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外汇黄金 » 外汇登记名录
扩展阅读
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外汇登记名录

发布时间: 2021-06-11 01:59:47

① 外管局进口企业名录登记是什么意思

外管局进口企业名录登记是指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企业,持有关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变更、注销等手续。

法律依据:

1、《中国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

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前款规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十一条:

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应当持有关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名录企业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到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企业终止经营或被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应当到外汇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1)外汇登记名录扩展阅读:

申请条件:

一、新办条件:

1、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

2、无对外贸易经营权,但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二、变更条件:

名录内企业的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天内,持相应变更文件或证明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变更手续。

三、注销条件:

名录内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当在30天内主动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注销手续:

1、终止经营或不再从事对外贸易;

2、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

3、被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进口单位名录登记

② 外汇名录登记后会给个证明书吗

货物贸易企业在外汇局进行名录登记后并不会给证明书,只不过在外汇管理局的系统中会有企业的信息和等级,银行可通过该系统平台查询到企业的信息。

③ 企业开外汇账户需要办理名录备案登记,需要带什么资

请参阅《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公告》附件2《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四条第三条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见附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见附2)及下列资料有效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手续:(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四)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外汇局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为其名录登记手续。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名录登记时可免于提交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资料。第四条从事对外贸易的保税监管区域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按照《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法》外汇登记手续时,应当签署《确认书》。区内企业在取得《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证》并签署《确认书》后自动列入名录。

④ 外汇名录有时间限制吗

外汇局
对办理名录登记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建议在
进出口业务
发生前到外汇局做名录登记,具体时间企业可以与所在地主管外汇局做进一步确认。

⑤ 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是不是有个外汇登记号的呀

嗯,是的啊,可以去了解一下

⑥ 已经在外汇局办理了外汇登记,进口名录卡和出口核销卡,刚开了外汇账户,还需要去外汇局登记吗

而是要去海关办理IC卡之类的,办完之后等领到IC卡就行了。等有单子操作的时候

⑦ 公司要汇出一笔非贸易类的外汇,但开户银行说需要在外管局先进行名录登记,请问应该怎么做呢

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外汇管制,所以,外汇的汇入和汇出都需要收到限制。如果是贸易收入或支付,都需要企业在外管局做收汇或付汇的登记备案,且每笔外汇收入必须有出口报关单与之对应,而付汇需要有进口报关单。非贸易付汇,也必须到外管局做备案登记,且要提供非贸易付汇的依据,即为什么要对外付汇,或根据什么对外付汇。且需要证明付汇的钱的合法性,即该笔付款是在完税后的收入,也就是“完税证明”。

⑧ 外汇管理局名录登记怎么办理

如果已经在外汇局办好“进口付汇企业名录卡”,则是名录企业;如果没有名录卡,就不是。
更多详情请点击"查看原帖"

⑨ 8月份改革后叫企业到外汇办理企业名录登记(我是出口企业),外汇账户备案手续,是什么意思啊带什么资料去呢

请参阅《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公告》
附件2《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实施细则》
第三条、第四条

第三条 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见附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见附2)及下列资料有效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手续:
(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
(四) 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汇局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为其办理名录登记手续。
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办理名录登记时可免于提交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资料。
第四条 从事对外贸易的保税监管区域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按照《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办理外汇登记手续时,应当签署《确认书》。区内企业在取得《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证》并签署《确认书》后自动列入名录。

⑩ 外贸企业在外汇局的名录登记是干什么的

说白了就是一个合同,外汇局将收汇及付汇的相关归定都写在上面,你如果同意的话,就在合同的下面法人签字盖章,证明同意外汇局的收汇及付汇政策,签了这个合同外汇局就将你登记到名录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