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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简介
国务院关于《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号)鼓励天津滨海新区进行金融改革和创新,明确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发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可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中央赋予天津滨海新区的先行先试政策给贵金属市场的设立提供了绝好的契机,在天津设立贵金属交易市场,是对我国黄金交易市场体系的补充,是对我国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善,有利于规范和引导场外黄金交易市场发展。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为主发起,在天津滨海新区注册的公司制法人。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中明确提出支持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增加交易品种。贵金属交易所作为天津产权中心的创新型交易平台,主要为金银等贵金属的现货及现货延期交收交易提供电子交易平台和相关服务。交易所实行会员制,采取24小时不间断交易,时间及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
交易所将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组织、严格监管,保证贵金属交易试点工作安全、平稳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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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汕头市金盛金属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05日,主要经营范围为有色金属、贵金属化验分析等。
法定代表人:庄银蓬
成立时间:2014-12-05
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58200004505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新厝村新兴南路中段
4. 化学检验工等级证多长时间复考一次
1. 什么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是劳动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与学历文凭证书一样,《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承认,全国通用,它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体现劳动者从事这种职业所达到的实际能力水平。
2.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哪几个等级?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5个等级,即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劳动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
3. 《职业资格证书》有什么作用?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工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有效证件;是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监察时必须查验的有效证件。
4. 怎样才能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劳动者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途径有: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考试)和职业技能竞赛,其中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主要途径。只要全部通过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即可取得由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单相合格者,其成绩两年内有效。
5. 职业技能鉴定的内容和方式有哪些?
职业技能鉴定(俗称国家职业技能考试),它是以职业(技能)标准、鉴定规范(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内容为理论知识要求和操作技能要求二个方面。其采取的方式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操作技能考试一般采用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计分方法均为百分制,60分以上为及格,两项均及格者为鉴定合格,鉴定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6. 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对象?
(1)各类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社会举办的职业培训范围的毕(结)业生,凡是需要进行技术等级考核的职业(工种),都应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2)企业、事业单位学徒期满的学徒工,必须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3)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社会各类人员,根据需要,自愿申请职业技能鉴定。
7. 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有哪些基本资格要求?
申请参加不同级别鉴定的人员,其相应的申报条件也有所不同,考生要根据鉴定公告的要求,结合自身的条件,确定申报的级别。不同级别的基本申请条件为:
(1)初级:二年生产工作实践;或学徒期满;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或有职业训练中心的结业证;以及部分技工学校毕业生学生。
(2)中级:六年生产工作实践;或取得初级技术等级证书后,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经中级工培训获得结业证;及部分技工学校毕业生。
(3)高级:取得中级技术等级证书后,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工培训获得结业证(否则须连续工作5年以上);及部分大专、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
8.什么是就业准入制度?
所谓就业准入制度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一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初、高中毕业的青年实施全面的就业准入控制,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发布。
9.国家对新生劳动力就业有什么要求?
根据规定,今后凡初次就业的劳动者,包括城镇初高中应届毕业生、失业人员以及农村从事非农产业或进城务工人员,只要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职业)工作的,就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就业上岗。
10.已经在岗的从事“就业准入职业”的人员没有《职业资格证书》,怎么办?
用人单位已经招用了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应根据《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需要,用人单位应积极组织这批职工参加职业培训,使他们逐步达到本工种的职业技能要求;对职工个人而言,应要求他们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
11.用人单位招用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有哪些处罚措施?
用人单位违反《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招用未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
12.国家规定的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职业有哪些(技术监督专业)?
目前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与质量技术监督专业相关的职业有:
食品检验工、化学检验工、纺织纤维检验工、衡器计量检定工、衡器操作工、长度计量检定工、锅炉设备装配工、锅炉设备安装工、锅炉操作工、产品可靠性能检验工、产品安全性能检验工、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等。
职业技能鉴定实施一般流程
⒈ 鉴定报名
(1)、个人或集体提出职业技能鉴定申请;
(2)、查验被鉴定者的身份证、学历证明、技术等级证书等证件的原件;(3)、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交2寸近期免冠照3张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并按规定缴纳鉴定费用。
⒉ 鉴定申请
(1)、鉴定所根据报名鉴定的人数、职业(工种)、等级,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
(2)、鉴定所对申请鉴定者进行资格审查;
(3)、鉴定所应在正式鉴定前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并向省技能鉴定中心提出鉴定申请。
⒊ 鉴定准备
(1)、鉴定所通知被鉴定者有关事项及发放准考证;
(2)、推荐考评组成员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准;
(3)、做好考场布置、仪器设备及原材料落实等考务工作;
(4)、做好试卷准备(到国家题库提取试卷并密封保存好),通知考评员具体鉴定日期和考场的安排。
⒋ 理论知识考试
(1)、考务人员负责鉴定的考务工作;
(2)、考评员负责理论知识(笔试)的监考,质量督导员巡视检查考场;(3)、考评组成员(考评员)负责阅卷、评分。
⒌ 操作技能考试
(1)、考务人员做好操作技能考试考核过程的服务后勤保障工作;
(2)、考评员负责监考,质量督导员巡视检查考场;
(3)、考评员做好实际操作的评分、评价等鉴定考核记录;
(4)、在鉴定考核过程中,由考评组组长负责鉴定协调工作。
⒍ 填写证书
(1)、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鉴定成绩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为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均合格者填写《职业资格证书》。
⒎ 发放证书
(1)、发送《职业技能鉴定成绩通知单》和《职业资格证书》;
(2)、将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资料整理归档保存。
——个人申请鉴定手续
第一步:个人(包括从业人员、下岗人员、失业人员和社会青年)凭身份证、学历证或结业证、从事该职业(工种)的工作年限证明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已经取得技术等级证的,申报高一级的考核鉴定,须带原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到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并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鉴定所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职业技能鉴定所根据申报人数、职业(工种)等级、级别,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报登记表”,报有关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职业技能省鉴定中心审批。省鉴定中心审批后交回鉴定所,由鉴定所组织安排鉴定和发放职业技能鉴定准考证。
第三步:组织实施鉴定,鉴定分为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一般采用闭卷方式,实际操作鉴定结合生产或作业项目分批进行,也可选择典型工件或作业项目专门组织进行。
第四步:职业技能鉴定所将被鉴定者的成绩汇总录入后,与被鉴定者2寸照片、考场情况记录等一起报职业技能省鉴定中心审核制证。
第五步: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科均合格者,凭相关证件到鉴定所领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单项合格者,根据有关规定其成绩两年内有效。
——集体申请鉴定手续
第一步:全日制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校、中专、职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与鉴定所联系申报手续。经劳动部门批准的社会办学培训机构,企业和行业特有工种在职人员的培训单位,培训开课5天内,由培训单位统一到鉴定所联系申报手续。各办学机构和培训单位,根据有关公告和规定到相对应工种的鉴定所报考、缴费和确定鉴定时间。
第二步:鉴定所根据有关规定对申报鉴定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根据不同职业(工种)级别安排鉴定时间、场所,发放准考证。
第三步:职业技能鉴定所组织对申报鉴定人员进行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考核,以及阅卷评分。
第四步:职业技能鉴定所将被鉴定者的成绩汇总表格、2寸照片、考场记录等报职业技能省鉴定中心审核制证。
第五步: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课均合格者,由申报鉴定单位到鉴定所领取被鉴定者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单项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其成绩两年内有效。
相关职业(工种)的定义和范围
1. 食品检验工——(6-26-01-08[职业代码下同])
职业定义:
使用检测设备,用抽样检查方式对粮油及制品、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白酒、果酒、黄酒、啤酒、饮料、罐头食品、肉蛋及制品、调味品、酱腌制品、茶叶等各类食品的感官、理化、卫生及食品内包装材料等指标进行检验的人员。
从事的主要工作:
(1)采集样品;(2)配制标准溶液;(3)使用培养液;(3)使用培养箱、显微镜等仪器设备检验样品的微生物含量;(4)检验样品的微量金属元素、微量非金属元素及理化指标;(5)记录、计算、判定检验数据;(6)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验报告;(7)检查、维护仪器设备;(8)负责检验室卫生、安全工作。
下列工种归入本职业:
热带作物初制品检验工(07-027[工种代码下同])
乳品检验工(07-034)
食品检验工(30-024)
水产品质量检验工(*)
2. 化学检验工——(6-26-01-01)
职业定义:
使用化学分析仪器和理化仪器等设备,以抽样检查的方式,对试剂溶剂、日用化工品、化学肥料、化学农药、涂料染料颜料、煤炭焦化、水泥和气体等化工产品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中间过程进行检验、检测、化验、监测、分析的人员。
从事的主要工作:
(1)采集样品;(2)配制标准溶液和化学试剂;(3)进行外观视检;(4)使用理化仪器等设备,测试样品的理化性质;(5)使用化学分析和仪器分析方法,对样品进行组分含量测定;(6)记录、计算、判定化验数据;(7)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验报告;(8)检查、调试、维护仪器设备;(9)处理检验过程中的故障;(10)负责检验室卫生、安全工作。
下列工种归入本职业:
林化化验工(08-062)
电厂水化验员(11-009)
水质检验工(13-055)
煤气化验工(13-072)
锅炉水质化验工(13-082)
分析工(16-143)
化验分析工(17-110)
印染化验工(17-297)
产品化验分析工(18-497)
海洋化学分析工(27-002)
化学检验工(30-023)
理化检测工(36-182)
仪器分析工(39-252)
火工化验工(41-117)
3. 纺织纤维检验工——(6-26-01-12)
职业定义:
使用检测设备和纺织纤维实物标准,用抽样检查方法对棉花类、毛绒类、麻类、茧丝类和化纤类等针纺织品原辅料的性能指标进行检验、验配、分类、分级、分析的人员。
从事的主要工作:
(1)抽取样品;(2)使用仪器或通过视检,检验纤维的长度、细度、成熟度及强力度;(3)使用纤度仪、公量仪检验纤度丝的强伸力、烘干、抱合、质量等指标;(4)进行选茧、纤维分类分级、定等、验配及物理性能检验;(5)记录、计算、判定检验数据;(6)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验报告;(7)检查、维护仪器设备;(8)负责检验室卫生、安全工作。
下列工种归入本职业:
纤维验配工(17-023)
纤维含量分析工(17-070)
原料检验工(17-137)
纤度丝检验工(17-161)
选茧质量检验工(17-164)
纤维分析工(17-175)
纺织纤维分类分级检验工(30-030)
纺织纤维物理性能检验工(30-031)
4. 衡器计量工——(6-26-04-03)
职业定义:
使用检测设备和衡器计量标准对天平、砝码、磅秤等计量衡器、器具进行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修理,及从事司磅、检斤、计斤的操作人员。
从事的主要工作:
(1)检定天平、砝码、磅秤、计量衡器等器具的示值或标称值;(2)检查衡器计量器具的外观;(3)使用高等级的衡器计量器具校准较低等级的衡器计量器具;(4)调整衡器计量器具的可调部件使其达到规定的指标;(5)修理或更换衡器计量器具的零部件;(6)使用衡器计量器具计量物件的物质;(7)记录、计算、判定计量检定数据;(8)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定报告;(9)检查、维护仪器设备;(10)负责检定室卫生、安全工作。
下列工种归入本职业:
司磅员(03-017)
天平、砝码计量检定工(30-006)
衡器操作工(30-007)
检斤工(32-052)
检斤工(39-256)
5. 产品可靠性能检验工——(6-26-01-06)
职业定义:
使用仪器仪表,用抽样检查的方式对产品、元器件等的寿命、平均无故障时间和可靠性能等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
从事的主要工作:
(1)参与制定可靠性能试验方案:(2)检查、维护设备、仪器及试验室条件;(3)抽取试验样品;(4)进行样品预检;(5)试验中的首次性能进行检测、中间性能检测或监测;(6)进行失效时的处置;(7)进行试验结束后的检测;(8)记录试验中的有关数据;(9)进行数据统计处理;(10)协助主检人员出具检验报告。
下列工种归入本职业:
物理金相试验工(09-039)
光学玻璃物理化工性能测试工(09-078)
电机(气机)试验工(09-083)
低压电器及元件试验工(09-092)
高压电器及元件试验工(09-093)
变压器、互感器试验工(09-096)
电焊机试验工(09-099)
蓄电池试验工(09-107)
绝缘子、避雷器试验工 (09-124)
轴承试验工(09-151)
电气试验工(11-057)
产品可靠性能检验工(30-028)
有线通讯产品可靠性能试验工(36-048)
型式试验工(36-139)
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试验工(36-174)
汽车道路试验工(44-003)
发动机检验工(44-006)
6. 产品安全性能检验工——(6-26-01-07 )
职业定义:
使用仪器仪表,用抽样检查的方式对机电等产品的电气安全性能、易燃安全性能、机械安全性能、化学毒性安全性能进行检验、检查的人员。
从事的主要工作:
(1)检查试品外观和标志;(2)使用仪器设备或通过视检,检验试品的结构、元件、内部布线、电源软线;(3)检验试品的电气安全性能;(4)检验试品的耐热、耐燃、耐漏电起痕迹等易燃安全性能;(5)检验试品的稳定性、机械强度等机械安全性能;(6)检验化学毒性安全性能;(7)记录、计算、判定检验数据;(8)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验报告;(9)检查、维护仪器设备;(10)负责检验室卫生、安全工作。
下列工作归入本职业:
绝缘检查工(09-178)
产品安全性能检验工(30-029)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
(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者就业,加强就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
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利益职业(工种)(以下简称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技术工种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可增加技术工种的范围。
第三条 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国家职业资格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第四条 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及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到技术工种岗位就业。
第五条 对从事技术工种的学徒,用人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所规定的学徒期进行培训。
对转岗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要求进行培训,达到相应职业技能要求后再上岗。
第六条 用人单位因特殊需要招用技术性强,但当地培训机构尚未开展培训的技术工种人员,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先招收再培训,达到相应职业技能要求后再上岗。
用人单位安排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应当先组织培训,达到相应职业(工种)技能要求后上岗。
第七条 对本规定发布前从事技术工种而不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人员,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培训,使其达到本工种的职业技能要求。
第八条 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劳动者在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技术工种范围内就业时,应当按本规定执行。
第九条 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发布技术工种人员招聘广告时,在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中须注明职业资格要求。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0年7月12日起施行。原劳动部1995年6月11颁发的《从事技术工种劳动者就业上岗必须培训的规定》同时废止。
附: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职业)目录(略)
5. 新手工商贵金属初级问题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基本概念
1、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
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职业资格证书作用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3、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规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4、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义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这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强技能人才培养,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5、职业资格证书是如何办理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的程序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经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再报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批准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证书编码方案和填写格式要求统一办理证书,加盖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专用印章,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验印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送交本人。
6、就业准入
所谓就业准入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发布。
7、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
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确定了实行就业准入的87个职业目录。分别是:车工、铣工、磨工、镗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焊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涂装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锅炉设备装配工、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工仪器仪表转配工、机修钳工、汽车修理工、摩托车维修工、精密仪器仪表维修工、锅炉设备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维修工、手工木工、精细木工、音响调音员、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土石方机械操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工、汽车驾驶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纺织纤维检验工、贵金属首饰钻石珠宝检验员、防腐蚀工
农林牧鱼水利业生产人员
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沼气生产工
商业、服务业人员
营业员、推销员、出版物发行员、中药购销员、鉴定估价师、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冷藏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调酒师、营养配餐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职业指导员、物业管理员、锅炉操作工、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钟表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养老护理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秘书、公关员、计算机操作员、制图员、话务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
8、国家对实行就业准入的具体规定
职业介绍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公告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各地印制的求职登记表中要有登记职业资格证书的栏目;用人单位招聘广告栏中也应有相应职业资格要求。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应要求求职者出示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查验,凭证推荐就业;用人单位要凭证招聘用工。
从事就业准入职业的新生劳动力,就业前必须经过一到三年的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对招收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用人单位,劳动监察机构应依法查处,并责令其改正;对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人员,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工商部门才办理开业手续。
9、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
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0、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它是由考试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11、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要求
参加不同级别鉴定的人员,其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考生要根据鉴定公告的要求,确定申报的级别。一般来讲,不同等级的申报条件为:参加初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参加中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初级技能证书并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是经劳动行政部门审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以及其他学校毕业生;参加高级鉴定人员必须是取得中级技能证书5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可少于10年、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参加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高级技能证书,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具有传授技艺能力和培养中级技能人员能力的人员;参加高级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任技师3年以上,具有高超精湛技艺和综合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专业高难度生产工艺问题,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以及排除事故隐患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而且具有培养高级工和组织带领技师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能力的人员。
12、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如何报名
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可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提出申请,填写职业技能鉴定 申请表。报名时应出示本人身分证、培训毕(结)业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工作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申报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还须出具本人的技术成果和工作业绩证明,并提交本人的技术总结和论文资料等。
13、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
国家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这些内容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即考试大纲)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过编制试卷来进行鉴定考核。
14、职业技能鉴定方式
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计分一般采用百分制,两部分成绩都在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
15、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是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场所,它是职业技能鉴定的基层组织,承担规定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具体工作任务包括:(1)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后,签发准考证;(2)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核或考评;(3)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4)汇总鉴定成绩,并负责报送鉴定指导中心;(5)向鉴定指导中心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6)协助鉴定指导中心办理证书手续,并负责向鉴定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7)负责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16、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步骤
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步骤分为四大步骤,分别是:鉴定前的组织准备、鉴定前的技术准备、鉴定实测、鉴定后的结果处理。
17、申报职业技能鉴定注意事项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首先要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如果需要培训,要到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申报职业资格鉴定时要准备好照片、身份证以及证明自己资历的材料,参加正规培训的须有培训机构证明,工作年限须有本人所在单位证明,经鉴定机构审查符合要求的,由鉴定所(站)颁发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武汉大学营养师培训班----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的历史溯源于1893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政府创办的自强学堂,历经传承演变,1928年定名为国立武汉大学,是近代中国第一批国立综合性大学。1946年,学校已形成文、法、理、工、农、医6大学院并驾齐驱的办学格局。1948年,英国牛津大学致函国民政府教育部,确认武汉大学文理学士毕业生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者,享有“牛津之高级生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武汉大学在国内高校中率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整体实力明显上升。1999年,世界权威期刊《Science》杂志将武汉大学列为“中国最杰出的大学之一”。
武汉大学医学部是武汉大学六大学部之一,创建于1943年10月。医学部所辖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HOPE护理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等8个学院和动物实验中心、医学结构生物学研究中心、医学病毒学研究所3个研究机构,有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武汉大学口腔医院等3所附属医院和33所教学医院。 医学部有一支教学医疗、科研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现有教授368人,副教授819人。有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博士生导师85人,硕士学位授权点48个。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保健品等与公共营养健康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数量不断扩大,同时由于膳食结构的改变,社会公众的营养健康问题日益突出。为提高中华民族整体健康素质,推动全国公共营养保健事业的发展,增强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满足相关工作岗位的技能需求,武汉大学继续举办公共营养师专业人才培训班。
一、招生对象
宾馆、餐厅、机关、学校、高级健康管家、医疗卫生、美容机构、食品及食品保健公司及有志从事公共营养咨询、指导、评价、管理、宣传的人员。
二、教学承诺
凡参加武汉大学营养师培训班学习的学员,学制结束后,作为老学员可凭相应的会员证件免费参加本中心举办的论坛讲座及以后新增的核心课程,以便知识的不断更新。
武汉大学医学部营养师培训班师资阵容强大,汇聚了众多国内营养学专家。授课老师均来自武汉大学医学部、湖北省中医学院、北京大学医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同济医学院等著名高校。
三、课程、讲座
1、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为现代营养学与中医营养学两大部分。
现代营养学:基础营养学、临床营养学、食品的营养价值、食品污染及预防、食物中毒性预防、中国居民膳食宝塔、特殊人群营养。
中医营养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饮食调补法则、饮食物的性味归经、药食同源滋补膳等,常用食品,滋补膳的应用。
2、论坛及专题讲座
营养论坛主要是帮助学员拓宽视野,强化知识,了解前沿动态,并与不同行业之间开展纵向联系和交流,助您积累人脉,交流信息,拓展更为宽广的职场之路。
四、授课方式
授课时间:不脱产学习。每周强化两天集中面授(周六、周日)
助理公共营养师和公共营养师:3个半月
高级公共营养师、二级、一级:4个月
授课方式:核心课程 学习论坛 操作实习
上课地点:武汉大学医学院
五、学习费用
报名费:20元
学费包括: 教务 教材 考试 证书
六、报名手续
1.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3.照片:浅蓝背景,一寸、二寸各四张免冠彩照
七、考试和证书
考试: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统一考试。
证书: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同时还可获得由武汉大学颁发的营养师培训证书。证书统一编号,并可登陆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武汉大学高级培训中心网站及武汉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培训中心网站查询。
八、上课地点
武汉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
九、咨询
电 话:68758767/63966191/63966192
咨询报名地址:武汉大学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二楼
6. 贵金属检测中心 化验员一般是做什么的
就是化验吖,比如拿贵金属泡泡硝酸,观察之类的
7. 贵金属检测仪
有!不过很贵!大概在五十万左右一台!名:多普勒光谱仪!经过贵金属样品校对后可以检测!就是已知贵金属含量;杂质品种各含量作参照!俗称:标样!
光谱仪是由一台电脑处理分析比对!一台激光发射器;一套反射光谱收集器组成!一般是进口的哦!国产的很差也很小就比电脑主机大一些!而进口的有近一人高;很庞大哦!不知阁下决得怎样?
其实本人对金属在日常工厂器件含量很熟悉!本人决得你太劳师动众!那仪器也太笨太贵重!强烈建议你用手工化验!就是用化学试剂对贵金属化验!化工试剂可查化验相应贵金属!
手机写的累啊!能给分吗?
8. 贵金属加工的前途
关键是看水平 。贵金属加工首饰的学徒工工资不高。但要是能用 车花机加工首饰的 最低也是三五千一个月。
宝石加工更多。不说别的 一个钻石镶嵌 就是最低几百块。但是需要自己独立设计什么的。
就看水平了。有问题再问我。
9. 贵金属含量分析化验工作怎么样
有毒,有危险。贵金属检验样品处理非酸即碱,浓度一般比较高。测金的话即使用原子吸收,样品处理也可能会产生氰化氢气体,很危险。镍镉溶液都是有腐蚀性的。我之前做过金属检测。可以细聊。具体看你什么行业。
10. 长沙哪里可以化验金银铂钯贵金属元素
长沙矿冶研究院分析检测中心,国家科研检测机构,速度快,数据准。承接全国各地矿石化验工作。
电话是我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