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么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不太明白,有没具体的例子
出口收汇,是指货物已出口到买方国家(或是在运输途中,卖方责任完成的条件下),买方付给卖方外汇,并且卖方向银行及外管局办理了核销手续,就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意思。也就是你东西交给了买方,买方把钱付给你了,你也跟国家相关机构登记办理完成了的意思。
② 出口报关与外汇核销
1.代理报关要提供:"代理报关委托书"一式三份(盖好公章),空白报关单一份(盖好报关专用章),发票,装箱单,如果货物是法定商检的,那么还要提供通关单或换证凭单.
代理报关委托书和空白报关单可以到海关去买,或叫报关行给你,不用填,只要盖章就行了.
2.核销需要的资料:水单,报关单核销联,核销单,核销信息表.这是最起码的资料,各地可能在这些资料以外还会要求一些其他资料,你最好问问外管局.
3.我就不说了,楼上已经说了,呵呵.
③ 什么叫收汇、付汇什么叫进出口核销通俗一点。
收汇:就是老外付款给你们公司的外汇帐户上,你们公司去银行把这笔钱转到人民币帐户上。
付汇:就是你们公司要付款给老外,要去银行把人民币换成外汇打到老外的帐户上。
进出口核销:
分进口核销和出口核销,
进口核销:你从国外购买产品,进口报关的金额和你付款给客户的金额相一致就行了。
出口核销:你卖东西到国外,出口报关的金额跟你收汇的金额一致就行了,再收集相关的单据比如《出口核销单》,《收汇水单》,《报关单核销联》到银行核销盖章,再到外汇管理局核销就OK了。当然,各个不同地方核销的政策就不一样。
④ 出口产品退回,不再出口,怎么做外汇核销
出口退回不再出口的一般是指一般贸易,如果是一般贸易正常出口后,由于国外客户或其他原因退回。
在退运货物的口岸向口岸海关已退运货物申报,申报贸易方式就是“退运货物”,征免性质视时间而定,自出口之日起超过一年的按一般征税,征免是照章征税;之内的其他法定,征免是全免。
外汇核销如果没有结汇的,持原出口结汇联和现进口报关付汇去办理外汇核销,如果涉及国税的话同样持退税联和进口报关单到国税办理。外汇管理局正常核销即可。
⑤ 货物报关出口后需要做哪些手续才能核销收汇
货物报关出口后就是收外汇了,客人把外币付到你们公司指定的收汇帐号,银行收到了会通知你去办理收汇结汇手续,结汇时要注明核销单号,相关单据填写银行会教你的。
然后就是用那个核销系统进行核销报审,如果第一次你不知道如何操作,可以到外汇局问一下,那里有专人指导。
⑥ 出口报关单跟出口收汇核销单
报关单是货物报关出口的凭证。分预录入联、收汇核销联和退税专用联,期作用就是用于货物的通关凭证、收汇核销和办理退税。核销单的全称是出口跟踪收汇核销单。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为了保证出口货物正常收汇,防止国家外汇流失和防止商业欺诈的起跟踪监管作用的凭证。现在报关都是电子申报,出口企业或者报关行须先填制报关单预录入数据,然后再凭备案到出口口岸的核销单来申报出口。出口后必须核销。如果逾期未核销,外管局将不再签发新的核销单用于出口报关。
⑦ 什么叫出口退税什么叫外汇核销通俗点。
问题一、出口退税:
我将用白话的方法写写这部分,帮助大家理解。
首先,从总的方面说,国家是鼓励出口的,赚外国人的钱呀。用实际行动表示,就是对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免收或者部分免收了,之前环节产生的进项税怎么办呢?退给你。这么好的政策谁可以用呢?当然也是有规定的,主要就是两类:生产企业自营出口 、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出口的。在实际应用中,我们国家的出口体制还不完善,拥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只有少部分,其他非生产性企业出口还是得老老实实交税;还有很多资源性商品当然也不能鼓励出口呀,要不中国的矿产、稀有金属不都跑到国外去了。
这么一算,国家的出口政策就分成了三类。一类是出口免税并退税的。出口环节不交增值税、消费税,还把以前交了的进项税退给你。爽呀。第二类是出口免税但是不退税。这一类说白了也和上一类一样。因为出口的货物在前一道环节里面本来就是免税的,当然也没有什么退税了,还想国家做亏本买卖不成。第三类就比较惨啦,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主要是税法列举的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货物,比如天然的牛黄呀、麝香、白银呀,都是好东东。
《税法》书上还列了很多条文、框框,我的意见是估计出不了什么大题,最多出选择,看看得了,实在头痛不看也行,我们从大的方向把握就行。万一做题时碰到,再细看吧。
现在来说最重要的一部分,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书上列了好多公式、例子,其实搞懂基本原理也就一通百通了。)
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生产企业适用的,叫做“免、抵、退”方法;一种是“先征后退”的方法,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贸企业。
先来看“免、抵、退”方法。
我们前面说了,国家政策规定,出口环节免收增值税,把前一个环节的进项税退给企业。但是是把所有的进项税都返给企业吗?不是的,不同的货物有不同的退税率,总共有六档:17%、13%、11%、8%、6%、5%,那上一个环节的进项税(一般是17%和13%)和出口环节的退税就有了个差额,这个差额是国家不退给你的,专业术语就是“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计算公式书上有,大家自己看看,这里不列了。
这里另一个问题又来了。我们知道企业生产货物是买进一批原材料生产,生产出来的产品可能一部分在国内销售了,一部分出口了。内销的这部分有销项税、进项税,而出口的部分没有销项税只有进项税。怎么区分哪些是内销货物应该负担的进项税还是出口货物应该负担的进项税呢?在实际工作中是很难办到的。但难不倒英明神武的政策制定者,可以从企业整体来考虑这个问题。计算企业整体的当期应纳税额。还是按销项减进项的基本思路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只是这里的销项是指内销的销项,而进项里面是要扣除出口环节由于税率差而不让退的部分,即免抵退税不得免抵的税额,当然上一期留下来没有抵完的税额也要减去。这一步就是所谓的抵税,说白了就是用出口货物的应该退的进项税抵顶内销货物的销项税。
如果当期应纳税额算出的数是正的,说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没有抵完,那您就老老实实的交税吧,交的这部分是内销货物销项扣掉了国家应该退给你的进口货物的进项的。如果当期应纳税额是负数,恭喜您,国家还得退钱给你,是不是前面算出来的钱都退给你呢,才不呢,有个标准的,这个标准就是出口货物按退税率算国家最多退给你的钱,官话叫做“免抵退税额”。如果前面算的数比这个数少,就按你算出的当期应纳税额退给你,如果前面算的这个数比它多呢,那对不起国家只能按最多退给你的钱算呀,多出的部分怎么办,留到下一期继续抵吧。
这个大部头终于说完了,也不知道大家明白没有。总结一下吧。
第一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离岸价格×外汇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抵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第三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的退税率
第四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
这里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出口公司有进料加工业务。根据国家进口政策的规定,进料加工部分在进口的时候就没有收增值税,那出口时这部分当然也不能算退税了,那怎么算呢?和上面这些业务相比,只是在出口货物离岸价里包含了进料部分,抛去这部分就行了。也就是在上面公式的第一步和第三步中离岸价减去进料部分。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就很简单了。“先征后退”的方法,用不含税购进金额乘以退税率就行了。
问题二、外汇核销单:
1.“出口外汇核销单”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出口单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核销单附有存根)。
2.出口要用到核销单,是国家为了要对外汇进行管制,要求进出口企业对于出口的每批货物,在规定期间内办理核销退税。说得简单点,就是你出口了多少价值的货物,这些钱是外汇,必须每分都要收回来,其实这也是国家在帮进出口个企业降低风险。
3.在没有实行核销单制度以前,国营外贸公司的一些腐败分子将公司的货物大量运送到国外,而对应收的货款则称死帐或坏帐,实际是留在了国外与进口商瓜分了。对此外管局实行了外汇核销制度,每一笔出口货物都要凭国外进款水单和报关单、核销单核销,如没有水单,就证明货已出而款未进,这样就不能核销。外管局对此会限制核销单的发放,直至取消违规公司的出口权。
⑧ 出口外汇核销单的申领流程是什么啊
一、开户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二、领单
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位印鉴卡)来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领核销单时,应当当场在每张核销单的“出口单位”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或者加盖单位名称章。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加盖单位公章。
核销单自领单之日起两个月以内报关有效。出口单位应当在失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
出口单位填写的核销单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有关内容一致。
三、报关
出口单位持在有效期内、加盖出口单位公章的核销单和相关单据办理报关手续。
四、送交存根
出口单位办理报关后,应当自报关之日起60天内,凭核销单及海关出具的贴有防伪标签、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外贸发票到外汇局办理送交存根手续。
五、核销
出口单位应当在收到外汇之日起30天内凭核销单、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六、核销单遗失及补办
出口单位遗失核销单后,应当在15天之内向外汇局书面说明情况(加盖公章,法人签字),申请挂失,外汇局核实后,统一登报声明作废。
1、对于空白核销单,外汇局予以注销;
2、对于已报关的核销单,则凭有关出口凭证办理核销。
3、对于要求补办出口退税专用联的,在办理出口核销手续后,出口单位应当凭税务部门签发的与该核销单对应的出口未退税证明,向外汇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外汇局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办证明”。
七、报关单补办事宜
出口单位遗失报关单的,应当凭外汇局签发的未核销证明,向海关补办。
八、退赔事宜
若出口项下发生退赔,出口单位应向外汇局提供有关凭证,外汇局按下列情况审核退赔外汇的真实性:
(一)已出口报关且已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合同;
2、退赔协议及有关证明材料;
3、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
4、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已交单未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及第一款所列单据进行审核。
(三)已报关出口未交单的,外汇局凭第一款及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商业发票;
3、汇票副本
4、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
(四)出口货物未报关但已预收全部或部分货款后因故终止执行合同,出口单位需向进口商支付退赔外汇的,外汇局凭出口合同正本、终止执行合同证明、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进口方付款通知进行审核。
外汇局审核出口单位所提供的上述凭证无误后,出具“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银行凭此证明为出口单位办理退赔外汇的售付。
增值税方面。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不计算销售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企业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退税。企业在收到出口货物退回的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先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在规定期限内不足抵减的,不足部分可按有关规定予以退税处理。
1.企业货物出口销售后,结转产品销售时,借记“产品销售成本”科目,贷记“产成品”科目。
2.按购进原材料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增值税额与按照退税率计算的差额借记“产品销售成本”,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按规定退税率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特殊情况下,确因出口比重过大,在规定期限内不足抵减的部分可按规定退税。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消费税方面。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不计算应缴消费税。
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时,如按规定实行先征后退的,按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应在计算消费税时,按应缴消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实际缴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应税消费品出口收到外贸企业退回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⑨ 外贸出口核销全过程
外贸出口核销全过程如下:
1. 出口单位领核销单;
2. 出口单位向海关交验核销单,海关审验后,退回给出口单位;
3. 货物出口后,将有关单据及附有核销单编号的发票交银行收汇,同时,将核销单存根及有关单据送还签发核销单的外汇局;
4. 银行收妥货款后,将结汇水单退出口单位;
5. 出口单位将银行确认货款已经收回的结汇水单和由海关退回的原核销单送外汇局,核销该笔收汇。
外贸企业从外汇管理局申领的每一张核销单都在外汇外汇管理局的数据库中有备案和留档。核销单跟随外贸业务一路走过海关、银行和税务局,被烙上各种印章或撕开。但最终的存根必须回到外汇管理局,以核对原来数据库的电子档案并注销此核销单号码。这一过程就叫做“核销”,表示这笔买卖在外汇的收支上是合法的,准予一笔勾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