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天津市的国有企业都有哪些
1、工业类:渤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天津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天津市一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长芦盐业总公司、天津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2、农林牧渔:天津市水产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农垦集团总公司
3、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4、投资与资产经营管理: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津联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华泽(集团 )有限公司、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方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通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开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5、建筑施工: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振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6、房地产开发: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交通运输: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8、商贸物流:天津市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二商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天津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公司、天津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北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利和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立达集团有限公司
9、金融: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㈡ 有哪几家期货公司在天津,哪家比较好
天津共有19家期货公司营业部,分别如下:
1一德期货 一德期货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营业部
2 冠通期货 冠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天津营业部
3 方正中期期货 方正中期期货天津营业部
4 南华期货 南华期货有限公司天津营业部
5 国泰君安期货 国泰君安期货天津营业部
6 一德期货 一德期货有限公司天津营业部
7 民生期货 民生期货有限公司天津营业部
8 浙商期货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天津营业部
9 格林期货 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天津营业部
10 弘业期货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营业部
11 海航东银期货 海航东银期货有限公司天津营业部
12上海大陆期货 上海大陆期货有限公司天津营业部
13银建期货 银建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营业部
14鲁证期货 鲁证期货有限公司天津营业部
15永安期货 永安期货有限公司天津营业部
16光大期货 光大期货有限公司天津营业部
17宏源期货 宏源期货有限公司天津营业部
18上海东证 上海东证有限公司天津营业部
19民生期货 民生期货有限公司天津营业部
公司介绍:
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是由方正证券控股75.62%的大型期货公司,注册资本3.4亿元人民币,目前在全国设有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南京、苏州、扬州、常州、宁波、青岛、武汉、西安、包头、保定、邯郸、唐山、长沙、株洲、郴州、岳阳、娄底、常德等27家营业部;同时,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依托方正证券100余家营业网点逐步打造覆盖全国的业务网络。2013年方正证券收购北京中期期货60%股权,同时由北京中期期货吸收合并方正期货,合并后的公司更名为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其是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
方正中期期货具有开展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并陆续取得投资咨询、风险管理、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公司综合实力及总体盈利水平得以不断提升。
㈢ 国有控股的子公司是国企吗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判断一个企业所有制性质,依据的是企业的股权构成,如果国有股份占主要,则毫无疑问这家企业就是国有企业,从这点来判断,国有企业的子公司及分公司必定是国有企业。
㈣ 北京市国企名单-国资委下属企业名单(142家)
㈤ 天津市有期货交易所吗
没有。期货商品交易所只有3个,上海 大连 郑州 还有一个中金所。
㈥ 国企下属控股子公司还属于国企吗
国有企业具有一定的行政性。由于历史原因,国有企业的分类相当复杂。对于中国的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投资或持股超过50%的即为国有企业。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 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归属于国务院直属管理,这些中央企业属于正部级。这样简单的说一下:国企的下属单位有三种:一种是全资子公司,肯定是国有企业了二种是控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或是控股最大的一方,叫控股国有企业或是绝对控股国有企业。三种是有一部分股份,有的甚至低于百分之十,这样的叫国有参股企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㈦ 中国现在的期货交易所有哪些,天津算不算
上海期货交易所
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㈧ 国内四大期货交易所是什么性质的企业国企还是什么比如上海期货交易所。我看上面招聘环节还有政审!
其为非营利机构。
期货交易所为买卖期货合约的场所,期货市场的核心。其为一种非营利机构,但是它的非营利性仅指交易所本身不进行交易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不等于不讲利益核算。。在这个意义上,交易所还是一个财务独立的营利组织,它在为交易者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场所和有效监督服务基础上实现合理的经济利益。
包括会员会费收入、交易手续费收入、信息服务收入及其它收入。它所制定的一套制度规则为整个期货市场提供了一种自我管理机制,使得期货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得以实现。
(8)天津国企控股北京期货交易所扩展阅读:
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1、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期货交易所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3、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期货交易所可以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
㈨ 我就职于天津一家国企,现在工作5年了,单位最近要卖一半股份给一个私企,职工破产安置,劳动法能帮到我吗
你所说的这种情况,是属于国企公司裁员的情况,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是可以找公司要5个月的赔偿的,给6个的月工资的情况是属于原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你原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现在发生的改变,已经不再是原来的合同公司,你有权不接受并提出赔偿要求。如果公司拒绝赔偿,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仲裁,通过劳动局的仲裁,你应该可以得到双倍的赔偿。(获得双倍赔偿的情况只适用于以下情况:公司本应该给予劳动者一定的赔偿,但公司无故不予以赔偿,劳动者通过仲裁委或者法院诉讼,劳动者在仲裁委或法院的支持下,可以得到双倍的赔偿。)
㈩ 市属国企股权转让必须在省国资委指定交易所吗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的规定
1、国有股与国有企业
根据1994年11月3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体改委发布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有限责任公司参照适用此规定),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向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为国家股,在股份公司股权登记上记名为该机构或部门持有的股份;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以其依法占用的法人资产向独立于自己的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为国有法人股,在股份公司股权登记上记名为该国有企业或事业及其他单位持有的股份。 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统称为国有股权。根据国务院2003年5月27日公布实施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由作为其出资人的国务院、省级或设区的市级、自治州级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布。
2、国有股转让的要求
根据《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国资委、财政部颁布并于2004年2月1日实施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有股权转让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有利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可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
②交易股权权属清楚;
③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④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方式;
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投资主体已经同意(全部国有股转让或部分转让股权使国家丧失控股的,已经取得同级政府批准)
3.国有股转让程序
①内部审议。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转让,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②出资人审批。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其中,转让企业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所出资企业决定其子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但重要子企业的重大国有股权转让事项,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签财政部门后批准。其中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需预先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③清产核资与审计。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事项经批准或者决定后,转让方应当组织目标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转让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股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进行清产核资,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④资产评估。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应当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没有进行评估的,不影响股份转让协议的效力。有关权利人主张补充评估并补足差价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因为须补足的差价款过高而主张撤销转让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⑤信息披露、征集受让方。转让方应当将股权转让公告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产权转让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
披露的转让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b.转让标的企业的产权构成情况;c.股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d.目标公司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e.目标公司资产评估核准或者备案情况;f.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g.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⑥签署转让协议
A.协议方式: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对于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中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实施资产重组中将企业国有股权转让给所属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经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也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进行充分协商,依法妥善处理转让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后,草签股权转让合同,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审议。
B.拍卖/招标方式: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时,转让方应当与产权交易机构协商,根据转让标的的具体情况采取拍卖或者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股权交易。企业国有股权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应当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转让企业国有股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协商提出企业重组方案,包括在同等条件下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的优先安置方案。
⑦履行转让协议
受让方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股权转让价款。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转让和受让双方应当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处理好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解决转让标的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并做好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取得的净收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