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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付外汇折算未含税

发布时间: 2021-06-09 01:18:31

Ⅰ 关于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第二个问题是
在外币利润表中 有一个情况是这样的 减:营业外支出$33000 下一行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30000 那么问题就是 当我减去营业外支出时 这个其中要不要再减还是不再计算(说的简单一点 因为非流动资产那个是在另一行 我不知道营业外支出的价格是否已经包含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不用再减3W了,已经包含在3.3W里了。

Ⅱ 不好意思 美金价格也有含税和不含税之分吗有什么区别,一般供应商报的美金价是含税还是不含税呢

在国际贸易中,为了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各国对于其向出口货物征收的国内间接税实行退还或免征的税收措施,即以出口货物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由于这项制度比较公平合理,因此,它已成为国际社会通行的惯例。

从我国现行情况看,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实行,其目的就是使我国出口货物以不含国内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总之,在国际贸易中,对货物并不征收国内流转税(包括出口国征收的、进口国征收的)。所以,货物的成交价格无需考虑是否含税问题。

另一方面,对于我国进口的货物,由于是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内市场的,因此,国家需要在货物报关进口时,比照国内货物,对其征收一道国内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以使进口货物与国内货物在税负上处于平等的竞争地位。这里,征收税款属于我国行使国家主权的范畴,相关税款也是由国内进口商支付、承担,并归属于我国的财政收入,与对方国家及其出口商无关。

此外,如果题中所谓的“美元报价”只是针对国内交易的,则一样存在税款是否包含的问题。

Ⅲ 我跟客人做的是不含税人民币价,但他汇美金给我,有无问题呢

如果外汇结汇不出问题,金额也不少的话,就没什么问题。

Ⅳ 向境外支付外汇资金,在什么情形下需要进行税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规定:
“一、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同)下列外汇资金,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

税务备案
(一)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
(二)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以及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经常转移收入;
(三)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
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5万美元以上的,应按照本规定进行税务备案。

Ⅳ 什么是付外汇的代扣代缴增值税

非贸付汇时向税务所支付了代扣代缴的增值税(VAT-6%),那实际支付外汇的时候是不是要扣除这笔相应的增值税额后支付还是不扣除支付?代扣代缴的增值税是可以抵扣的,如果支付外汇扣除这部份增值税,帐就不平了。我们既支付了增值税又能抵扣增值税,如果不扣除,是不是就只是“代缴”而没有“代扣”?税务所是不是就不让抵扣了?
如果抵扣增值税,支付外汇不扣除增值税额帐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进项税 B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B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A
贷:其他应付款 A
如果支付外汇时扣除相应的增值税额,差额支付时,帐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进项税 B
贷:应交税金-代扣代缴税 B
借:应交税金—代扣代缴税 B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B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A-B/汇率
贷:其他应付款 A-B/汇率 ,其他应付款就不平了,还有余额在帐上

Ⅵ 公司有进出口权出口给国外客户报价都是含税价吗客户打款到公司基本账户,不缴税会被处罚吗

如果客户从国外支付外汇,你们就必须以你们公司的名义出口报关,否则外汇款无法核销,也无法办理出口退税。如果客户在国内以人民币支付货款,你们必须给客户出具增值税发票。

Ⅶ 支付外汇需缴纳什么税费,依据是什么

1、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

2、—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同)下列外汇资金,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税务备案,主管税务机关仅为地税机关的,应向所在地同级国税机关备案:—
(一)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
(二)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以及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经常转移收入;
(三)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
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5万美元以上的,应按照本规定进行税务备案。

Ⅷ 关于企业外币折算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第三章 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第九条 企业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应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第十条 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第十一条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一)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货币性项目,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

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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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第四章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第十二条 企业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二)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按照上述(一)、(二)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比较财务报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企业对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折算:

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予以重述,对利润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变动予以重述,再按照最近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

在境外经营不再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时,应当停止重述,按照停止之日的价格水平重述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第十四条 企业在处置境外经营时,应当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 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应当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第十五条 企业选定的记账本位币不是人民币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二条规定将其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财务报表。

Ⅸ 所付外汇如何做成本抵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因此,如果是外汇缴纳增值税,可以这样处理:
如果缴纳是当月的增值税那么直接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如果是上个月的增值税。
那么期末将贷方应交的销项税转入未交增值税中,表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在实际缴纳时再转入已交税金明细科目中转销: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