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哪里查询外汇管理局是A类企业的
查询外汇管理局的类别有以下两种方式:
1、企业可登陆货物贸易外汇检测系统-选择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管理信息查询。
2、打电话咨询当地外管局进行查询,或者到当地外汇管理局进行查询。
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副省级城市设立分局(外汇管理部),在部分地(市)设立中心支局,在部分县(市)设立支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与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合署办公。
(1)企业外汇管理查询扩展阅读:
外汇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防范国际收支风险、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逐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的政策措施,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人民币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二)参与起草外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国际收支、对外债权债务的统计和监测,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承担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的有关工作 。
(四)负责全国外汇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结售汇业务监督管理的责任;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
❷ 你好 请问在哪里可以查到外汇局对企业的分类结果呢谢谢!!急!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 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
用户名跟密码要跟你的开户行或者外管局方面要一下。进去系统可以看到企业的基本情况,就有分类结果。正常来说,初始都是A级
❸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中查询企业当年还能延期付汇的额度
1、本年度延期付款的控制规模100万——一般由外汇局根据企业前12个月进口额的20%确定;
2、额度内已经外汇局自动确认的延期付款金额 50W——企业已提交延期付款申请且外汇局系统自动确认可付汇的额度;
3、已注销的额度内自动确认延期付款金额 35W——企业已登记且已经付汇的金额(注销后释放);
4、额度内尚可经外汇局自动确认的企业付款额度 85W——计算公式:85=100-50+35万
5、经外汇局人工确认的延期付款金额 98W——企业到外汇局柜面办理人工确认的额度
6、已注销的人工确认的延期付款金额 98W——办理人工确认且已经付汇的额度
7、限额内自动确认延期付款金额 80W——单笔5万美元以下的付汇属于限额内
8、已注销的限额内自动确认延期付款金额 70W——同上,已经付汇的单笔5万美元业务
❹ 如何查看企业在外汇管理局的类别
汇通网经纪商看看,就不知道你说的平台有没有被收录
❺ 怎么查询企业外汇管理级次
在NFA 或者FSA官网上查.如果英文不行的话找个人帮你查.
NFA注册的话必须有futures commission merchant资格,只注册了但是没有FCM资格的话也是欺骗.这是判断外汇交易商是否正规的唯一手段.
至于在离岸岛国注册或者小国注册的就不用考虑了,他们就是为了逃避监管才会在那里注册的.
❻ 企业贸易外汇管理类别怎样查询
查询外汇管理局的类别有以下两种方式:
1、企业可登陆货物贸易外汇检测系统-选择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管理信息查询。
2、打电话咨询当地外管局进行查询,或者到当地外汇管理局进行查询。
❼ 如何查询公司的外汇管理等级
也可以咨询办理业务的外汇指定银行
❽ 怎样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外汇额度是否已批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外汇额度是否已批准方法:
1、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平台,;
2、选择点击收付汇登记查询;
3、合同登记和付汇登记后,如果可付汇金额是0.00,就要去外管局拿一张预付货款核准审批表,签完后盖章跟对应的合同一起(国家外汇储备管理局)交给外管局,就可以确认了;
4、确认后再登陆网上平台输入付汇的银行代码就可以付汇了。
如果是出口收汇,公司待核查账户上如果收到一笔外汇,收汇银行会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上做登记,并产生一个申报号码,外贸企业必须在7天内对这笔外汇做个申报,具体就是在这个平台上确定该笔外汇的金额及用途。如果用途是一般贸易项下的货款,就必须在上一次申报的基础上,再填入核销单号码。外汇管理局会根据企业申报的情况,对该笔外汇予以核销。
❾ 国家外汇管理局怎样查进出口贸易额信息
查询外汇管理局的进出口贸易额信息有以下两种方式:
1、企业可登陆货物贸易外汇检测系统-选择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管理信息查询。
2、打电话咨询当地外管局进行查询,或者到当地外汇管理局进行查询。
每个进出口企业都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有个账户的,登陆进去就可以查询了,多部门信息共享。
❿ 外汇分类管理等级查询
可去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008修订)》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七条 境内机构、境内个人向境外直接投资或者从事境外有价证券、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
国家规定需要事先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应当在外汇登记前办理批准或者备案手续。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外债统计与监测,并定期公布外债情况。
(10)企业外汇管理查询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008修订)》相关法条:
第二十四条 金融机构经营或者终止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经营或者终止经营其他外汇业务,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经外汇管理机关或者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金融机构的资本金、利润以及因本外币资产不匹配需要进行人民币与外币间转换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第五章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市场管理。
第二十八条 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和符合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条件的其他机构,可以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外汇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