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关于付汇代扣代缴税费问题
你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规定:“一、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同)下列外汇资金,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税务备案,主管税务机关仅为地税机关的,应向所在地同级国税机关备案:三、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支付下列外汇资金,无需办理和提交《备案表》:(十三)境内个人境外留学、旅游、探亲等因私用汇;因此,境内个人向境外汇款单笔支付超过5万美元用于学费的,属于境内个人境外留学因私用汇,不需要到国税办理对外支付备案。所以,以个人名义付汇,税务风险较小。但是企业承担了高管的学费,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高管的个人所得税。并且,相关费用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Ⅱ 境内企业向境外支付美元,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时应怎么确认外汇牌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规定:“四、扣缴义务人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支付或计价的,分别按以下情形进行外币折算:
(一)扣缴义务人扣缴企业所得税的,应当按照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为相关款项实际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之日。”
Ⅲ 以外币对外支付时,汇率应如何确定
问:以外币对外支付时,汇率应如何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对外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为人民币以外货币的,在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扣缴当日国家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Ⅳ 向境外支付利息什么时候代扣代缴税金
如果是境外承担税金的话。外币乘以去税务局申报当天的汇率算出人民币金额,除以(1+6%)得出金额乘以税率,交所得税10%,交增值税6%,还有增值税附加,增值税额的百分比。
Ⅳ 代扣税金与对外支付的时间顺序
必须要先代扣代缴了税金才能对境外支付费用。因为款项一旦支付,纳税义务就产生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扣缴义务人不履行扣缴义务或者不按期缴纳已扣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都有相应的处罚条款。
Ⅵ 代扣代缴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其中涉及到的汇率按什么时候的来计算
按商品交易时的汇率来算。 即商品出售的当日汇率。
Ⅶ 扣缴义务人对外支付货币汇率日期有何规定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对外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为人民币以外货币的,在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扣缴当日国家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理解?是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当天(如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当天),还是企业到税务部门申报扣税的当天? 应该是企业到税务部门申报扣缴的当天。芜湖市荣联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信誉可靠,已成功帮助数千家企业完成芜湖公司注册服务,有着良好的声誉。为企业登记注册提供全套服务,包括芜湖公司注册、安徽注册公司、芜湖工商代理、芜湖代办营业执照、芜湖增资验资、芜湖审计评估、芜湖一般纳税人公司办理、芜湖进出口公司办理、芜湖代理记帐、商标注册、存兑汇票贴现等。
Ⅷ 关于支付境外公司运费涉及到代扣代缴税款问题 (接到财务通知见问题补填)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139号)规定: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扣缴义务人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向外国船舶运输公司直接或间接支付运费的单位或个人,包括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国际船舶代理公司、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以及其他对外支付国际海运运费的单位或个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对外支付运费前,以对外支付运费总额为应纳税收入总额,按照规定的综合计征率,直接从纳税人的运费总额中代扣应纳税款,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代扣代缴税款报表。
Ⅸ 扣缴义务人对外支付货币汇率日期有何规定
【问题】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对外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为人民币以外货币的,在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扣缴当日国家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理解?是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当天(如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当天),还是企业到税务部门申报扣税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