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是外汇储蓄账户
外汇储蓄账户,是指用于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支的账户,既可以用于现金收付,也可用于转账收付,其功能类似人民币的“结算账户”。
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资金境内划转,按以下规定办理:
(1)本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2)个人与其直系亲属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办理;
(3)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个人外汇结算账户与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可以划转,但外汇储蓄账户向个人外汇结算账户的划款限于划款当日的对外支付,不得划转后结汇。
㈡ 个人外汇储蓄账户的收支范围包括哪些
外汇储蓄账户的收支范围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本人或与其亲属之间同一主体类别的外汇储蓄账户间的资金划转。
1、存款币种
储蓄存款的币种包括: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瑞士法郎、新加坡元、澳门元、韩元、俄罗斯卢布、新西兰元、丹麦克朗、挪威克朗、瑞典克朗、南非兰特、泰国铢、印尼卢比、菲律宾比索、巴西里亚尔、新台币、马来西亚林吉特、印度卢比。
2、存款账户
外币储蓄账户包括:美元(钞/汇)、欧元(钞/汇)、日元(钞/汇)、港币(钞/汇)、英镑(钞/汇)、加拿大元(钞/汇)、澳大利亚元(钞/汇)、瑞士法郎(钞/汇)、新加坡元(钞/汇)、澳门元(钞/汇)、韩元(钞/汇)、俄罗斯卢布(钞/汇)、新西兰元(钞/汇)、丹麦克朗(钞/汇)、挪威克朗(钞/汇)、瑞典克朗(钞/汇)、南非兰特(钞/汇)、泰国铢(钞/汇)、印尼卢比(钞)、菲律宾比索(钞/汇)、巴西里亚尔(钞)、新台币(钞)、马来西亚林吉特(汇)、印度卢比(钞)。
3、外币储蓄存款品种
提供的个人外汇存款分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其它经监管机关批准的存款。
定期存款按期限分为: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五个档次。
以上存款分为现汇账户和现钞账户。您可以选择普通活期存折、活期一本通、定期一本通、定期存单等多种存款方式。
4、取款交易
从外汇储蓄账户中提取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您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请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事前报备。银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为您办理提取外币现钞手续。
等值1万美元及以上的外币现金取款,请您至少提前一天通知银行,以便银行进行备付现金的准备。
5、存款交易
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
㈢ 个人外汇账户如何开
个人办理对外贸易进行外汇资金收付时,应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在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备案后,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从事货物进出口时的外汇资金收付按机构办理;
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个人可凭有关单证委托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项下及旅游购物、边境小额贸易等项下的外汇资金收付、划转及结汇。
(3)个人外汇储蓄扩展阅读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收入来源于贸易、服务等经常项目外汇,如外汇结算账户、暂收待付账户、境外捐助账户等;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又分为单位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与个人外汇结算账户
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的收入来源于资本项目外汇,如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外债专户、外币股票专户等。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又分为资本金外汇账户、外债账户等。
㈣ 中国银行个人外汇储蓄账户销户
境外个人外汇储蓄账户结清/销户,需通过个人外汇账户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㈤ 个人外汇存款的种类有哪些
个人外汇存款的种类:
1、按存款对象分类:
(1)乙种存款
凡居住在境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无论长期或短期来华,其在银行开立的外币存款帐户均称为乙种存款帐户。
(2)丙种存款凡境内居民持有的外汇或外币现钞在银行开立的外币存款帐户均称为丙种存款帐户。
乙种存款和丙种存款的区别
两种存款帐户存款利率相同,定期存款存期种类一样。其主要区别在于:
①乙种存款帐户中的外币现钞存款本息可以套成现汇汇往境外;丙种存款帐户中的外币现钞存款若要套成现汇汇往境外,必须符合我国外汇管理有关政策规定。
②两种存款帐户的起存金额不一样。
2、按外币来源分类:
(1)现汇
凡由境外通过电汇、信汇或票汇汇人的外汇均可开立现汇帐户,对银行已收妥款项的外币票据也可存入现汇帐户。
(2)现钞
凡从境外携人或手持的外币现钞,均存入外币现钞存款帐户。
3、按存款期限分类:
个人外币存款分为外币定期存款和外币活期存款两种。外币定期存款存期共有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和两年五种供客户选择。
㈥ 个人外币存款有哪些规定
个人外币存款,有以下五种规定:
一、存款对象
1、乙种存款对象:是居住在海外或港澳台,或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短期来华旅游者;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驻华领事馆外籍人员,驻华代表机构外籍人员,外籍科技人员,记者学者,专家,海归,留学生,实习生等。
我国派往海外或港澳地区从事学习,工作,进修,科研,讲学等人员,以及按规定允许留存外汇的个人。
2、 丙种存款对象:凡持有外汇,外钞的国内居民,以及收到海外,港澳地区汇入外币的个人。
二、存款货币种类
根据目前的规定,美元,英镑,德国马克,日元,港币,法国法郎等六种外币,可以直接办理存款;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由存款人自由选择上述六种货币之一种,按存款日的外汇牌价折算入账。
三、存款档次及起存金额。
1、活期存款:起存金额为不低于多少人民币的等值外汇(以银行实际最低起存多少为准);
2、定期存款分为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等,起存金额不低于多少人民币的等值外币。
四、存款支取
1、本息均可支取外币,也可以支取人民币,享受侨汇优待(乙种存款可兑换外汇兑换券);
2、外汇户本息可以汇往境外,银行视库存情况允许支取外钞;外钞户本息可以支取外钞。
丙种外钞户存款汇出境外金额较大时,须经过外汇管理局批准;
存款人或其直系亲属携带支取的外币出境,可凭出境证,由存款银行开给携带外币出境许可证;
存款支取的货币应与原存款的货币相同,如兑换其他货币,按支取外汇牌价折算;
定期存款如需提前支取,存款人应向银行提供本人证件并签章,经银行同意办理。
五、计息规定
存款按中国银行总行公布的个人外汇存款利率计付利息,活期外币存款每年12月20日计息一次,如清户,一次支付本息;定期存款未到期遇利率调整,仍按原利率计息。
(6)个人外汇储蓄扩展阅读:
个人外汇存款账户开立和支取的规定
个人外汇存款的申请人开立定期或活期外币储蓄存款账户时。应填写存款凭条。提供身份证明。并应书面约定存取方式。如书面约定凭印鉴支取。须预留印鉴。由境外直接汇款转存时。应附开户内容。约定存单或存折的处理办法和取款手续。商业银行按约定要求办理。
个人外汇存款的存款人支取外币储蓄存款。须凭存折.存单.预留印鉴或书面约定的支取方式办理支取。支取时。须填写取款凭条。外币定期储蓄存款为记名式存单。到期支取;如提前支取。须凭存款人身份证或有关单位的证明办理。外币储蓄存款可约定自动转存。
㈦ 国家对个人持有外汇的限制规定是什么
个人换汇每年限额5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境内居民个人因私兑换外汇业务指定由中国银行统一办理。居民在以下情况,可到中行各地分支机构购汇:出境旅游、探亲、会亲兑换外汇,去香港、澳门地区可兑换1000美元,或1000美元的等值外汇,去香港、澳门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含台湾)可兑换2000美元,或2000美元的等值外汇;
自费留学以及自费出国就医人员出境时可一次性兑换2000美元,或2000美元的等值外汇;居民个人自费出境参加国际学术活动,被聘任教等,如邀请方不负担旅途零用费,则按照出境探亲标准兑换外汇。
(7)个人外汇储蓄扩展阅读: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第四章个人外汇账户及外币现钞管理
第二十七条个人外汇账户按主体类别区分为境内个人外汇账户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按账户性质区分为外汇结算账户、资本项目账户及外汇储蓄账户。
第二十八条银行按照个人开户时提供的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确定账户主体类别,所开立的外汇账户应使用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记载一致的姓名。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境内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个人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以开立外汇结算账户。
第三十条境内个人从事外汇买卖等交易,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
第三十一条境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外汇局核准,可以开立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账户内资金经外汇局核准可以结汇。直接投资项目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境外个人可以将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内的外汇资金划入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
第三十二条个人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外汇储蓄账户的收支范围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本人或与其直系亲属之间同一主体类别的外汇储蓄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开立的外汇储蓄联名账户按境内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
第三十三条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个人购汇提钞或从外汇储蓄账户中提钞,单笔或当日累计在有关规定允许携带外币现钞出境金额之下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提钞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当地外汇局事前报备。
第三十五条个人外币现钞存入外汇储蓄账户,单笔或当日累计在有关规定允许携带外币现钞入境免申报金额之下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存钞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带外币现钞入境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金融机构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
第三十六条银行应根据有关反洗钱规定对大额、可疑外汇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