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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期货从业考试个人物品放哪

发布时间: 2021-06-08 14:53:32

① 在报名期货从业考试时,要填写期货从业人员个人信息填报表,这个表应该交到哪里啊归哪个机构管理啊

你从中国期货业协会的官方网站上报名就可以了,7月份的考试报名已经结束了,但你可以参加今年9月和11月份的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每年一般可以考5次,报名的时候网上审核你的相关信息不用担心,考试的时候带上准考证和身份证就可以了,祝你顺利通过考试!

② 期货从业考试的考场规则 都有哪些要留意 的

我去年报名考试 的期货从业考试,据我理解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考场纪律考场纪律规则 如下:
1.考试一概 在指定时间和考场内进行。
2.考生务必在开考前2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入场后至考试进程 中一概 不得私自 离去 座位和考场(提早 交卷者除外)。
3.考生必需 携带准考证打印件和身份证(或规则 的其他有效证件)入场,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入座后主动 将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反省 。
4.迟于开考时间20分钟者不得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登场 。开考20分钟内未能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的,视为缺考。
5.除必要的演算用笔外,严禁将任何材料 、计算器及各类无线通讯工具等带入考场。考生须按监考人员门槛 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地点。
6.考生要主动 维护考场次序 ,坚持 安静,不准吸烟、吃东西。遇到难题 可举手,恳求 监考人员解释。
7.考试中途因病不能坚持考试者,应报告监考人员,依据 详细 状况 处置 。
8.考生交卷后应立刻 离去 考场,不得将草稿纸带出场外,不得在考场左近 逗留、喧哗。191

③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考生可以自己带草稿纸和计算器吗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考生不能自己带草稿纸和计算器。考生进入考场时除相关证件和考试用笔外,不允许带其他任何物品包括计算器进入考场。考试用草稿纸由考场提供。考试时由考试机器提供计算页面。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期货从业准入性质的入门考试,是全国性的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受中国证监会监督指导,由中国期货业协会主办,考务工作由ATA公司具体承办。一般一年有多次考试。中国期货业协会在每年的考试公告中公布当年的考试次数和时间。

务必在正式开考前30分钟进场,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指定考场。密码将用于考试登陆。考生不要携带除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之外的其它个人物品,禁止携带计算、存储、摄录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④ 请问考研的时候书包等个人物品要放到哪里呢

随身携带的手机书包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请考生放置在考场考生物品存放处。考生将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没有放置在考生物品存放处的按作弊论处。

考试需要准备的文具:黑色签字笔(粗细并没有严格要求,建议最好选用0.5)、2B铅笔、橡皮擦、直尺、三角板、量角器等可能用到的文具最好都带上。

部分考场可携带:指针手表、暖宝宝、透明的水杯、除去包装的饮料、透明带、去包装的餐巾纸。以上物品建议都可以准备,能带就带,不能带就放到包里。

(4)期货从业考试个人物品放哪扩展阅读

共四门:两门公共课、一门基础课(数学或专业基础)、一门专业课。

两门公共课:政治、外语。

一门基础课:数学或专业基础。

一门专业课(分为13大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其中:法硕、西医综合、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计算机、农学等属统考专业课;其他非统考专业课都是各高校自主命题。

⑤ 去考二建包放哪里、有存东西的地方没有

可以带入考场的,开考前所有与老师无关的物品都会由老师集体要求放到考场指定位置,不用慌

二级建造师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等。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考生凭准考证(只可携带一张进入考场)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齐全方可参加考试。

禁止携带

严禁携带手机、电子手表、手环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进入座位,要主动关闭后放在“物品放置处”;禁止将与考试相关资料带入座位,或是将与考试有关信息、公式等写在准考证或计算器上,也不要将收到的培训宣传广告带入座位。考试过程中,一旦被发现携带入座,一律作违纪违规处理。

进入考场,拿到答题卡之后要先将个人信息填涂完整并检查一遍。选择题一定要做完就涂卡并且检查,等到最后做完案例题再涂,可能会由于时间来不及造成涂错或者没填涂完就很遗憾了。

⑥ 基金从业考试个人贵重物品放在考场门口会被人拿走吗

如果不放心的话,最好不要携带个人贵重物品,一般来说,考场的物品不会被人拿走的。

⑦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的地点是自行选择吗

目前,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将每年在35个城市或多个主要城市举行,具体开考次数和考点安排以考试公告为准,考生可根据个人需要选择最近的考点。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期货从业准入性质的入门级考试,是国家资格考试,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中国期货业协会负责组织资格考试。

2019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将于1月12日、3月23日、5月18日、7月13日、9月7日和11月16日举行。

采用网上报名,请在上述注册时间内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注册频道”,并按要求注册。报名费65元(不含教材费),具体付款方式、发票申请、审核许可打印等相关事宜,以登记开始日后的登记通知为准。

考试科目: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分为期货基础知识和期货法律法规两个科目,以上两项考试合格后,即可申请“期货投资分析”科目。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是100分钟。

⑧ 期货从业考试。。我把发的草稿纸带出来了。。

没事。只要没有被发现有在传递考试信息的现象。详见: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3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人事部2004年10月20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同时废止。

部长 尹蔚民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考试、职业准入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考试。
本规定所称应试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与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命(审)题(卷)、监考、主考、巡视、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考试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或者学会等。
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级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考试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地方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依据本规定对应试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其中,造成重大影响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由省级考试机构进行认定与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应行业的考试主管部门。
第二章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六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七)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八)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五)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六)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七)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八)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九)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或者第七条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 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 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
(四) 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第十条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第三章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十一条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考试工作,并由考试机构、考试主管部门或者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一)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的;
(二)擅自提前考试开始时间、推迟考试结束时间及缩短考试时间的;
(三)擅自为应试人员调换考场或者座位的;
(四)提示或者暗示应试人员答卷的;
(五)未准确记录考场情况及违纪违规行为,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六)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考场秩序混乱或者所负责考场出现雷同试卷的;
(七)未执行回避制度的;
(八)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试机构、考试主管部门或者建议有关部门将其调离考试工作岗位,不得再从事考试工作,并给予相应处分:
(一)因命(审)题(卷)发生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或者取得相应证书的;
(三)因失职造成应试人员未能如期参加考试,或者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擅自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或者传给他人的;
(五)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
(六)擅自更改、编造或者虚报考试数据、信息的;
(七)泄露考务实施工作中应当保密信息的;
(八)在评阅卷工作中,擅自更改评分标准或者不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卷的;
(九)因评卷工作失职,造成卷面成绩错误,后果严重的;
(十)指使或者纵容他人作弊,或者参与考场内外串通作弊的;
(十一)监管不严,使考场出现大面积作弊现象的;
(十二)擅自拆启未开考试卷、答题纸等或者考试后已密封的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等的;
(十三)利用考试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或者打击报复应试人员的;
(十四)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考试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规定,造成在保密期限内的考试试题、试卷及相关材料内容泄露、丢失的,由相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处理程序
第十四条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当场发现的,考试工作人员应当查实情况、如实记录,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当场告知其记录内容,并要求本人签字,拒绝签字的,由两名考试工作人员如实记录拒签的情况。违纪违规记录经考点负责人签字认定后,报送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
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使用的物品,应当填写收据暂留保管。
第十五条在评卷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根据评卷专家组意见认定为作弊试卷,并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同一科目试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高度一致,或者错同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即雷同试卷);
(二)未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有第六条第(三)项、第(五)项所列情形的。
第十六条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在对违纪违规的应试人员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复核违纪违规事实和相关证据,告知应试人员作出处理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试人员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制作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及时送达被处理的应试人员。
第十七条被处理的应试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考试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考试工作人员因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有本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并受到相应处理的人员,省级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按照本规定2年内或者3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期限,应当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被处理的应试人员可以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报名,但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人事部2004年10月20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同时废止。

⑨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考场纪律有哪些

一、请务必在正式开考前30分钟进场,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可凭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其他证件均属无效)进入指定考场。密码将用于考试登陆。

二、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三、准考证上考点交通、地图等提示信息仅供参考,请提前熟悉交通路线和考场环境,且请尽量提前到达考场,以免影响考试。地图可另存到桌面单独打印。

四、请提前了解考试当天所在考区的天气情况,如有交通管制或其他特殊情况,请提前出门,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五、强烈建议考生不要携带除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之外的其它个人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前往考点(禁止携带计算、存储、摄录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六、考试期间互相交流、偷看、使用手机、抄录试题、替人考试等行为,严格按照违纪处理办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