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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外汇新规

发布时间: 2021-03-22 06:28:06

『壹』 外汇管制国家,请问现在向境外汇钱国家有什么规定吗

1。目前,居民个人结汇、售汇年度限额为5万美元(等值,下同)。购汇后汇出金额不超过限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次汇出5万美元。如果金额超过50000美元,应提供使用证明,如入学通知书和学费证明。

2。如果是现金,当日累计汇款限额为10000美元,一般加上兑换费。

3。具体规定见《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经常项目支出汇出境外的个人外汇,按下列规定办理:累计外汇金额外汇储蓄账户汇出当日进出口金额在5万美元(含5万美元)以下的,凭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活期账户交易金额真实凭证办理。

外币现金汇出当日累计等值不足1万美元(含)的,凭有效身份证到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交易真实性证明办理。经常项目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签署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报关单》。

(1)外汇新规扩展阅读:

1、汇款方式如下。

(1)境外汇款可以通过境内邮局西联汇款进行。

(2)相关电汇业务可通过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国内银行柜台办理。

(3)汇款可以通过国内银行卡在线银行进行,汇款可以由本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

2、汇款程序

(1)汇款的货币和金额(阿拉伯数字)

(2)收款人的名称和地址。开户行中收款人的账号。收款人开户银行的名称、银行代码(银行代码)或地址。

(3)电汇是国外汇款的一种常用方式。电汇通常在两到三个工作日内到达,分为外汇汇款和外币汇款。如果采用外汇汇款。一般情况下,收取汇款金额的一千分之一的手续费和150元人民币(香港和澳门的人民币80元)的电报费。

以外币汇付的,除收取手续费和电报费千分之一外,还应收取一定数额的转账费,并按当日“买卖款”的差额收取。

3、转账成本

是因为个人储蓄可以直接将外汇兑换成外币,但不能随意将外币兑换成外币。

汇款人以“汇出”现金形式时,银行必须以现金实物形式将其运至国外,运输费用由客户承担,即“买卖外币”(客户买卖现金时)。“纸币转帐”的手续费和手续费,按现行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计算。转换后的手续费可低至50元,高至260元。

『贰』 的外汇新规“新”在哪

外汇新规中说一些非实体经济的文化、金融领域,一些企业打着对外投资的幌子,变相把资金转移出国。这些企业做假合同、虚构交易,对我国外汇储备以及人民币汇率造成了一定压力。国家在继续支持生产性企业合法对外投资的同时,也将加强监管,防止一些企业“偷船出海”的鱼龙混杂局面出现。

汇龙网资讯说,外管局再次强调“个人购汇不得再用于境外购房及投资”,是对原有规定的严格执行。尽管相关规定一直存在,但之前的执行中仍然有违规在境外购房和投资的行为发生,还有一些人借用他人的年度用汇额度,进行资金的违规跨境流动,俗称“蚂蚁搬家”,这绕开了国家的外汇管理规定,积少成多也会造成外汇的流失。此次新规出台,包括对原有规定严格执行后,对于违规境外购房和投资的行为会有所遏制。
另外:核销单不用了,不用核销了,用外汇监测系统了

『叁』 2017年外汇管理有什么新规定

最新的个人购汇说明书中,明确给出了境内个人在办理个人购汇业务时的六项禁止行为,分别是:

1、不得虚假申报个人购汇信息

2、不得提供不实的证明材料

3、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购汇

4、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实施分拆购汇

5、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

6、不得参与洗钱、逃税、地下钱庄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3)外汇新规扩展阅读:

主要类型:

1、各国外汇管理制度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严格型外汇管制,即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都实行管制,实行这种外汇管制的国家通常经济比较落后,外汇资金短缺,市场机制不发达,因而试图通过集中分配和使用外汇以维持稳定的汇价、保障国际收支平衡、维护民族经济的发展。

2、第二种是部分型外汇管制,即对经常项目的外汇交易原则上不加限制,但对资本项目的外汇交易进行一定的限制。如日本、丹麦、挪威、法国、意大利等约20个国家。

3、第三种是完全自由型外汇管制,即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外汇交易均不进行限制,外汇可自由兑换、自由流通、自由出入国境,实行金融自由化。这类国家有美国、英国、瑞士、荷兰、新加坡和外汇储备较多的石油输出国(如科威特、沙特阿拉伯等)。

4、中国外汇管理体制基本上属于部分型外汇管制,对经常项目实行可兑换;对资本项目实行一定的管制;对金融机构的外汇业务实行监管;禁止外币境内计价结算流通;保税区实行有区别的外汇管理等。这种外汇管理体系基本适应中国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也符合国际惯例。

『肆』 外汇管制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金融机构的外汇业务管理

(一)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国对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进行如下管理,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必须报经国家外汇管理机构批准,并领取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应按规定为客户开立帐户,办理有关外汇业务;应按规定缴存外汇存款准备金,遵守外汇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并建立呆帐准备金;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业务所需的人民币资金,应当使用自有资金。

(二)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的监督管理

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应接受外汇管理机关的检查、监督,同时,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报送外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其它财务会计报表和资料。

四、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市场管理

(一)人民币汇率管理

汇率是指一国货币与另一国货币相互折算的比率,汇率的高低由外汇市场供求关系和其它有关政治经济因素所决定,同时又对一国的国际收支和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反作用。

我国过去一直实行单一的汇率制度。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我国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形成官方汇率和调剂市场汇率并存的双重汇率局面。自1994年1月1日起,我国取消外汇留成,将两种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二)外汇市场管理

外汇交易市场是指进行外汇买卖的场所,在外汇市场进行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我国,外汇市场交易的币种和形式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和调整。目前允许交易的币种有人民币对美元、港元、日元、欧元等。交易的形式包括即期交易和远期交易;对银行间的外汇市场只允许进行即期交易,对银行与客户之间则允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

五、违反外汇管理的法律责任

违反外汇管理的各种行为,一般包括逃汇行为、套汇行为、扰乱金融行为、违反外债管理行为、违反外汇帐户管理行为、违反外汇核销管理行为以及违反外汇经营管理行为等,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都对这些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予以了定义,并规定了相应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

『伍』 国内往国外汇款有什么规定

以个人外汇为例。

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外汇收付、结售汇及开立外汇账户等业务,对个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汇款机构及外币兑换机构(含代兑点)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银行和个人在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也不得使用虚假商业单据或者凭证逃避真实性管理。个人跨境收支,应当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

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在规定金额以下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在规定金额以上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

(5)外汇新规扩展阅读:

经常项目。如果是境内个人,把外汇资金汇往境外,凡是从本人储蓄账户内的现汇汇出的,每人每天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可以凭本人身份证件到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真实性凭证去办理。

凡是用现钞汇出的,则每人每天是1万美元的限额。超过上述金额的,要凭真实性凭证、海关进境行李物品申报单、或者本人原来存款银行的提钞小票来办理。境外个人汇出汇款,现汇汇出没有限额规定,带着身份证件直接办理就行;如果是现钞汇出,和上面说过的境内个人标准是相同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陆』 存外汇有新规定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针对传言7月1日国家外汇局将出台一系列新规收紧个人购汇,国家外汇局相关人士表示,7月1日实施新修订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及《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不涉及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调整,个人真实合规的用汇不受任何影响。外汇局目前没有涉及个人外汇业务的新规将实施。
《管理办法》最新变化
《管理办法》此前就有,但7月1日新的《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变化:
一是明确以“合理怀疑”为基础的可疑交易报告要求,新增建立和完善交易监测标准、交易分析与识别、涉恐名单监测、监测系统建立和记录保存等要求,同时删除原规章中已不符合形势发展需要的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可疑交易报告标准。
二是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调整了金融机构大额转账交易统计方式和可疑交易报告时限。
三是新增规章适用范围、大额跨境交易人民币报告标准等内容。以人民币计价的大额跨境交易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
四是对交易报告要素内容进行调整,增加“收付款方匹配号”、“非柜台交易方式的设备代码”等要素,删除“报告日期”、“填报人”和“金融机构名称”等要素,设计了要素更加精简的《通用可疑交易报告要素》。

9月起境外提现和消费超1000人民币须上报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6月2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中国境内发行的各类银行卡,如果在境外消费刷卡超过人民币1000元,发卡行要上报。
开展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采集,不涉及银行卡境外使用的外汇管理政策调整,外汇局将继续支持和保障个人持银行卡在境外经常项下合规、便利化用卡。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发卡金融机构报送,个人无需另行申报,不增加个人用卡成本,外汇局将依法保护持卡人信息安全。
尽管7月1日并无实施个人外汇新规,但面对国内不明朗的金融环境,投资风险将很难通过全球资产配置进行分摊,有海外资产配置需求的人士宜加快步伐。

『柒』 外汇管理局 个人境外收入2020年有没有新规定

外汇管理局个人境外收入呢。是没有新规定定的

『捌』 外汇管制新规对汇率有影响吗

  • 1.汇率扭曲,不利于资源:合理配置无论是政府规定官方汇率,还是政府限制外汇买卖,都会使汇率偏离市场均衡汇率。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汇率扭曲主要表现在本币汇率过高。这可能是由于政府为本币规定了偏高的官方牌价,也可能是由于政府对外汇供求施加限制的结果。这种扭曲的汇率对资源配置有不利影响。首先,它会打击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在发达国家普遍对农产品出口提供巨额补贴的情况下,世界农产品市场价格已经偏低;高估本币汇率进一步降低了进口农产品的本币价格,使发展中国家该国农产品价格随之下降,这是许多发展中国家农业发展缓慢、城乡差别较大的重要原因。其次,高估本币汇率会普遍性地打击该国的出口产业和进口替代产业,因为它抬高了该国出口商品的外币价格并压低了进口商品的本币价格。最后,从世界范围来看,汇率是指引国际资本流动的价格信号之一,汇率的扭曲使人们难以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本币汇率过高不利于吸引外资,它使外资只能支配较少数量的该国实际资源;从长远来看,这不利于该国的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和国际竞争能力的提高。

  • 2.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进程:

    从世界范围来看,外汇管制阻碍着自由多边结算体系的形成,自然阻碍了国际贸易和国际资本流动的正常进行。对发展中国家来说,高估本币汇率和限制外汇自由交易会打击出口企业的创汇积极性,而外汇短缺也影响该国进口贸易的发展。限制资本外流和限制投资收益回流的做法也会打击外商对该国投资的积极性。许多国家的经验证明,要打破国际收支逆差、外汇储备不足、外汇管制、对外开放程度低、经济发展速度慢之间的恶性循环,需要在逐步取消外汇管制上寻找突破口。

    3.出现外汇黑市,而且外汇官价和黑市并存可能带来权钱交易:

    当外汇牌价被显著压低之时,就很难避免外汇黑市的出现。当外汇黑市规模较大时,政府甚至不得不开放外汇调剂市场,使该国出现合法的双轨制汇率。为了以较低的官价购买外汇,某些个人和企业可能向掌握外汇配给权的官员行贿,助长社会的腐败风气。对于世界经济的长远发展来说,各国逐步放宽和最终取消外汇管制是一种历史趋势,但是这将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需要实施一定程度的外汇管制,因为它们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经济结构中存在不少缺陷,政府缺乏足够的经济实力运用经济手段调节经济运行。在当代游资充斥的国际金融市场上,市场机制本身也存在重大缺陷,完全听任市场自发调节并非是各国最优的选择。外汇管制是一把双刃的剑,

    它既能产生积极作用,又能带来消极影响。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问题是在何种情况下实施何种外汇管制,在什么条件下取消某种外汇管制,以及如何尽可能地利用外汇管制的积极作用,避免或减少其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

『玖』 国家对个人持有外汇的限制规定是什么

个人换汇每年限额5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境内居民个人因私兑换外汇业务指定由中国银行统一办理。居民在以下情况,可到中行各地分支机构购汇:出境旅游、探亲、会亲兑换外汇,去香港、澳门地区可兑换1000美元,或1000美元的等值外汇,去香港、澳门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含台湾)可兑换2000美元,或2000美元的等值外汇;

自费留学以及自费出国就医人员出境时可一次性兑换2000美元,或2000美元的等值外汇;居民个人自费出境参加国际学术活动,被聘任教等,如邀请方不负担旅途零用费,则按照出境探亲标准兑换外汇。

(9)外汇新规扩展阅读: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第四章个人外汇账户及外币现钞管理

第二十七条个人外汇账户按主体类别区分为境内个人外汇账户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按账户性质区分为外汇结算账户、资本项目账户及外汇储蓄账户。

第二十八条银行按照个人开户时提供的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确定账户主体类别,所开立的外汇账户应使用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记载一致的姓名。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境内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个人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以开立外汇结算账户。

第三十条境内个人从事外汇买卖等交易,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

第三十一条境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外汇局核准,可以开立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账户内资金经外汇局核准可以结汇。直接投资项目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境外个人可以将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内的外汇资金划入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

第三十二条个人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外汇储蓄账户的收支范围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本人或与其直系亲属之间同一主体类别的外汇储蓄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开立的外汇储蓄联名账户按境内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

第三十三条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个人购汇提钞或从外汇储蓄账户中提钞,单笔或当日累计在有关规定允许携带外币现钞出境金额之下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提钞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当地外汇局事前报备。

第三十五条个人外币现钞存入外汇储蓄账户,单笔或当日累计在有关规定允许携带外币现钞入境免申报金额之下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存钞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带外币现钞入境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金融机构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

第三十六条银行应根据有关反洗钱规定对大额、可疑外汇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

『拾』 7月1日外汇新规将实施 哪些会受到影响

7月1日要实施新规多,尤其在金融业。2017年7月1日,《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就是其中一项。要强调的是,央行的这份管理办法主要是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加强监管,要求金融机构按照规定上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但是,单日单笔或者累计超过5万的现金交易将向央行提交大额交易报告,监测你是否洗钱。简单来说,央行加大了对反洗钱、恐怖融资和金融腐败的监管。
对金融机构的而言,增加了提交报告的标准。那对于个人来说,会不会受到什么影响呢?
首先,我们看一下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
(一)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四)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现金交易达5万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央行对个人和金融机构的大额现金交易同时加强了监管。《管理办法》将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标准从现行的人民币20万元调整为5万元。
单日发生存款、取款、现金汇款等大额现金交易累计达到5万元,银行就会通过系统自动抓取报送大额交易给央行。
注意!只是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并不是说超过5万元的交易会容易受阻,银行仍会正常受理,但是会对高频的资金往来加强监测。
同样,通过银行机构用人民币现钞购买美元现钞,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办理业务的银行机构需将此交易作为大额交易上报。
这里要注意的是,首先个人5万美元的额度不变,单日取现1万美元的额度不变,这是外汇管理局的规定。唯一有些变化的是,以前你换取1万美元不需要大额交易报告,现在你换超过5万人民币的美元,银行就会自动报告。因为央行要求,金融机构应该分别以人民币和美元折算,单边累计计算本外币交易金额,按照报告标准的“孰低原则”。5万人民币约合7375美元,所以现金购汇达到7375美元银行会自动上报。
注意!单日取现1万美元的额度不变,以前用满5万美元的额度,如果取现需要5天。现在仍然可以5天,只是如果你因为不想向银行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可能会需要7天。
大额交易报告主要是央行用来监测金融机构的可疑交易,用户其实基本是无感知的,也不影响正常的业务办理。
对于为何将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标准从现行的人民币20万元调整为5万元,央行负责人解释称,主要是考虑:
首先,加强现金管理是反洗钱工作的重要内容。国际上现金领域的反洗钱监管标准大都比较严格。比如,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大额现金交易报告起点均为1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而监管部门为打击特定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据法律授权还可以进一步下调现金交易报告标准。
其次,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普及、发展和创新便利了非现金交易,居民的现金使用偏好正逐步发生转变,正常的支付需求通过非现金支付工具可以得到更加快捷、安全的满足,这为强化现金管理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最后,我国反腐败、税收、国际收支等领域的形势发展也要求加强现金管理,防范利用大额现金交易从事腐败、偷逃税、逃避外汇管理等违法活动的风险。
什么是大额交易报告?
央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表示,所谓大额交易报告,是指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及程序,将达到一定金额以上的交易信息,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反洗钱主管部门。反洗钱主管部门接收大额交易报告的主要目的是开展反洗钱资金监测分析,不是“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因此也就谈不上所谓的“管制”。
企业和个人开展相应的资金收付、转账等业务,大额交易的报告义务是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来执行的。企业和个人无需额外履行报告手续,实际办理业务过程中几乎感受不到新的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的要求。
简单说,只要你的资金正常,不是黑钱,大额交易报告只是正常增加了一条记录而已,并且是银行去执行与你无关。