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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企业申请外汇额度外管局版本

发布时间: 2021-05-10 06:13:27

『壹』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企业版

如果是平台没有找到申报信息的话 要跟外管局和银行进行沟通,以免漏报和迟报,实在是没有办法,可以让银行在前台帮忙先申报了,再找原因。
如果是不知道申报信息的话,可以对照银行的回单,问一下你们业务部门关于这笔单子的基本信息,包括国别,金额,交易性质 附言和编码

『贰』 外汇管理局如何给企业订立外汇额度

根据你们公司的经济实力来订立外汇额度。比如一年出口的产品总值

『叁』 企业付美金外汇管理局是怎么制定额度的

企业需要先拿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到外管局开通网上服务平台的密码,并通过该服务平台进行预收货款的结汇额度申请。对于一定金额(各地标准可能不 同)之下是直接可以给予批准结汇的,超过这个金额需要携带相关单据到外管局现场进行审批的。
根据今年外管局的新规定,企业若要开立外币帐户只需要持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当地外管局进行信息登记备案后便可到当地银行申请开立外币帐户。

『肆』 新企业在外汇管理局平台上怎样申请外汇额度

新办企业需要先拿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到外管局开通网上服务平台的密码,并通过该服务平台进行预收货款的结汇额度申请。对于一定金额(各地标准可能不 同)之下是直接可以给予批准结汇的,超过这个金额需要携带相关单据到外管局现场进行审批的。

所需资料及外管局服务平台网站见如下:

2008年7月14日,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分别开始运行。系统运行后,由于两系统尚未实现联网及系统赋予部分企业的预收货款可 收汇额度初始值较小或为零,致使这些企业7月14日后收到的预收货款无法及时到银行办理结汇或划转。

针对此类问题,现就两系统联网前涉及的企业预收货款登 记确认以及有关操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已确认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的企业,总局将及时向各分局下发企业预收货款提款登记确认清单,并将此清单以光盘形式送中国电子口岸。各分局可凭此清单通知相关企业到银行办理结汇或资金划转手续。

二、对于新办理外贸业务的企业(注:2008年5月30日前无出口收汇记录的企业),如在7月14日后发生了预收货款,企业可在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后,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预收货款提款登记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格式参照附件);
(二)已签订(未来出口)的出口合同(代理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协议);
(三)其他材料。

所在地外汇局收到企业书面申请时,应首先在企业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系统中查验该企业的基本信息(若企业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系统中无该企业的基本信息,应要 求企业按有关规定在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开户,并填报基本信息)。其次,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及时审核其贸易的真实性,在此基础上向符合审核要求的企业出具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企业可凭核准件到银行办理预收货款资金结汇和划转手续。

三、对已开办外贸业务的企业(注:2008年5月30日前已有出口收汇记录的企业),其在外汇局核定比例内收取的预收货款,可在办理提款登记后直接到银行 办理结汇或资金划转手续。对需超出核定比例办理结汇或资金划转的,应向外汇局申请预收货款提款登记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格式参照附件,另请在备注栏详细说明原因);
(二)企业前12个月出口、收结汇(含预收货款收结汇)等情况证明材料;
(三)已签订(未来出口)的出口合同(代理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协议);
(四)其他材料。

所在地外汇局应在及时审核其贸易真实性的基础上,向符合审核要求的企业出具《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企业可凭核准件到银行办理预收货款资金结汇或划转手续。
四、在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实现联网后,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将以《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形式核定的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或划转情况,及时录入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企业特批预收货款额度栏。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严格按照短期外债管理的原则和要求,加强对辖内外贸企业运行状况的调研和分析,掌握企业预收货款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对企业贸易信贷实行科学的管理。在完善贸易信贷统计监测管理的同时,为企业正常的贸易融资和银行正常的业务经营提供便利的服务。

『伍』 新办外贸企业怎样申请外汇额度

新办企业需要先拿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到外管局开通网上服务平台的密码,并通过该服务平台进行预收货款的结汇额度申请。对于一定金额(各地标准可能不同)之下是直接可以给你们批准结汇的,超过这个金额需要你们携带相关单据到外管局现场进行审批的。。所需资料及外管局服务平台网站见如下链接:
新办企业需要先拿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到外管局开通网上服务平台的密码,并通过该服务平台进行预收货款的结汇额度申请。对于一定金额(各地标准可能不 同)之下是直接可以给你们批准结汇的,超过这个金额需要你们携带相关单据到外管局现场进行审批的。

『陆』 公司对外付汇需要向外管局申报吗

是的。
1、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外汇管制,除货物或技术进出口贸易、对外服务贸易和对外投资,一般企业不能够随意对外进行收支(收付款)。
2、属于上述项目的业务收支,也都需要到外管局做对应的备案。之后才能够到指定银行开立外币账户根据你们的实际需求,到外管局直接咨询。

『柒』 公司外汇额度如何获取

企业可至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模块查询可售汇额度

拿个人的案例说吧.
国家规定一个人一年有五万美金等值外汇可以购买和结算.
如果说你国家的亲戚给你汇十万美金过来,,你去银行把它换成人民币,你就只能换五万美金的等值人民币出来,其它的你要等第二年才能够换取..
这就是针对个人的换汇规定,,,,公司可能也有类似的吧,,还有就是你可以向外汇局申请扩大这个限定了,,一般有一些做外贸的企业外汇金额还是很大的了..

外汇管理类型
各国外汇管理制度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严格型外汇管制,即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都实行管制,实行这种外汇管制的国家通常经济比较落后,外汇资金短缺,市场机制不发达,因而试图通过集中分配和使用外汇以维持稳定的汇价、保障国际收支平衡、维护民族经济的发展;第二种是部分型外汇管制,即对经常项目的外汇交易原则上不加限制,但对资本项目的外汇交易进行一定的限制。如日本、丹麦、挪威、法国、意大利等约20个国家;第三种是完全自由型外汇管制,即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外汇交易均不进行限制,外汇可自由兑换、自由流通、自由出入国境,实行金融自由化。这类国家有美国、英国、瑞士、荷兰、新加坡和外汇储备较多的石油输出国(如科威特、沙特阿拉伯等)。[2]
目前中国外汇管理体制基本上属于部分型外汇管制,对经常项目实行可兑换;对资本项目实行一定的管制;对金融机构的外汇业务实行监管;禁止外币境内计价结算流通;保税区实行有区别的外汇管理等。这种外汇管理体系基本适应中国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也符合国际惯例。

『捌』 企业初次收汇付汇在外汇管理局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进口单位填写进口付汇核销单;

2、进口付汇备案表(如需);

3、进口合同、发票;

4、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货到付款方式)。在办理异地开证或付汇时,进口单位应事前持备案表到付汇地外汇局办理确认手续。

付汇地外汇局确认无误并加盖“进口核销监管业务章”后,进口单位方可持经确认的备案表及上述单据到外汇指定银行开证或付汇。被外汇局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的进口单位,不予办理异地付汇备案。

(8)企业申请外汇额度外管局版本扩展阅读

指未经货币发行国批准,不能自由兑换成其他货币或对第三国进行支付的外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凡对国际性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有一定限制的货币均属于有限自由兑换货币。世界上有一大半的国家货币属于有限自由兑换货币,包括人民币。

记账外汇,又称清算外汇或双边外汇,是指记账在双方指定银行账户上的外汇,不能兑换成其他货币,也不能对第三国进行支付。

『玖』 外汇局申请额度如何写

若是进口预付外汇,直接在外管局网上申请。五万美元(或折合五万美元)以下,外管局在网上直接比准;五万以上,网上会显示“额度不足”,这时你再去外管局申请批准所需付汇额度。需要递交的材料有:
1)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申请表
2)关于进口预付货款确认核准事项的申请函
3)进口合同复印件+合同中文翻译件
4)公司前12个月进口、购付汇情况说明书
5)(申办当日)付汇登记查询(从外管局网上下载打印)
6)企业基本情况(从外管局网下载上打印) 以上文件都要盖上公章!
若是货物已经进口,凭进口报关单、合同和发票可直接到银行申请购汇。

『拾』 新办企业如何申请外汇额度的申请

新办企业需要先拿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到外管局开通网上服务平台的密码,并通过该服务平台进行预收货款的结汇额度申请。对于一定金额(各地标准可能不 同)之下是直接可以给你们批准结汇的,超过这个金额需要你们携带相关单据到外管局现场进行审批的。

所需资料及外管局服务平台网站见如下:

一、对于已确认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的企业,总局将及时向各分局下发企业预收货款提款登记确认清单,并将此清单以光盘形式送中国电子口岸。各分局可凭此清单通知相关企业到银行办理结汇或资金划转手续。

二、对于新办理外贸业务的企业(注:2008年5月30日前无出口收汇记录的企业),如在7月14日后发生了预收货款,企业可在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后,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预收货款提款登记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格式参照附件);

(二)已签订(未来出口)的出口合同(代理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协议);

三、对已开办外贸业务的企业(注:2008年5月30日前已有出口收汇记录的企业),其在外汇局核定比例内收取的预收货款,可在办理提款登记后直接到银行 办理结汇或资金划转手续。对需超出核定比例办理结汇或资金划转的,应向外汇局申请预收货款提款登记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格式参照附件,另请在备注栏详细说明原因);

(二)企业前12个月出口、收结汇(含预收货款收结汇)等情况证明材料;

(三)已签订(未来出口)的出口合同(代理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协议);

所在地外汇局应在及时审核其贸易真实性的基础上,向符合审核要求的企业出具《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企业可凭核准件到银行办理预收货款资金结汇或划转手续。
四、在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实现联网后,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将以《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形式核定的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或划转情况,及时录入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企业特批预收货款额度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