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么叫出口退税什么叫外汇核销通俗点。
问题一、出口退税:
我将用白话的方法写写这部分,帮助大家理解。
首先,从总的方面说,国家是鼓励出口的,赚外国人的钱呀。用实际行动表示,就是对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免收或者部分免收了,之前环节产生的进项税怎么办呢?退给你。这么好的政策谁可以用呢?当然也是有规定的,主要就是两类:生产企业自营出口 、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出口的。在实际应用中,我们国家的出口体制还不完善,拥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只有少部分,其他非生产性企业出口还是得老老实实交税;还有很多资源性商品当然也不能鼓励出口呀,要不中国的矿产、稀有金属不都跑到国外去了。
这么一算,国家的出口政策就分成了三类。一类是出口免税并退税的。出口环节不交增值税、消费税,还把以前交了的进项税退给你。爽呀。第二类是出口免税但是不退税。这一类说白了也和上一类一样。因为出口的货物在前一道环节里面本来就是免税的,当然也没有什么退税了,还想国家做亏本买卖不成。第三类就比较惨啦,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主要是税法列举的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货物,比如天然的牛黄呀、麝香、白银呀,都是好东东。
《税法》书上还列了很多条文、框框,我的意见是估计出不了什么大题,最多出选择,看看得了,实在头痛不看也行,我们从大的方向把握就行。万一做题时碰到,再细看吧。
现在来说最重要的一部分,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书上列了好多公式、例子,其实搞懂基本原理也就一通百通了。)
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生产企业适用的,叫做“免、抵、退”方法;一种是“先征后退”的方法,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贸企业。
先来看“免、抵、退”方法。
我们前面说了,国家政策规定,出口环节免收增值税,把前一个环节的进项税退给企业。但是是把所有的进项税都返给企业吗?不是的,不同的货物有不同的退税率,总共有六档:17%、13%、11%、8%、6%、5%,那上一个环节的进项税(一般是17%和13%)和出口环节的退税就有了个差额,这个差额是国家不退给你的,专业术语就是“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计算公式书上有,大家自己看看,这里不列了。
这里另一个问题又来了。我们知道企业生产货物是买进一批原材料生产,生产出来的产品可能一部分在国内销售了,一部分出口了。内销的这部分有销项税、进项税,而出口的部分没有销项税只有进项税。怎么区分哪些是内销货物应该负担的进项税还是出口货物应该负担的进项税呢?在实际工作中是很难办到的。但难不倒英明神武的政策制定者,可以从企业整体来考虑这个问题。计算企业整体的当期应纳税额。还是按销项减进项的基本思路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只是这里的销项是指内销的销项,而进项里面是要扣除出口环节由于税率差而不让退的部分,即免抵退税不得免抵的税额,当然上一期留下来没有抵完的税额也要减去。这一步就是所谓的抵税,说白了就是用出口货物的应该退的进项税抵顶内销货物的销项税。
如果当期应纳税额算出的数是正的,说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没有抵完,那您就老老实实的交税吧,交的这部分是内销货物销项扣掉了国家应该退给你的进口货物的进项的。如果当期应纳税额是负数,恭喜您,国家还得退钱给你,是不是前面算出来的钱都退给你呢,才不呢,有个标准的,这个标准就是出口货物按退税率算国家最多退给你的钱,官话叫做“免抵退税额”。如果前面算的数比这个数少,就按你算出的当期应纳税额退给你,如果前面算的这个数比它多呢,那对不起国家只能按最多退给你的钱算呀,多出的部分怎么办,留到下一期继续抵吧。
这个大部头终于说完了,也不知道大家明白没有。总结一下吧。
第一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离岸价格×外汇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抵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第三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的退税率
第四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
这里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出口公司有进料加工业务。根据国家进口政策的规定,进料加工部分在进口的时候就没有收增值税,那出口时这部分当然也不能算退税了,那怎么算呢?和上面这些业务相比,只是在出口货物离岸价里包含了进料部分,抛去这部分就行了。也就是在上面公式的第一步和第三步中离岸价减去进料部分。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就很简单了。“先征后退”的方法,用不含税购进金额乘以退税率就行了。
问题二、外汇核销单:
1.“出口外汇核销单”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出口单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核销单附有存根)。
2.出口要用到核销单,是国家为了要对外汇进行管制,要求进出口企业对于出口的每批货物,在规定期间内办理核销退税。说得简单点,就是你出口了多少价值的货物,这些钱是外汇,必须每分都要收回来,其实这也是国家在帮进出口个企业降低风险。
3.在没有实行核销单制度以前,国营外贸公司的一些腐败分子将公司的货物大量运送到国外,而对应收的货款则称死帐或坏帐,实际是留在了国外与进口商瓜分了。对此外管局实行了外汇核销制度,每一笔出口货物都要凭国外进款水单和报关单、核销单核销,如没有水单,就证明货已出而款未进,这样就不能核销。外管局对此会限制核销单的发放,直至取消违规公司的出口权。
⑵ 在没有收到外汇的情况下,能申请出口退税吗
不能,只有款到核销后,才能办理出口退税。办理出口退税需要:已核销的核销单、报关单、出口发票、收汇水单缺一不可。
⑶ 请问出口退税和出口收汇的先后顺序有规定吗是否没有收到外汇就不能办理出口退税
对于非六类企业(即通常所说的出口退税B类企业),可以先办理退税(视为单证齐全给予退税),只要在210天内外汇核销即可,对于六类企业(级C类企业),则必须要先核销,再单证齐全退税。
不管是哪一类企业,在申报环节上,收汇和退税都是可以同时操作的,只是在单证齐全这一环节上,C类企业必须核销在前,B类企业核销可前可后。
只要产品出口,就要申报;等出口单证(主要是报关单)收齐了,就可以申请退税,与是否收到货款无关;这是指月度。国家对出口实行宏观控制,年度有关部门会对出口情况进行综合审核,超期收款会影响退税的。
出口退税的有效时间是出口报关后90天内,在这期间可以正常退税,如果有特殊原因可以申请延期一次;退税前必须先核销,如果没有收取外汇,导致不能核销,过了退税的时限就不能退税.
(3)外汇的退税扩展阅读:
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
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⑷ 收到外汇打到了个人账户,能申请退税吗
明显不能,退税至少需要两种数据,海关的报关数据和外汇局的国际收支申报数据!
你没有合理的国际收支申报数据,当然不能退税!
希望对你有帮助!
⑸ 为什么出口退税必须要收外汇
因为既然申请出口退税,说明该外贸真实存在,那么就一定会有对应金额的外汇收入才能说明该贸易是完整的,才能符合出口退税要求
⑹ 外汇退税由谁退
具体情况时什么?
⑺ 出口货物收不到外汇,还能退税么
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的,因为这个没有外汇核销的,但是在实际操作退税过程中也有不核查外汇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就不会影响的,所以我只能说这样做有一定的风险。
⑻ 请问外汇未完全到账,可以申请退税吗
下述或许对你有些帮助,请参考
出口退税条件:(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增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一般情况下,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免)税的货物,必须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但是,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中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外商投资企业经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收购出口的货物除外。
⑼ 第一次收外汇前,必须要提前办理退税登记吗如果没有登记,客户已经打款了还能办理退税吗
一、出口退税的基本流程:
1.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 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 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二、出口退税申请条件:
1. 必须经营出口产品业务,这是企业申办出口退税登记最基本的条件。
2. 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简称,是企业或组织是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3. 必须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单位,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会计工作体系,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并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可以对外办理购销业务和货款结算。
凡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单位,一般不予以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