部分或全部在美国以外的区域运作。不论冠之以全球存托股证或美国存托股证,适用在美国的部分的法律是一样的。
3.私募资金和美国证券法144A条例
私募资金是一种避免美国证券法要求的注册,而又能在美国出售证券的做法。但是,美国证券法规对于出售私募证券有很多限制。美国证监会1990年采纳的144 A条例允许将某些符合条件的证券出售给合格机构投资人,而不需履行证券法的披露义务。但与144 A条例关联的交易必须符合基本条件:(1)该证券必须只能出售给合格机构投资人;(2)证券发行时,该证券不能与在美国的任一证交所交易或是在如纳斯达克的券商询价系统报价的证券属同一种类;(3)卖家和未来的买家必须有权利获得发行公司的一些从公众渠道尚未得知的信息;(4)卖家必须确认,买家知道卖家可以依据144 A条例来免除证券法的登记要求。144A条例还规定了合格机构投资人的条件。合格机构投资人通常包括美国银行、信用社和注册券商。
4.反向兼并
近年来,中国民营企业通过反向兼并(Reverse Merger)方式在美国上市方兴未艾。反向兼并,也称Reverse Takeover(RTO),俗称借壳上市,是一种简化快捷的上市方式,是指一家私人公司通过与一家没有业务、资产和负债的上市公司合并,该私人公司反向并入该上市公司,该上市公司成为一个全新的实体。该上市公司也称为壳公司。私人公司并入上市公司后持有多数股权(通常是90%)。
与IPO相比,反向收购具有上市成本明显降低、所需时间少以及成功率高等优势:一旦成为上市公司,公司的前景颇为可观;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通常远远高于同等行业、同等结构的私人公司;上市公司更易于筹集资金,因为其股票有市场价值而且可以交易;可以利用股票收购,因为公开交易的股票通常视为购并的现金工具。
但是,反向兼并并非一蹴而就的获取资金的捷径,其只是募集资金的间接途径。所以,这一方式仅适宜于那些对资金的需求并不是特别急切,将要经历很长时间才能达到上市公司的规模和水平的公司,有助于其实现融资的长期目标。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
对于已决定在纽约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中国公司来说,除了可依据供美国公司适用的上市标准之外,还可选择一套专供外国公司适用的标准。美国公司标准较外国公司标准而言,更加灵活。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包括两个部分:发行标准和财务标准。
发行规模标准如下:
1.美国公司标准
(1)股东数量:a.2000个持100股以上的美国股东;或者b.共有2200个股东,最近6个月的月平均交易量为10万股;或者c.共有500个股东,最近12个月的月平均交易量达100万股;
(2)公众持股数量:在北美有110万股;
(3)公开交易的股票的市场值总和为6000万美元。
2.非美国公司标准
(1)股东数量:全球范围内有50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2)公众持股数量:全球有250万股;
(3)公开交易的股票的市场值总和为,全球范围内达1亿美元。
财务标准如下(可任选其一):
1.美国公司标准
(1)税前收入标准:在最近3年的总和为1000万美元,其中最近两年的年税前收入为200万美元,第三年必须盈利;
(2)现金流量标准:对于全球市场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最近一年收入不少于1亿美元的公司,最近3年的现金流量总和为2500万美元(3年报告均为正数);
(3)纯评估值标准: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7500万美元,全球市场总额达7.5亿美元;
(4)关联公司标准:拥有至少5亿美元的市场资本;发行公司至少有12个月的营运历史。
2.非美国公司标准:
(1)税前收入标准:在最近3年的总和为1亿美元,其中最近两年中的每一年达到2500万美元;
(2)现金流量标准:对于全球市场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最近一年收入不少于1亿美元的公司,最近3年累计1亿美元,其中最近两年中的每一年达到2500万美元;
(3)纯评估值标准:同美国公司标准;
(4)关联公司标准:同美国公司标准。
纳斯达克的上市标准
相比之下,纳斯达克的上市标准比其他的全国性的交易市场更为宽松。对于规模稍小、缺乏深厚的营运历史和财力,尚不能达到全国交易市场的上市标准的外国公司来说,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对于首次发行的公司,根据纳斯达克的标准,必须满足以下3个初始上市标准中的一个,且必须满足该标准的全部要求;并且,这一公司必须持续满足其中之一的标准才能保持其上市地位。以下简要介绍纳斯达克的全国性市场的初始上市标准。
标准一:
(1)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
(2)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或者最近3年中的两年中拥有100万美元的税前收入;
(3)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4)公众持股的价值达800万美元;
(5)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6)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7)3个做市商;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二:
(1)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
(2)110万股公众持股;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达18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3个做市商;
(7)两年的营运历史;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三:
(1)市场总值为7500万美元;或者,资产总额达及收益总额达分别达7500万美元;
(2)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至少达到20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4个做市商;
(7)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上市的程序
首次公开发行的过程是富有挑战性、激动人心的过程,大胆的决定、上市团队的卓越表现和良好的市场状况,“天时、地利、人和”的协调实现,将会展现立足美国资本市场的中国公司的成功者的风采和形象。
1.组建上市顾问团队
公司得以在美国最终上市,往往是一个有效的上市顾问团队成功运作的结果。除了公司本身,尤其是公司的管理高层,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外,公司须组成一个包括投资银行、法律顾问、会计师在内的上市顾问团队。其中,投资银行将牵头领导整个交易和承销的过程。在考虑投资银行的人选时,公司应充分了解投资银行是否具有曾经协助过该行业的其它公司上市的经验以及其销售能力。公司选择的法律顾问必须具有美国的执业资格,同样,公司应考虑其是否有证券业务方面的丰富经验。会计师事务所应将根据美国一般会计准则独立审查公司的财务状况。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对中国的会计准则有全面地了解,以便调节若干数据以符合美国会计准则的报表要求。
2.尽职调查
公司将在上市顾问团队的协助下进行公司的管理运营、财务和法务方面的全方位、深入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将为公司起草注册说明书、招股书、路演促销等奠定基础。为了更好地把握和了解发行公司的经营业务状况,以便于起草精确和有吸引力的招股书,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的法律顾问以及发行公司的法律顾问将对发行公司的财产和有关合同协议作广泛的审查,包括所有的贷款协议、重要的合同以及政府的许可,等等。此外,他们还将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等进行讨论。同时,主承销商往往要求公司的法律顾问和会计师提供有关在注册说明书中的事件的意见。承销协议书将约定由公司的法律顾问出具有关公司的合法成立及运营、发行证券的有效性、其他法律事件的法律意见。此外,承销协议还将要求公司法律顾问出具关于注册说明书是否充分披露的意见。最后,发行公司还要被要求提供一封“告慰信”,即由其独立的注册会计师确认注册说明书中的各种财务数据。
3.注册和审批
美国证券法要求,证券在公开发行之前必须向美国证监会注册登记,并且向大众投资人提供一份详尽的招股书。注册审批是上市的核心阶段。公司、公司选任的法律顾问和独立审计师将共同准备注册说明书的初稿,因此,法律顾问的能力和经验在此阶段会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注册说明书应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包含招股书,第二部分包括补充信息、签字和附件。招股书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必须符合美国证监会的要求,以及必须真实地披露相关表格要求的信息。通常,对境外公司的披露要求与美国本土公司是一致的,包括公司过去5年的业务、风险因素、财务状况、管理层的薪酬和持股、主要股东、关联交易、资金用途和财务审计报告等。此外,招股书也是促销手册,招股书必须描述发行公司的“亮点”,以吸引投资人。
承销商及其法律顾问将对初稿进行认真地审查,并作出评论。当注册说明书准备好后,将递送到美国证监会。在注册说明书递交证监会后、该文件尚未被宣告有效之前,包含在说明书中的初步招股书将由投资银行送给潜在投资人传阅。在此期间,可以书面招股,但是不能承诺出售股份。在此期间,承销银行将安排路演(以下详述)。
美国证监会在30天内审查注册说明书。审查完毕后,证监会向公司发出一封信,要求提供补充信息或更详尽的披露,主要涉及披露和会计问题。公司即按照该意见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意见递交证监会。证监会再次进行审查。如是首次注册的公司,证监会往往会要求多次的修改。
美国证监会审查批准注册说明书的最后一稿后,将宣布注册说明书生效。对第一次的注册人来说,从第一次递送到宣布生效,需花4到8个星期的时间。
4.促销和路演
注册登记之后,公司便可以在投资银行的协助下进行促销,其中包括巡回路演。路演是指证券发行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对潜在投资人、分析师或资金管理人所作的报告会,激发投资兴趣,通常持续一至二个星期。届时公司管理层在投资银行的安排下,到各地巡回演说,展示其商业计划。管理层在路演上的表现对证券发行的成功与否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美国,重要的路演城市包括纽约、旧金山、波士顿、芝加哥和洛杉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伦敦和香港也往往会包括在路演的行程中。
一旦路演结束,最终的招股书将印发给投资人,公司的管理层将在投资银行的协助下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和数量。投资银行往往会基于投资者的需求和市场状况,提出一个建议价格。
一旦发行价确定,投资者收到正式招股书两天后,首次公开发行便可宣告生效,上市交易便拉开了序幕。主承销商将负责保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最初的关键几天的顺利交易。至此,首次公开发行即告成功。
对于我国公司而言,在纳斯达克上市的途径有两个:IPO和反向收购(借壳上市)。而在IPO中,一般是采取曲线IPO的形式。也就是说,境内企业在海外设立离岸公司或购买壳公司,然后通过资本安排和契约设计将境内资产或权益注入壳公司,然后以壳公司的名义在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筹资的方式。通常,离岸公司注册在英属维京岛、巴哈马、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巴拿马等世界著名的避税岛上,这样能够享受税收优惠,同时能够规避我国政府对于企业海外上市的严格规制。纳斯达克市场上的新浪、网易、搜狐等就是采用这种方式上市的。
除了IPO上市之外,我国的企业还可以通过反向收购(借壳上市)在纳斯达克上市。所谓反向收购上市,就是指国内企业在海外购买一家上市公司作为“壳”,然后由上市公司反向兼并中国大陆或大陆之外的企业法人,然后由壳公司实现再融资功能。反向收购上市尽管规避了国内审批程序,但资产业务注入难度、风险较大,而且在短期内很难实现再融资目标。如我国西安的生物技术公司杨凌博迪森就是采用这种方式成功登陆纳斯达克,并于2005年8月25日成功升板全美证券交易所(American Stock Exchange)。
这样,一旦一家“中国概念”公司根据自身实力确定了纳斯达克上市方式,它就可以按部就班实现上市计划。一般而言,如果一家中国公司想要实现纳斯达克上市,需要经历如下步骤:提出申请、等待答复、取得法律认可、招股书的Redherring(红鲱鱼)阶段、路演与定价,然后就是招股与上市阶段。只要公司符合纳斯达克上市要求,并且能够吸引到国际投资者的关注,那么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的难度不大。因为纳斯达克是一个成熟的市场,只要投资者预期上市公司能够给他们带来回报,他们必然会热烈地追捧这家公司的股票。只要获得投资者热烈认购,上市公司也就能够在纳斯达克以很高的市盈率融得资金。
如果一家公司希望通过反向收购的方式在纳斯达克上市,那么,想要获得融资资格将是“万里长征”。首先,如何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保证公司能够购买一个高质量的“壳”资源是对公司的一个挑战。其次,如何注入新的业务?如何保证新的业务能够获得投资者的认同?实际上,经历买入上司公司的“壳”资源,注入资产,然后提升公司业绩,实现融资的效果将是买壳上市的中国公司需要面的的挑战。
从纳斯达克目前已有的23家“中国概念”公司而言,19家选择了IPO上市,4家选择了反向回购上市。这些上市公司上市方式选择本身就说明了中国企业对于纳斯达克上市的偏好:与投入的成本和获得的资金的数量、风险相比,IPO是比反向回购更加理性的选择。
3. ADR与GDR的区别
一、发行范围不同。ADR是美国商业银行为协助外国证券在美国交易而发行的一种可转让证书,GDR是在全球公开发行,可在两个或更多金融市场上交易的股票或债券。
二、特点不同。
ADR的特点:
1、提高发行公司在国外市场的知名度,拓展境外筹资渠道,为日后直接在美国市场发行证券奠定基础。
2、具有比一般股票更高的流动性。不仅存托凭证之间可互换,也可与其他证券互换。
3、降低交易成本。美国存托凭证大多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被看作是一种美国证券,可以在美国的证券交易所市场或柜台交易市场进行自由交易,便于非美国公司进入美国证券市场。
GDR的特点:
1、同时在全球股票市场上发行,一般包括美国144-A规则下的不公开发行和在美国以外的国家的公开发行。
2、它适合于 “保管信托公司”欧洲清算组织和国际清算组织等清算交割。
3、跨越多个市场进行交易,并且以各个市场的货币进行清算。
4、在美国以外的全球存托凭证不能进入美国公开市场上市,但可以按144-A规则出售给特定机构投资者。
三、从本质上来看,ADR与GDR是一回事,都是属于存托凭证,都是属于境外发行的范畴,两者都以美元标价、都以同样标准进行交易和交割,两者股息都以美元支付,而且存托银行提供的服务及有关协议的条款与保证都是一样的。
4. GDR代表什么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GDR全球存托凭证1. 在超过一个国家发行,代表一家国外公司的银行证书。这些股票由国际银行的国外分行持有。这些股票与国内股票一同交易,但通过不同银行分行作全球销售2. 非公开市场用以筹集美元或欧元资金的金融工具
对于各个投资领域内的专业人员,包括基金经理、证券分析师、财务总监、投资顾问、投资银行家、交易员等等,CFA非常重要;它直接证明了你的职业素养和能力,被投资业看成一个“黄金标准”,这一资格被认为是投资业界中具有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的承诺。考生考过CFA对自己将会有很大帮助。
希望高顿网校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5. 企业发行的ADR(或CDR)股票有什么不同
ADR指美国存托凭证;CDR是指中国存托凭证
美国存托凭证(ADR)是一种在美国广为使用的适用于外国公司在美上市的解决方案。与发达国家资本市场具有多层次性一样,美国存托凭证这一交易品种自身也具有多层次性,它不但能应用于中石油、中石化这样的超大型优质公司,也同样可以应用于很多需要卖“原始股”骗钱维生的超小型垃圾公司。
CDR是Chinese Depository Receipt(中国存托凭证)的首字缩写。CDR是指在境外上市公司将部分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托管在当地保管银行,由中国境内的存托银行发行、在境内A股市场上市、以人民币交易结算、供国内投资者买卖的投资凭证。但是,CDR并不是IPO(首次证券发行)的概念。
区别:
1、股票(证券-国外)销售只限于国内(中国、英国、德国等等)
优点:股东享有投票权、公司被收购时的否决权(投票形式)。
弊端:中国股民无法投资在外地上市的中国企业。(CDR)
2、对发行股票的企业而言:ADR/GDR
让中国股民能够分享在外地上市的中国企业的成功(GDR)。
优点:免去了当地严格的监管,只需按时呈报报表,适时公布企业信息;打响公司的国际知名度(ADR)。
弊端:通过金融中介公司存托、处理。有固定的手续费、管理费。
3、在当地上市(证券-NASDAQ/NYSE/HKEX)
优点:享有如同在当地上市的流通量;集资渠道容易。
弊端:申请上市的条件比较苛刻(NASDAQ/NYSE与ADR相比);面临严格的会计审计。
总的来说,ADR/GDR购买时,基本与股票无异,流通量大,买卖手续简单。可通过本地市场购买,无需往外地投资或通过金融中介公司投资,也避免了买卖外汇的环节。买卖时间根据本地证券交易所的时间买卖。但没有股东的投票权。
(5)gdr上市公司有哪些扩展阅读:
存托凭证(Depository Receipts,简称DR〕,又称存券收据或存股证。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属公司融资业务范畴的金融衍生工具。存托凭证一般代表公司股票,但有时也代表债券。1927年,美国人J.P摩根为了方便美国人投资英国的股票发明了存托凭证。
以股票为例,存托凭证是这样产生的:某国的某一公司为使其股票在外国流通,就将一定数额的股票,委托某一中间机构(通常为一银行,称为保管银行或受托银行)保管,由保管银行通知外国的存托银行在当地发行代表该股份的存托凭证,之后存托凭证便开始在外国证券交易所或柜台市场交易。存托凭证的当事人,在国内有发行公司、保管机构,在国外有存托银行、证券承销商及投资人。从投资人的角度来说,存托凭证是由存托银行发行的几种可转让股票凭证,证明定数额的某外国公司股票已寄存在该银行在外国的保管机构,而凭证的持有人实际上是寄存股票的所有人,其所有的权力与原股票持有人相同。存托凭证一般代表公司股票,但有时也代表债券。
6. 第一支赴美上市的中国概念股票是哪个
中国概念股是对所有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股票的统称,但因为在其他国家二级市场挂牌的企业规模较小,中概股通常默认为在美上市。中资企业涉足华尔街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一九九二年,主要通过全球存股证(GDR)及美国存股证(ADR)的方式登陆美股。其后到一九九七年七月十四日,首只真正意义上的中概股“中华网”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
7. 美国各大交易所的市值 上市公司数量这些数据在哪可以找到阿 求告知 感谢!!!!!!
美国股票市场上市规则摘要纽约证券交易所 最低投资者数目 5000名,每名持有依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贰50万股(全球)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依亿美元(全球) 最低招股价 不适用 市场庄家 不适用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不适用 税前盈利 依亿美元(过去三个财政年度累计计算) 公司管治 需要 纳斯达克全国市场 准则一(市场规则四四贰0(a)) 最低投资者数目 四00名,每名持有者依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依依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吧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三名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依5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依00万美元 公司管治 需要 准则二(市场规则四四贰0(b)) 最低投资者数目 四00名,每名持有者依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依依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依吧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三名 营运历史 贰年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三0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不适用 公司管治 需要 准则三(市场规则四四贰0(c)) 最低投资者数目 四00名,每名持有者依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依依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贰0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四名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不适用 税前盈利 漆500万美元(或总收入和总资产分别达到漆500万美元) 公司管治 需要 美国证券交易所 最低投资者数目 吧00名,若公众持股数量超过依00万股,则为四00名 最低公众持股量 5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三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三美元 市场庄家 不适用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四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漆5万美元(最近依个财政年度或最近三个财政年度其中的两年) 公司管治 需要 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 最低投资者数目 三00名,每名持有依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依0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5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四美元 市场庄家 三名 营运历史 依年;若少于依年,市值至少要达到5000万美元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500万美元;或上市股票市值达5000万美元;或持续经营的业务利润达漆5万美元(在最近依个财政年度或最近三个财政年度中的贰年) 税前盈利 参阅上文资产状况规定 公司管治 需要 附注:上述规定适用于非美国公司在美国作首次上市。其他证券的上市规定会有所不同。 中国公司在美上市指南美国的证券市场概况 美国最大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当数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中,购买和出售的订单传达到中心,由中心的专业人士通过维护系统以使买卖的订单匹配,从而实现交易。在场外交易市场,买卖是通过券商之间连接的计算机终端和报价单来完成的。最著名的场外交易市场就是纳斯达克(NASDAQ),券商作为中介中国人匹配客户之间的订单,或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介入证券交易。 纽约证券交易所是世界上最大的股票市场,其筹集的资金居股市之首。纽约证券交易所有将近贰吧00多个上市公司,在贰00三年,包括了来自5依个国家的四漆0个外国公司。贰00三年,在纽约证交所上市的中国公司为依5家,市值达到吧9亿美元;亚太地区共有吧贰家公司,市值达漆贰吧亿美元。广泛的市场参与者,包括公司、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和成员公司,构成了这一交易市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已经满足了最严格的上市标准,其范围包括从最大、最著名的蓝筹公司到许多世界顶级的技术公司和年轻、成长迅猛及私有化的非美国公司。 在美国,大概有三5000个公司的股票在场外市场交易。纳斯达克是一个全国范围内的电子询价系统,存储和提供每秒更新的来自全国联中国券商的场外报价。有陆000多个公司的证券在该系统上询价,现有包括搜狐、新浪、中国易三大中国门户中国站在内的十几家中国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当今的纳斯达克市场已成为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竞争对手,许多符合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的大公司已选择了纳斯达克,如著名的微软、英特尔、苹果电脑和升阳公司等。纳斯达克市场分为两个部分:纳斯达克全国市场和纳斯达克小型市场。在全国市场的上市标准更严格,证券更具折现性。对于更小的公司而言,纳斯达克提供了一个“场外交易电子版”,但其并不是纳斯达克市场的一部分,而只是为券商们提供的通过计算机中国络查询和估价的途径。最小的公司则可以列于“粉红单”上。 在美上市的优势 中国公司在美国上市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市场的稳定性以及其代表的雄厚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融资提供最大空间。对于包括中国公司在内的境外公司来说,对美国资本市场趋之若鹜的最大理由无不在于这一市场所容纳的雄厚资金。由于比较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行之有效的市场运营,不仅是庞大的投资机构,就是零散的个人投资者也能通过很多方式将资金聚集起来,占据着资本市场的重要一隅,使美国成为全球规模最大和最有效的资本市场。美国投资者对非美国公司的股票的投资大约占这些投资人所拥有的资金总额的依贰%。 第二,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全球知名度和良好声誉。公司良好的知名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公司的价值,而通过上市在美国的资本市场亮相,借助路演等方式以及媒体的曝光,取得类似促销的效应,能够提高企业的声誉。通常,股市分析师会跟踪公司的业绩,并定期预测公司前景,积极有利的报告将有助于提高公司股票的价格。 第三,强化公司的购并手段。上市使公司的价值能通过具有很高的折现性的美国股市的股票得以体现,而在美国上市的公司的股票往往被认可为购并的支付手段,买家往往更有可能接受股票作为支付工具。 第四,进一步促进中国公司的内部改革和提高公司治理的水平。美国市场更为严格的披露和公司治理要求,也将成为中国公司进行改革和实施广泛重组、提高在行业内竞争力的契机。 上市的方式 通常而言,中国公司进入美国的资本市场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 依.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s) 上一世纪三0年代初期的股市灾难导致外国公司的股票在美国股市一落千丈,美国的投资人瞬间失去了数以亿计的投资,这一历史事件促使依9三三年的美国证券法正式实施。此后,美国证券法对境外公司在美国的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的监管与本土公司别无二致。毫无例外,该公司必须进行注册。根据公司的规模以及以前在美国的披露情况,美国证监会还制定了不同的表格,以供外国公司注册使用。 基本上,境外公司与美国公司一样,必须以同样的格式向美国证券委员会(SEC)和投资人披露同等的信息。对于许多境外公司来说,美国证券市场的披露制度是令人深感不适的。美国的财务披露和会计准则比许多国家的更加详细和严格,例如,其要求对公司的市场竞争性地位和管理阶层对前景预测的强制性披露,便是一个令外国公司头痛的例证,但是为了力争在这个浩瀚的资本市场上拥有一个位置,境外公司也只能入乡随俗了。为了软化此不适,美国证监会许可境外公司将其财务报表调节至符合美国的会计原则,并不一定要实际地按照美国标准来制作。 此外,境外公司的股票一旦公开交易,该公司还必须按照美国证券交易法的规定定期向SEC报告。 贰.美国存托股证挂牌(American Depositary Receipts, ADRs)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贰00三年依贰月依漆日、依吧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香港联交所正式挂牌交易。作为第一家两地同步上市的中国国有金融企业,其获得了贰5倍的超额认购倍数,共发行陆5亿股,募集资金三5亿美元,创该年度全球资本市场IPO筹资额最高记录,取得了海外上市的成功。中国人寿保险就是中国企业通过ADR成功上市的例证。 美国证券业创造了这种将外国证券移植到美国的机制,存托股证交易提供了把境外证券转换为易交易、以美元为支付手段的证券。迄今为止,还有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石化等公司通过此方式在美国上市。 典型的ADR是如此运作的: (依)美国银行与一境外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这一美国银行担任境外公司证券的存托人。 (贰)美国的存托人签发存托股证给美国的投资人。每一张存托股证代表一定数目的境外公司的证券,该凭证可自由交易。 (三)美国存托人收购相应数量的境外公司的证券,一般该证券由境外的托管银行保管。 (四)发行存托股证后,美国存托银行作为该股证持有人的付款中国人。该银行收取股利并转化为美元,然后将其分配给股证持有人。 (5)存托银行作为存托股证的转让中国人,对该股证在美国的投资人的交易进行记录。该银行也时刻准备着把该股证转换为相应的境外证券。 美国证监会把ADR以及其所代表的境外证券区别对待。同时,ADR的发行也涉及到证券的公开发行。因此,发行ADR的美国银行也需要注册,而该境外公司则须履行定期报告的义务。 但是,履行全面的注册和报告是特别昂贵和负累的。鉴于此,美国证监会根据境外公司在美国证券市场的状况,制定了不同的ADR计划和相应的不同披露要求: 一级ADR SEC对一级ADR的监管是最轻的。美国银行通过注册F-陆表格,并附具存托协议和ADR凭证,便可建立一级ADR。 如果境外公司每年向美国证监会提交其在自己的国家所披露和公开的资料清单,其在美国的定期报告义务可免除。一级ADR可以在中国商和批发商的粉红单上报价,但是不能在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或纳斯达克上报价。这一级ADR主要是为美国投资人提供对现成的境外公司的股票的通道,但是,不能用于筹集资金。 建立一级ADR的成本比较小,平均为贰5000美元,境外公司的获益是很大的,通常股价会上升四-陆%。 二级ADR 二级ADR可以在美国证券市场交易。美国银行须利用F-陆表格注册,境外公司须定期报告。为能在证券交易市场或是纳斯达克交易,境外公司还需要进行贰0-F表格注册。但如一级ADR一样,二级ADR不能作为筹集资金的手段。 适用二级ADR的境外公司无一例外地发现,美国证券交易法所要求的披露要求比自己国家的法律规定更细节、更深入。最重要的是,境外公司的财务必须符合美国的一般会计准则,例如:美国一般会计准则要求分类披露公司的运营情况,还有一些敏感(有时是令人尴尬)的资料,包括主要财产、任何重大的正在进行的诉讼或政府对公司的调查、依0%股东的身份、管理层薪酬总和、公司及子公司或执行官之间的交易,等等。公司还必须每年更新贰0-F表格。 建立二级ADR的成本是巨大的,平均超过依00万美元。但是带来的成效也是巨大的,其为境外发行公司所铺设的通向美国投资人的通道以及以美国一般会计准则为标准的披露,通常会促使公司股价上升依0-依5%。 三级ADR 境外发行公司将自己的证券向美国投资人作公开发行。这一级ADR的注册书必须本质上包括二级ADR的贰0-F年度报告所要求的内容。三级ADR是唯一的允许境外公司在美国融资的ADR形式,建立三级ADR必须按照类似于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的程序来进行。在美国的普通股公开发行一般成本超过依50万美元。但是对于许多需要大量资金的境外公司来说,即使成本很高,三级ADR也是值得一试的,因为美国的公众资本市场提供了一个无可比拟的融资基地。 全球存托股证(GDR s) 境外发行人也可以通过发行以美元为计价单位、全球发行的存托股证来促进其证券的交易。全球存托股证与美国存托股证的原理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在于全球存托股证是部分或全部在美国以外的区域运作。不论冠之以全球存托股证或美国存托股证,适用在美国的部分的法律是一样的。 三.私募资金和美国证券法依四四A条例 私募资金是一种避免美国证券法要求的注册,而又能在美国出售证券的做法。但是,美国证券法规对于出售私募证券有很多限制。美国证监会依990年采纳的依四四 A条例允许将某些符合条件的证券出售给合格机构投资人,而不需履行证券法的披露义务。但与依四四 A条例关联的交易必须符合基本条件:(依)该证券必须只能出售给合格机构投资人;(贰)证券发行时,该证券不能与在美国的任一证交所交易或是在如纳斯达克的券商询价系统报价的证券属同一种类;(三)卖家和未来的买家必须有权利获得发行公司的一些从公众渠道尚未得知的信息;(四)卖家必须确认,买家知道卖家可以依据依四四 A条例来免除证券法的登记要求。依四四A条例还规定了合格机构投资人的条件。合格机构投资人通常包括美国银行、信用社和注册券商。 四.反向兼并 近年来,中国民营企业通过反向兼并(Reverse Merger)方式在美国上市方兴未艾。反向兼并,也称Reverse Takeover(RTO),俗称借壳上市,是一种简化快捷的上市方式,是指一家私人公司通过与一家没有业务、资产和负债的上市公司合并,该私人公司反向并入该上市公司,该上市公司成为一个全新的实体。该上市公司也称为壳公司。私人公司并入上市公司后持有多数股权(通常是90%)。 与IPO相比,反向收购具有上市成本明显降低、所需时间少以及成功率高等优势:一旦成为上市公司,公司的前景颇为可观;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通常远远高于同等行业、同等结构的私人公司;上市公司更易于筹集资金,因为其股票有市场价值而且可以交易;可以利用股票收购,因为公开交易的股票通常视为购并的现金工具。 但是,反向兼并并非一蹴而就的获取资金的捷径,其只是募集资金的间接途径。所以,这一方式仅适宜于那些对资金的需求并不是特别中国切,将要经历很长时间才能达到上市公司的规模和水平的公司,有助于其实现融资的长期目标。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 对于已决定在纽约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中国公司来说,除了可依据供美国公司适用的上市标准之外,还可选择一套专供外国公司适用的标准。美国公司标准较外国公司标准而言,更加灵活。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包括两个部分:发行标准和财务标准。 发行规模标准如下: 依.美国公司标准 (依)股东数量:a.贰000个持依00股以上的美国股东;或者b.共有贰贰00个股东,最近陆个月的月平均交易量为依0万股;或者c.共有500个股东,最近依贰个月的月平均交易量达依00万股; (贰)公众持股数量:在北美有依依0万股; (三)公开交易的股票的市场值总和为陆000万美元。 贰.非美国公司标准 (依)股东数量:全球范围内有5000个持依00股以上的股东; (贰)公众持股数量:全球有贰50万股; (三)公开交易的股票的市场值总和为,全球范围内达依亿美元。 财务标准如下(可任选其一): 依.美国公司标准 (依)税前收入标准:在最近三年的总和为依000万美元,其中最近两年的年税前收入为贰00万美元,第三年必须盈利; (贰)现金流量标准:对于全球市场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最近一年收入不少于依亿美元的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流量总和为贰500万美元(三年报告均为正数); (三)纯评估值标准: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漆500万美元,全球市场总额达漆.5亿美元; (四)关联公司标准:拥有至少5亿美元的市场资本;发行公司至少有依贰个月的营运历史。 贰.非美国公司标准: (依)税前收入标准:在最近三年的总和为依亿美元,其中最近两年中的每一年达到贰500万美元; (贰)现金流量标准:对于全球市场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最近一年收入不少于依亿美元的公司,最近三年累计依亿美元,其中最近两年中的每一年达到贰500万美元; (三)纯评估值标准:同美国公司标准; (四)关联公司标准:同美国公司标准。 纳斯达克的上市标准 相比之下,纳斯达克的上市标准比其他的全国性的交易市场更为宽松。对于规模稍小、缺乏深厚的营运历史和财力,尚不能达到全国交易市场的上市标准的外国公司来说,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对于首次发行的公司,根据纳斯达克的标准,必须满足以下三个初始上市标准中的一个,且必须满足该标准的全部要求;并且,这一公司必须持续满足其中之一的标准才能保持其上市地位。以下简要介绍纳斯达克的全国性市场的初始上市标准。 标准一: (依)股东权益达依500万美元; (贰)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或者最近三年中的两年中拥有依00万美元的税前收入; (三)依依0万的公众持股量; (四)公众持股的价值达吧00万美元; (5)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陆)至少有四00个持依00股以上的股东; (漆)三个做市商; (吧)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二: (依)股东权益达三000万美元; (贰)依依0万股公众持股; (三)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达依吧00万美元; (四)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四00个持依00股以上的股东; (陆)三个做市商; (漆)两年的营运历史; (吧)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三: (依)市场总值为漆500万美元;或者,资产总额达及收益总额达分别达漆500万美元; (贰)依依0万的公众持股量; (三)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至少达到贰000万美元; (四)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四00个持依00股以上的股东; (陆)四个做市商; (漆)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上市的程序 首次公开发行的过程是富有挑战性、激动人心的过程,大胆的决定、上市团队的卓越表现和良好的市场状况,“天时、地利、人和”的协调实现,将会展现立足美国资本市场的中国公司的成功者的风采和形象。 依.组建上市顾问团队 公司得以在美国最终上市,往往是一个有效的上市顾问团队成功运作的结果。除了公司本身,尤其是公司的管理高层,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外,公司须组成一个包括投资银行、法律顾问、会计师在内的上市顾问团队。其中,投资银行将牵头领导整个交易和承销的过程。在考虑投资银行的人选时,公司应充分了解投资银行是否具有曾经协助过该行业的其它公司上市的经验以及其销售能力。公司选择的法律顾问必须具有美国的执业资格,同样,公司应考虑其是否有证券业务方面的丰富经验。会计师事务所应将根据美国一般会计准则独立审查公司的财务状况。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对中国的会计准则有全面地了解,以便调节若干数据以符合美国会计准则的报表要求。 贰.尽职调查 公司将在上市顾问团队的协助下进行公司的管理运营、财务和法务方面的全方位、深入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将为公司起草注册说明书、招股书、路演促销等奠定基础。为了更好地把握和了解发行公司的经营业务状况,以便于起草精确和有吸引力的招股书,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的法律顾问以及发行公司的法律顾问将对发行公司的财产和有关合同协议作广泛的审查,包括所有的贷款协议、重要的合同以及政府的许可,等等。此外,他们还将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等进行讨论。同时,主承销商往往要求公司的法律顾问和会计师提供有关在注册说明书中的事件的意见。承销协议书将约定由公司的法律顾问出具有关公司的合法成立及运营、发行证券的有效性、其他法律事件的法律意见。此外,承销协议还将要求公司法律顾问出具关于注册说明书是否充分披露的意见。最后,发行公司还要被要求提供一封“告慰信”,即由其独立的注册会计师确认注册说明书中的各种财务数据。 三.注册和审批 美国证券法要求,证券在公开发行之前必须向美国证监会注册登记,并且向大众投资人提供一份详尽的招股书。注册审批是上市的核心阶段。公司、公司选任的法律顾问和独立审计师将共同准备注册说明书的初稿,因此,法律顾问的能力和经验在此阶段会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注册说明书应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包含招股书,第二部分包括补充信息、签字和附件。招股书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必须符合美国证监会的要求,以及必须真实地披露相关表格要求的信息。通常,对境外公司的披露要求与美国本土公司是一致的,包括公司过去5年的业务、风险因素、财务状况、管理层的薪酬和持股、主要股东、关联交易、资金用途和财务审计报告等。此外,招股书也是促销手册,招股书必须描述发行公司的“亮点”,以吸引投资人。 承销商及其法律顾问将对初稿进行认真地审查,并作出评论。当注册说明书准备好后,将递送到美国证监会。在注册说明书递交证监会后、该文件尚未被宣告有效之前,包含在说明书中的初步招股书将由投资银行送给潜在投资人传阅。在此期间,可以书面招股,但是不能承诺出售股份。在此期间,承销银行将安排路演(以下详述)。 美国证监会在三0天内审查注册说明书。审查完毕后,证监会向公司发出一封信,要求提供补充信息或更详尽的披露,主要涉及披露和会计问题。公司即按照该意见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意见递交证监会。证监会再次进行审查。如是首次注册的公司,证监会往往会要求多次的修改。 美国证监会审查批准注册说明书的最后一稿后,将宣布注册说明书生效。对第一次的注册人来说,从第一次递送到宣布生效,需花四到吧个星期的时间。 四.促销和路演 注册登记之后,公司便可以在投资银行的协助下进行促销,其中包括巡回路演。路演是指证券发行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对潜在投资人、分析师或资金管理人所作的报告会,激发投资兴趣,通常持续一至二个星期。届时公司管理层在投资银行的安排下,到各地巡回演说,展示其商业计划。管理层在路演上的表现对证券发行的成功与否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美国,重要的路演城市包括纽约、旧金山、波士顿、芝加哥和洛杉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伦敦和香港也往往会包括在路演的行程中。 一旦路演结束,最终的招股书将印发给投资人,公司的管理层将在投资银行的协助下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和数量。投资银行往往会基于投资者的需求和市场状况,提出一个建议价格。 一旦发行价确定,投资者收到正式招股书两天后,首次公开发行便可宣告生效,上市交易便拉开了序幕。主承销商将负责保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最初的关键几天的顺利交易。至此,首次公开发行即告成功
8. 两地上市的简介
对一家已上市公司来说。如果准备在另一个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那么它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在境外发行不同类型的股票,并将此种股票在境外市场上市。我国有些公司既在境内发行A股。又在香港发行上市H股,就属于此种类型。另一种形式是在两地都上市相同类型的股票,并通过国际托管银行和证券经纪商,实现股份的跨市场流通。此种方式一般又被称为第二上市,以存托凭证(ADR或GDR)在境外市场上市交易就属于这一类型。
9. 中国有哪些企业在纽交所上市
http://blog.sina.com.cn/u/1233721385
中国公司在美国上市已有7年的历史,在华尔街上经历过三起三落,“7年中,既有像中华网这样中国概念股风光无限好的辉煌,又有大半股票价格跌破发行价,有些股票仅值几毛钱惨不忍睹的苦涩。”一位国际金融和投资银行专家这样总结中国公司海外上市的7年历程。中国概念股在华尔街掀起了四波浪潮。
第一波浪潮:中国股票首次登陆华尔街
1992年底中国证监会成立,随后,就批准第一批公司到海外上市。中国公司第一次在美国股市上露面是在1993年7月的青岛啤酒,随后还有上海石化、马鞍山钢铁、仪征化纤等八家。它们的主挂牌在香港,但通过全球存股证方式(GDR)和美国存股证方式(ADR)分别在全球各地和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1998年8月,上海石化H股在香港上市的同时,将50%的H股转为ADR、GDR在纽约上市。通过其他途径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第一家与中国有关的股票是1992年10月9日上市的华晨金杯汽车,发行价为16美元,当年11月底升至33美元。第二家是中国中策轮胎,第三家是上海摩托车。由于是中国公司第一次在美国上市,很快就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形成一股热潮,在1993年7月份达到高峰。这些股票以青岛啤酒受到追捧最为典型,当时,39家外国著名投资公司争着要当其代理商,认购率也超额200倍,股价最高时达14港元。
第一批海外上市的企业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绝大部分改制前为国企,二是行业限于制造业。那么,这些股票为何受到国际投资人的青睐呢?专家认为,首先从宏观上讲,当时中国经济GDP增长速度高于世界平均值的一倍多。第二,国际投资人看好中国巨大的消费市场,他们的想法很简单,他们做决策时,只关心几个简单的数字,就是说,中国人均某一个产品消费是多少,然后与国际平均数字进行比较,感到潜力惊人。此外,中国制造业有较长期的历史,基础比较雄厚,而且中国政府对制造业一向大力扶持。
第一次浪潮持续到1994年就消退了,股价跌到谷底。一方面是受到墨西哥的金融危机的影响,另一方面是公司本身的原因,这也是主要的原因。上市半年后的中期业绩公报和一年后的年报业绩较差,与公司管理层在上市推荐过程中所做的预测有很大出入。于是,国际投资人对中国制造业产生怀疑,虽然是股份制企业,但这些上市企业在管理制度、体制、公司的治理结构等方面仍存在着传统的痕迹,特别是存在缺少激励机制,公司运营业绩和股价表现与管理层和员工利益关联不大等一系列问题。第一次浪潮就这样退下去了。
第二波浪潮:基础设施类股票领风骚 以制造业为主的股票引发的第一次浪潮消退不久,到美国上市的第二批中国股票又开始出现在华尔街。不过,这次制造业公司很少了,取而代之的大部分是以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为主的公司,这些公司涉及航空、铁路、公路、电力等领域。如华能电力国际、中国东航、南方航空、大唐发电等公司。
这些公司一上市,很快吊起那些想购买中国基础设施股票的人的胃口。不过,投资人换了一波。他们同样拿人均航空里程、人均用电量、人均能源消耗量等指标与国外进行比较,发现均远远落后于世界主要国家,具有极大的增长潜力。认为投资这类股票风险较小,于是,纷纷购买。 然而,好景不长。购买这些股票的主要是一类机构投资人,他们原打算长期持有,进行战略投资,不到迫不得已时是不轻易出手的。结果,这些机构纷纷抛售这些中国公司股票,造成股价狂跌。
中国股票在华尔街的第二次潮涨潮落的原因与第一次大同小异。从宏观上讲,由于经济疲软,许多项目被迫缓建或停建。此外,基础设施领域恶性竞争,导致企业严重亏损。像民航业,进口飞机过多,飞机运力过剩,机票打折,导致民航业全面亏损。
第三波浪潮:红筹股一度红透半边天
中国概念股在华尔街掀起的第三次狂潮是红筹股,这波狂潮起始于1996年底,终结于1997年10月的金融风暴。它所引发的震荡远远超过头两次,其主战场虽然是在香港,事实上华尔街也倍受冲击。
所谓红筹股,是我国以某一个部门和某一级政府为背景,投资到香港的窗口公司,这些公司利润往往有超常规的增长。尽管这些公司主挂牌在香港,但通过美国存股证方式(ADR),也可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这些股票有航天科技、招商局、中国华润、上海实业、北京控股、广东粤海等。像北京控股认购时,香港六十个财团入股,冻结资金数千亿,创造了1200倍认购率的香港股市记录。香港六大富豪一同出席推介会,这在香港还是头一回,一时成为投资界的美谈。1997年5月18日挂牌,上市股价是11.48港元,当天收市涨到44元,最高时达到66元,去年收市价为12.25港元。
红筹股有几大因素吸引海外投资者:
一是最直接的“中国概念”,受益于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
二是海外投资者认为,红筹股与前两类企业有很大的不同,他们注册在香港,由香港当地的管理层运作,有相当的自主灵活性,经营环境较好,融资方便,避免了前两类企业的不足。中资企业背后要么有行业部门的支持,要么有强大的地方政府作后盾。
三是,这些企业可获得优质和超常规资产注入,资产组合多元化,可带来企业高速发展。
第四,拥有一大批战略投资者。最后,与香港回归祖国的大环境有关。然而,随着1997年底亚洲金融危机的突然爆发,香港股市一落千丈,人气极度低迷,再加上红筹股业绩和表现欠佳,结果,好景昙花一现,不少股票跌到发行价以下,至今仍在这一价位徘徊,像粤海还走上了清盘的道路,令人扼腕叹息。
第三次浪潮消退后,国外资本市场对中国股票大门紧闭长达15个月。
第四波浪潮:高科技概念股掀起新狂飙
1999年7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同一天,中华网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挂牌当日,股价由20美元飙升到67.2美元,上涨235%,当日市值超过110亿人民币,集资1亿美元。16日股价由58美元,突然飙升至101.3美元,涨幅达75%;17日,再次狂涨至137美元。2000年1月11日,收盘价高达82美元(一拆二后)。
中国电信年前最后一天收盘价为128美元,逼近历史最高价。中国荣昌国际控股公司在中美入世协议达成前,每股股价仅为一美元,16日,该股收盘价上涨了11倍,达到11.06美元,17日又狂升至每股32.06美元,几天后,股价一度上升至每股80美元。中国华润发展公司股票也有不俗的表现,17日上涨了19美元。中华轮胎公司两天上涨77%,达到每股10.06美元。其它股票也有不俗的表现。
1999年2月17日,以生产数码无线电话称雄市场的广东企业———侨兴环球在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上市,因而成为我国第一家境外上市的民营企业。由于受到中美签署入世协议利好因素刺激,侨兴环球股票17日升幅达268%,上涨8.375美元,收市11.5美元,成交也创下天量。1999年12月31日,股价飙升至28美元。几天内扶摇直上,价格荣登纳斯达克市场一周涨幅十大股票第六位,市值一周内增加了1.5亿美元。外国记者形容:这些日子,中国民营企业股票就像坐上了火箭一样往上涨。
10. 中国在荷兰上市的股票,在哪里查询到
2020年12月15日,荷兰加勒比证券交易所官网宣布南阳路捷电动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0.305美元的价格上市,初始市值为1830万美元。
南阳路捷电动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实际业务位于中国河南省南阳市。
该集团的收入和现金流来自于向客户销售其产品,即电动摩托车和LSEV。在其主要营业地拥有自己的工厂生产销售渠道。集团的税前净收入是在扣除制造销售产品的成本、销售和营销费用以及管理和其他费用后得出的。
集团现有120名全职员工,包括10名工程人员和50名生产员工。员工人数不受季节性波动的影响。董事们看好中国摩托车和LSEV行业的前景,尽管这些行业竞争激烈,目前面临着非常严峻的监管环境。
南阳路捷向交易所提出的申请是以股权上市的方式在DCSX上市。公司不会因为上市而筹集新的资金。尽管如此,董事们认为,在荷兰加勒比证券交易所上市对集团及其股东有利,因为上市之后将允许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其股票同时扩大公司的股东基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