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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贵金属消费税税率

发布时间: 2021-06-10 19:33:56

㈠ 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税率是多少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税率:5%
计税依据
1.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17%或征收率3%)
2.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3.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5%)

㈡ 现行消费税有哪些项目,分别税率多少,请多多指教,急急

消费税税目税率一览表

税目
子目
税率

一、烟
1、卷烟
(1)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50元以上的(含50元,不含增值税)
比率税率:45%

定额税率:150元/标准箱(50000支)

(2)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50元以下的(不含增值税)
比率税率:30%

定额税率:150元/标准箱(50000支)

2、雪茄烟
25%

3、烟丝
30%

二、酒及酒精
1、啤酒
(1)每吨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不含增值税)3000元(含)以上的
250元/吨

(2)每吨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不含增值税)3000元以下的
220元/吨

(3)娱乐业和饮食业自制的
250元/吨

2、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比率税率:20%;

定额税率: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

3、黄酒
240/吨

4、其他酒
10%

5、酒精
5%

三、成品油
1、汽油
(1)含铅汽油
0.28元/升

(2)无铅汽油
0.20元/升

2、柴油
0.10元/升

3、石脑油
0.2元/升(暂按30%征税)

4、溶剂油
0.2元/升(暂按30%征税)

5、润滑油
0.2元/升(暂按30%征税)

6、燃料油
0.1元/升(暂按30%征税)

7、航空煤油
0.1元/升(暂缓征收)

四、鞭炮、焰火
——
15%

五、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除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以外的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5%零售环节征收

2、其他金银珠宝首饰;珠宝玉石
10%生产环节征收

六、高尔夫球及球具
——
10%

七、高档手表
——
20%

八、游艇
——
10%

九、木制一次性筷子
——
5%

十、实木地板
——
5%

十一、小汽车
1、乘用车

(1)汽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5升(含)以下
3%

(2)汽缸容量在1.5升至2.0升(含)
5%

(3)汽缸容量在2.0升至2.5升(含)
9%

(4)汽缸容量在2.5升至3.0升(含)
12%

(5)汽缸容量在3.0升至4.0升(含)
15%

(6)汽缸容量在4.0升以上
20%

2、中轻型商用客车
5%

十二、汽车轮胎
——
3%

十三、摩托车
1、汽缸容量250毫升以下(含)
3%

2、汽缸容量250毫升以上
10%

十四、化妆品
——
30%

㈢ 请问黄金白银贵金属批发、零售一般纳税人需要交纳什么税税率分别是多少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的有:金融业(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基金等)
为适应新的业务模式,便于金融机构核算管理,方便纳税,本公告明确,金融机构从事经其行业主管部门允许的贵金属交易业务,可比照销售个人实物黄金,实行统一清算缴纳的办法;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金融机构,可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及相关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95号)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
这次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以下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一、对于金融机构从事的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实行金融机构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所属地市级分行、支行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由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统一清算缴纳的办法。

(一)发生实物黄金交易行为的分理处、储蓄所等应按月计算实物黄金的销售数量、金额,上报其上级支行。

(二)各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应依法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各支行应按月汇总所属分理处、储蓄所上报的实物黄金销售额和本支行的实物黄金销售额,按
照规定的预征率计算增值税预征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预征税额=销售额×预征率

(三)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按月汇总所属地市分行或支行上报的实物黄金销售额和进项税额,按照一般纳税人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根据已预征税额计算应补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应补税额=应纳税额-预征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其留抵税额结转下期抵扣,预征税额大于应纳税额的,在下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四)从事实物黄金交易业务的各级金融机构取得的进项税额,应当按照现行规定划分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五)预征率由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所在地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

㈣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

征税范围的审核:

1.具体包括: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

【提示】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2.四个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指定环节一次性缴纳,其他环节一般不再缴纳。

3.卷烟(生产、委托加工、进口)+批发环节交两道消费税。

【提示】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具体说明

(1)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3)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从2015年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4)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

(5)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4.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提示】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零售环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下同)×零售环节税率

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税率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加总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生产环节税率+零售环节税率)

5.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

(1)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符合条件的,仍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

(2)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10%);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6.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说明。

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㈤ 在中国,高档手表的关税和消费税是多少

手表厂是生产手表的,所以应按照生产环节 需要缴纳消费税。如果是手表商或手表店销售,则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每个国家都会对进出口的商品根据其种类和价值征收一定的税款。其作用在于通过收税抬高进口商品的价格,降低其市场竞争力,减少在市场上对本国产品的不良影响。

关税有着保护本国生产业的作用,但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其不利的影响也在逐步显现。主要是对就业率的影响。

通过其关境的引进出口货物征收的一种税收。关税在各国一般属于国家最高行政单位指定税率的高级税种,对于对外贸易发达的国家而言,关税往往是国家税收乃至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政府对引进出口商品都可征收关税,但进口关税最为重要,是主要的贸易措施。

(5)贵金属消费税税率扩展阅读:

税款计算

1、从价

从价税是按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为标准计征关税。这里的价格不是指成交价格,而是指进出口商品的完税价格。因此,按从价税计算关税,首先要确定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2、从量

从量关税是依据商品的数量、重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来征收关税的。它的特点是不因商品价格的涨落而改变税额,计算比较简单。从量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

复合税亦称混合税。它是对进口商品既征从量关税又征从价关税的一种办法。一般以从量为主,再加征从价税。混合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4、滑准

滑准税是指关税的税率随着进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反方向变动的一种税率形式,即价格越高,税率越低,税率为比例税率。因此,实行滑准税率,进口商品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方法,与从价税的计算方法相同。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关税税额=T1、2×P×汇率

㈥ 请问商业企业销售黄金珠宝涉及了消费税,如何确定税率

金银、铂金、钻石首饰税率为5%
其他的贵重首饰、珠宝、玉石为10%

㈦ 银行销售金银交什么税

银行销售金银交增值税,不交营业税和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8号)作了如下规定:

一是对于金融机构从事的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实行金融机构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所属地市级分行、支行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由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统一清算缴纳的办法;

二是各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应依法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三是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按月汇总所属地市分行或支行上报的实物黄金销售额和进项税额,按照一般纳税人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根据已预征税额计算应补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㈧ 金条的销售是否需要交纳消费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锻压金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6〕727号)规定,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的范围重申如下: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的范围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

凡采用包金、镀金工艺以外的其它工艺的含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如锻压金、铸金、复合金首饰等,都应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因此,销售的金条不属于“金银珠宝首饰”范畴,不征收消费税。

(8)贵金属消费税税率扩展阅读:

纳税人:

1、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2、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3、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4、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㈨ 金融单位销售黄金如何缴纳增值税及消费税

金融单位销售黄金,不属于则不缴纳消费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95号)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
这次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以下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一、对于金融机构从事的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实行金融机构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所属地市级分行、支行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由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统一清算缴纳的办法。

(一)发生实物黄金交易行为的分理处、储蓄所等应按月计算实物黄金的销售数量、金额,上报其上级支行。

(二)各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应依法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各支行应按月汇总所属分理处、储蓄所上报的实物黄金销售额和本支行的实物黄金销售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计算增值税预征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预征税额=销售额×预征率

(三)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按月汇总所属地市分行或支行上报的实物黄金销售额和进项税额,按照一般纳税人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根据已预征税额计算应补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应补税额=应纳税额-预征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其留抵税额结转下期抵扣,预征税额大于应纳税额的,在下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四)从事实物黄金交易业务的各级金融机构取得的进项税额,应当按照现行规定划分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五)预征率由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所在地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