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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中央一号文件保险期货

发布时间: 2021-06-07 00:05:43

『壹』 1998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

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后,土地收益明显变大,土地因此重新成为了农民的香饽饽。而规定了“承包土地30年不变”的《土地承包法》也在这一年正式实施,这就注定了中国农村土地纠纷会成为这一年的大事。土地的使用权究竟应该归谁?土地是如何承包的?应该如何承包才合理?这些操作层面和政策法律层面的问题和纠纷也就相应涌出。

长期在湖北乡镇工作的陈镇长抱怨说,“农村土地使用权一包30年不变”的政策不符合农村实际。尤其是当有人借口自己拥有土地使用权,而去要回其他村民已经耕种若干年的耕地时,容易引发农民之间的强烈对抗。2003年底及2004年初,湖北省农村土地纠纷,因此成为极为困扰农村基层工作的事情。

纠纷从何而来?

在税费改革推开前的5年多时间里,农民负担越来越重,而粮食价格却越来越低,农民种田不赚钱,因此出现大面积抛荒,土地抛荒使乡村税费无着。于是,乡村两级便不允许撂荒,农户必须耕种自己的承包地,即使不耕种也得交税费,这就是李昌平所描述的“农民想不种地还不成”的1990年代后期农村的情形。为了将撂荒的土地转包出去,乡村因此以低于一般农户承包地所需交纳税费的价格将这些土地拍卖承包给愿意耕种的农户,也因为被撂荒的土地所需交纳税费较少,竟有农户放弃自己的承包地,转包被撂荒的土地,于是形成了一个“承包-撂荒”的恶性循环。税费改革前的农村,土地成为负担,乡村干部们几乎天天为这个恶性循环而头痛。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就更为混乱,随便丢地、捡地,成为农村一大景观。

对于那些无人愿耕的撂荒地,乡村组织想了许多办法,除了招标转包以外,还想出诸如将撂荒地改做鱼塘、栽种杨树或果树等等。而湖北一些粮食主产区的做法其考虑更为长远:2002年,我们曾到湖北京山县调查,在此前若干年中,京山县乡村干部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到鄂西、四川等地动员山区农民向当地移民,京山县会为参观、考察的山区农民提供往返路费。京山农村几乎为山区农民准备好了一切条件:可以廉价买进的住房(越来越多农民进城建房而将在农村的住房廉价处理掉)和大量撂荒的耕地。如此好的大面积耕地撂荒,实在让寸土寸金的山区农民难以想象,心痛不止。不用说,来考察过的农民,很快就打点行装,全家移民。这些移民将户籍也转到了村里,他们很快适应了当地生活,一些人还当上了村组干部。那些撂荒的土地被种上了,乡村干部的劳碌也有了回报:他们终于将撂荒地处理下去,税费也因此有了着落。

但税费改革及农村形势的变化,很快就让乡村干部们更加忙碌起来:那些在城市就业不顺利、但名义上具有土地使用权的农户,因此愿意回到村里,并申明一定要将自己的承包地收回来,他们不再允许正在耕种的农户耕种,或抢种“自己的”承包地。而正在耕种的农户则拿出与村委会签定的合同,证明这块土地已被村委会转包给自己。具有土地使用权的农户则拿出中央规定的第二轮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文件,批评村委会签的转包合同不符合中央政策,属非法合同。矛盾双方都因此找到乡村干部,乡村干部无法解决这样复杂而深沉的矛盾,只有抱怨承包政策。

如此大规模及严重的土地纠纷,必须得有办法解决。乡村没有办法解决,向我抱怨的陈镇长问我能否想出什么高招来解决,我无言以对。陈镇长臆想说,要是中央取消第二轮“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规定,那些借此闹事的农民不就无话可说了吗?我对陈镇长说,中央不可能随便改变政策和2003年刚刚通过的《土地承包法》。陈镇长两手一摊:那可怎么办?

时间到了2004年10月。湖北省政府突然出台了一个政策:湖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一直没有进行,今年底以前全省开始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这个政策文件的说法有些奇怪,因为湖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的确在1998年前后进行了,只不过当时全省绝大多数地区都流于形式、走了过场)。不过,这个政策可解决了当前全省普遍出现的土地纠纷:根据申请,重新调整农民在村庄享受土地的权利,并将这种土地调整称为第二轮承包。新的所谓第二轮承包既可以满足那些申请土地权利农户的要求,也可以满足诸如新迁来农户的要求,从而使土地安排既合乎现状,又不违背政策,以妥协的办法来解决已经存在的严重土地纠纷。

这真是一个好办法和巧办法。这个办法一定会让陈镇长高兴和满意的。

因为国家惠民政策,引起农村土地纠纷的大幅度上升,这恐怕是制定政策的人也始料未及的事情。不过,我们也要认识到,这类地区土地纠纷,都不是针对国家的,而是农村内部的纠纷,有人将因为国家惠农政策引起的农民土地纠纷与国家进行城市化和公共工程建设征地而引起的土地纠纷混淆起来,实际上是混淆了这两种完全不同的土地纠纷,有媒体甚至因此判断,农村抗争的焦点已经由税费时期到了土地时期,这实在是对形势的误判。

在当前农村土地纠纷及以上诸事中,我有两个感慨:一是乡村离不开乡村干部这个能动的力量。如果没有这样的力量,乡村矛盾或许将直接上升到县市乃至中央;第二,难能可贵的是,一个省级政府可以出台这样灵活的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这表明了地方政府如果实事求是地掌握了大量的事实,就会具有一种应对事实并从各种可能性方案中进行最优化选择的实践智慧。(文/华中科大中国

『贰』 中央一号文件会让哪些股票受益

中央一号文件会让那些农业股票受益,包括但不限于智慧农业,罗牛山,隆平高科,登海种业;丰乐种业;敦煌种业。。。。

『叁』 中央一号文件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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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前后对股票的影响怎么样

一号文件作为农业行业最重要的文件,将在明年初发布。随着发布时间的临近,农业细分板块主题也将成为年底市场热捧的对象。近期“互联网+农业”方面相关部委政策密集出台,国家也力挺农村电商发展,或将成为今年一号文件和十三五期间重点扶持的细分领域。
推荐重点关注,新希望(互联网转型、畜禽链一体化)、大北农(互联网生态圈建设)、金正大(农资平台建设、电商O2O)、芭田股份(信息化项目加速推进)、史丹利(农资平台建设、线下覆盖加速)、新都化工(农村综合电商第一品牌)、北大荒(农垦改革、资源型企业)、国农控股(供销社改革、农村互联网金融)、新五丰(地方国企改革)、隆平高科(农资一体化)、金宇集团(畜禽反转、绩优)、天康生物(畜禽链一体化、农垦改革)。

『伍』 2019中央一号文件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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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关于这一年里与“三农”相关的原则性文件
期货的作用之一就是让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利用期货这个工具来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的。
保险就不解释了,地球人都知道。
合起来就是:让期货和保险这两个金融工具为咋农民更好的服务,减少农民的损失。

『陆』 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保险

从年初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到近日农业部和中国保监会在北京联合召开的保险服务农业现代化座谈会,农业保险正以自己的方式支持经济社会的发展。作为农业发展的“稳定器”,农业保险已不仅仅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而是通过改革创新努力成为现代农业的“助推器”。
坚持农险产品创新
目前,我国虽已成为亚洲第一、全球第二大农业保险市场,但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指出,我国农业保险深度仅0.56%,低于全球1%的平均水平,更低于美国7%的水平,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和潜力。
据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透露,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将逐步从供给推动型向需求拉动型转变,农业保险迫切需要转型升级。
“我国农业保险已经不仅仅是防范自然风险的管理手段,而且更多地融入到我国现代农业建设各个环节,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发挥更多作用。”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石健表示。
因此,农业保险产品的创新就显得更为迫切。根据农业现代化的需求,农险产品的创新要做到超越传统产品“低保费、低保额”的局限,中央财政的补贴也应该作出相应调整,从补贴传统农业保险,转而补贴面向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创新产品。
“近年来,受国际农产品市场影响加深,我国农业产品价格竞争压力加大,目标价格指数保险的探索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路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在接受《农村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标价格指数保险作为农险产品创新的标杆,有很多地方值得借鉴。“虽然目标价格指数保险的探索目前主要集中在蔬菜、生猪等,但未来随着逐步向更多大宗商品的扩展,目标价格指数保险对农产品价格改革将发挥更大作用。”
同时,庹国柱认为保险公司还应积极研究开发各种新型农业保险产品,如天气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型产品并积极试点,以探索日益多元化、多层次的农业风险保障需求。
加快农险模式转变
记者注意到,相较往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有关农业保险的表述今年在延续此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增加了更多首次提及的内容。其中,关于继续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的备受关注。
事实上,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就提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期货、期权等衍生工具进行风险管理”,鼓励“探索开展产值保险、目标价格保险等试点”,从政策层面对“保险+期货”这一金融创新进行支持。
随着文件的下发与政策的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去年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首单期货机构参与农产品价格保险的签约,标志着“保险+期货”的金融新模式正式起航。
据悉,人保财险大连市分公司在去年8月推出国内首个玉米、鸡蛋期货价格保险,为锦州义县51家农户1000吨玉米提供了216万元风险保障,为大连普兰店、黄冈浠水4家农户的300吨鸡蛋提供了320万元风险保障,并与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全面合作协议,利用期货市场转移农产品价格下跌风险。
截至2015年底,玉米期货价格保险试点已结束,合计赔款24.11万元、赔付率达208.2%;鸡蛋期货价格保险首期赔款6.53万元、赔付率51.04%,有效提高了农户抗价格下跌风险能力;尽管玉米期货价格保险赔付率高达2倍,但上海新湖从期货市场上又挽回了损失,与保险公司合作态度更加积极主动。
对此,方正中期期货投资咨询部总经理王骏王骏认为:“农产品价格保险在我国如果能推广开来,将为广大农民、合作社和相关农业企业打造一个崭新的融资方式。农产品价格保险保障了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的稳定收入,其可以将价格保险保单在银行进行质押贷款,此前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贷款难的情况将得到有效改善。”
但他提出,在农产品价格保险的试点和推广过程中需要各地政府部门能参与进来,拨付一定费用以保险费补贴的形式补贴给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农民,支持期货交易所、农业保险公司、期货公司三方共同将这一具有中国特色和金融创新的政策试点做下去。
新型经营主体受关注
项俊波认为,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涌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天然对金融保险有迫切需求。然而,现阶段面临的主要矛盾,是农业保险不能满足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益增长的风险需求。
据统计,我国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超过250万家,是农业规模经营的主力军。相比一般小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已经不再是生计型或兼业型农户的简单再生产,而是走商品化经营、追求规模效益的扩大再生产,经营规模大、承担风险高、现代要素多。韩长赋认为,“他们更需要金融,更需要保险。”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郭生臣透露,去年该公司在河北、吉林、广东等15个省份开展了共计52个涉农“政银保”项目,并设立了50亿元额度的资管产品和投资基金,为参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资金。
庹国柱坦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呈现出了新特点、新风险和新需求。“通过农业保险产品创新,超越传统产品"低保费、低保额"的局限,适应新型经营主体对风险分散水平和保障能力提出的更高要求,满足其规避大规模和高投入生产方式下面临较高风险的需要,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庹国柱认为,应当将面向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创新产品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畴。目前中央财政主要对大宗作物保成本的传统“低保费、低保额”农业保险提供保费补贴,这样,对于面向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创新产品,其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超过现有传统产品部分的保费将得不到中央财政的补贴。
目前,财政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实行统一补贴政策,补贴比例与投保人的种植规模以及保险产品的保障水平都没有关系。“这种补贴政策在某种程度上与国家对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发展政策导向是不配套的。”庹国柱认为,目前的保费补贴政策并没有体现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政策导向。规模化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体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商品化率高,对国家的粮食安全贡献大,国家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理应向其倾斜。中央财政有必要适时将面向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高保障创新产品,比如收入保险产品或者覆盖租地成本和劳动力成本的完全成本保险产品等纳入补贴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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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中央一号文件全文

“中央一号文件”原指中共中央每年发的第一份文件。但是现在“中央一号文件”已经成为中共中央重视农村问题的专有名词。中共中央在1982年至1986年连续五年发布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具体部署。2004年至2009年又连续六年发布以“三农”(农业、农村、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了“三农”问题在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重中之重”的地位。

『捌』 期货+保险为什么写入中央一号文件

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关于这一年里与“三农”相关的原则性文件
期货的作用之一就是让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利用期货这个工具来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的。
保险就不解释了,地球人都知道。

合起来就是:让期货和保险这两个金融工具为咋农民更好的服务,减少农民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